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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乡镇党委抓党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07 18:00:28 浏览数:

全区域统筹

 多层级联动

 各领域融合 着力构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格局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

 2020 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和基层治理架构,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扩大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社会组织、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党建覆盖,健全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体系。

 一、把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本原则 做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更加注重全面统筹,更加注重系统推进,更加注重开放融合,更加注重整体效应,向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先进水平对标看齐,推进组织体系科学化、队伍建设规范化、运行机制标准化、作用发挥具体化、工作保障制度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 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落实“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强化居民自治,把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自我管理作为城市治理、经济社会进步的直接推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群众更加自觉地热爱党、跟党走。

 (三)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联动。着力补齐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社会组织、互联网业等领域突出短板,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难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开阔的视野谋划城市基层党建,积极搭建区域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互联互动的工作平台,不断提高整体效应。

 (四)坚持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对城区和县城,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实施差异化推进。城区重点抓统筹、抓融合,促规范、促提升,创新载体平台和体制机制;县城重点转理念、转方式,推动由传统社区党建逐步向城市基层党建管理模式转变。持续优化基层组织架构,真正使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到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五)坚持聚焦目标,晋位升级。党在城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效扩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党领导城市、治理城市的能力显著提升,统筹、联动、融合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更加完善,探索出一条符合 XX 城市特点的城市基层党建新路子,为加快建设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高质量发展的 XX 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系 (六)构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把城市基层党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形成有机衔接、有序推进、有效运转的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责任体系、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总体谋划、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和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区(市、县)党委履行第一责任,负责统筹谋划和指挥协调,重点抓政策落实、资源整合、基础保障、力量配备、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和抓好落实,重点是发挥枢纽作用,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动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重点是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和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对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兜底管理。

 (七)建立城 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区(市、县)、街 道、社区建立完善以联席会议为主要形式的议事机制,定期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分析研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区(市、县)级由党政有关部门和驻区骨干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与 XX 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的衔接。街道党建联席会议注意吸纳影响力大、代表性强的驻区单位参与,加强对街道公共事务的协调和监督。坚持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居民代表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协商处理社区公益性、社会性等重大事务。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或决定事项要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逐步推进县城区域化党建工作。

 三、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八)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能力。街道主要职能是加强党的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加强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街道党工委在社会治理和辖区各领域党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街道经费支出由区(市、县)财政全额保障。组织、发改、住建、规划、国土、民政、综治等部门要配套出台相关制度,探索赋予和落实街道党工委五项职权:对区(市、县)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参与权;对区(市、县)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任免前征求意见权;对街道社区建设规划制 定、公共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对街道公共事务综合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派驻机构的参与督办权。完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有机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街道考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结果的应用,实现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

 (九)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开展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研讨交流、文艺宣传等方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抓好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锻炼、素质能力提升。建立党员政治生活管理积分激励机制,将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交纳党费、作用发挥等量化为考核分值,排名与党员评先评优挂钩,强化正向激励,党支部整体积分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鼓励社会行业部门依据党员(党组织)积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正能量。推行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党员排查管理,对暂时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原则,组织其参加党组织活动,表现情况适时向原单位党组织反馈。深入开展向于书法同志学习活动,各区(市、县)每年至少选树 1 名基层党组织书 记先进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每年按实际情况整顿一批软弱涣散社区、机关、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

 (十)以“ 一体化服务” 为依托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以党建为引领、公共服务为基础为依托、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工作模式,实现与居民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一站式、一张网”办结。积极培育和引进社会组织,逐步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上级提供给社区的资金资源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过程,成为树立党组织形象威信的过程。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文体活动团队,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在养老育幼、关爱亲友、守望邻里、扶危济困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在服务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谐稳定中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引领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各级党代表联系基层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党代表直接联系社区、服务社区。

 四、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 (十一)坚持社区分类指导。传统社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 服务设施,着力解决民生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问题。新建社区重点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引领,探索在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上成立党的组织,打造“红色物业”,使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成为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推广“邻里节”“社区节”等特色活动,构建友好邻里关系,促进情感融合。单位型社区重点推进共建共管和多主体参与的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村改居”社区重点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转变服务管理方式,加快融入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

 (十二)完善社区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建设,组织居民围绕困难帮扶、环境整治、物业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自治活动,激发社区民主自治正能量。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党建工作机制,立足便于教育管理党员、便于联系服务群众,综合考虑地域分布、党组织和党员规模、驻区单位数量以及社区网格分布等因素,灵活设置党建网格,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加强资源配置和力量配备,鼓励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和离退休党员等骨干担任网格长、网格员,建立“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 心户”四级服务网络,推动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教育宣传、服务救助等事务在网格解决。

 (十三)健全区域党组织互联互动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主动向驻区单位通报社区党建工作情况,主动邀请驻区单位参加社区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征求驻区单位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驻区单位要明确专人担任党建联络员,负责与街道社区对接工作。全面推行需求、资源、项目“三个清单”协商机制,社区党组织负责做好居民需求清单与驻区单位资源清单对接,形成党建和民生实事项目清单,通过签订共建协议、干部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推动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推动活动共联,通过共享阵地、共享信息、共享文化、共享服务推动资源共享。完善督促评价机制,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对驻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情况进行记实,驻区单位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的,由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出具意见建议。区(市、县)党委要把街道区域化共驻共建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

 (十四)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区域兜底,分类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社会组织、互联网业等领域党建工作。针对商务楼宇和商圈市场的特点,由街道党工委统筹,依托楼宇物业公司、产权单位、骨干企业建立党组织;探索把商务楼宇作为一个社区建制,设立商务楼宇社区党 组织。在各类园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着重抓好骨干企业党建工作。强化工商局、民政局、网信办等部门业务监督和党建指导双重责任,将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等情况纳入登记、年报(检)等范围;注重发挥党员经营示范户作用;突出抓好新闻门户、网络社交、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自媒体等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强化对新社会阶层群体的政治引领、服务关爱,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统战部门开展非公人士评价、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逐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加快决策机制融合和治理结构整合。

 五、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十五)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拓宽来源渠道、提高薪酬待遇、畅通发展空间,形成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基层干部队伍。将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纳入市、区(市、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基层选拔、社会招聘、组织委派等多种渠道遴选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化队伍年龄、学历结构。市人社部门会同市编制部门要制定专项政策,对连续任职满两届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经规定程序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须再任满 1 届后方可进行交流任职;各区(市、县)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或名额定向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区(市、县)要配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街道要配 备至少 2 名专职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坚持落实好市委关于专职抓基层党建人员的工作补贴;社区党组织要配备 1 名副书记专职抓党建。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社区居委会委员、社区工作人员中发现和培养社区党组织后备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 1 名 35 岁以下年轻干部。加强对街道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培训;整合利用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资源,建立社工培训基地。街道社区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社区工作人员报考社工师,到年底,每个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中至少要有 2 名社工师。关爱社区困难工作人员,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

 (十六)全面推行“ 双报到双服务” 。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双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由同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或区(市、县)直党委统一安排,建立督促约束机制;社区要建立驻区单位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的工作记实档案;各单位要把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社区工作纳入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驻区单位联系社区情况纳入单位党组向上级述职的重要内容。市、区(市、县)直属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到街道社区挂职锻炼不少于 1 年。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报到。

 (十七)加大街道社区经费保障力度。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 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津贴、街道社区党务工作人员岗位报酬,纳入区(市、县)财政预算。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由街道打捆下拨给社区使用,每年不得低于 X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社区服务、党群活动、访贫问苦等事项。市财政 X 万元社区建设资金要与基层党建工作挂钩使用。加大党费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支持。鼓励吸收慈善基金、社会捐助等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社区“两委”成员月补贴标准(含“五险一金”)与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差额不超过X 元。对社区工作人员在现有工作报酬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全年总额 X%的比例设置绩效考核奖。参照街道专职抓党建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给予社区网格党支部书记、楼栋长一定生活补贴。

 (十八)开展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利于群众集中、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综合利用的原则,以有活动阵地、有工作队伍、有服务项目、有信息平台、有经费保障为标准,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党建活动、教育培训、形象展示、资源整合、服务群众等功能,打造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党建服务平台。社区综合服务场所统一使用“党群服务中心”名称,并与“中国社区”标识结合起来,优化功能布局,突出党建元素。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 X 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租赁、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提升。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将社区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产权归属当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设施执行供暖、水电居民价格政策。有条件的区,要建设街道一级党群服务中心。鼓励因地制宜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各类园区、社会组织等党群服务站建设,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有机衔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一刻钟党建服务圈”。以区(市、县)为单位,依托红色教育基地、党建展馆等资源,打造共建共享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探索打破单位和地域限制,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

 (十九)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完善以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平台建设,打造集党的建设、城市管理和群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推动社区收集反馈、街道和区直部门受理承办、区级监督指挥一网联动。整合行业部门信息资源,促进党建信息平台与政务信息平台、部门业务系统多网联动,实现区域互动、数据共享、信息共联、服务更优。探索“网格+网络”,运用 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把线下教育动员与线上线下交流结合起来,以党建工作智能化提升服务的有效性。各区(市、县)要及时与地图导航、生活服务等网络平台对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便捷查找与便民服务相结合。

  六、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区(市、县)党(工)委要把抓好城市基层党建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市委将城市基层党建作为刚性考核指标,纳入区(市、县)党(工)委和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单制”管理和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区(市、县)对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城市基层党建比重不少于 20%,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挂钩,排名末位的街道党(工)委书记年内不得提拔使用、领导班子不能评先评优,引导街道党(工)委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社区党组织要把工作重心聚焦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上来。

 (二十一)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坚持条块双向用力,努力形成市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属地区域统筹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具体指导;编制、民政、人社、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作、分工负责,加强政策资源支持,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街道社区。驻区单位、行业系统的上级主管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地方协调配合,指导基层组织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 作。市级层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市属职能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管业务与管党建有机结合。各区(市、县)要加快设置党建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并依托工商、民政、网信部门,分别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社会组织党委和互联网行业党委,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十二)健全工作运转机制。各区(市、县)党(工)委要建立督促推进和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督导落实,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或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推进观摩学习交流常态化制度化,各区(市、县)每半年对街道党建工作观摩一次,各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对所辖社区观摩一次。推行街道内部观摩、街道交叉观摩、全区示范观摩“三步走”工作法,适时开展全市交流观摩,引导街道党(工)委对标先进、找准差距、迎头赶上。扎实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实行区(市、县)属职能部门事务延伸下沉到社区的准入制度,安排街道、社区承担事项,须由区(市、县)党委、政府统一严格审核把关,区(市、县)属职能部门不得直接下派任务,不得单独组织考核评比。社区工作考核评比由街道统一组织,取消市以下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乡镇党委抓党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条

 指导 思 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战略部署,推动乡镇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促进乡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有效解决乡镇党委党建功能弱化、党委书记党建责任虚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边缘化、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明显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 二条 条

 适用 范 围 。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参照执行。

 第二章

 抓党建工作职责

 第三条

 明确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有关要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把上级党组织党建要求与本乡镇情况紧密结合,制定本乡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中的“规定动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把握好“规定动作”与乡村实际相结合这个关键,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方式,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 使党建工作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群众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 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 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

 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统筹谋划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思考党建,带领党委班子提出科学合理、明确清晰的党建工作思路,指导制定本届党委班子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责 任分工,明确党建具体责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每月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安排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专 题听取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注重总结、提升、宣传本乡镇党建工作创新 经验和特色做法。

 第五条

 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带头抓党建要求。细化并落实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每季度牵头对所辖村党建情况观摩 1 次。每年领办 1 个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工程,打造 1—2 个基层党建创新点。每年至少为乡镇党员干部上 1 次党课。每年主持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本届任期内走遍所有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直接负责 1 个本乡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带头抓好村党组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日制 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报告工 作制度等7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每月到村指导 1次整顿工作, 每月按时参加村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参加 1次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为村党员上 1次党课,每年参加 1次全体 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期限,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 作。

 第六条

 抓实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 作“ 一岗双 责”。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计划要求和党建责任分工要求,围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领导核心地位,加强对分包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抓好村党组织 7 项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工作,每月参加分包村“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参与分包村“逐村观摩”活动,每半年参加 1次分包村民主生活会,每年为分包村上 1次党课,每年参加 1 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向乡镇党委汇报 1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第三章

 领办党建工程

 第 七条 条

 领办 总体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乡镇党委 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促进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 “ 一岗双责 ” ,推动乡镇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工作,参照 本规定执行。

 第 八条 条

 组 组 建 党建 工程库。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年度中心工作、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问题、 “三单制”管理要求、党建创新要求等,在征求乡镇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建立本县(市、区)党建工程库。党建工程库内容一般在上一年度末确定,年度内确需新增工程的,要提前征求乡镇党委意见。

 第 九条 条

 集中开展。

 工程申报。各乡镇党委书记在党建工程库范围内,按照“抓住热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党建工程库工程进行细化,确定 1—2 个本人拟领办党建工程,报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从预计实现的目标倒推,厘清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的任务,又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每个党建工程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 十条 条

 严格进行 工程初审。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乡镇党委书记上报的领办工程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围绕工程工作导向、课题价值、可行性分析评估等方面开展。

 第 十一条 条

 认真 确定工程 项目 。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工程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以文件形式进行印发,同时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 十二条 条

 抓好相关。

 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领办党建工程,要以具体执行人的身份亲自负责工作推进和落实,严禁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代管代办;要注意发挥本人领办党建工程的示范作用,带动本乡镇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一岗双责”。 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工程建立台账,把工程纳入党建调研、督导范围,确保每个工程年度内督导走访一遍;对成效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工程,要指导乡镇及时总结经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办的党建工程进行“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并积极进行宣传推荐。

  第四章

 督导考核与结果运用

 第 十三条 条

 抓实督导考核和结果运 用。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乡镇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乡镇党委每年初将制定的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报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乡镇党委书记领办的基层党建工程,由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向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效突出、具有推广价值的乡镇党委书记领办党建工程进行“以奖代补”,跟踪指导。县(市、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 2次对乡镇党建工作进行综合排名,结果一式四份报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乡镇党委和乡镇党委书记评先评优、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其中,半年综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党委书记进行提醒;年度综 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党委书记进行通报; 2 年内有 2 次排名后 2 位的乡镇(所辖乡镇、街道总数少于 10 个的县(市、区)中,指 2年 内有 2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责令乡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党委书记向县(市、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讨,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诫勉;对连续 2 年年度综合排名末位的乡镇,对乡镇党委进行通报,对党委书记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 十四 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 十五 条

  本办法由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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