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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宓的格律诗理论探索与实践 新格律诗理论

发布时间:2019-05-13 06:38:12 浏览数:

  摘要 格律诗是一种有节奏韵律的文体,而因其节奏韵律的变化,它以四声(平、上、去、入)写诗,同时对字数、句数、平仄、对仗、押韵等都有严格规定。诗的格律形成之后,诗人们无意识的从事格律诗理论建筑,本文将以吴宓为例着重介绍其格律诗理论的探索成就和创作的实践。
  关键词:格律诗 理论现代化 创作实践 吴宓 吴宓诗集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吴宓先生以西洋文学家名世,又是中国比较文学研究的奠基人,吴宓深厚的旧学功底则源自其幼时间接师承旧学大儒刘古愚,“近数十年中,吾陕知名人士,无不出其门下。宓儿时曾获拜谒……”“追溯师承渊源,则于古愚太夫子不敢不首致其诚敬”。吴宓于其诗学,自恃很高,给学生上课,常以自己诗歌为例。吴宓于格律诗的理论探索研究造诣极高,并广泛应用于其格律诗的创作实践。
  一 吴宓的诗学主张
  《余生随笔》是吴宓在清华大学求学期间所作的笔记体文录,原刊登于1915年9月至1916年4月出版的《清华周刊》第四十八至七十二期之上。其内容涉及多方面,其中论诗者34则,为吴宓教授的女儿吴学昭编入《吴宓诗话》。这些随笔虽然写作于吴宓出洋留学之前,但是已经多次论述及西方文化,如《十二诗人重精神而略形迹》中举例说:“美国华盛顿·欧文为文富阴柔之美,多情善感,类诗人。所作《拊掌录》,中多佳构。”又如,《莎氏戏剧》:“探源溯流,似莎氏几于无书不读,足可致惊。予意此正如杜工部读书破万卷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当然,在注意到吴宓在西学方面修为的同时,更应该确定他对中国文化和中国格律诗方面的卓然建树和见解,这才是他在诗话中表现出来的真见地,也是全书的主旨,故此不作引录。通过中西文化、中西诗学的融会贯通之后,吴宓提出自己的诗学主张,那便是《中西诗学对比》。
  《中西诗之比较》是吴宓于1941年10月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所开课程的讲稿,今所存不多。据整理者吴学昭《整理后记》所载,该讲义与另外几本吴宓的手稿为其学生“借阅和代为保管的名义取走,至今不肯归还”。虽然这未免有些遗憾,但是通过仅存的这些讲义,大概也可以窥见吴宓的诗学主张。
  概括起来,吴宓的诗学主张,有几个比较重要的观点:
  1 诗之定义。讲义中提出诗由(真的)事实和(有价值的)经验构造起来的文字,其具备有序(事实之逻辑)、经济(选材、省字、用典)、美(形、声、义)等特点。
  2 诗人之定义。讲义中为诗人开具公式:诗人=诗性+诗
  匠=材料+技术。同时,他绘制一个图体,说明全世之人中有二个小群体,一为诗匠,一为诗性,而这二个群体所交错只是最小一部分的人群,便是诗人。
  3 诗法的组成。讲义中提出诗法的构成有三方面:(1)一定之观点(我)及程序;(2)由远至近,所见由普遍而特殊;(3)经济。
  4 作诗的步骤:定材,选体,分段,传述,修改。
  5 诗的自然程序。(1)由现实世界渐进至理想世界;(2)由多渐进于一;(3)由浅思入深思,由浅感入深感;(4)由普通、平凡、庸俗,渐进于特殊、超异、奇美;(5)由小我之自私自制及虚荣偏见,以进至大我之大公无私、博爱真理;(6)由人生社会以进至上帝或佛之极乐世界。
  6 诗之宗旨。“诗以感情为主,但感情必高尚。高尚之感情即仁也。故诗教主仁。”“所谓高尚之感情,即合乎道德(思无邪)。”“纯为说理,可以文写之,但重格律或专务描写铺叙,皆非真诗。(惟表情之法不一,有隐显耳)”
  很明显,这些观点的提出,是吴宓高度提炼出的中西诗共通点,所以适应于格律诗。而对于格律诗理论现代化而言,这是一份具备纲领意义的艺术发轫性文件,由此,以科学的语言、理性的思考提出了格律诗创作的要领。故是,这在格律诗理论探索方面,应该具备里程碑的作用。
  二 以吴密诗学主张审视其格律诗创作实践
  《吴宓诗集》亦系由吴学昭整理,商务印书馆于2004年11月出版发行。诗集分为二十卷,以创作时间排列,同时每卷均冠名,例如,卷一《故园集》创作于光绪三十四年戊申至宣统二年庚戌,卷二《清华集上》创作于宣统二年庚戌至民国三年甲寅,卷三《清华集下》创作于民国三年甲寅至民国五年丙辰,而卷二十《渝碚集下》创作于一九六一辛丑至一九七三年癸丑。由此可知,吴宓于格律诗的创作时间自1908年(时年14岁)至1973年(时年79岁,距离其去世还有5年)。另外,前十七卷的创作时间从1908年至1949年4月,创作量比较大,而后三卷创作时间跨越大,自1949年4月至1973年10月,但数量多,且相对集中于1961年8、9月间。
  本节将撷取《吴宓诗集》卷一《故园集》(最早期作品)、卷五《金陵集》(留学初归期间,大面积受西学影响时期作品)和卷十五《昆明集》(《中西诗之比较》文章形成时期的作品),进行比较,借以窥见吴宓诗学过程与其诗学理论的影响。
  首先,有必要认识吴宓创作格律诗的渊源履历。《吴宓诗集》卷首有署名为“吴宓自识”的文字,大致说明他的诗学渊源:“吾于中国之诗人,所追摹者三家。一曰杜工部(按:即杜甫),二曰李义山(按:即李商隐),三曰吴梅村(按:即吴伟业)。以天性所近,学之自然而易成也。”“吾于西方诗人,所追慕者亦三家,皆英人。一曰摆伦或译拜轮,二曰安诺德,三曰罗色蒂女士。”
  其次,也有必要阐明评述吴宓格律诗的准则。吴宓在1935年刊行诗集时有《编辑例言》中说:“区区之意,以为作诗固不可不讲格律,然感情首贵真挚。”由此可见,评价吴宓诗作的准则有二,其一格律,其二感情。
  卷一《故园集》计收诗词24题38首,其中涉及七绝、七律、五律、古风,又词2题3首,可谓各体皆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集中多有与其堂兄吴孝侯、表兄胡仲侯唱和之什,如《送孝侯三兄入蜀》《杂诗,十二首存六,孝侯兄命题》《闻仲侯将游学沪上书此以赠》《答仲侯》等;而且集中还有数首与此二人联句之作,即《雨后郊游偕孝侯兄联句》《夏夜书怀偕孝侯兄联句》《秋郊散步偕仲侯联句》等。少年志友,兴趣相投,对吴宓的影响和其家学渊源一样值得重视。   现撷取该集中一首来评说少年的吴宓的学诗状况。
  写于宣统元年的《感事》:“排难解纷竟未成,少年头角尽峥嵘。千程壮志三冬冷,九仞奇功一篑倾。各逞私心作解事,谁堪沥血证同盟。辛勤劳倦无穷意,此夜惟馀蛩蟀声。”此诗的写作背景是,当时吴宓与胡文豹、文骥、文犀等人合办《陕西》杂志,吴宓为编辑,稿成三期,因捐款不济,仅印一期。“各逞私心作解事,谁堪沥血证同盟。”已经完整表达吴宓此时的真感情。况且此诗已经基本具备声律、押韵、对仗等方面律诗的要求,由此可见,少年时期吴宓的诗学功底。
  当然,《故园集》也流露出少年时期吴宓格律诗某些方面的不足,如造句生硬。但是依然能让人解读到他格律诗学的基础。
  卷五《金陵集》计收格律诗27题63首(其中译诗17题)。又录新诗1首。
  留学初归时期,吴宓在接纳西学之后,进行消化,从其格律诗创作中,得到印证。这期间,他以格律诗的形式翻译了大量西方文学作品。如《译酒店主人歌》《译赫里克古意》《译安诺德挽歌》等;更有趣的是,《译牛津尖塔》一诗,吴宓竟用格律诗和新诗二种形式译出。同时创作了《阴历七月七日沪杭火车中作》《寒假前在校监考临窗即景》《病中书况》等篇什,还代其生父吴芷敬作《祝刘绳堂先生七十寿诗》二首。
  与《故园集》相较,本卷更为突出翻译西方诗歌,而且他的翻译颇具特色,是以格律诗的形式和要求进行的,所以当视为吴宓格律诗的又一创作形式,所以在统计数字上,将这些翻译作品纳入吴宓的格律诗创作之中。吴宓借此,拓宽他创作格律诗的思路与素材,同时也是通过这种有益的实践,丰富其诗学观点。谨举《译牛津尖塔》为例,原作为英人赖慈(Winfred M.Letts)所作,四节,吴宓译成四首六句五言格律诗。其第一首:“牛津古尖塔,我行认崔嵬。黝黝古尖塔,矗立青天隈。忽念行役人,忠骨异国埋。”还有一点,必须特别提出的,吴宓译作时特别交代“今译并依原韵”。而且吴宓还将此诗译成新诗,同样录出第一节:“我看见牛津的许多尖塔/当我偶然走过那边,/那些牛津的灰白尖塔/直映在高穹的青天。/我心中想念着牛津的学生/他们战死在异国的郊原。”诗前有序,对于诗体也有叙述:“原诗单句四节,双句三节,今译为单句五节,双句四节。原诗每首双句押韵,今译从之。”非常明显,吴宓在进行以格律诗的形式翻译西方诗时,特别注意诗的格式、句节、押韵等问题。
  《金陵集》中,以格律诗形式译西方诗占据了很大部分。这在客观层面上,促成了吴宓理性的认识中西诗歌,但是非常明显的一点是他对格律诗的自信,超越了他对西方诗歌的爱好。
  卷十五《昆明集》计收诗112题179首,又词2题2首,联6题。
  本卷较之《金陵集》,以格律诗形式翻译西方诗歌作品数量较少,只有5题,由此可见,吴宓已然寻找到了自己创作格律诗的成熟手法。在这个阶段,他与大量格律诗人接触唱酬,如陈寅恪、刘永济、陈志岳、赵仲邑等。在唱酬中互相影响,这也是促进吴宓格律诗创作走向成功的重要原因。谨举一例,《残春和寅恪》:“阴晴风雨变无端,折树摧花未忍看。小胜空矜捷坦堡,覆军终恐败师丹。降心苟活全身易,异志同仇御侮难。一载颠危能至此,何堪回首梦长安。”从此诗透出的信息来看,诗人的格律水平已经十分纯熟了,而且化用国外典故,坦堡,即坦能堡,为Tannerberg之译;师丹,又译为绥丹,为Sedan之译。而此诗更允为称道者,即吴宓在诗中所寄托的感情:“一载颠危能至此,何堪回首梦长安。”战事避居云南的吴宓,通过此诗传达的是他的家国情怀,从而可见其熠熠生彩的人格。此诗可与陈寅恪同题诗《残春》对读:“无端来此送残春,一角湖楼独怆神。读史早知今日事,对花犹忆去年人。过江愍度饥饿救,弃世君平俗更亲。解识蛮山留我意,赤榴如火绿榕新。”一方面应该注意的是西方文学对吴宓格律诗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格律诗人对吴宓格律诗创作的影响。这些对他形成《中西诗之比较》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在《昆明集》中,吴宓的格律诗创作已经非常纯熟的控制格律,并融化于感情,从而达到技法与情感的高度统一,同时也完成了其格律诗创作与诗学主张的统一。在这一时期,他的格律诗几近化境,达到了艺术高峰。
  三 结语
  上文提过,20世纪初,王国维、陈寅恪等提出了“发掘新材料”与“融通西学”两条治学的基本原则。以此原则来审视吴宓对格律诗理论现代化和其实践,可见吴宓正是沿着这条治学之路,审视格律诗,并提出自己的诗学主张的。
  而吴宓的格律诗创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他诗学主张的延伸和充实;其格律诗在坚守格律的基础上,融通西方诗歌的长处(即其所谓诗匠),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即其所谓诗性),所以其作品也就具备其诗便由有真实事件和有价值的经验构造起来的,其具备有事实之逻辑、选材、省字、用典、和形、声、义上的艺术美等特点。所以,吴宓的格律诗作品充满多种角度的审美情趣,可以让读者深入去理解,在考察去成诗过程的同时,也是从自然世界向精神世界延伸的一个过程。比对吴宓的格律诗理论和创作实践,大概可以看得出他所践行的是“知行合一”的过程。
  吴宓的格律诗理论,是产生于西学东渐的特定历史时期,在充分认识格律诗文化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拓展,成为格律诗理论现代化的有效实践。其创作实践,也作如是观。这对当今格律诗的理论和创作有着指导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谢谦:《国学词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钱仲联:《民国诗话丛编序言》,《民国诗话丛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
  [3] 张寅彭:《自序》,《民国诗话丛编》,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
  [4] 吴宓:《吴宓诗话》,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5] 吴宓:《吴宓诗集》,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6] 陈寅恪:《陈寅恪诗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作者简介:王英姿,女,1965—,江苏南京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大学语文、人文素质教育,工作单位: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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