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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5篇

发布时间:2022-01-29 12:00:50 浏览数: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5篇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1

  2016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以创建文明城市为主线,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真抓实干、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城市管理总体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现将2021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市、区编办工作部署,我局积极响应区直审批单位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工作部署,通过整合我局相关股室行政审批职能,设置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负责本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跟踪和落实;承担审批事项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从而实现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全部向一个股室集中。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推动内设审批机构和业务骨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充分授权相关人员开展审批工作,并强化内设审批机构和业务股室联动配合,形成审批和监管职能相对分离、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放管服”。我局狠抓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能力。一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逐步将区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乡镇街道,推进全面调整下放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二是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城管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解决城管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锻造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城管综合执法队伍,11月13日上午,组织召开金平区城市管理业务培训暨城市管理工作推进会,培训特别邀请市司法局林振达同志和市城管局游洁同志对区城管局和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宣讲。通过阐述理论、讲解具体案例及解答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案释法,切实解决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持续性地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街道开展市容“六乱”等执法整治。

  3、我局加强对12345城管热线投诉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及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对于存在险情的危树和特危树进行鉴护,积极发挥区、街道二级管理机制,有效降低各种险情的出现,给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环境;及时处理群众对挖掘道路、临时占道及树木处理的申请,第一时间受理申请,当日办结临时占道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挖掘道路申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树木处理申请,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培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办法,按照各股室的内部建制和执法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人员、机构双落实。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股室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了领导机构的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体目标: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设,着力破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治培训为手段,推动我局普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根据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区普法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开展城市管理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汕头市经济特区城市绿化条例》、《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学习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法治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建设法治城管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努力提升相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将制度建设、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机关股室的职能进行了分解,提出来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力争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一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政治合格、组织健全、业务过硬、执法规范、遵纪廉洁、仪容严整、秩序良好、保障有力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标准。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业务培训制度。以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到位,处罚得当。三是强化执法队伍服务民生的能力。通过加强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法治宣传等措施,全面提升队伍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了亲民、文明、和谐的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通过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上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重大执法决定由局案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和决定等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落实《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做好新持证、变更、注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公示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落实申领、换发及时更新《行政执法证》变更信息(证件号码、执法区域、执法类别)。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工作,按要求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核查登记,对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录入信息,对调离、退休等人员进行核销。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汕头市金平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的通知》,组织新招录行政执法人员及领导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组织有关法律的培训并通过网上系统做习题。参加考试的人员经过认真学习、细心应试,最终全部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由汕头市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共四个方面)》。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按照《行政处罚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雇用合同工、临时工等非公务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统一着装,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按照《行政处罚法》、《汕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三是对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执法人员能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做到主体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实行阳光政务,在局机关显眼地方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办事规程等事项,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外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本局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执法的内容、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所遵循的程序、步骤、办案时限等;汛期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市政道路建设方面。部分道路及片区人流、车流较为密集,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与交警、交通局等众多部门,协调难度较大;道路改造涉及下水管道建设,需要开挖路面,而开挖路面涉及到移动、联通、电力、水管等地下管线,需要进一步与管线单位沟通协调。

  2、园林绿化管养方面。金平区地处老城区,在城市管理方面存在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管养标准仍然较低等因素。由于管养经费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养水平和工作更好开展。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共享单车乱象反复。汽车流动商贩反复、违法建设治理进度落后等问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日常工作例会、政策学习微信群等方式,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加强区城管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多举措研究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和各支部专题学习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摘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坚持把局党组和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执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日常行政执法案件、重大复杂处罚案件等进行指导,通过多次举行法律法规培训会,加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理念和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落实文明执法、微笑执法的举措,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五是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推动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我局加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

  六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落实文明执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执法的城市管理环境;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依法执法的监督机制。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2

  根据《XX》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紧扣督查内容和要点,全面开展自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业务范畴各不相同,日常掌握运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异,为规范统一开展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学法工作组织发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按照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网上考试,成绩均达优秀。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举办全区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在招聘会现场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退役官兵及家属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实施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出台了工作制度X项、管理制度X项,编发工作简报X期,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

  四、依法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

  一是设置专门机构。局专门设置退役军人利益诉求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解决退役军人的相关诉求,负责12345便民热线业务,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咨询。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积极贯彻实施《xx省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属地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业务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三是严把依法行政关口。我局与XX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定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

  五、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六、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表省、市有关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并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部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的互通共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构建起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全方位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整改任务、措施及分工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xx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xx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xx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集锦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xx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xx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xx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xx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4

  一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区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所有工作都要自觉在法律框架下推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本地区、本部门依法履职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要学深学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三要完善考核督促机制。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违法行政问题较多的区县和部门要进行约谈通报。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5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我们必须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是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要通过示范市创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有创则必成的决心和信心,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创建方案的部署安排,抓紧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重点指标、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明确措施,抓紧完善,对帐销号,力争今年进入全国示范市行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扎实开展开放发展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持续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市住建局提出,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建筑工程审批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要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打破“隐形门槛”和“弹簧门”,优化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要不断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倒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改进服务。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完善立法调研论证制度,聚焦主要矛盾和群众关切,加快推进一批重点立法项目,今年计划制定的村规划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部门要抓紧组织起草,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过期的政府性文件该废止的要抓紧废止,需要修订的要及时修订完善。

  四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要完善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特别是要厘清职责边界,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五要加强行政行为制约监督。要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府院联席机制、“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对履职过程进行监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探索推进“人民调解+仲裁”纠纷治理模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要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通报约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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