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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6 21:50: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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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6篇

【篇1】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贵阳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承担着保障我市180多万农民健康的重任。但是,我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依然是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中的短板,是影响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瓶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02号)有关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党发〔2015〕2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把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作为健康扶贫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的重要手段,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突出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等政策措施,活化人才体制机制,促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着力培养一支能满足基层群众健康需求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初步构建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共联共建,上下协同。试点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协同发力,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为全省提供有益的试点经验。

2.突出重点,破解问题。紧紧围绕解决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的突出问题,在数量、质量、结构上强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

3.创新机制,优化环境。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机制创新、政策保障、完善管理、培养培训等综合性措施,创造有利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协调全面发展的政策环境,营造有利于吸引激励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扎根基层和自我提升的工作氛围。

4.改革引领,统筹推进。把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分级诊疗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在改革中推进,在改革中落实。

(二)目标任务。

试点时间为2016至2020年。2018年完成试点中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2020年完成试点终期评估,全面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

到2020年,全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每千农业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农业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人才结构趋于优化,队伍活力明显增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占比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初步构建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为全国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工作积累有益经验,促进此项工作开展。

——总量明显增加。到2020年每千农业常住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达到1.40人,每千农业户籍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达到1.30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100名特岗医生计划,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至少有1名“5+3”全科医生和1名“3+2”助理全科医生。

——质量明显提高。学历提升方面:到2020年,40%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0%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村医生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资质优化方面: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数较“十二五”末增加160人,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数较“十二五”末增加300人;能力提升方面:培训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300人次,乡镇卫生院院长300人次,乡村医生5000人次,遴选50名优秀乡村医生(每年10名)到市级医院免费培训1个月,推广适宜技术20项。

——活力明显增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及住院人次逐年下降的趋势得到根本扭转。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住院占比和村卫生室门诊占比较2015年有大幅提升。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政策。

1.完善编制使用政策,充实乡镇卫生院人员。以“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为原则,在编制总量内,采取多种方式,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配备的相关政策文件,保证乡镇卫生院人员数量与功能定位相适应。对于所核定编制,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可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在县域内合理调配使用,用活用足已有编制,不得在乡镇编制统筹中用于其他机构和岗位。实施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引进计划,制定年度招聘引进人才的具体计划,合理使用编制。市委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委要指导和监督各区(市、县)编委办、卫生计生局认真研究解决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空编问题。乡镇卫生院人员要按照不低于每千农业常住人口1.3人的标准配备,由各区(市、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卫生计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机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乡镇卫生院新增人员可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项招聘及时予以补充;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二本以上(含二本)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可直接与其签约;对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全科医生,可简化考试程序或通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并给予编制和财力保障。对艰苦偏远地区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凡年龄45周岁以下,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简化考试程序或通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3.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人才职称评聘办法,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岗位设置的倾斜力度,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要以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经历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客观评价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落实即评即聘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的中青年高级人才比例。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4.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建立起以激励性工资制度为核心符合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考核机制和人事制度。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发展培养等给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奖惩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提取50%事业发展基金后,剩余部分作为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各区(县、市)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基金比例。各地要围绕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建立对机构及机构内部人员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激励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5.建立完善人才激励机制。2016年至2020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并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已在县级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以上各类人才,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实际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居住。2016年至2020年,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给予执业医师每人每月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以上所需生活补贴原则上由县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给予困难县适当补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补偿奖励机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结合考取执业资格、晋升职称的,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级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制定。市级根据区县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基层引才奖励补助,对基层引进人才工作突出的市、县进行以奖代补。

(二)探索建立县乡一体化管理体制。

落实中央及市编制部门的有关要求,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确保对县域范围内的县乡人才资源进行有效统筹、对业务进行强化管理和考核、对奖励激励性政策进行全面落实。改革现行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制,积极探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促县帮乡、县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推进医教协同。

卫生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以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儿科、全科、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护理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积极向国家争取增加我市五年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开展三年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试点。

(四)加强培训提升。

统筹现有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等各类各口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有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在职在岗人员的培养培训力度,提升现有人才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1.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十三五”期间,每年实施乡镇卫生院专升本培训项目、村卫生室中专升大专培训项目和村卫生室中专学历教育培训项目。

2.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岗位服务能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临床医学(含中医)专业高职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师培训。每年对乡村两级实施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院长)培训项目、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项目、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项目和优秀乡村医生遴选进修项目,通过以实践为主的培训,全面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岗位服务能力。

3.优化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构成。每年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前培训项目,提升考试通过率,切实优化我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构成。

(五)做好对口支援和远程医疗。

加大力度抓好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定对口支援考核制度,将帮助受援单位培训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本土人才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采取轮流在岗服务1—2年的形式,选派县级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县级公立医院执业医师不足时可从市级公立医院选派。当地政府要同步解决好被选派执业医师的吃、住、行等生活保障。被选派执业医师要全力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做好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利用远程医疗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各级医院间的远程医疗会诊及示教,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促进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提升,不断丰富完善远程医疗服务标准、内容、流程和规范。2016年,要确保上半年实现市、县、乡三级医院联通远程医疗网络系统,年底前实现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市卫生计生委要督促指导市级公立医院按照医疗服务辐射范围实行分片包干,与相应县级公立医院建立远程医疗长效联动机制;要研究制定远程医疗服务考核奖惩制度,对医院及其医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施考核;要督促指导市级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充分利用远程医疗网络系统,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每周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能培训,授课时数计入医生工作量。市级公立医院要建立和落实远程医疗“全天候”运行服务制度,随时为县级公立医院及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要降低远程医疗服务费用,既不能增加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也不能增加县级公立医院运营负担。

(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退出机制。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完善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村两级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指导支持、省级全程督导、市县级抓落实”的原则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逐级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级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将职能职责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在编制、引进、薪酬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力度,制定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特点的政策措施,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完善考核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区(市、县)政府该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监测评估制度。督查评估结果与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经费挂钩。各市县级政府也要定期对本地区该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抓紧做好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的宣传解读,大力宣传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有力推进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篇2】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2020林政管理整治实施方案

为搞好全县社会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贯彻全州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创建安定祥和的林区社会环境,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生态、和谐、幸福,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抓紧制定〈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偷拉盗运林木、非法加工木材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惩处违法人员,确保我县天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不断促进绿色增长,特制定《县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紧紧围绕县社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的原则,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任务目标

通过阶段性的集中打击整治,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建立良好的管理秩序,不断促进绿色增长。同时,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创建生态建设,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和天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环境。

三、整治重点

按照打击与整治相结合,以打促防、以管促防、以宣促防的工作思路,加大以下十二个方面的整治力度。

(一)整治林地征占中的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滥占林地的现象。

(二)打击非法转让林木采伐许可证行为,严禁非法买卖和转让农牧民自用材采伐指标。

(三)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活动。

(四)严厉打击偷拉盗运木材及偷拉盗运木材强行闯关的违法行为。

(五)关闭无证加工实木家俱企业和禁采树种制作家俱的企业,取缔无证加工窝点,严厉打击黑市木材交易。

(六)整治木材生产环境和木材运输渠道,确保木材正常生产和运输畅通。

(七)依法打击非法安装带锯行为,规范经营市场。

(八)规范单位和个人薪炭材(烧火柴)指标和运输时间。

(九)加强林业系统内部整治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清理整顿执法队伍,打击林政管理中的贪腐违规行为。

(十)加强林业部门、乡镇、公安联合执法力度,防止推诿扯皮现象。

(十一)规范收缴木材检尺入库和出库销售,严格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部门要对收支情况进行抽查。

(十二)整治农牧自用材采伐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从20xx年3月28日开始至20xx年6月7日结束,为期70天。

五、整治步骤、具体内容及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8日至4月6日)。在召开全县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宣传动员会的基础上,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头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各村寨,林业局、县林业局各林区,召开全体干部、各村村民参加的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使全县人民了解开展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县人民参与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自觉性,确保全民参与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4月7日至5月5日)。

对非法转让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买卖农牧民自用材、盗伐滥伐林木、偷拉盗运木材、无证加工实木家俱和禁采树种制作家俱、无证带锯加工木材、黑市交易木材、阻止木材正常生产、非法乱设卡点收取过路费、林政管理中贪污受贿、联合执法中推诿扯皮等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中,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至6月7日)

1、认真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各乡镇、县林业局、林业局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属地森林资源管理,认真落实责任,林业部门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2、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保护林地资源。对林地征占情况进行清理,即时整改少批多占、批甲占乙、滥占林地现象。

3、严格森林资源限额采伐,规范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规范农牧民自用材管理,严禁非法买卖和转让。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不超采。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监督。采伐许可证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人填写,明确采伐人员姓名、身份证编号、采伐地点、采伐树种、运输时间等信息。林木采伐许可证有效期1年。20xx年及以前林木采伐许可证立即予以通告作废,其中,持有已采伐采伐许可证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回采伐许可证;
持有未采伐采伐许可证、确需建房的农户,由乡(镇)、村出具书面证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在20xx年农牧民自用材采伐指标中调剂发放采伐许可证。各乡镇、林业检查站要积极做好农牧民自用材指标发放的宣传解释工作。各乡(镇)要组织工作组,会同村委会干部深入到每户农牧民家中调查摸底,经集体评议,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需要发放自用材指标的农户,并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部门派遣工作组核实后统一发放农牧民自用材指标,确保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到最困难、最迫切需要建房的群众手中。林业主管部门在与乡镇及村民签订相关责任书的同时,认真办理相关手续,并指定采伐地点,派出专人检尺,做到“山上定点定位采伐、山下定点检尺核查”。要对发放的农牧民自用材采伐指标去向要进行清理,严禁非法买卖和转让,对非法买卖和转让事件发现一件清查一件,清查一件处理一件。对违反规定在国有林和非指定地点及指定树种进行采伐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法个人及所属村寨给予严肃处理,停发3-5年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林业生态补偿金等林业补助。农牧民自用材运输,以齐头双桥车每车10立方米、一般车辆每车5立方米、拖拉机4车5立方米的标准核定运输量。

4、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偷拉盗运木材及偷拉盗运木材强行闯关的违法行为。我县与六县交界,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所处经济环境的特殊性,各种利益群体都在打木头的主意,都想通过“上山捞一把,就有房子、牛、马”的违法途径一夜致富,致使盗伐滥伐林木违法活动,偷拉盗运木材及偷拉盗运木材强行闯关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乡镇、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山上管严,山下管死,家中管住”的原则。乡镇、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要互相配合,深入林区、山头、村寨、公路沿线,不分昼夜地阻截、查处、打击乱砍滥伐、盗伐和偷拉盗运林木的违法分子,要特别加大对卡娘乡修果沟、炉色路41k等主要林区的盗伐滥伐查处力度,对卡娘乡修果沟乱砍滥伐的木材,县林业局要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将其装运至县城,并按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坚持地方与森工联防互动制度,加大同周边县林业局的联合执法力度,坚持警民共建,共同打击不法分子。坚持林政股下乡巡逻和检查站人员巡逻相结合的制度,查漏堵源,堵死犯罪分子向色达、、道孚非法运输木材的所谓“黄金通道”。坚持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员保守秘密,重奖举报有功人员。

5、清理整顿木材家俱加工企业,关闭无证加工家俱企业;
严厉打击黑市木材交易。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要对县城内的实木家俱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买木材,关闭无证加工实木家俱企业和用禁采树种制作家俱的企业。要加大建设用材清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黑市木材交易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禁采树种木材加工场所,并对其负责人按林业相关规定予以重处。

6、整治木材生产环境和木材运输渠道。严厉打击以收取草场损失费为名,非法乱设卡点收取过路费的影响木材运输渠道畅通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以损坏草场为名,阻止木材正常生产的村霸行为。

7、加强带锯加工木材场所管理,取缔无证加工窝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群众建房需要,因地制宜的确定带锯加工木材地点及数量(其中:4个区工委各1台,县林业局木材加工点2台)。各带锯加工点不得跨境加工经营,确需跨境加工经营的,须报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对超计划加工、无证加工、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生产质量差的带锯木材加工点,应及时停业整改或取消经营资格。各乡镇、乡镇派出所、林业检查站要相互配合,并按相关政策要求立即取缔无证带锯加工点。全县风貌改造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时,现有带锯不足的前提下,县林业局可临时增加带锯加工点,项目结束后予以关闭。

8、规范单位和个人薪炭材(烧火柴)指标和运输时间。薪炭材(烧火柴)只能是三剩材,不能砍伐活立木,薪炭材许可证有效期1年,9-10月2个月为运输期,严禁买卖,一经发现,将对其严肃处理。各机关单位及单位职工所需薪炭材每年6月份统计后报县林业局审批。

9、加强林业系统内部整治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清理整顿执法队伍,打击林政管理中的贪腐违规行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调整充实森林公安队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纯洁林政、木材检查站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防止“吃、拿、卡、要”,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要加大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无私无畏,依法办案,秉公办事。

10、加大联合办案和协同办案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林案时,各乡镇、公安派出所、县林业局、林业局、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加大联合办案、协同或协助办案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11、规范收缴木材的出入库和财务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收缴的木材,严格检尺入库和出库销售,严格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执行,审计部门要对收支情况进行抽查。收缴的木材由县人民政府调剂使用。

12、整治农牧自用材采伐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持有农牧民自用材指标的斯木乡村民在仁达乡易日村子龙沟集体林采伐的林木,易日村村民不同意斯木乡村民运材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要求群众工作组、乡党委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进行妥善处理。二是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由县林业部门暂缓兑现天保二期工程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金,直到妥善解决为止。

13、加大对20xx年县林业局、林业局已采伐的牧定用材管理。20xx年,县林业局、林业局在支援县、石××县牧定供材工作中,按照收光拿尽的采伐原则进行了采伐作业,支援县、石××县牧定供材工作完成后,还剩余一定数量的木材。县林业局所剩牧定用材由县林业局作为基建用材销售。林业局所剩牧定用材经县人民政府确定统一成本价后,由县林业局代林业局按成本价销售给持有农牧民自用材指标的农牧民,作为建房用材。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8日至7月8日)

认真总结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整改,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不断提高林业管理水平和能力,按照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保护长效机制。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乡镇派出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在县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分工协作,全力搞好林政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篇3】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XX乡“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XX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全面实施“林长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乡范围内森林资源均实施“林长制”,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乡村干部全面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11月,乡、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二)到2018年11月,制定出台我乡2019年度“林长制”工作安排、护林员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三)到2020年,实现生态XX森林覆盖率达到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9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达到20.5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500万元。实现“山更清,权更活,民更富”的目标。

三、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
“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林业的科级干部担任,其他科级干部担任“副林长”。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成员担任,设立兼职护林员,由乡聘请专职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设立警长由森林派出所所长担任。设立乡、村“林长制”办公室。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XX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乡级“常务副林长”担任,由林业派出所所长、林业工作站站长,林业干事担任成员。

四、工作职责                                            

林长职责:乡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制定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方案、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推进各项保护和发展工作进程;
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
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对村级林长及护林员进行管理、考核。村级“林长”主要负责在行政村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
二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
三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
二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
三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建立古树名木监督岗,实行挂牌保护。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国土绿化,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
着力抓好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求。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全乡商品材及自用材按县林业局下达指标实行计划限额管理;
二是落实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三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森林村庄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物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
二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

(三)大力提升产业效益。

1、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一是以XX省XX森林公园XX片区为龙头,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重点打造森林观光、森林康养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森林旅游项目;
二是开发一批森林旅游产品,应道经营主体注册林产品商标,做好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三是做好森林乡镇和乡村森林公园创建工作。

2、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3、加快盘活林业产权。一是完善乡、村二级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有条件林地通过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二是严格流转用途管制,严禁借林地流转之名搞非农建设;
三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到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乡镇之间纠纷主动协调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林区稳定,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把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增长和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入对各村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三)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结合全乡封山育林,在林区山口或醒目的地方树牌立碑,设置护林标志,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范围、面积、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篇4】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XX林长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落实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X政办字〔2019〕XX号),在年底前全面实行林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现将XX林长制度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注重整体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目标设定与方案实施相统一、党政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统一,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创造出更多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海洋生态文明试验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林业多种功能效益,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机制创新为引领的生态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

——打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一规划,整体施策,全地域联动,全要素配套,宜林则林、山水同治、田湖共修、乔灌草结合,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1.设立二级林长。XX开发管理处“正副林长”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担任,村级林长由各联系村负责同志兼任,组建专职、兼职护林员队伍并加强管理。渔村设立村级“正副林长”,分别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以林业站工作人员为主。

3.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同时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责任区域

依据XX村森林资源分布及生态功能重要性,管理处、村两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辖区。

(三)工作职责

1.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2.林长职责。正副林长负责领导全村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村级林长负责指导相应区域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修复和绿色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对突出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检查督查下一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强化激励问责。

3.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职责。

(1)对村级林长的考核。

(2)组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

(3)负责组织实施对森林资源损害的责任追究工作。

(4)组织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

(5)管理处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对上争取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4.护林员职责。负责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情灾情,保护好管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和各种林业服务设施、标识,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建好青山。

1、加快国土绿化。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建设,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实现城乡、区域绿化协调发展。

2、实施重点项目。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坚持封山育林,实施长江防护林、国家储备林、退化林修复建设等重点林业生态项目。

3、提升森林质量。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树种结构,促进林分生长,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

(二)实施“管绿护绿”工程,守护青山。

1、加强资源管控。一是严守森林红线,认真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控制“以单纯砍伐林木为目的”的林权流转和“开天窗”、“剃光头”式采伐,林木采伐指标逐年递减;
同时要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等方式进行村民自治,保护好森林资源。二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强化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报批和跟踪管理。三是持续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构建以公益林为基础、自然保护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积极助力大黄山国家公园和新安江生态 经济示范区创建。

2、强化灾害防控。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质储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年度森林火灾控制率在0.2‰以下。二是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除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以内。

3、加强古树保护。建立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推进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重点围绕水口林、景区古树名木保护,制订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

4、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三是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实施“富民利民”工程,用活青山。

1、开展森林经营。实行分类经营、分类施策,推动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经营活动,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示范点,促进各村森林经营水平提升。

2、加快产业发展。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森旅民宿等林业新型经济体。积极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推动森林经营、造林、竹林碳汇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工作,开展林产品系列精深加工,加快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步伐,结合精准扶贫,发展林果、林药、林禽、林花、林蜂、林下采集等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产值有所增加,促进林业高产高效和农民增收致富。

3、发展森林旅游。围绕XX古树林等打造一批森林旅游精品景区,充分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因地制宜开发野外露营、森林养生、民宿等森林旅游项目。积极建成生态保护教育研学基地,创建森林旅游示范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XX村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由两委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村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要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内容。每年 12 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XX开发管理处。建立工作督查制度,通过开展工作调度、督查巡查、实地暗访,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 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保障经费,完善机制。统筹谋划推进林长制,与林业改革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和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整合资源,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XX开发管理处要将林长制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整合利用公益林管护等资金,保障林长制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及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社会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森林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森林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XX林长制人员名单

管理处级林长名单:

XX   XX开发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XX   XX开发管理处副主任

村级林长名单:

XX   XX村支部书记、主任

XX   XX村两委成员

【篇5】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XX乡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和长岛区工委、管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园林指标体系,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推行“增绿、护绿、活绿”等有效举措,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旅游提品位、百姓得实惠。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协调合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乡、村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乡村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域区和林情特点,因地施策,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突出重点,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三)严格保护,维护安全。严格保护森林和古树名木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巩固国土绿化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把绿色发展作为重要途径,探索用绿活绿新途径,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五)制度约束,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林长制”监督考核机制,围绕森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实行规划一体化、监管常态化、考核规范化,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三、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通过确立一山一长、一林一长,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乡、村责任,推动乡、村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乡、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乡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体系,乡设林长、副林长,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副林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分林长由包村干部担任;
村级设林长、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担任。组建村级护林员管护队伍,对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无盲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在党群服务中心办公,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林长会议由正副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责任区域。林长制责任区域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乡级林长责任区域分别为全乡辖区;
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行政村辖区。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方案,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副林长职责。协助林长认真落实林长制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和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

【篇6】乡村两级林长巡林活动实施方案

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XX区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2018〕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沿主干河流和主干道路森林生态廊道为重点,建立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构建森林生态发展保护机制,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水系治理、道路修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线带面,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林业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积极性。

1

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促进林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推进主干道路、主干河流、XX镇周边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把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扶贫工程、森林生态旅游、环境污染防治等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廊道建设方案。按照一廊道一方案的要求,注重形成特色,科学规划设计,划定廊道范围,明确建设任务,严格标准要求,制定措施办法,列出任务清单。
(二)推进廊道造林绿化。坚持适地适树,优化树种结构,注重增绿增彩,全面造林绿化,加强退化林修复,林木覆盖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廊道生态保护。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从严监管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二级

2

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生态廊道发展保护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书记阮涛担任、副林长由镇长陈影担任。
村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综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农综站其他同志为成员。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林长、副林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指导、组织全镇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承担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每名林长联系一个森林生态廊道,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的森林生态廊道的发展与保护。镇级林长、副林长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发展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

3

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村之间的林权纠纷和争议。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4.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通报全镇森林生态廊道建设和森林资源发展保护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4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村作为班子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镇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公布机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生态廊道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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