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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及治理策略试探

发布时间:2023-03-30 17:45:08 浏览数:

蒋 瑜,黎千驹

(成都文理学院 文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401)

长期以来,学术界通常认为“小国寡民”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并由此对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产生种种非议和误解,诸如“开倒车”说、“搞分裂”说、“理想国”说、“乌托邦”说和“小国易治”说等。其实“小国寡民”并非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对此笔者已撰文《“小国寡民”非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考论》,从历史学、训诂学、政治学等角度,围绕老子的“无为”治国方法、老子的辩证法与循环论等思想,系统分析了老子“小国寡民”的意蕴,揭示了其原意:“‘小国寡民’不是术语,老子也并非用它来表示自己的社会政治理想,它只是老子将‘无为’的治国方法运用于小国治理之中时的举例而已。”[1]人们不禁要问:既然“小国寡民”不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那么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什么呢?其实,老子希望运用“无为”的治理方法而使天下国家达到“治”的目的。老子认为,国家“治”的总目标是:“执大象,天下往;
往而不害,安平太。”[2]87所谓“执大象”,就是遵循大道。老子认为,圣人侯王若能遵循大道,则天下万民莫不归附;
天下万民归附,而圣人侯王不加害,则天下国家安宁太平矣。然而怎样的社会政治局面才称得上“安平太”呢?老子用具体形象的生活画面“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2]190来形容,即“国泰民安”,用当今的流行语来说,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此,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开篇就引老子的话进行了说明:“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居,乐其俗。”[3]931这“至治之极”,就是老子的社会政治理想。然而,老子所处的社会又是怎样的政治局面呢?老子曰:

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2]141-142

“民”字,刘瑞符《老子章句浅释》作“人”,谓人主也[4]335。老子认为,虽然大道很平坦,人君却喜欢走斜径。人君的宫室虽然修治,国家田地却非常荒芜,仓库非常空虚。人君穿着锦绣衣服,佩带锋利宝剑,饱食美食,财货有余,这就叫做大盗,这不符合大道原则,且“不道早已”[2]78。那么,怎样才能扭转这种政治局面来构建“安平太”的和谐社会呢?老子认为应该从两个层面着手:一是就治理的总方法而言,要用“无为”的方法来治理天下国家。老子曰: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6

所谓“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是以清静虚无、顺应自然、不妄为的方式处理政事。这是将道之“自然”(即自然而然)的本质属性和最高原则引入人类社会治理而形成的一种治理天下国家之道,这就是“无为而治”。老子曰:

为无为,则无不治。[2]8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2]90-91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2]128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2]168

老子认为,用“无为”的方法来治理天下国家,必将收到“无不治”“无不为”“万物将自化”“国之福”的效果;
反之,若以“有为”来治理天下国家,必将导致“不足以取天下”“国之贼”的恶果。二是就治理策略而言,老子认为,治理天下国家要做到重民心、慎刑法、弃战争、绝智巧和持三宝等,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安平太”的和谐社会理想。

在老子之前,不少有识之士认识到民心向背在国家存亡与政权得失中的重要作用。《尚书·酒诰》云:“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5]157据《左传·桓公六年》载,随国大夫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6]46《左传·庄公三十二年》载:“国将兴,听于民;
将亡,听于神。”[6]100《左传·文公十三年》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6]220这些都是先秦时期民本思想的体现。老子继承了这种民本思想。老子曰: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2]129

老子根据这种治国理念来反思当时统治者的背“道”而驰,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这就是: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2]186

然而人君“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却还要“损不足以奉有余”,对财富不足之民横征暴敛,这种“损不足以奉有余”的治国方法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老子一针见血地指出: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2]184

“损不足以奉有余”导致了“民饥”“民难治”和“民轻死”的严重后果,此乃人君不以百姓之心为心,而只以一己之私心为心之故。圣人侯王应怎样扭转这种社会政治局面呢?老子提出了改进策略:“损有余而补不足”,如此则是“以百姓之心为心”。老子认为,“人之道”,乃是剥削压迫之道,是造成贫富对立之道,是导致“民饥”“民难治”“民轻死”之道;
而“天之道”,乃是“均贫富”之道,是“安平太”之道。

自尧舜以来,上至天子,下至诸侯,皆用刑法辅助治理天下国家。《尚书·舜典》曰: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5]8

舜在器物上刻画墨、劓、剕、宫和大辟五种常用的刑罚,用流放的办法以宽恕犯了五刑的罪人,以鞭打作为惩罚官吏的刑罚,以戒尺责打不守教令的人,用金钱赎买所受刑的全部或一部分,如果是因过失犯罪,就赦免他,但是如果犯了罪有所依仗而不知悔改,就要施以刑罚。舜告诫说:“谨慎啊,谨慎啊,刑罚要慎重啊!”于是把共工流放到幽州,把驩兜流放到崇山,把三苗驱逐到三危,把鲧流放到羽山,这四个人受到了处罚,天下人就心悦诚服了。

《易经·噬嗑卦》:“亨。

利用狱。

”[7]106

《易传·象传》曰:“雷电,噬嗑;
先王以明罚勅法。”[7]107

《噬嗑卦》的卦象是震(雷)下离(火)上,为雷电交击之象。雷电交击,就像咬合一样;
雷有威慑力,电能放光明。古代帝王效法这一现象,明其刑法,正其法令。自古以来刑法不少见,且不少诸侯国还使用了严刑峻法,但老子认为刑法并不是治理天下国家的良方,无为才是治本之道。老子曰: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2]149-150

老子主张慎用刑法。在他看来,实施法治原本是为了惩罚和制止犯罪行为的,而现实是“多言数穷”[2]14,政教法令繁多反而会使人更加困惑,老百姓不能安其业而益贫,可能被迫为盗贼。统治者以高压政策来惩罚和制止犯罪行为或镇压人民,最后可能导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2]179“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2]183。人君以为刑法可以惩治犯罪,政令可以役使百姓,由此可使国泰民安,但现实是老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时,是不会畏惧政令刑法,反而会铤而走险的,如此则大难将至,又何来国泰民安?司马迁在《史记·酷吏列传》中有感于治国理政由德治、无为而治而走向法治时说:“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3]875司马迁将孔子倡导的“德治”、老子倡导的“无为而治”与“法治”进行了对比,并以史实证明:法令只是治理的工具,而非治本之道,无论法网多么严密,都免不了奸邪诈伪现象的产生,实施严刑峻法犹如扬汤止沸;
而实施德治与无为而治,即使法网稀疏可使吞舟之鱼漏网,也会因为吏治清明而没有奸邪,百姓平安无事。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争频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老子认为应放弃战争,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战争的后果悲惨。老子曰: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2]78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2]80

军队所到之处,百姓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必将造成土地荒芜而荆棘丛生;
战争过后,人们或死于战争,或流离失所,必然导致田地无人耕种、饥荒遍野。由此可见,诸侯之间的争霸战争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兵革是不祥之器,大家都厌恶它,因此有道之人不会轻易使用它。

第二,发动战争者必将遭到对方的报复。老子曰: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2]77

以道辅佐人君的人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否则容易遭到报复而自食其果。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元年,吴王阖庐与越王勾践交战,越军射伤吴王阖庐,“阖庐且死,告其子夫差曰:‘必毋忘越。’”[3]345勾践三年,吴王夫差“悉发精兵击越,败之夫椒。越王乃以余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吴王追而围之。”[3]345此时越王勾践派大臣文种向吴王求和,吴王“卒赦越,罢兵而归”[3]346。后来勾践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而伐吴,吴师败,吴王夫差遂自杀而吴国亡。吴越两国,皆试图以兵力逞强于对方而相互攻伐,冤冤相报。老子认为依照道来辅佐君主的人,不应以兵力逞强于天下;
如果以兵力逞强于天下,则必然会得到对方的报复。

第三,善于用兵的将帅不会轻易开启战端或轻易应战。老子曰: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2]171-172

战争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必须慎重对待。老子认为,善于用兵的将帅不逞其勇武而轻启战端,必料敌制胜,也不宜因敌人的挑衅而愤怒兴师;
善于战胜敌人的将帅,不必通过战争与敌人正面交锋而取胜。据《史记·楚世家》载,楚怀王因被秦相国张仪欺骗而大怒,全然不听大臣陈轸的谏言而欲攻打秦国,结果遭致大败;
楚怀王在吃了败仗后大怒,于是举全国之力再次攻打秦国,结果又遭致大败。这充分说明,人在愤怒时,容易急躁和冲动,不能冷静地分析形势,乃至做出错误决策。此乃老子所谓“善战者不怒”。孙子亦有类似的说法,孙子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
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8]223-225

战胜敌人并非要兵戎相见而决胜于疆场,完全可以用政治战、经济战、外交战、心理战等形式,使敌人臣服或免遭敌人攻伐,这就是老子所谓“善胜敌者不与”的思想。孙子也认为:“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8]35

第四,战争不以杀伐为能事。老子曰: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2]78

善于用兵的人,只求获胜,而不以兵力逞强于天下。获胜之后不可自以为能、自夸其功、骄傲自大、逞强侵略,战争只是迫不得已的解决双方矛盾之道;
即使迫不得已而用兵,也不应以杀伐为能事。

第五,是否好战,是衡量君主“有道”与“无道”的一条重要标准。老子曰: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2]125

这是说,以道治天下的君主善于将国家的健马用于农事耕作,不以道治天下的君主则驱驰戎马于四郊而发动战争。据《尚书·武成》载,周武王灭商之后,“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5]116,这就是“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而诸侯相互攻伐,就是“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第六,放弃战争。老子曰:

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
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2]159-160

为避免生灵涂炭,诸侯应该放弃兼并战争而和睦相处。老子认为,大国若能如江海般处下,不恃其强而对小国谦下,则能赢得小国之心来归附自己;
小国若能卑柔处下以侍奉大国,则能赢得大国之心而得其宽容,最终达到最理想的境界:“虽有甲兵,无所陈之。”[2]190如此则诸侯之间可无攻伐之战而能和睦相处。

老子曰: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2]167-168

长期以来,此段话备受争议,不少学者认为这是老子“否定知识”和“愚民政策”的反映。任继愈先生曾以此为例来证明:“老子主张对被统治的劳动群众实行愚民政策,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就是说,从来善于为‘道’的人,不是用‘道’来教人聪明,而是来教人愚昧。人民所以难统治,是因为他们知识太多。这就完全暴露了老子的认识论的反动实质。”[9]《中国通史》亦就此断定:“《老子》主张愚民政策。”[10]张松如先生云:“本章反映了老子政治思想中落后、保守的一面。老子所以得到后世封建统治阶级的重视,与他思想中存在着落后、保守的一面,当然是有很大的关系。”[11]劳思光先生云:“老子不唯否定‘仁、义、礼’,且亦否定‘智’,而视一切知识技术为堕落……无论就自处或为政而言,老子皆否定知识技巧甚至编制度之意义。”[12]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中国哲学史》(第二版)指出:“老子对知识采取了一种否定态度。上面已经提到,他主张‘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他把知识看成人精神上的一种负担,是造成社会纷争的原因之一。”[13]

我们认为,老子并非否定知识。老子曰:“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2]35-36这里的“知常曰明”之“明”,不就是指要具备知识智慧吗?老子曰:“不出户,知天下;
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2]126老子认为圣人是具备知识智慧的,这种“知”,既是直觉的智慧,也是人经验的积累与理性的思考。老子曰:“大巧若拙,大辩若讷。”[2]123而“大巧”与“大辩”不就是知识智慧的象征吗?只不过老子主张多才之人隐藏其才能:雄辩之才隐藏其口才,是不露锋芒而已。

我们认为,老子也并非主张推行“愚民政策”。老子所谓“愚之(民)”之“愚”,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愚昧”,而是“淳朴”。“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王弼注曰:“明,谓多见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2]167既然老子主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2]129,又岂能主张“愚民”?老子所谓“明民”之“明”,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明智、智巧”,而是因“明智、智巧”而施行巧诈之术。老子认为,古时善于以道治理天下的国君,不以智巧治理人民,而是以淳朴治理人民。由此可见,老子所谓“愚民”,就是使人民持守淳朴之性而不生巧诈之心。如果人君与人民皆具淳朴之性,而不生巧诈之心,就可以实现“安平太”的政治理想。

当今之世难以治理的原因是人民智多。老子所谓“智多”,与上文“明民”之“明”的意思相当,也是指因智多而施行巧诈之术,丧失了原本的淳朴自然之性。

人民为什么智多巧诈呢?这是因为统治者喜好智多巧诈。诸侯以广土众民为治国之要务,士大夫则以仕进与加官进爵为人生之要务。无论诸侯还是士大夫,皆以其智巧为手段。诸侯以智巧治国,士人亦以智巧谋取功名,大臣亦以智巧应对国君与治理百姓,百姓亦以智巧应对诸侯与大臣,这就是老子所谓“智慧出,有大伪”[2]43,如此则淳朴之心难觅,而诈伪之风泛滥。有感于此,老子认为,政风决定民风,人君以巧诈治国,则大臣士民皆以巧诈为能事,为达目的而工于心计、不择手段,如此则国家得不到治理。由此可见,以智巧治国是国之害。老子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2]45,这体现了老子人法道而道法自然的思想。因此,如若效法“古之善为道者”而以淳朴治国,则为国之福。

老子曰: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
俭,故能广;
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2]170

老子认为,圣人侯王以道治理天下国家有三件法宝,这就是“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第一,慈善。所谓“慈”,即“慈爱,仁慈”。所谓“慈”,是指善待万物而一视同仁。老子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2]13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2]93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2]71

天地覆载万物,万物依赖天地之德而生,这就是天地的“仁慈”。然而天地并不知道自己在仁爱万物,只是将万物视为用草扎成的无意识的狗,而不奢望万物的回报,这就是天地的无私之德。老子主张“人法道”,天地的这种无私之德,就是效法“道”的结果,因此希望人君能效法道的无私之德而对百姓仁慈并充满怜爱之情。老子认为,上德上仁之君,德泽惠民,皆不自以为对人有德有仁,不以仁德自居,这就是效法天地而不求回报,所以才有仁德。圣人善于救助人和物,善人以其善而正不善人之不善,则不善人可效法善人而趋善,不善之人亦可成为善人行善之凭借。这样一来,则人无弃人而能尽其才;
物无弃物而能物尽其用,尤其是对于不善之人,不会因其不善而抛弃他,老子曰:“人之不善,何弃之有!”[2]161圣人治国循道之慈善,最终必将“天道无亲,常与善人”[2]188,在敌国来犯之时,人民必将奋勇作战,以报君恩,这就是老子所谓“慈,故能勇”。

第二,节俭。统治者如若贪图享乐而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就背离了“无为”之道。老子认为,节俭不仅是存身之道,也是圣人治理天下国家之道。老子曰: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76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2]166

河上公注曰:“甚,谓贪淫声色。奢,谓服饰饮食。泰,谓宫室台榭。去此三者,处中和,行无为,则天下自化。”[4]201意思是,圣人治理天下,不贪声色,不追求精美的服饰与饮食,不营建壮丽的宫室台榭;
圣人以世俗所不欲为欲,世俗所欲者,无非名利与难得之货,圣人喜清静无为、恬淡自处,不贵难得之货;
圣人节俭而不贵难得之货,则天下财物丰厚而不匮乏。因此,统治者应向圣人学习,保持节俭的本色。

第三,不争。“不敢为天下先”,就是“不争”。不争,是自然之道。老子曰: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2]181

因此老子认为,人不争是效法自然之道。老子曰: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2]192

不争,也是修身处世之道。老子曰: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2]19

道无私欲,人亦当法道。然而当时之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3]932。人们有种种欲求,就必然相争,因此世俗之人,往往欲在他人之前争抢名利、富贵等。有相争,就难免尔虞我诈,干出损人利己的事情,这样势必使人际关系紧张乃至相互伤害,其结果往往是争而不得;
在争斗中,即使偶获成功,也会因其私欲膨胀而时时处处争斗不止,最终难免身败名裂。只有不争,才能无过,此乃老子所谓“夫唯不争,故无尤”[2]20。老子说,圣人无私欲而置身于人后,却赢得了天下人的敬仰,人们乐于推其为长,因此其身反而置于世人之前,此乃老子所谓“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2]170;
圣人置身于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此乃老子所谓“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56。

老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包含“无为而治”与“安平太”等内容。“无为”是就治理的总方针而言的,是指“清静虚无,顺应自然,不妄为”,“无为”方可无不为,从而实现“无为而治”。“安平太”是就治理的总目标而言的,即运用“无为”的治理方法而使天下国家实现“安平太”的理想。我们也不妨将它与孔子的治理方法和治理总目标进行对照。孔子主张通过运用“以德治国”和“以礼治国”的方法而使天下国家达到“近者说,远者来”[14]287,“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14]108的和谐政治局面。由此可见,老子与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他们都想实现和谐的社会,只是他们提出和使用的治理方法不同而已。“无为而治”作为一种看似抽象的治理方法,以往研究老子的学者,很少有人将散见在《老子》各章之中的治理方法进行条分缕析的阐释,其实老子已将其具体化,这就是重民心、慎刑法、弃战争、绝智巧和持三宝等,这也是实现天下国家“安平太”的重要途径。简言之,老子倡导“重民心”,这是效法道的无私欲,因此“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2]129;
倡导“慎刑法”,这是效法道的清静虚无,否则“法令滋彰,盗贼多有”[2]150;
倡导“弃战争”,这是效法道的“不争”,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无非是为了争夺别国的土地和人民,而使自己能广土众民,这势必造成“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2]78,倡导“绝智巧”,这是效法道的“见素抱朴”[2]45,否则“智慧出,有大伪”[2]43而势必导致“以智治国,国之贼”[2]168;
倡导“持三宝”,其中的“慈”,是效法道善待万物而一视同仁,因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2]13“天道无亲,常与善人”[2]188,其中的“俭”,是效法道“少私寡欲”[2]45,“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76,其中的“不敢为天下先”,是效法道的“不争”,因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2]192。综上所述,重民心,慎刑法、弃战争、绝智巧和持三宝等既是“无为而治”总方针的具体化,也是老子实现“安平太”社会政治理想的治理策略,它们皆符合“道法自然”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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