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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内容

发布时间:2019-02-02 06:19:22 浏览数:

  一、要把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人口总量的持续增加,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不仅是关系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农业的基础地位,按照同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把推动农业持续发展作为工农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把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一)稳定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要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5亿斤粮食增产工程,保障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扶持,提高种粮效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大力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调控管理。要严格按照省下达的计划落实好地方粮油储备,确保55.5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到位。积极争取中央在浙储备粮机构多储粮,努力增加政府可调控的社会化储粮,使政府实际可调控粮食库存保持在100亿斤以上。要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市场动态监测,落实应急供应网点和加工、运输能力,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
  (三)扩大省际农业战略合作。要继续深化和创新与产粮大省的产销合作,鼓励企业和种粮大户到粮食主产区承包土地,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开展订单收购,多渠道组织粮源,形成更加稳定的战略粮源基地和紧密的产销合作关系,有效解决省内缺口的200亿斤粮食来源问题。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以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产业技术支撑工程、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为载体,以创新农科教体制为动力。全面增强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和引领能力。要特别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确保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业效益的提升。要把发展现代种业作为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战略重点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产业,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要求,着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努力在新品种培育、种子生产技术创新和现代种业集团打造上取得新的突破。要学习借鉴台湾等地依靠科技发展特色农产品、做大农业产业的经验,努力在打造与产业链相适应的科技链上下功夫。
  二、要把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永恒主题。2011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13071元,26个欠发达县中已有7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但要看到,我省农民增收依然任重道远。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要力争达到8.5%左右,而且还将扶贫标准由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提高到4600元,相当于国家扶贫线标准的2倍。这对促进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更加关注困难群体和重点区域农民的增收,着力提高农民创业增收的能力,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改善农民增收的环境条件,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幅高于生产总值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发达地区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一)转变农民增收方式。要在巩固提升工资性收入等传统渠道基础上,更加注重创业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一是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着力扩大农民就业,特别要高度重视发展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让更多的农民拥有工资性收入。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和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二是促进创业性收入增长。要积极打造创业平台,拓展创业领域,优化创业环境,形成能人广泛创业带动农民充分就业的格局。大力倡导合作创业,支持各类合作组织吸纳农民参股入社,让更多农民进入创业者的行列。三是促进财产性收入增长。要深入推进土地管理、集体产权、农村金融等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房屋、资源等财产,加大对农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四是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要逐步提高农业补贴水平和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的投入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让广大农民节支减负增收。
  (二)帮扶重点群体增收。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农户、纯小农户、低技能农民工、中老年农民等困难群体增收,缩小农、民群体内部收入差距。一是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全面完成70%以上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4000元的任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稳步提高扶贫标准;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制定和落实帮扶举措和扶持政策。二是促进纯小农户增收。进一步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妥善处理规模化经营主体与纯小农户的利益关系,防止纯小农户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被边缘化。三是促进低技能农民工增收。扎实推进“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我省农民工的就业技能,促进低技能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四是促进中老年农民增收。高度重视农村人口集聚后中老年农民的就业问题,通过组建劳务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来料加工等产业,努力让中老年农民在小区内实现稳定就业。
  三、要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建设美丽乡村和推进新型城市化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我们要从当前农民居住分散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的实际出发,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培育中心镇、中心村,促进农村人口有序适度集聚,形成以中心村培育建设和文化村保护利用为重点、连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设局面。
  (一)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中心村建设,既要引入公共服务、城市文明,也要保持田园风光、农耕文明,不能把城镇公寓式的居民小区照搬到中心村去,也不能把分散式的自然村落简单地保留下来。要按照适度有序的要求,加快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引导村庄环境整治、农房改造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社区服务发展等相关建设项目和资源要素向中心村聚集。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聚,并充分考虑集聚过程中“人脉”、“文脉”、“业脉”、“财脉”的延续,促进村庄撤并和人 口集聚后的和谐融合。
  (二)推进村庄连线成片整治。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全域整治的要求,开展点、线、面综合整治,使村庄整治建设成果惠及全体农民。要深入推进整乡整镇整治。以待整治村建设为基础,对行政区域范围的农村环境进行整体设计整体施工,同步建立长效运转机制,促进农村发生整体性根本性变化。要深入推进交通沿线和源头区域整体整治。加快高速公路、铁路、重要干道等交通沿线的连线整治,把交通沿线整治成为展示区域形象的景观大道和生态走廊。结合国家“农村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加快钱塘江上游、太湖流域、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的连片整治,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推进特色文化村保护利用。要把特色文化村的保护开发利用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统筹兼顾、综合保护的要求,有序开展古建筑保护、修缮和古村落存有环境修复。深入发掘和传承古村落文化,科学整治古村落环境。结合农房改造建设,开展差异化的村庄整治建设,打造古村落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要把推进山区转型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推进山区转型发展,是我省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又一重大战略。要把推进山区转型发展摆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地位,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后发优势,推动山区加快走上特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
  (一)着力发展绿色特色产业。要依托山区资源禀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把山区建设成为我省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大基地、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和生态保护涵养地。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主体,提升主导产业现代化水平。做大做强特色绿色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承接发达地区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转移,加快发展环保产业、工业循环经济。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山区的生态、山水、人文等资源优势,加快构建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为基础的生态旅游业发展格局,把生态旅游业培育成为山区支柱产业。
  (二)积极促进人口内聚外迁。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战略,以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为重点,优化人口产业布局,提高山区集聚发展水平。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依据,加快建设一批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及配套的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增强对人口、产业、要素的承载能力。稳步推进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异地搬迁,配套开展宅基地使用、集体产权、户籍管理、公共服务等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进区域开放协作。要扩大区域协作,把山区转型发展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加快推进协作园区和浙商回归产业园建设,着力推动海、陆、山联动融合发展。要完善扶持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健全公益林、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让山区的生态资源加快转化为经济资源。要加快推进衢州“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丽水“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探索山区转型发展的机制和政策。
  五、要把提升农村民生水平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点任务
  城乡差距集中表现在城乡民生差距上。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农村行路难、饮水难、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等民生老大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城乡间公共服务的标准和质量仍有较大差距。要把提升民生水平作为为政之本,健全民生发展机制,提升民生服务质量,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殷实的小康生活。
  (一)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要按照全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高度重视低保水平提高后新增保障人群的核实确定工作。高度关注低收入农户、孤寡老人等尚未参加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的群体,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村庄整治、安全饮用水、信息通讯进村入户。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探索建立城乡公共服务标准逐步缩小机制,逐步解决民生标准“城高乡低”的问题。加强对城乡低保、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标准的研究测算,逐步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城乡衔接机制。统筹考虑政府财力、群众需求和物价因素,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等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采取多种途径,逐步解决城乡民生服务“城优乡劣”的问题。加强农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农村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方面的鼓励政策,重点解决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人员的福利待遇、职级评定等问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特别是要引导鼓励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医院、卫生院见习、就业。打通城乡之间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通道,鼓励城镇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锻炼。创造条件让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到城镇上挂培训。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加快县及县以下教育、医疗、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档次,扩大规模,完善网络。要整合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主体的结对共建,特别是加强城乡学校、医院之间的人员培训、技术交流、设施共享等方面的合作,推广应用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电子阅览室、数字影院等技术,让农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
  六、要把增加投入作为推进“三农”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增加“三农”投入是推动“三农”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些年来,我省“三农”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好势头,新农村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始终把“三农”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工农城乡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影响更加广泛、相互作用更加直接,“三农”问题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尽管农业份额会下降、农村人口会减少,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不会改变,“三农”问题在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不会改变。要确保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村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大财政投入。要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增加对农业生产补贴、农业科技创新、农村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种业研究的投入。要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执行绩效良好的政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改善金融服务。要重视解决信贷主体单一、信贷渠道狭窄、信贷产品偏少等问题,切实增强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广泛、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完善农业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扩大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三是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社会主体参与组建农信担保公司。积极推进林权、海域使用权、农机具抵押贷款,探索农民住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三)引导社会投入。要积极推动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鼓励和促进工业和城市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配置。通过组织动员和政策引导等多种途径,鼓励工商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尤其要注重发挥好浙商在反哺家乡、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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