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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团运动时期日本的对华政策:,以杉山彬事件为考察对象

发布时间:2023-04-02 11:45:07 浏览数:

张而弛

《马关条约》的签订给晚清的中日关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日本一跃成为东亚地区的强国,但其“脱亚入欧”的进程并未完成,在国际地位上尚未被承认为列强。义和团运动则为日本提供了达成目标的机会。在事件前期,日本出兵最多,后期对华态度迥异,其国内保全中国之声不绝。此时期的中日关系颇为微妙,学界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但就整体而言,中外关系“还是国内义和团运动史研究中的一个薄弱领域”[1](19),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杉山彬(1862—1900)是日本明治时期的外交官,曾为日本驻华使馆书记官,在义和团事件中被甘军董福祥部所杀。杉山彬案是义和团运动中的重要涉外事件,两国就杉山彬案进行的善后处理交涉贯穿庚辛年间。以杉山彬案为线索可以清楚呈现出日本的对华政策。就此问题,学界有所涉猎,但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杉山彬之死的经过,如李德征等著《八国联军侵华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跨国战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等;
其二,那桐赴日考察与清末新政,如许峰源《清季那桐赴日考察与新政的开展》(《成大历史学报》2007年)。对于杉山彬事件的梳理尚有补充之处,且对日方先后政策变化及考量缺乏深入研究。事实上,义和团运动时的中日关系,日本是强势方,从本研究可知杉山彬善后多由日方主导。本文即以杉山彬事件为个案研究,利用《日本外交文书》《朝日新闻》、台湾“中研院近史所”藏外交档案等中外资料,梳理事件的来龙去脉,揭示庚子时期的中日关系。

义和团是晚清时期重要的群众运动,原名义和拳,为民间秘密结社。1898年义和拳拳师赵三多以“扶清灭洋”为旗帜发动起义,其后运动逐渐席卷山东、河北。1900年3、4月间,义和团开始进入京津地区,各国公使即研拟对策。日本受到三国干涉还辽影响,认识到其国力尚不足以在中国与其他列强相争。欲要“脱亚入欧”加入列强行列则必须在提升国力的同时韬光养晦,以待时机。在此背景下,外务大臣青木周藏(1844—1914)将义和团事变看作是日本参与“世界历史、世界事业”计划的良机,[2](207)在4、5月份,青木周藏曾屡屡命令驻华公使西德二郎(1847—1912)“阁下当与欧美诸国之代表采取同一行动”[3](207),试图在保持低调的情况下参与对华交涉。5月公使团会议召开,西德二郎随即加入,并在21日与28日与各国公使联名向总署发出照会。随着事态扩大,英国公使窦纳乐(Claude Maxwell MacDonald,1852—1915)准备在谒见慈禧要求镇压义和团无效的情况下推动武装干涉。对此,青木周藏指示:“贵官可同意英国驻清公使所提议之措施。”[3](220)6月9日,窦纳乐认定局势极为严重,于是电令西摩尔(Edward Hobart Seymour,1840—1929)立即向北京进军。翌日,由英、德、法、日等国组成的两千余人联军开始向京进发。

日本驻华使馆在6月10日得到报告称,包括五十名日军士兵的联军已自天津乘坐火车赴京,遂在11日下午派书记官杉山彬前往北京城外马家堡火车站迎接。途经永定门时,路遇清军董祥福部数百名兵士。“营官不待其辞之毕,已抽刀向前,直刺其腹。杉山彬遂死。”[4](339)杉山彬死后遗体曾暴露野外,有人在案后见“杉山当时倒卧于被害地附近的电线杆下,其遗体随后被就地掩埋”。[3](19)

日本使馆从杉山彬逃散的仆从马夫处得知消息后,命楢原书记官到清朝总理衙门求救。总理衙门以董福祥属荣禄指挥而致书荣禄命其救护,然其时杉山彬已死。日方在获悉杉山彬死讯后,向清朝总理衙门交涉得知,已由其派员收殓遗体,掩埋于永定门外。日方要求送还棺木,总署以若无旨意不得在北京城内治丧而拒绝。西德二郎向总署发出照会,“强烈要求于24小时内将棺柩送抵本使馆,以15日正午12时为期限,届时倘不能见到杉山棺椁,本官在接到本国政府训令之前,将断绝一切交涉。”[3](23-24)总署不得已答应要求“查此事本于成例未符,既准来照称关系綦重,自应格外通融,以彰优待”[5],但杉山彬之棺木因运送途中路遇盗匪而屡屡延误。

清廷曾经试图拿获凶犯修补中日关系,在杉山彬案发后总署“据报此事系游勇冒充董军杀害,现已严饬地面官查拏凶犯惩办”。[6]慈禧太后也曾就杉山彬案召董福祥责问。但董氏力辩凶犯非甘军,声称,“即果有之,斩奴才无妨。”[4](308)慈禧太后考虑到尚需倚重甘军,不宜激化事态,便发布上谕,称杉山彬“被匪徒杀害”,限期捉拿凶手,“着各该衙门上紧勒限严拏,务获凶犯,尽法惩治。[7](133)将杉山彬被害一事归咎于盗匪,责成地方官追捕凶手。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寄望地方官员彻查此案是不现实的。随着事态进一步升级,杉山彬案的处理被搁置。

西德二郎在杉山彬死后认定事态已极为紧急。除“请立即派遣强大之舰队”[3](228)助战之外,建议日本采取强硬态度,“我方宜于适当时机提出要求(处死肇事者),并限期回复,倘若对方无法作出适当回应,可转而要求将浙江象山浦划入我势力范围,并再次要求过去曾被拒绝的铁路转让权……由此可将浙江省过半区域划入我势力范围内。”[3](25)杉山彬之妻在听闻其夫死讯后表示:“日本兵和列国一样早早登陆的话,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吧。”日本舆论呼吁政府做出强硬回应:“此事件虽然和团匪没有关系,但其实是令我四千余万同胞一起切齿扼腕、痛心疾首之事,大家无不觉得应该开始严重交涉。”[8]尽管大加挞伐之言论不绝于耳,但各国对此反应冷淡。“似乎只有欧洲人被杀才能引起世界范围的声讨。”[9](371)日本外务省的态度仍是保持与列强共进退。青木周藏曾向英国公使透露,日本不应当采取任何英国尚未采取的行动,谈话中甚至未提及报复措施。[10](257)

6月21日清廷颁布宣战诏书,但战事进展缓慢。列强开始谋划向中国派遣大规模军队,日本以其地理优势为列强所看重。日本在集结兵力准备的同时,希望“与列国政府协同一致”[3](337)要求驻外使节搜集列强出兵之意向。7月上旬,日本在英国连续要求下增兵。在此期间,清廷曾向日本递交国书,希冀代为调停:“月前忽有使馆书记被戕之事,正深惋惜,一面拿凶惩办问……于是兵衅遂开,大局益形纷扰”[7](228),请日方“设法筹维”。不久日本外务省给出答复,严词谴责:“杉山书记生被戕之事……良深悲叹……殊不知公法有言,外交官之身尊而不可犯之理。加于使臣之身,稍加冒失,已违公法,况于杀害使臣乎”[11](40),这表明日方认为,除非清廷能够保护公使镇压义和团方能介入,实际上拒绝了清廷的调停请求。

8月中旬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慈禧太后及光绪帝逃亡西安。经留守北京的大学士昆冈等人与赫德商议后决定请由奕劻来京交涉议和。此时日本在义和团运动前期对华政策已获一定效果,内阁总理大臣山县有朋(1838—1922)断定日本除需观察各国态度外,应有既定方针处理善后议和。提出《北清事变善后策》,并认为列强虽在表面上宣布不分割中国,实则各怀鬼胎。而日本值此之际,“我国对中国的关系,在于贸易而不在于侵略;
在于保全而不在于瓜分。”[12](951)出于避免列强因日本驻军而猜疑的考量,应部分撤出军队。同时,为扩张日本在华利益,山县有朋在《善后策》中除提出“北守南进”战略外,对于杉山彬案处理亦提出构想:“清兵与乱徒烧毁各国公使馆、寺院等其他建筑物,还有各种财产,尤其是对于杀害各国人员……德国公使以及我国杉山书记生被杀之事,事关诸国荣辱,亦需要较大的赔偿,还应要求相当的惩罚。”[12](947-949)

此后至和约会议期间,日本曾数次以拖延或婉拒方式应对清廷就杉山彬案的交涉。奕劻回京后曾上奏:“泰西公法最重使命……是以中国与各国签订条约,皆首列彼此保护使臣之条,以示郑重。”在议和肇启之时,为释出善意有必要表明“俾知变起仓促,实系保护不及,并非出自朝廷本意,庶免责言”。[7](608)请求选派官员祭祀克林德、杉山彬。不久后清廷发布上谕:“追念该书记生被戕情事,弥深惋惜。本日已明降谕旨,派礼部右侍郎那桐前往致祭,并赏祭葬银五千两。”[7](643)清廷希冀日本在议和谈判时能使条约早订,并为此对杉山彬被害表示惋惜,以修补中日关系。然日本等使馆对此举仅答复,“赐酒之举固为隆重,然必须参用与国礼节始为允协。惟现在和议未定,尚须稍待”。故那桐等惟有“将来和局粗定,奴才等当再恳催各使商酌”。[13](798-799)李鸿章抵达北京后曾再次就杉山彬案交涉,得到日方积极回应:“本大臣已将此意达知,敝国政府共深欣悦。自应遵照上谕办理。所有在本地祭奠等事再应将一切斟酌妥备然后举行可也”[14],但“时适杉山彬灵柩先已回国,应行致祭礼节未及举行”。[15](1091)

各国公使和约会议开始后,西德二郎曾提出杉山彬事,要求比照克林德一案办理,但遭到数名公使质疑。[16](646)在克林德案业经通过后,日本外务大臣加藤高明(1860—1926)对杉山彬案处理表示不满,命西德二郎在克林德条款后提出添加“六月十一日日本国公使馆书记官杉山彬氏于北京,被执行公务的官兵杀害”,以及有关日本国公使馆书记官杉山彬被杀事件,“为表达清国皇帝陛下及清国政府的哀悼之情,应派遣相应官位的官吏为首席特派使节到东京之事”[16](639-640),并将该训令发往各驻外使馆探寻列强态度。

西德二郎会见驻华各国公使询问杉山彬案意向,得到除德奥两国公使以外其余各国使节的赞成。德国公使对要求清廷派官员赴日道歉不能同意,担心“会降低德国克林德公使代表者的地位”,[16](655-656)希冀外务省就此事寻求德奥同意。日本驻德公使井上胜之助为此数次向德国外务大臣、外务次长等交涉,反复强调“克林德男爵与杉山氏之前官阶不同,可由派遣不同等级的特派使节成员来解决”[16](663),以及保证杉山彬条文绝非故意拖延和约进度。“日本也是真切希望尽快结束清国的现状”[16](692-700),井上与德国外务次长达成口头约定。此外,驻奥公使牧野伸显(1861—1949)亦取得当国同意。[16](688-690)

在同德奥交涉期间,驻华公使西德二郎于各国公使会议上正式提出杉山彬修正案。会上,奥匈公使齐干(Moritz Freiherr Czikann von Wah lborn,1847—1909)反对将公使馆书记官与公使放在公文同一位置。美国公使康格(Edwin Hurd Conger,1843—1907)认为,两者被害地点与乘坐马车不同导致的身份辨识度有别,提议给予“相当于书记官的赔偿”,[16](725)将条款修改为“对于屠杀日本国公使馆书记生杉山氏一事,清国政府应向日本国政府进行荣誉赔偿”。[16](680-681)西德二郎表示同意,最终杉山彬案作为和约新的第三条独立加入文书,经公使们一致同意后通过。

和约画押后,清廷开始考虑办理方法,然杉山彬条款仅模糊规定需用“优荣之典”来祭祀,可何谓优荣?又由何人来办理?在奕劻、李鸿章画押后,即有旨命其讨论“日本书记生杉山彬,除业经降旨祭恤外,应用何典优崇,以谢政府”。[17]1901年1月中旬,日本驻华公使小村寿太郎拜访李鸿章,在会晤中李氏向小村请教杉山彬案的办理办法,小村表示:“我国系书记生,品位非同公使,不敢请亲王劳驾,故条约并未说明。然中国若派一总署大臣为特使,前往我国呈递国书,我皇上必然欣悦,我国政府及全国人民亦皆欣喜无量,于两国交谊大有益焉。”[18](230)无独有偶,前任公使西德二郎亦曾表示:“若中国允派大臣前往慰问,益征两国交谊。琴轩侍郎曾奉旨致祭,将来奏派前往,于交涉亦大有益。”[19](8)那桐此前已获清廷任命办理杉山彬祭奠事宜,又得日本外交官推荐,遂成为使日的不二人选。当月,应列国公使会议确定人选要求,清廷即有“可能将派总理衙门大臣那桐赴日本国”[12](290)的考量。

《朝日新闻》亦认为,在那桐与陈夔龙这两个可能的人选当中那氏更适合赴日。[20]经与小村寿太郎商洽之后,[12](283)奕劻和李鸿章联名上奏:“查前驻使西德,已商请派侍郎那桐,现使小村又云,已电商该外部。拟请旨即行酌派。能否赏给加头品顶戴,以示优宠。”[7](1195)6月15日又奏:“据日本小村使称,那侍郎充专使已得外部复电,甚愿接待等语。祈早日请旨。”[21](275)6月16日朝廷下旨任命那桐为专使大臣前往日本。

那桐在义和团运动期间与日人交好,获得出使任命亦有日方推荐。其重要原因是当时日方研判那桐将在人事变动剧烈的晚清政局中得到重用。小村认为:“特别是清国两全权关于户部事务也从一开始就信任该氏,看起来没有其他有罅隙之事。又,各国公使之间对他的评价也较好……不仅如此,本件中该氏在满洲人中属于通达事理、具有处事之才且抱有研究新事物之志之人,拥有将来荣升枢要地位的资格。因此日前庆亲王相约磋商之际,本使推荐了该氏。”[12](285)所以日本认为有必要拉拢那桐,此外“该氏接受了到达本国之后调查本国的财政制度及警察制度的密令,该氏在调查右事项之际,请给与充分的便利”,[12](285)建议配合使团的考察任务。日本外务大臣曾弥荒助(1849—1910)认同小村的判断。那桐行前曾有其属端王一党之消息流传,[22]曾弥为此特意致电驻德公使,要求“假如贵官能思考出良策,在德国流传的关于那桐一事的看法是错误的,贵官应该用最恰当且适当的思考方法纠正这一错误认识”。[12](284)

那桐在接到出使日本谕旨后,随即开始挑选使团成员,准备出使费用。一行人8月17日从北京启行,8月20日抵达上海。“旅居当地的本国官商决定表达厚意”,[12](290)正金银行锋郎、三井物产小室三吉等人先后出面款待使团。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1868—1934)则是在旅馆“阿斯特之家”的特别席举办宴会进行招待,邀请副总税务司布莱顿、铁路总办盛宣怀、吉野舰长松本有信、三井,邮船、正金三会社经理等齐聚一堂。小田切席中再三致辞,“此足为极意亲密之据”[23]。小田切在报告中不无得意地提道:“醇亲王停留当地时,清国官吏并未款待德国官商,看起来颇为冷静。而此次与之不同,日清两国间互相款待,表达深交之情,这一点需要注意。”[12](290)在沪期间,那桐参观了缫丝厂、自来水公司等处。应舰长松本有信之邀登上吉野号军舰,查看船上大小炮位、水雷放电器等设备,考察各处细节。小田切注意到那桐对现代设施的兴趣:“由此观之,如果在本国他办完主要事务后,让他巡览官民设立的学校、工厂等其他建筑物,亲切地给予说明,郑重地对待他,他可能根据自身感受,转而影响当国政府。”[12](290)据此小田切建言在行程中可多安排类似计划,通过那桐增进清廷对日观感。

日本舆论亦企图通过那桐一行来形塑清朝的亲日氛围,“彼我之间并无什么芥蒂性感情,民间有志者也想在同使一行人即将到达当地,完成入觐使命之后,尽量让他们知道我国文物之美,显示大国的雅量,所以在准备赠送他们的归国礼物。意在把此作为加深今后彼我两国的友谊、交情的方法。”[24]目的是“想让他尽可能长时间地停留,让他调查、视察财政、银行等相关情况,希望以此尽可能地向他鼓吹文明思想”。[25]

9月2日,使团抵达长崎,当地召开盛大的欢迎会。翌日至马关,三井物产会社员、关门警察署长等人前来会晤。那桐一行登上三井的汽艇,后转乘马关水上警察署汽艇,从春帆楼后门上陆,在当年《马关条约》谈判场中的一室休息。[26]次日使团在神户登岸,改乘火车赴东京。13日,那桐前往宫内,手捧国书,与翻译陶大均觐见明治天皇,进门三鞠躬后将国书递上。明治天皇接受国书致意,答以冀贵国大皇帝维新大业迅速就绪,恒久维持东亚之和局,[12](296)表达中日两国邦交亲善,并敦促清廷速行新政之意。

9月14日,那桐到青山的杉山彬坟墓致祭。按《朝日新闻》载:上午九时三十分那桐率领其随员顾肇新、陶大均等人乘马车到达墓所,站在入口东侧。西侧站着杉山氏母亲岛子、遗孀真纪子、长男质、次男闻二等杉山彬遗族。外务省总务长官内田康哉(1865—1936)、郑永昌等日方官员站在墓所北方。那桐及其随员先以光绪帝的名义向杉山彬墓进香并三拜致意,随后与前来的杉山彬遗族一一握手表达哀意。后那桐及随员又走向墓前,以个人名义再次进香后辞别而去。[27]出席丧祭典礼的记者众多,他们以哀婉的笔调描写了当时的情形:“一场悲哀的光景,参列者不禁都沾湿了手帕。”[28]当日青山街道两旁房屋多悬挂灯和白纸条表达哀思。

此后使团展开访日考察。那桐考察的重点在于现代化的财政机构。那桐在户部曾长期参与铸币事务,在职期间就曾与日方有所往来。经过庚子事件,铸币业务百废待兴,故在8月间清廷曾发布上谕对银币铸造有所指示,[29]是以那桐使团与大藏省行前即有所接洽。“那桐一行因属于大藏省,将主要视察理财事务。”[30]另一方面,正金银行对于京津地区业务早有计划,全程陪同那桐出行的泽村繁太郎表示:计划开设北京分行,“目的是管理清国政府的金钱,使它成为同政府的融通机构,恰如日本政府与日本银行的关系。而右设置之时,只在北京天津等地发行通用兑换纸币”[31],并且还将办理面对大众的储蓄业务,计划发展牛庄等地的贸易,对进军华北大有图谋,所以安排那桐参观日本银行、大藏省印刷局等银行与铸币机构。日方对那桐此行极为重视,如在参观银行时,时任日本银行总裁山本达雄(1856—1947)同数名下属迎接,亲身导览,带领那桐在银行内各屋游历,就各课的情况详细回答疑问,设下茶点供使团食用。[32]其后,那桐一行又造访大藏省印刷局、三〇抄子局,有在造币机构任职经验的那桐在抄子局观看终日,为日本先进的技术所吸引,赞叹“精巧缜密,法立工奇,实为意想不到”[15](396),其间还数度和正金银行人员欢宴。

此外,警政制度亦是那桐使团行程考察的重要部分。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实行分区占领,为维护治安各设有警察。日军以柴五郎(1860—1945)为整顿委员长,设置军事警务衙门,着手恢复秩序,种种措施使得日占区在当时北京成为了秩序较好的地区。[33](337)那桐在行前补授左翼总兵,统步军营南、左巡捕营,负责北京城的治安守卫,“查现在京师甫经兵燹,闾阎凋敝,奸宄易滋,加以联军议撤之时,正当捕务改章之始,举凡一切巡缉善后事宜,在在均关紧要。”[15](1087)日军所设立的警务衙门乃至安民公所成效尚可,向日本警察制度学习成为警政改革的选择。那桐行前,与奕劻计划设立警备学堂。由陶大均出面与川岛浪速签订合同,以其为监督办理学堂一切事务,“学成之巡捕由川岛考定等级,申报录用。派出当差后亦由川岛随时访查勤怠以定升降。”[34]观摩日本警务设施自然在行程中,那桐参观警视监狱学校期间,由内务省总务长大森氏作陪,一一导览。学校刚成立四年,但章程已十分完备。那桐考察之后感叹其立校时间虽短,“大著成效,我国亟应则效。”[15](397)

甲午战后,清廷朝野上下发现日本发展迅速,赴日留学人数在张之洞等人的推动下不断增长。那桐曾表示“这次如果能看到贵国教育旺盛之状,他日归国后一定向亲王汇报,期待实现留学之事”。[35]访日期间,那桐在日方安排下参观成城学校等新式学校。[36]日后在民国初年的政坛上影响巨大的陆宗舆(1876—1941)时为早稻田大学学生,登门拜访呈进整顿财务策。那桐颇为赞赏,归国之时将其一同带至北京。[15](391,399)

义和团事件后,清廷在西狩时试图改革自强,颁布《新政改革上谕》。那桐则认识到,“深为自强至计不得不改弦更张”,[15](1084)在出使之前就有改革之想法。在出使日本考察后,那桐将改革的模仿对象定为日本。那桐东渡期间透露应师法日本,“昔敝国尝为贵国之师,今则绌于相形,不可不转效贵国。”[37]在使团随员唐文治代那桐所做的《奉使日本记》中提出学习财政、警察等制度:“察其财政,则岁计预算,组织为替,出入相准,子母相权,自营为私,背私为公,而互相为美利也。游其庠序,则自小学以至大成,由文事以至戎政,靡不朴属微至,而实是求是也。若乃警察之法行,而国无饰伪。工艺之术广,而邑无游民……方今中国圣天子锐意变法,专志维新,异日者将取日本之所长,而并弃其所短,权其本末轻重,缓急先后之序,次第行之,而无复凌杂。”[38](46-47)归国之后,那桐身体力行,以日本为范式在清朝推行改革。在铸币方面,开办天津银钱总厂,购买外国机器投入生产。在警政方面,那桐在1904年接任工巡局大臣,其治下的工巡局聘用日本教习训练巡警,高效清廉,破获的王维勤案,在旧有的陈情管道完全失去效力后,正是工巡局发挥作用逮捕凶犯。被日人称赞“一扫贿赂之弊端”[39](123),成为刑部等司法系统改革的楷模。

明治维新后,日本制定大陆政策对外扩张,企图吞并朝鲜、中国等大陆国家。《马关条约》签订后,列强在中国掀起瓜分狂潮。面对如此局面,日本因三国还辽事件认识到国力不足,以卧薪尝胆为口号发展军备的同时密切关注列强动态。[40](70-77)义和团事件的爆发给了日本机会,在事件前期,日本的外交方针是保持与列强共进退,凡事唯列强马首是瞻,可以说此时的日本对华政策为通过列强建构下的国际框架被动参与中国事务。杉山彬案即是参加西摩尔率领的各国联军导致的直接后果。杉山彬死后,尽管驻华公使与日本的国内舆论都主张对华强硬,迅速派兵,但因各国对此反应冷淡而被外务省低调处理。在各国武装干涉呼声日涨,特别是英国数次要求日本出兵的情况下,清廷虽然试图对杉山彬案致歉,籍以请求日本调停,但被早已意欲出兵的日本拒绝。

联军侵占北京后,日方认识到其在联军中出力甚多影响力上升,对华政策主动性增强。日方制定《北清事变善后策》作为对华政策指导纲要,提出应对杉山彬案要求清廷赔偿。列强公使和约会议开始后,各国虽对杉山彬条款有反对之声,但最终在日方坚持下载入和约,成为列强共识。其后,日本驻华外交官看出那桐将获重用,且清廷将有改革之意,转而试图消除参与联军侵华的印象,制造中日亲善气氛,并为此推荐那桐访日,淡化杉山彬案导致的外交影响,尽力配合使团考察任务,期望以此为筹码培植清廷的亲日派官员,扩大在华活动影响力。这实际上与此前日本和列强保持同步调的外交策略的目标是一致的,是对华扩张的一体两面。之所以会有转变,一是和约既已签订,对国力上在列强中并不占优势的日本来说维持中国现状才是上策。二是在义和团事件中,厦门事件充分表明列强对日本切割中国领土的猜忌,再加之俄国占据东北后日本在朝鲜压力激增。日本意识到,对清廷采取拉拢手段较之直接出兵,于国际观瞻上为佳,也更容易为清廷所接受。

北冈伸一认为,“日本自幕末以来,出现了两大社会思潮的争论,即‘亚洲主义’与‘脱亚入欧’……该争论是贯穿近代日本政治的问题之一。”[41](68)“亚洲主义”与“脱亚入欧”的辩论反映在对华事务上即是灭亡中国与保全中国两种主张的反复纠缠,由此使日本在中国往往呈现两种面孔,在“战”与“和”之间一直游移。甲午战时,日本视中国为野蛮国家因而大动干戈,戊戌维新时伊藤博文却亲临北京帮助变法。在义和团事件前期日本参与联军拒绝调停,侵占北京后却又高呼保全中国。难怪在“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20世纪30年代,会有“敌乎?友乎?”的论调。对中日围绕杉山彬案交涉的考察,有助于全面理解近代以来中日关系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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