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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视角下对“汉商”主体与文化的界定]扩展主体视角中的大我

发布时间:2019-05-15 06:38:06 浏览数: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汉商”主体界定的“籍贯说”、“地域说”。从文化学的视角,提出了“汉商”主体界定的“商业文化说”,分析了其在学理上的合理性和对现实的解释性。然后对“汉商”主体和“汉商”文化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汉商”主体范围界定的调试方法和原则。接着采取“互相逼近法”来调试文化主体与文化的范围,使彼此对应。关键词:“汉商” 文化主体 文化学视角对“汉商”主体的几种界定在对“汉商”主体的界定方面。主要有“籍贯说”和“地域说”。“籍贯说”不符合武汉商人“南北杂处”的历史事实,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地域说”把“汉商”界定为“武汉商业”,包括生产商、中间商和零售商,还包括一切以商业为目的的经营行为和组织,其行为主体是在武汉从事商业活动的所有人员(熊正安,2008)。由于扩大了研究领域,虽能更好地覆盖商业活动人群,但这些人群非文化学意义上的人群,偏离了“汉商”文化研究的初衷。研究“汉商”,与研究其他商帮一样,是对一个地域的具有某种特定行为特征的商业活动群体进行研究,而非对所有参与商业活动者的研究。否则就不是“汉商”研究,而成了“武汉商业研究”,纳入了区域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汉商”文化研究也就成了在武汉地区进行商业活动的文化研究,把对商业主体的研究扩展为对中观层次的地区文化研究,模糊了研究对象的特定性。因此,汉商研究,应该区别与其他学科的研究范围、目的、标准的差异性。对“汉商”主体的界定,应打破传统对“汉商”界定的“籍贯说”、“地域说”的局限,在前者基础上,吸纳“地域说”的合理成分,采取“商业文化说”。把“汉商”文化理解为一种超地缘、籍贯的商业文化。“汉商”文化与其说是一种籍贯、地缘商业主体的文化,不如说是一种以地域文化为基础,具有一定外向拓展性的商业文化。把“汉商”主体也理解为一种文化主体,就不但脱离了籍贯说、地域说的窠臼,而且能够更好地发展和传播“汉商”文化。即“汉商”是指在某一时期,以武汉地区楚文化和商埠文化为固有文化,吸纳其他地域文化,在具有一定传承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质商业文化背景下,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业群体。在文化发源地,该群体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覆盖本地区主要商业领域。故,“汉商”与其说是一个与籍贯和从业地相关的人群概念,毋宁说是具有“汉商”精神,以“汉商”精神来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群。“汉商”是“汉商”文化的主体,以“汉商”文化为价值观、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是“汉商”文化发展的推动者和传播者,而不论其是否具有“汉商”文化发源地的籍贯或从业于“汉商”文化发源地。“汉商”文化主体可以籍贯的形式来描述,也可以一定的地域文化特征来描述。“汉商”文化,在本土表现为一种地域特征,是以一系列体现“汉商”文化特征的器物、制度、环境等来展现本土“汉商”文化,同时吸收、消融和同化外来文化;在异域,则更多地以器物为载体,体现为精神文化和行为特征。从文化学的视角来界定“汉商”,有其学理上的合理性。进行文化研究,多是从文化现象开始,而文化现象又是和文化主体相互联系在一起,可以从同质的文化,来界定其文化主体;也可以先界定某一特定人群,再对其文化活动或文化现象进行研究。研究“汉商”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其商业活动规律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而非人口学上的研究。而影响商业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商业文化,因此,一个地区的商业活动,有相同的商业规则、相近的商业环境和共同的商业信仰,由这些共同的文化特征基本上可以规范一个群体的商业活动,使其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商业活动群体。其他商帮由于其商业文化的共同性与同籍性合二为一,形成了有各自籍贯特点的商帮,冠之籍贯以区分,有一定的可行性;而汉商由于其商业文化与活动主体籍贯的分离性,以籍贯来区分显然行不同。从文化学的视角来界定“汉商”,也有其很强的现实解释性。汉商文化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成因,是因地域交通的便利性而兴起的商埠文化,融入了本土的楚文化,以商埠文化和楚文化为其主体文化,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吸收了海外文化和其他地方文化。汉商因地域兴起的文化,是与其他商帮文化的最大不同点。其他商帮文化多以本籍贯人群为文化主体,活动范围波及异域。而汉商以活动地域的固定性为最大特点,以在汉的不同籍贯人群为文化主体。也正因其活动地域的相对固定性,成为汉商很难走出去而为外人所知的重要原因之一。以文化学的角度来界定不同商业群体,具有解释对象的广泛适用性。“汉商”主体与“汉商”文化对“汉商”主体的界定,实质是对“汉商”文化的界定。在文化研究实践中,研究侧重点不同,方法亦不同。人们可以侧重于对文化现象的研究,先对观察到的文化现象进行分析,概括出其文化特征,此文化现象对应的主体,即为该文化主体。这时的文化现象、文化特征、文化主体可能会出现不一致性。人们还可能对某一文化群体更感兴趣,先对某一文化主体进行界定,然后研究其文化现象,分析归纳出其文化特征,此时的文化主体具有确定性。文化主体与文化现象常态下是一致的,即文化现象所对应的文化主体,与文化主体所展现的文化现象可以重合,但也存在文化现象与文化主体相错位的情况。因为主体与现象的对应是从概念层面来说的,而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文化主体超出或小于文化现象研究样本所对应文化主体的范围。文化研究过程是从样本到概念,再回归现实,而现实生活中的文化主体可能会超出或小于研究样本,由此产生概念上的文化主体与实际的文化主体相脱离。在不同的文化区域里,可以有相同的文化。地理间隔远,而文化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相近,可以叫做同一文化系统,而非同一文化区域。从文化的系统的观念看,相同的文化,未必在同一的区域。同时,从文化的区域的观念来看,在同一的文化区域里,也未必就有同一的文化(陈序经,2009)。在对文化现象的研究中,对某一地域、某一时段选取研究样本,概括出文化特征。而文化特征所对应的实际文化主体可能会小于研究样本中文化现象所对应的文化主体,即文化主体缩小;也可能超出研究样本所对应的文化主体,涵盖了样本之外的其他文化人群,即文化主体扩大。 “汉商”主体实质上是“汉商”文化主体。对于“汉商”主体的界定,是对“汉商”文化主体的界定,可以从文化学的视角,先从对“汉商”文化的界定开始。由“汉商”文化现象着手,选取的样本可以是武汉三镇地区,概况出武汉地区商业文化的特征,从商业文化的特征出发,对具有该文化特征的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群,界定为“汉商”文化的主体—“汉商”。“汉商”群体可能和武汉三镇的样本人群相重合,也可能小于或大于武汉地区的商业人群。具体取决于商业文化特征,而商业文化的界定,关键要看所研究的样本文化是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相承性。当“汉商”文化主体小于三镇商业人群时,要排除部分武汉地区的异质商业人群,尽管这些商业人群可能表现出相同的商业文化现象,但具有异质的文化特征;当“汉商”文化主体大于三镇商业人群时,即“汉商”文化主体拓展到非武汉地区的部分商业人群,这部分商业人群具有相同的商业文化特征。由此可以看出,以武汉地区商业文化特征作为界定“汉商”文化主体的标准。即以武汉商业文化的特征作为界定“汉商”主体的依据和标准。此外,该标准的度量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不同历史阶段,“汉商”文化特征也不完全相同,由此“汉商”主体也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汉商”主体与“汉商”文化的对应性“汉商”文化是发展变化的,汉商的主体也处于动态之中。以文化来界定主体,而文化又是一定主体的文化,反过来,文化又要由主体来界定。如何处理“汉商”主体和“汉商”文化的对应性呢?“汉商”主体是在武汉地区商业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处于主体地位的商业活动群体。这个群体范围可能定得过窄或过宽,而群体范围的限定,又看其是否具有相同的、稳定的商业文化背景。这时可以采取主体与文化的“互相逼近法”来相互调试,通过放大或缩小彼此的范围逐步逼近,使主体与其文化彼此对应。群体范围定得过窄,商业文化可以涵盖整个群体,但群体覆盖不了商业活动的主要领域,故有必要放大群体范围;随着群体范围的放大,具有某种连续性、稳定性的特质商业文化可能涵盖不住这些主体,说明主体定得过宽,可以收缩主体。当二者处于均平衡状态时,正是“汉商”的适当人群。但有两个原则:人群的界定原则—为一定时期覆盖主要商业领域的商业活动主体人群;文化界定原则—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同质文化。“汉商”文化的基本特征“汉商”文化以汉口的商埠文化最具代表性。汉口商埠具有复合型、流变性、市井性(皮明庥等,2006)、外生性。汉口商业文化具有复合型文化特点。汉口是个“五方民处,客旅居多”的移民城市,“此地从来无土著,九分商贾一分民(一分民亦别处之落籍者)”。贸迁汉口的各地客商把东西南北的异地文化也带到了武汉,从而使汉口文化领域呈现“杂有吴越川广风”( 侯祖 ,2001)的驳杂局面。汉口的商业文化表现为本地文化、外地文化和西洋文化的并存,但因杂而缺乏厚重感和凝练感(皮明庥等,2006)。而香港和上海的商埠文化同样具有复合型,但海派文化的影响力更显著,因此显现出自身的特色,而不仅仅是“杂”。汉口商埠文化,海派文化与本土异地文化平分秋色,故没有明显的特殊性,但也由此打造了汉口商业自成一派的“合金文化”。汉口商业文化具有流变性。流变性源于汉口的移民城市特点,汉口的形成仅有500多年的历史,是汉水改道后,从汉阳剥离出去的一块区域,且是一个移民地区,因商而兴起,缺乏厚重的文化积累。一开始就以商业文化为主导文化,传统文化对商业文化的制约和传承较为薄弱,由此也产生了商业文化中求新求异,对新事物、新风尚、新文化有较少的抵触性,而多的是宽容与接纳乃至追捧。新事物新观念一旦出现,即成为社会时尚。汉口商业文化具有低层次徘徊的市井性。汉口作为新兴的商业移民城市,单一的商业化,使商业文化仅仅有交易的特征,而交易的特征就是及时性、功利性。且汉口以转口贸易为主,由此功利性的市井文化较为繁荣。汉口商业文化氛围充溢着实用价值的取向和重利轻义的价值观,商业文化的市井性气息浓烈。浓烈的市井气息,也影响限制了商业文化的发展,使仅停留在低层次上,缺乏经商的气质与境界。使汉口尽管商户众多,但一直缺乏居于业内领军地位的大型商业巨头。这不能不说与汉口商业文化的市井性有关,是商业发展一直在低层次徘徊,大而不强,众而不精。汉口商业文化具有一定的外生性。明清以降,随着新兴商业城市汉口的崛起,又在传统文化的土壤中离析出异质的商业社区文化。清代,汉口已经是一个颇负盛名的商业城市,它由商而兴,因商而盛。“居斯地者,多半商贾致富”。与自然长成的传统商业城市不同,传统商业城市是在原有的商业基础或其他产业基础上分化、发展起来的商业城市,商业文化与原有的其他产业文化、商业文化血脉相联。即商业文化是内生的;而新兴的商业城市,往往是移民城市,是在缺乏商业文化基础或作为其演化母体的其他产业文化基础上,直接以商品交易的技术性原则为商业文化的最初文化母版而产生,或直接由异域商业文化移植过来为商业文化母版。即新生商业城市的商业文化具有外生性。当然,新生商业城市文化中,也不可避免受到来自各方文化主体传统文化的影响,这种传统在与商业活动结合的过程中,相互取舍、交融,逐步形成新的统一商业文化。参考文献:1.熊正安.“汉商”及其行为主体的界定[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8(3)2.陈序经.文化学概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3.皮明庥,邹进文.武汉通史·晚清卷(下)[M].武汉出版社,20064.范锴.汉口丛谈(卷2)[M].武昌益善书局,19335.叶调元.汉口竹枝词校注[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6.侯祖 .夏口县志·商务志[M].影印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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