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学习网 - www.lg9.cn 2024年05月04日 16:28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公文范文 > 公文大全 >

敏感时间节点(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2022-09-21 18:40:07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敏感时间节点(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敏感时间节点(精选文档)

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4篇

【篇一】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

1839年 林则徐虎门销烟

1840年-1842年 鸦片战争

1841年5月 广州三元里人民痛击英国侵略者

1842年 《中英南京条约》签订,鸦片战争结束

19世纪40-50年代 中国无产阶级产生

1844年 《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签订

1851年 金田起义 太平天国建立

1853年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天朝田亩制度》颁布

1856年 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内部互相残杀

1856-1860 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8年 清政府分别与英、法、美、俄签定《天津条约》

1859年 洪仁玕向洪秀全进呈《资政新篇》

1860年 清政府分别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

1861年 北京政变

1861年 总理衙门成立

1862年 京师同文馆成立

1864年 天京陷落,太平天国运动失败

19世纪60-70年代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产生

19世纪60-90年代 洋务运动

1883-1885年 中法战争

1894-1895年 甲午中日战争

1895年 中日《马关条约》签定

19世纪90年代 帝国主义国家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

1898年 戊戌变法

1900年 义和团运动高潮

1900年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1901年《辛丑条约》签定

1905年 中国同盟会成立

1911年 黄花岗起义

1911年 保路运动

1911年10月10日 武昌起义

1912年(民国元年) 中华民国成立

1912年 清帝退位

1913年 二次革命

1915年 护国运动开始

1915年 新文化运动开始

1916年 袁世凯恢复帝制失败

1917年 张勋复辟失败

1917年 护法运动开始

1919年5月4日 五四爱国运动爆发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22年初 香港中国海员大罢工

1922年7月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23年 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

1924年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4年 国共两党第一次合作实现

1925年 孙中山逝世

1925年 五卅惨案、五卅反帝爱国运动爆发

1926年 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

1927年3月 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

1927年4月12日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1927年7月15日 汪精卫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

1927年7月 国民革命失败

1927年4月 蒋介石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

1927年8月1日 南昌起义

1927年8月7日 八七会议

1927年8月 湘赣边秋收起义

1927年8月 秋收起义部队到达井冈山

1927年底 广州起义

1928年4月 井冈山会师

1928年 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

1931年 九一八事变

1931年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

1932年 一.二八事变、十九陆军抗战

1932年 伪满洲国成立

1934年10月 中央红军开始长征

1935年1月 遵义会议

1935年 中共中央发表八一宣言

1935年10月 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到达陕北

1935年 一二.九运动

1936年10月 红军第二、四方面军长征到达甘肃会宁等地,长征结束

1936年12月12日 西安事变

1937年7月7日 卢沟桥事变

1937年 八一三事变

1937年9月 凇沪会战

1937年 平型关大捷

1937年秋 中国共产党陕北洛川会议

1937年12月 南京大屠杀

1938年春 台儿庄战役

1938年 毛泽东发表《论持久战》

1940年3月 汪精卫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

1940年 百团大战

1941年 皖南事变

1942年 中国共产党开始整风

1945年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45年8月15日 日本宣布投降

1945年 中共和谈代表毛泽东等飞抵重庆,重庆谈判开始

1945年 双十协定签字

1946年 政治协商会议召开

1946年6月 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人民解放战争开始

1947年6月 人民解放军开始全国规模的反攻

1948年9月 辽沈战役开始

1948年11月 淮海战役开始

1948年11月 平津战役开始

1949年春 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召开

1949年4月21日 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1949年4月23日 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国民政府覆亡

1949年9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展

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10月 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

1950年 中苏签定

1950年 中央人民政府颁布

1951年 西藏和平解放

1952年 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彻底废除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

1953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行

1953年 朝鲜战争结束,抗美援朝胜利

1954年4月至7月 日内瓦会议

1955年 万隆会议

1954年9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

1956年 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三大改造完成)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中国第一个生产载重的工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出第一辆汽车

中国第一个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

中国第一个制造机床的工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

1957年 武汉长江大桥建成

1958年 党中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1961年春 党和政府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恢复发展生产

1964年10月16日 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7年1月 全国各地掀起夺取党政各级领导权"一月风暴"

1967年 我国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

1969年11月12日 刘少奇逝世

1970年 我国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1号

1971年 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

1971年10月25日 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得到恢复

1971年7月 基辛格访华

1972年 田中角荣访华,中日建交

1972年 发表

1976年10月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8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9年 中美建交

1980年 中共中央为刘少奇恢复名誉,我国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建立经济特区

1980年8月12日 刘少奇追悼会在首都人民大会堂召开

1982年 颁布第四部

颁布和

1982年底 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

1990年 中国首次成功举办亚洲运动会

【篇二】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

工程时间节点

招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与履行期

●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变更与索赔

●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

●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面指令。

●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

●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

●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在证书办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

●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通知,并提请仲裁。

●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请。

【篇三】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

工程重要时间节点

0小时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2、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3、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13、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
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16、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17、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3日(工作日)18、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19、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2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2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2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26、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27、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8、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
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29、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3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3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33、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3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3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36、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37、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38、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39、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40、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10日4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4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4日44、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 ,订合同后5日内。4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46、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47、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48、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49、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50、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51、接收证:达到基本竣工要求后,在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申请颁发工程接收证。工程师在此申请后28天内,颁发。

15日52、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4、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55、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56、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57、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8、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9、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0、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6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6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日63、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1日64、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65、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66、竣工检验:承包商提前21天确定日期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该日后14天内进行。

28日6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68、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69、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70、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7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7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73、竣工结算:颁发工程接收证后84天内,承包商报竣工报表,28天内签证,支付结算款。74、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75、缺陷通知期期满后28天内,工程师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商担负工程缺陷责任的证书,颁发履约证书。业主在证书办法后14天内,退还履约保证书。76、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在收到书面报告后84天内做出决定,若不满意,28天内向对方发出不满的通知,并提请仲裁。

30日(工作日)(1个月)77、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78、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
其他:15日;
最长可延长30日。79、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80、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8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82、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83、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84、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85、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86、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7、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88、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89、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90、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2日91、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92、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56日93、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94、仲裁必须在裁决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后56天才能申请。95、最终结算:履约证书颁发后56天内,承包商提交结算报表,工程师28天内签支付证书,收到证书后56天内支付。

2个月(60日)96、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最长可延长60日。97、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9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99、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84日100、工程师对争端决定:84天内将其决定通知双方,若70天后,双方均未交仲裁通知,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

3个月(90天)10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102、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103、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104、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105、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106、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107、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108、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9、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1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1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1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20天113、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个月114、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15、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116、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117、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118、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119、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120、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121、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12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12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124、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125、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126、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127、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128、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
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7个月129、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年130、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131、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13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
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33、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13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135、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136、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37、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138、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年139、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140、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14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14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3、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144、不予注册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3年14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不注册需继续教育后才可以注册;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3年。14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147、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148、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149、不予注册的情形(1)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5年150、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151、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152、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15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延续期也是5年。

10年154、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155、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156、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12年157、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篇四】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

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 作者:

———————————————————————————————— 日期:

2014年卡加曼乡中心小学

关于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的报告

卡加曼乡党委:

为确保敏感节点期间的稳定,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维护学校安定团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稳妥、有效地做好我校维护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合作的目标任务,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扎实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创建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学校稳定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维俊

副组长: 本如周 康天路 完得卡

成 员:孙义华 蔡月霞 张国群 宁 文 多杰南加 尕藏卡

李智华 周 强雷文杰 丁晓龙 郭学武 周成明 王树雄 张学彬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做好教师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深入教师之中,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预先防范。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决不能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出现领导不到位、准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2、建立维稳工作应急分队,成员由李维俊、康天路、孙义华、李延庆等组成。

3、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隐患排查,坚持跟踪,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掌握最新信息,准确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对重点人物落实重点监控,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和动态情况,矛盾、问题在第一时间处置,“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建立每天零报告制度,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值班人员必须亲自按规定上报时间把维稳工作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专人负责,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发现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5、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本单位管理网络及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一是校长负责学校中层领导;二是学校中层领导负责各班主任;三是班主任负责学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掌握师生的动态,做到全覆盖不留盲点,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6、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开展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交通安全、反恐怖等自防、自保、自救和逃生安全演练,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召开班子会议和教师会议,加强正面宣传和正面引导,不传谣信谣。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和所提出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教师为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我们的贡献,为崇明教育增光。严格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加强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开展宣传教育

1、要求党员在校内宣传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并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严密防范破坏稳定工作的活动进入校园,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利用主题班会、讲座、报告会,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不利于稳定的事,不说不利于稳定的话。

(四)严明组织纪律,规范行为

1、增强纪律观念,主动服务。坚决执行上级的决策,每个教师要讲大局、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与中央的决策保持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意志坚定,旗帜鲜明,服从组织,遵守纪律。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稳定。

3、强化督促与检查。学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校开展维稳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教师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真正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和各项政治、组织纪律。

(五)健全维稳工作制度

1、切实加强、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把治安维稳工作列入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层层落实,人人负责。

2、制定学校维稳工作管理网络,成立维稳应急小分队。

3、加强动态掌握和管理,舆情和动态情况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矛盾、问题在第一时间处置,要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决不姑息。

5、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6、一旦有紧急任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高度重视,从政治和大局出发不得延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个别事件采取因人而异,积极有效,内紧外松,教育为先,个别指导,根据事态程度妥善处理。

3、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快速上报、迅速平息、控制事态,维护稳定。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5、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参与事件处理。

6、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领导在岗。

7、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做到按时交接班。

卡加曼乡中心小学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推荐访问:节点 敏感 时间 敏感时间节点 2022年敏感时间节点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