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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本体论【老子先在本体论】

发布时间:2019-05-06 06:40:15 浏览数:

摘要:郭店《老子》竹简甲本构成了完整的本体论哲学体系。老子的道本体论,把道作为本体,道先于物而存在,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道是物的总规律、总属性(为了消解道的联想性和多义性,笔者称为“先在本体论”);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所以也是人进行思想和行为的根本依据,人实现自由的过程,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过程,这是老子的“赤子人生论”;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所以还是人类进行社会治理的根本依据,人类实现理想治理的过程,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过程,这是老子的“无为价值论”。关键词:先在本体论 道 赤子 圣人 无为老子是春秋末期的哲学家,他开创了中国哲学的先河。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代,是一个大转型、大变革的时代,是一个战争不断、天下大乱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知识分子们思考着社会发展的命运、个人安身立命的可能,就因为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国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思想景象,其思想高度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同为人类的“轴心时代”)。老子便是其中之一,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一书对中国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时至今日,研究《老子》在中国乃至在世界上已构成一道迷人的风景。郭店《老子》竹简甲本(以下简称“竹简甲本”)抄写年代在战国中期之前,且早于竹简乙本、丙本,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老子》传抄本,离《老子》原本时间较近,接近《老子》原本。竹简甲本短小精悍、内涵深远,虽只有一千余言,却已构成完整的哲学体系。一、先在本体论老子的道本体论,把道作为本体,道先于物而存在,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道是物的总规律、总属性(为了消解道的联想性和多义性,笔者称为“先在本体论”)。(一)道先于物本原问题,来自对现象世界的困惑,当哲学家感知到现象世界的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时,就会对其反思,提出疑问,现象世界为何具有规律性、丰富性、神秘性,以及现象世界是从哪里来的,是怎么产生的。当人们把一个现象之物作为本原起点时,必然有更早的起点,就会出现逻辑悖论,这就无法跳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思维怪圈。这种前因后果的思维方式,就无法解答现象世界的本原问题。高明的哲学家,于是要打破前因后果的思维方式,而是要用新的思维方式来解答,那就是自为因果的思维方式。不再把现象之物作为现象世界的本原起点,而是把超越于现象之物的一个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时间性的无空间性的无任何规定性的非现象之物作为逻辑起点。值得注意的是,本原只是逻辑的产物,因为在人类还没有诞生时,现象世界已经产生了,所以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能是逻辑上的推论,各种逻辑推论没有严格的对错之分,但却有高下之分。人类对本原的认识,只是为了给现象世界一种合理性的解释和意义,同时这种认识论决定着人怎样认识客体,也为人自身寻找意义提供了思维基础。作为无任何规定性的逻辑起点,老子称为道,道是现象世界的本原。道不是现象之物,浑然而成,先于天地而存在(天地是现象之物,不能作为本原)。道,“先天地生”,是说道和物有逻辑先后关系且道先于物。“有将混成,先天地生。”(二)道是存在1、道是物产生的根据道是绝对的永恒的终极的,无声无形(超越时间和空间),独自存在永不改变,可以作为现象世界的本根(本原)。道无任何规定性,无法命名,给它取个字叫做道。“寂寥,独立不改,可以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曰道。”把无声无形、没有任何规定性的道作为现象世界的本原,而不是把现象之物作为现象世界的本原,这就具有本体意义。2、道是物变化的根本依据(1)道的“四性”道是超越于现象世界的,没有具体规定性,所以老子只能勉强命名。为了对道自身的理解,老子对主词道勉强概括为四个宾词:大、逝、远、返,即完满性、运动性、永恒性、循环性(或叫“四性说”)。“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道和物的关系是总和分的关系、是一和多的关系、是整全和分化的关系。道是物变化的根本依据,道也就是物的总规律、总属性,因此老子在概括道的“四性”时,来自对物的一般规律的总结。在实存中,具有完满性的有四个,那就是道、天、地、王(人之代表)。“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其顺序没有把作为本体意义的道放在最前面,是语音(节奏)和修辞的需要,如果写成“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读起来则很拗口。北京大学藏西汉竹简《老子》,也是“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王是圣人,是人之理想人格。老子所称的王,不是具有阶级性的候王,而是具有理想人格的圣人,这一章为证:“江海所以为百谷王,以其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2)物效法道道是物变化的根据,天、地、人均效法道。而作为本体的道是绝对的、终极的,道则不受到它者之影响,道无所法,道法自然(道效法自身的本然)。自然不等同于当今意义上的自然,不等同于大自然,而是指自身的本然(自,自身、自己;然:本然,本来状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法道,地法道,天法道。道法自然”,因语音(节奏)和修辞的需要,老子表述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犹如上文中的“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实际应为“吾强为之名曰大,名曰逝,名曰远,名曰返”。老子在讲四大时,说的是道、天、地、王,而在讲四大关系时,却是道、天、地、人,有“王”和“人”的区别。这暗含着另一层哲学意蕴,道、天、地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们自身是自足完满的;而作为人,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主观欲望,人本身是不自足不完满的,人只有自身实现圆满而成为王(圣人)的时候,才能与道、天、地具有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构成实存中的四大。 道是本体,物是现象。作为物的整个现象世界,老子称为“天下”。“可以为天下母。”“天下”包括天、地、人、天地之间、万物等五个概念。老子在第一章提到了天、地、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第二章提到了天地之间,老子认为天地之间还有物,它虽然虚空,但力量强大,比如空气等。“天地之间,其犹橐籥欤?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在第三章提到了万物,万物坚持着循环往复的规律。“万物方作,居以须复也。”天、地、人是效法道的,天地之间、万物也是效法道的。天地之间的柔弱性是道的运用,万物循环性是道的运动。“返也者,道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3)玄同认识论从认识论上来看,道是一个整体,具有整全性,道不仅包含着,物的一切共性,包含物的全部矛盾。而物是效法道的,物也一样具有整全性,没有优劣高下之分,没有美丑善恶之别,凡是具有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意识,均有人的虚妄价值观念所致。物犹如道一样,具有整全性,老子把这样的认识论,叫做玄同。知之者弗言,言之者弗知。闭其兑,塞其门;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物表现出的相对差异,其本质也仍然是相反相成,共为整体。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也。有和无,是针对物而言的,是物的两种存在状态。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物总是或有或无,或生或灭。有和无,不是针对道的范畴,因为有和无作为一种规定性,而道是无规定性的,是超越于有和无的。在现象世界中,万物生于天地(有),而天地之前无物,天地则生于无,故曰:“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无是无物,无不是道,道没有规定性,是超越于有和无的。不仅无可以生有,有还能生无。有无之相生也。有无相生就是有和无相互产生、相互转化。物的转化,都是有和无的转化,无生有,有生无,如此循环往复。“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和有无相生(“有无之相生也”)的观点并非重复,而是各有侧重,共同补充。“天下之物生于有、生于无”是向前追问,是过去式;“有无之相生也”,既是过去式,又是未来式。二、赤子人生论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所以也是人进行思想和行为的根本依据。人实现自由的过程,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过程。(一)人的自由状态:比于赤子道、天、地、王,都是完满的。人效法道,而人又不是自足完满的,人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主观欲望,人与道之间常常出现一种分离状态。老子为了实现人与道的统一,就得找到道的特征,老子找到了道的两个特征作为效法对象。一是,“道法自然”;二是,“弱也者,道之用也”。而婴儿就具有“自然”、“弱”这两个特征,老子于是提出“比于赤子”的观点,为人效法道做一个比喻和参照,认为具有厚德的人,就像婴儿一样。“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德”,得也,厚德是指物与道相统一而具有的本来属性、本真状态,而不是指当今意义上的品德之德。成年人无法完全返回婴儿状态,所以老子只是用婴儿打个比喻(“比于赤子”)。效法婴儿状态的过程,也就是理解道把握道的过程。婴儿是无欲的,只有本能的合理的生理欲求,没有主观异化的社会观念,婴儿不会因为社会观念而自我意识到冲突、矛盾、迷失和苦痛;婴儿与他物和谐相处,婴儿不对其他生命体产生伤害,因此别的生命体也不会对婴儿产生逆反。“螝蠆虫蛇弗蠚,攫鸟猛兽弗扣。”婴儿精气、和气都是一种和谐状态,因此也不会出现身心上的病变;婴儿保持了一种自然状态,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状态。“骨弱筋柔而捉固,未知牝牡之合然怒,精之至也。终日呼而不嚘,和之至也。和曰常,知和曰明。”而成年人受到社会观念的异化和主观欲望的支配,表现为贪生、纵欲、强盛,而贪生就是病变,纵欲就是强为,强盛就是衰朽,这就远离道了。“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成年人效法婴儿的状态,就是追求一种无欲、和谐、简洁、自由、平常心的状态。老子对人效法道状态,还进一步进行了描述。“长古之善为士者,必微妙玄达,深不可识,是以为之容:豫乎若冬涉川,犹乎其若畏四邻,俨乎其若客。涣乎其若释,敦乎其若朴,沌乎其若浊。孰能浊以静者将徐清,孰能安以动者将徐生。保此道者,不欲尚盈。”我们周遭的现实,与老子描述的人之完美状态有很大的差距,但正因为有这样一种差距,正因为难以实现,它才成为一种人们向往的具有合理性的且愿意为之而努力的精神理想。(二)实现自由的原则:知足知止老子认为,对人来说,有三样东西经常被人们所珍视,那就是身心、名望、财富,这三样东西的轻重位置如果没有一个平衡的评估,人就会给自己增加负担,而远离生命本身,其个人之自由就无法得以实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身、名、货,即身心、名望、财富三者的关系中,其身心是内在的,名望和财富是外在的、是身外之物。身心是目的,名望、财富只是手段。如果把名望、财富作为目的,身心作为手段,那就是本末倒置,身心就会成为名望、财富的奴隶,就会远离自身和自由。“甚爱必大费,厚藏必多亡。”老子不彻底否定名望、财富的作用,因为名望、财富也是实现身心自由的必要手段,但是要把身心作为目的,要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知足知止。“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纵欲、贪婪、不知足,就是罪恶、过失、灾祸。知道满足的满足,才是永恒的满足。 “罪莫厚乎甚欲,咎莫险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老子尤其反对,已经错误地把名望、财富作为目的去追求,还因此而锋芒骄横。这样的人必然是远离身心,自找危险。“持而盈之,不不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能守也。贵福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三、无为价值论道是物产生、变化的根本根据,所以也是人类进行社会治理的根本依据。人类实现理想治理的过程,也就是与道保持统一的过程。(一)理想的领导角色:圣人道、天、地、王(上文论述过,王是圣人)都具有重要的位置,都是自足完满的。老子特别强调,王因为是完满的,足以能与道、天、地共构成实存中的四大,王是四大之一。“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焉,王居一焉。”王之所以完满,能与道、天、地共构成实存中的四大,是王能够与道保持统一。“道恒无为也”、“道法自然”,而王正好与道的这两个特征保持了统一。“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圣人做到了处下、不争。处下、不争就是民主,就是服务,就是民本思想。处下、不争,也就得到了民心,得到了百姓的支持。只有领导者扮演处下、不争的圣人角色,扮演着民主、服务的角色,才能建设出理想的美好的社会。“江海所以为百谷王,以其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圣人之在民前也,以身后之。其在民上也,以言下之。其在民上也,民弗厚也;其在民前也,民弗害也。天下乐进而弗厌。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反对等级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非常前卫的。老子不仅仅局限于提倡领导者和百姓平等,反而让领导者处下,这是老子看到了领导者和百姓之间处于一个不对等的力量悬殊,如果讲平等,是不现实的,领导者拥有着公共权力,无法与百姓实现平等,因此只有让领导者处下,这样才能确保真正的平等。(二)圣人的治理模式:无为之治圣人与侯王(或后来的君王或帝王)的区别在于,圣人坚守无为,而候王强作妄为。无为就是效法道,遵循和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而不是以主观欲求进行干预,这种人为的干预(为)就是一种执,为和执都意味着失败。为是人为,违背了自然,无为就是没有人为,维护自然之状态。无为的状态就是不欲、不教、辅万物之自然。如果说无为是遵循事物本身的机制,为则是人为之主观控制。“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之所过。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老子不教化的思想也是很前卫的,因为教化就是意识形态,就是人为干预自然状态,是统治阶级为了统治利益而进行的愚民手段,这种教化就会对百姓构成一种异化和侵犯。如果统治阶级不进行教化,而是坚持自然之道,万物则会自我进化,这样天下反而安定。“道恒无为也,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知足,知以静,万物将自定。”坚守无为,也就是坚守道,“道恒无为也”。不教化,也是坚守道的体现,因为道是没有规定性,是不可言说的,而教化都是言说的。“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效法道,坚持无为,万物将自动归顺。“道恒无名、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在老子的论述中,一方面反对为(“为之者败之”),另一方面又多次提到要为(“为无为”;“为而弗恃也”;“为之于无有也”),这并不矛盾,原因在于,当提倡为的时候,为的对象仍然是无为。“为无为”,为的是“无为”;“为而弗恃也”,为的是“弗恃”(不占有);“为之于无有也”,为的是“没有发生时”。这三个为,实则无为。老子提出无为,会有人发出疑问,领导者总得为点什么、争取点什么,所以老子觉得,非要为也可以为,那就“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教不教”,“欲不欲”,“为而弗恃也”;“为之于无有也”。无为是积极的,无为是为了治。无为不是无所作为,不是无所事事,不是什么都不做,无为是相对为来讲的。为是人为,是妄为,而无为是反对人为,反对妄为,而要坚持事物的客观规律,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如果把无为解读为消极,解读为无所作为,那就把老子的思想歪曲了。老子的无为,是为了合理的科学的理想的治理,无为不仅不消极,相反是积极的,老子在讲无为的时候,都是带着目标和理想的。老子主张,要做好大的事情,得从细微之处入手。看得太容易了必然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圣人把问题看得很难,最终反而不难。“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老子还非常重视防微杜渐,主张处理在矛盾尚未出现的时候,治理在混乱尚未发生的时候。处于安定之时,就容易把持;事物尚无征兆,就容易谋划。处理脆小的问题,还能够分判;细微的问题开始萌芽时,还能够破除。“其安也,易持也;其未兆也,易谋也。其脆也,易判也;其微也,易散也。为之于无有也,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作于垒土;百仞之高,始于足下。”(三)政治合法性:以正治邦老子主张以正治国,无为自化,清静自正。百姓不需要人为去教化,教化就是虚妄价值,就会适得其反,反而让百姓变得巧智多多,人心杂乱。春秋时期动乱的原因就来自统治者自身不正、强作妄为,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天下大乱。天下已经大乱再治理就晚了,社会已经无救了,还不如顺应时势。“以正治邦”,是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因为不正,所以天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智、法物滋彰。因为天多忌讳、民多利器、人多智、法物滋彰,所以民弥叛、邦滋昏、奇物滋起、盗贼多有。要以正治邦,就要无事、无为、好静、无欲。做到了无事、无为、好静、无欲,百姓就会自富、自化、自正、自朴。“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夫天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滋昏,人多智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朴。”坚持以正治国,那就要坚持和平外交,不侵略、不霸权。军队是用来防御的,而不是用来侵略。“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其事好。”以正治国的关键在于领导者,领导者正,则百姓朴,领导者无为,则百姓自化,领导者为之,则天下乱之。天下之所以动乱,在于领导者的智辨、巧利、伪虑。绝弃智辨、巧利、伪虑,社会风气才能回到质朴状态。领导者要践行的根本准则就是“视素保朴,少私寡欲”。“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三言以为使不足,或命之或呼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坚持圣人无为而治,维护万物的自然状态,不仅百姓得到了安宁,而且政府也得到了合法性和持久性,这就是理想之社会,是真正自由、平等、和谐之社会。老子作为春秋末期的哲学家,构建出的本体论、人生论和价值论,在现在看来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对当代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都有启发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子作为中国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哲学家,是当之无愧的。参考文献:1、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2、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东方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3、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12月第1版4、兰喜井:《老子解读》,中华书局,2005年8月第1版5、谢维营:《本体论批判》,人民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本文转载自《文学教育》2012年第12期(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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