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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31 18:40:07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

  有道理,才有公平解决事情的可能让道理规范生活,同时,不放弃通过法律来解决事情的机会,这就是法制的精髓。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院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迅速跟上并适应投资增长快、管理要求高的新形势,院研究决定在2021年开展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

  一、“规范管理年”活动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基本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全院基本建设规范管理能力为核心,统一认识,院所联动。坚持因地制宜、因所而异、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切实取得管理成效。力求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基本建设规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基本建设管理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行为。在基本建设管理薄弱环节、关键环节的规范度上实现质的转变和提升,努力实现全院基本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规范管理年”活动是我院基本建设规范管理的起点,通过“规范管理年”活动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的规章制度将在今后全院基本建设管理中持之以恒执行下去,并坚持不懈地积极探索新方法、新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使全院基本建设管理进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管理年”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1、院“规范管理年”活动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负责“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审定,检查“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落实,“规范管理年”活动总结表彰。

  组长:雷茂良

  副组长:付静彬、范静、林聚家

  成员:夏耀西、杨照斌、王欣、谢惠娟、解小慧

  (2)实施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规范管理年”活动。

  组长:付静彬

  副组长:周霞、谢惠娟、解小慧

  成员:夏耀西、杨照斌、王欣、徐欢、蒋大雄、万桂林、李朝明、蔡莹盈、李冠男、于辉、刘洪业、崔君红、高于

  (3)办公室。具体承担“规范管理年”活动日常工作。

设在院基本建设局投资计划处。

  2、院属单位“规范管理年”活动组织机构

  院属各单位相应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组织机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

  (二)动员部署

  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研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按照“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为加强“规范管理年”活动宣传工作,院将不定期印发活动简报,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报送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

  (三)中期检查

  为督促指导“规范管理年”活动有效开展,确保活动不走过场,院“规范管理年”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将结合项目检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中期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改。

  (四)总结评比

  1、单位总结。为全面总结“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效果,各单位主要围绕“规范管理年”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动员部署及宣传、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自查及整改、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正式发文件的形式一式二份报院。

  2、全院总结。院“规范管理年”实施小组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活动成果,挖掘、总结、提升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规章制度、创新成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我院基本建设规范管理的持续、纵深发展。

  3、评比表彰。由院“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办公室以及片区牵头单位、业务指导员等组成“规范管理年”评比小组,根据各单位总结材料、全院总结以及自查、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基本建设管理先进个人,在2011年全院基本建设工作会上进行表彰。

  三、“规范管理年”活动主要内容

  (一)项目检查与督促整改

  1、开展自查。各单位按照以下自查要点开展在建项目(已经立项未通过正式验收的项目)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查要点如下:

  (1)计划执行情况。设计内容与立项批复内容情况、实施内容与设计批复内容情况、有否重大变更、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情况。

  (2)基建程序履行情况。前期及建设手续报批情况、变更报批情况。

  (3)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金计划下达、拨付、到位情况;概算控制、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情况;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概算和有关规定,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执行,是否按照实际进度付款,支付票据是否及时入帐;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4)建设任务完成质量情况。工程设计质量情况、工程施工质量情况、设备购置质量情况,是否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

  (5)项目“四制”落实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制度是否落实。

  (6)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执行、验收等阶段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范。

  2、检查通报。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院“规范管理年”实施小组组成5个检查组对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每个组现场检查不少于3个单位。院“规范管理年”实施小组总结自查和检查情况,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自查中隐瞒问题,或暴露出问题而没有进行实质性整改的单位提出批评。

  3、指导整改。各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通报情况进行整改,院“规范管理年”实施小组指派专人按片区进行指导。

  (二)制度与规范建设

  1、院级制度与规范建设。根据我院基本建设管理实际情况,院将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编制一个管理要点、一个指导意见和三个推荐范本,即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编制《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管理要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含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国农业科学院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含设计、施工和监理)、《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范本》(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验收报告)。

  2、院属单位制度与规范建设。各单位根据基本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规范。

  (三)人才与队伍建设

  1、引进专业人员或固定专职人员。院基本建设局将加大专业人员引进,并进一步优化专业人员结构。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院属单位要积极引进专业人员从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其它有基建项目或拟申报项目的院属单位至少要落实一名固定的专职管理人员。

  2、培训交流。结合项目检查、指导,按片区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每个片区培训交流时间不少于2天。

  (四)体制与机制创新

  基本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是“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规范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

  1、分片互助管理。拟将院属单位划分为5个片区,第1片区为上海兽医所、南农机、水稻所、茶叶所、烟草所;第2片区为棉花所、灌溉所、郑果所、油料所、麻类所、沼气所;第3片区为哈兽研、特产所、果树所、草原所;第4片区为院部(含有在建项目的共建单位)、环保所、兰兽医所、兰牧药所、植保所、畜牧所、加工所、蜜蜂所;第5片区为作科所、蔬菜所、资划所、环发所、饲料所、生物所、信息所、研究生院、农经所。每个片区确定一个单位作为该片区牵头单位,负责该片区互助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每个片区确定2-3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该片区业务指导员,协助片区牵头单位及院基本建设局做好业务指导和项目检查工作。基本建设局按片区派专人负责联络。

  2、积极探索专业化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专业化项目管理和总承包项目管理以及其它专业化管理模式试点工作,特别是基本建设管理力量薄弱的单位要大力开展专业化管理模式探索,借助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服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专业化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等项目管理方式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报送院基本建设局。

  3、积极探索项目管理激励机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能动性很强,要充分提升管理人员能力和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院所积极探索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方法和项目管理激励机制,如对优秀的管理人员采取表彰、提供培训机会等方式给予奖励。

  4、进度督导措施常态化。2009年实行的进度督导措施,如年度进度目标计划、进度月报、进度与项目申报挂钩、约谈等措施将作为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纳入项目管理常态工作。

  四、“规范管理年”活动时间安排

  “规范管理年”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2月底前院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建设“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3月份各单位成立机构和动员部署,3月底前将“规范管理年”组织机构、固定专职人员情况及拟引进专业人员计划、活动方案报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小组确定片区牵头单位和片区业务指导员。

  4月份至5月份各单位开展项目自查和整改,开展制度与规范建设,以及人才与队伍建设。

  6月底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

  7月份至8月份院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项目抽查,并总结和通报,同步开展片区业务交流培训。

  9月份至10月份各单位根据通报进行整改,院“规范管理年”实施小组及片区业务指导员进行指导和检查

  9月底完成院级制度与规范建设,并下发至院属各单位。

  11月底各单位完成制度与规范建设,并报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

  12月上旬各单位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总结,12月15日之前报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

  12月中旬院“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小组进行总结。

  12月下旬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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