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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与西方自由主义*#

发布时间:2023-07-07 09:00:09 浏览数:

黄保罗 上海大学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不仅是一个宗教改革家,但汉语学术界一般只把他当成一位宗教改革家,这是非常狭隘化的理解,因为路德还是一位社会、文化、特别是思想史的改革家。当然,他亦对政治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本文主要从思想史的发展角度来看路德,笔者认为马丁·路德是“现代性”(Modernity)的真正开启者。1黄保罗:《马丁·路德宗教改革思想与现代性的开启》,《宗教学研究》2022年第2期,第202~210页。[HUANG Baoluo,“Mading Lude zongjiaogaigesixiang yu xiandaixing de kaiqi”(Martin Luther’s Reformation Thought and the Beginning of Modernity),Zongjiaoxue yanjiu(Religious Studies)2(2022):202-10.]什么是“现代性”呢?“现代性”不仅仅是历史学时间上的一个概念,而且是神哲学及思想史上的一个概念;
从哲学和思想上来讲,“现代性”就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性,与趋向犹太-基督教的完美天国之概念密切相关。现代社会根据历史学的阶段论可有多种划分法,我们现在所说的近代、现代和当代合在一起都被称为“现代性”;
当然,还可再进行一些细分,学者们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而本文会把这些综合来谈。所以,“现代性”其实就是现代的一种本质特性,它特指15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工业革命及全球探险和贸易以来在全世界所形成的时代性特征。

“现代性”涉及到的很多相关概念非常复杂,本文主要分析的是“主体性”和“自由”(Freedom 或Liberty)以及“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概念;
笔者特别把“自由主义”当成西方现代性中的一个核心概念,但为了解释说明“自由主义”,那就必须要解释“自由”概念;
要解释“自由”,就必须要追溯“自由”背后的“主体性”,也就是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等等。“自由”的拉丁语是“Liber”,英文是“Liberty/Freedom”,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很重要,(有必要)进行区分。因为汉语是通过日语来翻译拉丁语“Liber”而使用了“自由”这个词,所以“自由”这两个汉字在整个的汉语学术传统中所表达的意义与欧洲的西学传统中所说的“自由”有很多不同。本文主要是来介绍西学传统中的“自由”和“自由主义”,因为“自由”和“自由主义”是西方或者当今世界的“现代性”的核心,以及集中讨论马丁·路德与西方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并藉此反思路德与西方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对于当下汉语语境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路德在西方思想史中的地位及其对于汉语语境有什么意义呢?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首先需要回溯西方思想史的发展脉络。

这里的西方思想史其实就是欧洲的思想史,然后才延伸到美国、殖民地及第三世界国家和今天的全世界。欧洲的思想史有多种划分,比较著名的就是德国历史学家克里斯托弗·塞拉利尤斯(Christopher Cellarius,1638-1707)将西方的历史分成三段:古代(Ancient)、中世纪(Medieval)和近现代(Modern)。

古代(Ancient):希腊和希伯来即所谓的西方“两希”传统,其实罗马帝国当时主要还是受到希腊化文化(hellenistic culture)的影响,而希腊化文化后来很快就被基督教文化所取代。基督教诞生后在罗马帝国被压迫了300年左右的时间,直到公元380年才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其间诞生了希腊教父、拉丁教父及罗马国教化之传统。我们把这一切合在一起称为古代,即古希腊、古罗马以至公元476年西罗马灭亡这段没有争议的时间段,其最大特点就是拥有灿烂的希腊和罗马文化。然而到了公元313年的时候,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us Magnus,Constantine the Great,Saint Constantine,306年至337年在位的第一位信仰基督宗教的罗马皇帝)与李锡尼(Gaius Valerius Licinianus Licinius,263-325)共同颁布《米兰诏书》/《米兰敕令》(Edictum Mediolanense,Edict of Milan),承认并允许在罗马帝国境内可以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后来到了380年的时候,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这样一来,西方所谓的“两希”文明的“希腊”就被掩盖掉了,特别是380年之后,基督教成为国教的同时“希腊”就被禁止了。

中世纪(Medieval):随着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公元476年),欧洲就进入了中世纪。需要在此说明一点,本文主要论及的是中世纪思想而非中世纪历史。中世纪在英文、法文和拉丁文里有很多的称法2对“中世纪”的称法有media tempestas,middle season,medium aevum,middle age,media saecula,middle ages,medieval或mediaeval。,现在一般都是把它称为Medieval,它的起点在476年西罗马灭亡之后。但是它结束的年代是什么时候呢?一种说法是1452年东罗马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被奥斯曼(Osman)土耳其人攻下,标志着东罗马帝国的灭亡;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1517年马丁·路德所开启的宗教改革标志着中世纪的结束;
还有人认为是1492年哥伦布(Cristóbal Colón,Cristoforo Colombo,1452-1506)首次到达美洲发现美洲新大陆;
另有英国历史学家多用1485年“博斯沃斯平原之战”(The Battle of Bosworth Field)来标识这一时代终结;
但是在西班牙语世界中,西班牙的史学家经常使用如下日期来标志中世纪的结束:包括斐迪南二世(Ferdinand II)的去世日期(1516年),或是卡斯蒂尔的伊莎贝拉一世(Isabella I of Castile)的去世日期(1504年),或是她征服格拉纳达的日期(1492年)。所以,关于中世纪的结束在英语世界和在西班牙语、德语的世界里是有所不同的。

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原来很多人把中世纪称为一个“黑暗时代”(Dark Age),后来随着考古的发现,中世纪并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黑暗,而是有着丰富灿烂的文化和理论。从20世纪的中叶开始,“黑暗时代”这个概念就逐渐地被取消了。罗曼语国家的历史学者一般把中世纪分为“盛期(High)”和后期的“衰落(Low)”两个时期,英语国家的历史学者遵循德语同事的做法将中世纪分为分为“早期(Early)”、“盛期(High)”和“晚期(Late)”。中世纪后期的文艺复兴文学家们、艺术家们都从各种角度来分析、反思和挑战中世纪的消极性,对于进入近现代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笔者认为从哲学和神学的角度来看,文艺复兴并未成功地解构中世纪,因为文艺复兴的重要特点是对人的情感或欲望以及感性的或感官的(耳目口鼻手)而非理性的一种需求的关注和追求,它体现在文学、艺术、绘画、建筑和雕塑等多方面。文艺复兴在汉语学界受到了很多的关注,但相对来说,宗教改革在汉语学界所受到的关注是非常不充分的。因为如此忽略路德及其开启的宗教改革,所以汉语学界在追溯欧洲思想史的过去之两希传统、分析现当代人本的极端个体人文性自由主义和展望人类思想文明的未来时,都出现了而且会继续出现偏差。

近现代(Modern)及路德在其中的地位:如上所述,关于中世纪的结束和近现代的开启的日期有多种说法,而笔者则强调路德及其在1517年的宗教改革是现代性的真正开启。为了研究欧洲思想史特别是近现代的本质,我们必须研究路德及其开启的宗教改革在其中的地位和影响。

路德及其领导的维登贝格大学(Wittenberg Leucorea)是现代之路(via mordena)/现代性(modernity)的重镇。上文对中世纪背景的介绍是为了引入路德。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路德所领导的维登贝格大学成为了现代之路或者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的阵地。维登贝格大学是1502年建立的,虽然在德国的大学中并不是最古老的大学,但因为路德和墨兰顿(Philipp Melanchthon,1497-1560,或梅兰希顿、梅兰希通、梅兰克顿)等一批宗教改革家在维登贝格大学开展了一系列的运动、实践以及理论构建,这就使其成为了整个欧洲引人注目的一所大学,也就成为了新学或现代之路的重镇。新学和现代之路与“现代性”有密切关系。

首先简单地来追溯一下路德的学术背景,他于1501年5月进入爱尔福特大学学习文学,1502年9月29日获得文学学士,1505年1月7日在爱尔福特大学获得文学硕士(Master of Arts)。同年5月,他就开始在爱尔福特大学学习法学,7月2日在爱尔福特和曼斯菲尔德之间的斯道特亨(Stotternheim)险被闪电袭击后发誓做修士,后于7月17日进入爱尔福特奥古斯丁修道院(Order of Augustinian)。作为一名修士,他开始在爱尔福特大学习神学,欣赏人文主义所强调的“回到根源(Ad Fontes)”的口号,开始认真研究《圣经》的希伯来语原文和《新约》希腊语原文。通过这样的研究来讲解旧约的《诗篇》等重要的书籍,最后通过比较《圣经》的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原文与通俗版武加大拉丁语译本之间的差异而发现,罗马教会的很多教导与《圣经》原文相违背,从而他开启了宗教改革。

路德从爱尔福特大学到维登贝格大学,在那里学习、教书以及领导运动这一过程中努力要摆脱经院旧学或古学(via antiqua)而迈向经院新学的现代之路(via moderna)。他在该校有很多的老师,比如爱斯勒本的约度库斯·特鲁特外特(Jodocus Trutetter of Eisenach,1460-1519)和乌辛根的巴罗多买·阿诺德(Bartholomew Arnoldi of Usingen,1465-1532),所以他于此受到了经院新学的影响。请注意:本文所言之“现代性”就是与经院新学的现代之路中的“moderna”有密切关系的,当我们讲经院哲学、经院神学的时候要注意旧学和新学之分、古学和现代学之分。后来,路德本人的思想又超越了他的老师们,把宗教思想的内容融进去,最后使得维登贝格大学成了德国和全欧洲乃至于全世界的“现代性”或“现代之学”的重镇和起点。

经院古学(via antiqua)或古代之路/学是以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nus,约1200-1280)、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波纳文图拉(Bonaventura 或Bonaventure,1221-1274)、邓·司各脱(Blessed John Duns Scotus,约1265-1308)为代表的,他们代表着经院哲学中的教条主义、思辨和论辩的传统。也就是说,教条、思辩和辩论是经院古学的重要特点。但现代之路或现代之学是以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Occam,约1285-1349)、迦伯列·比尔(Gabert Biel,?-1495)、皮埃尔·戴伊(Pierre d’Ailly,1351-1420)、罗伯特·霍尔科特(Robert Holcot,1290-1349)、黎尼米的格利高里(Gregory of Rimini,1300-1358)等为代表,他们趋向经院新学的现代之路(via moderna),以批判、经验和探索精神为主要特征。前一个是教条式的,后一个批判型的,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

这里特别提到关于“共相“的问题,也就是”本质“的问题,前者(经院古学)基本上是“实在论者”(realists),而后者(经院新学)主要是“唯名论者”(nominalists),并在知识论(epistemology)和方法论(methodology)上采取了“词项主义/术语主义(terminism)”,否认共相的存在,造成本体论上的原子主义、个体主义和特殊实在论及知识论上的怀疑主义(scepticism)和宗教上的信仰主义(fideism);
对上帝全能的强调使唯名论具有意志主义(voluntarism)的特征而不同于经院古学的理智主义(rationalism,也称“理性主义”),改变了以往神学和哲学相融合的努力,开启了哲学与神学相分离的趋势。我们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做“哲学是神学的奴婢”(philosophia ancilla theologiae),3此语据说来源于早期经院神哲学家达米安(Peturs Damiani,1007-1072)的名言:“哲学应该像婢女服侍主人那样为神圣的经典服务。”在这里就是从哲学和神学的相融合走向了相分裂,由“哲学是神学的奴婢”之神学高于哲学发展到了把哲学和神学分开及哲学要高于神学。

在这样大的背景下,具体从思想史的角度来看路德对于“现代性”或者“自由”和“自由主义”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贡献。他的重要贡献很多,为紧密围绕着“自由主义”这个主题,笔者主要想强调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就是强调人的主体性及其价值。就主体性而言,人是上帝按照他的形象(imago Dei,the image of God)所造的具有神圣性尊严的独立个体。以前都说中世纪是神权高于人权:人是跪着的,人是趴着的,人是匍匐在地上的;
是文艺复兴才让人真正站立起来,让人有七情六欲。笔者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什么呢?文艺复兴其实并没有真正地让人站起来,文艺复兴只是注重人的感性、人的欲望,它在这个方面肯定了人的价值。但是,人的理性和神圣性,只是到了宗教改革的时候,特别是马丁·路德之后,才真正地独立起来。所以,普通人像教会的神职人员一样重要,每个人都可以直接面对上帝,这是路德的非常重要的发现。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理解“什么是人”的问题:人是神圣的,人是由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是有尊严的,人是独立的,而且人是一个独立个体。这些概念对于后来西方思想的发展,对于今天“自由主义”的形成和发展都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

第二点就是人的意志(arbitrio,will)是上帝所赋予的并且是自由的,不需要神职人员作为中介,人就可以直接与绝对者/造物主上帝来交流,可以通过读经读上帝的话语,可以通过祷告向上帝赞美认罪,或者是聆听上帝给人的回答。这样的一种交流不需要一个可以借此赢利和狐假虎威的中介,而是让一个人直接与上帝打交道,这对于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发展来说有非常非常重大的意义。

第三点是因为原罪(peccator originale,the original sin),人丧失了运用自由的能力,无法正确地在“上帝/善”与“魔鬼/恶”之间进行正确的选择,人虽有自由来选择,但是因原罪的缘故,人却总是做错了选择。尽管选不好,但人也确实有这个自由;
也就是说,即使人不会使用自由,但上帝仍然把自由给了人,这个自由是其他人没有办法剥夺的。这种思想在路德那里就非常强烈,特别是路德后来与伊拉斯谟(Erasmus(Desiderius)von Rotterdam,又译埃拉斯姆斯,1466-1536)的论战更体现了这种思想。伊拉斯谟有一本书叫作《论意志自由》(On the Freedom or Liberty of Will),认为人的意志(Will)是自由的、可选择的,但是路德写了一本小书叫作《论意志的捆绑》(On the Binding of Will),认为人的意志是被捆绑的。4路德与伊拉斯谟就此争论,伊拉斯谟于1524年9月撰写了《论自由意志》(De Libero Arbitrio Diatribe Sive Collatio),路德于1525年12月发表了《论意志的被捆绑》(De Servo Arbitrio)。

接下来就要看看是什么意义上的被捆绑或者什么意义上的自由?这就很重要了。总而言之,首先人是上帝创造的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
人是有自由的;
人可以用这个自由来做选择,但是,人选择的结果常常是错误的;
可即使错误,上帝也仍然让人选择。这里有一句话:因为上帝的爱之恩赐,一个败坏的酒鬼仍然好于一块不会犯罪的石头。把一个坏人与一块石头来比较,一个酒鬼、一个吸毒的人、一个甚至道德败坏的人,他与一块石头比起来的话,还是人更有价值、人更宝贵、人更有尊严。所以,人仍然拥有使用自由的权利,即使在今生和永恒中人都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但个人的自由却是不可剥夺的,这一点非常重要。可能有人不会使用自由,但每个人却要独立去过自己的人生。很多旁观者非常聪明、非常清醒,但旁观者却没有办法代替当事人去过他的日子。路德所讲的“自由”是悖论性的自由,一会儿讲人是有自由的,但一会儿又讲人是没有自由的。那么,“自由”是什么?“自由”当然就是你能够使用你的意志(Will)、你的想法、你的愿望、你的意念。

但“自由”还要在多种语境中,路德就分出了两种语境,细分的话是四种。第一种是Coram Deo(在上帝面前),也就是人在上帝面前有没有“自由”?人如果想要像上帝一样的完全,那就有问题了。有一句中国话叫“徒有凌云志,恨无登天梯”,或者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世界之间有一道永恒的鸿沟是我们没有办法逾越的。这样的一种状况就使我们没有办法达到至善至美,达到永恒。“在上帝面前”也可以换为“在绝对者面前”“在真理面前”“在至高者面前”按照路德的此种观点,那就是人没有自由,也就是说没有绝对的自由。但是在以下的三个语境中,人却是有“自由”的:一为在他人面前(coram Hominibus),我们在其他人面前是有自由的,可以友好地对待他人,恶毒地对待他人,还是与他人和平相处,这取决于我对自由的使用和选择。第二个就是在世界面前(coram Mundo),以环保为例,我们是挖掘、掠夺自然,还是爱护环境、保护自然,也取决于我的自由。第三个是在自己面前(ipse coram),我和我自己相处,我能不能管得住我自己?这也是一种“自由”。路德认为在后三个语境中,人是有“自由”的,但是在前一个语境中人是没有“自由”的。在俗事中,人的意志是自由的;
但在得救的事情上,人的意志却因为原罪而丧失了自由并被捆绑了起来。笔者这里所说的“自由”都是打上引号的,是绝对的自由,而不是相对的自由。

上述紧绕“自由主义”主题强调了路德对于思想史的三点贡献,接下来要明确路德及其开启的宗教改革在思想史里的地位。这个问题可以从多方面来谈,笔者主要从理论哲理的角度来看宗教改革,发现其核心就是:个人的“主体性”的被唤醒,特别是通过路德等一批宗教改革家们打破被偶像化崇拜的神职阶层,回归《圣经》权威,人的“主体性”被唤醒而直接面对上帝。也就是说,路德等改革家们认为,中世纪末期的教会神职人员们篡夺、占据、垄断了上帝的权利,以致于使教会腐败,从而教会不再真正地代表上帝而只是代表(特定)人的意愿。所以,这样一种人为的错误思想对于其他人和普罗大众就形成了一种压迫。路德主要进行的改革就是要回归上帝和回归上帝的话语《圣经》,这就使得《圣经》作为神的话语与教会的思想、教会的教义和教会的传统之间产生冲突。在这种冲突下,路德就借鉴了文艺复兴中要回到经典、回到本源的方法论思路,宣扬基督教经典《圣经》的重要性。路德的核心就是人被唤醒了:人有尊严,而且人不需要通过神职人员也可自己通过读《圣经》和祈祷来面对上帝,这是个体主体与绝对者永恒真理直接的面对,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件。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了与本文所说的“现代性”相关的很多概念,比如理性、科学(“科学”在宗教改革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强烈,但是“理性”已经非常强烈了),以及后面衍生的民主、平等、自由、人权、尊严、博爱等等。这些思想都对宗教改革之后所兴起的启蒙运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思想史角度来说,刚才提到的这些重要概念就构成了西方思想上的一些重大的变化,成为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的核心内容。

比如,与“理性”相关而在欧洲思想史发展脉络中一直存在着两个传统:第一个就是从奥古斯丁(St.Augustine,354-430)到马丁·路德的传统,还有一个是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384 BC -322 BC)到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的传统。但是,这两条路线从路德后开始在德国被分成了两个派别:一个就是艾克哈特(Meister Eckhart,约1260-约1328)的神秘主义与敬虔派(Pietism)的信仰结合在一起的带有一种独特的德国特色的德国正统派;
第二个就是英国和法国的理性精神在德国形成的从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1716)到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为代表的国际主义。在哲学上,德国正统派是以谢林(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Schelling,1775-1854)为代表的,而德国的国际主义派则是以康德(Emmanuel Kant,1724-1804)为代表,这两个(派别)思路最后又在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身上合流。

上述的思想史线索,体现在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这三大运动(这三大运动是我们今天所理解西方或甚至来讲理解当代全世界的重要的三大运动)之中;
而在这三大运动所涉及到的很多(启蒙运动及现代性里的)核心概念中就出现了诸如德国、英国和法国这三个国家之间相同与相异的地方,本文在此特别提出德国,因为笔者讨论的是路德,那么就要看到有这样的两个传统在路德之前和路德之后的发展。

路德继承了奥古斯丁的传统,并对托马斯·阿奎那以及更早的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传统有很多批判。在路德之后又有这样一个区分,就是通过启蒙运动使之后发生了进一步重大的变化: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有神论的现代性(theist modernity)的启蒙观念,这就以法国的笛尔卡(Rene Descartes,1596-1650)、英国的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和纽曼(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以及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他们这些人又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承认上帝存在的有神论;
第二点是在承认有神论的前提下来谈理性、自由、平等、人权和尊严等概念。第二个重大变化就是无神论的现代性(atheist modernity)启蒙,这主要是从德国黑格尔左派开始的。上文有言,在路德之后是以康德和谢林为代表的这两个德国传统和国际传统之间的冲突,最后在黑格尔的身上合一,但是黑格尔之后又出现了一个黑格尔左派(The Young or Left Hegelians),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等无神论思想是从黑格尔左派里面或者青年黑格尔派里出现的。这些思想出现之后,又和法国大革命结合起来。法国大革命(1789年5月5日-1799年11月9日)进而又和俄国十月革命(October Revolution,Bolshevik Revolution,1917年俄历10月24-25日,新历11月6-7日)相结合,于是便进入到了19世纪或者18世纪末到19世纪的“现代性”问题。

什么是自由呢?怎么能界定自由呢?在词源学上,“自由”在拉丁语中是“Liber”,在英语里是“Liberty”或“Freedom”:Liberty is the ability to do as one pleases。自由就是一种能力,一种按照某个人自己所喜欢的,所愿意的和所乐意的方式去做的一种能力。“自由”又可以在不同的学术领域来细分。

在现代政治学中,“自由”是一种状态,一个人在所生活的社会语境和时空中是自由的(Liberty is the state of being free within society from control or oppressive restrictions imposed by authority on one’s way of life,behaviour,or political views)。在生活方式(one’s way of life)、言行举止(behaviour)、政治观点(political views)方面不受外在的控制和当权者的压迫。

在哲学上,“自由”与决定论相反(Liberty involves free will as contrasted with determinism)。在哲学上的“自由”涉及自由意志(free will),即我可以用我自己的意志来思考,用我自己的意志来自由地进行诸多活动,而不是被决定和被操控的。

还有一个是神学上的“自由”,人能够免于受到罪的奴役或者世俗的钮带式捆绑(Liberty is freedom from the effects of “sin,spiritual servitude,[or] worldly ties”.),也就是说人不会被罪恶所捆绑,而是拥有独立人格的。所以,“自由”这个概念很复杂,笔者对此简单地界定一下。

一是Freedom和Liberty的“自由”。虽然Freedom和Liberty是近义词,但二者之间也有所区别。“自由”(Freedom)主要指有意愿做事的能力和有权做的事;
“自由”(Liberty)指没有考虑到所有人的权利的任意限制,自由的行使要受到能力的限制,并且受到他人权利的限制。因此,自由需要在法律规则下负责任地使用自由,而不剥夺任何其他人的自由。自由是广泛的,因为它代表着满足要求的不受约束的能力。例如,一个人可以有谋杀的自由(Freedom),但是却没有谋杀的自由(Liberty),前一个谋杀的自由是你可以在头脑中想象的,在谋杀之前可以杀也可以不杀。但是,在实践中,你是没有这个自由的(即后一个自由),因为这会对别人构成伤害,剥夺了他人不受伤害的权利,被世界所不容,从而自由可以作为一种惩罚而被剥夺。在许多国家,如果人们被判有犯罪行为,他们可能就会被剥夺自由。

二是运动意义上的“自由”。笔者现在从运动的角度来做一个比喻,“自由”其实就是一场运动。这个运动是什么呢?就是人是一个独立的主体(芬兰语是Ihminen on itsenäinen subjekti),这个独立的主体“有权力”和“有能力”,向着一个目标/目的地(Päämäärää/Tavoite)去运动,或是由于受到某种动力/动机(Motivaatio)的推动而向前运动,这个也叫自由,即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目标或者动力、动机,可以靠自己来设定自由,当然是根据很多的元素和基础来设定。笔者通过灵、魂、肉三个层面来谈论自由(该主体“有权力”和“有能力”在灵、魂、肉三个层面按照自己的意愿、意志、欲望运动),那么这种自由是在“灵”里有权力和有能力吗?还是存在于“魂”里和“肉”里呢?下文再进行细分,指出其意义。

三是路德和基督徒的自由(Lutheri ja Kristillinen Vapaus)。路德谈到了基督徒的自由,分为“肉体的自由(Ruumiillinen vapaus)”“魂体的自由(Sielun vapaus)”和“灵体的自由(Spirituaallinen/Hengen vapaus)”。在希伯来文《创世记》的第二章第七节,耶和华神(Yahweh eloohim=God)用地上的(min haa aadaam=of the ground)尘土(aaphaar=dust)造(wayyise=formed)人(haa adaamaah=man),将生气(nismat hayyim=the breath of life)吹(wayyippah=breathed)进他的鼻孔里(beappaaw=into his nostrils),他就成了(wayhi=became)有灵的活人(lenephes hayyaah=a being/creature living),名叫亚当(haa aadaam=Adam)。这里出现了三个概念,一个叫肉身(flesh)或者亚当(希伯来语是haa aadaam)相当于地上的尘土(dust from the ground);
第二个是向他的鼻子里吹了一口气,这口气就是生命的气息,即灵身(spirit)。第三,气和尘土结合之后,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这个活人(hayyaah)就叫作魂身(soul)。在希腊语里也是有三分,同样把人从灵、魂、肉三个角度进行划分,肉即肉体(Sarkinoi sooma),灵即灵体(Pneumatikoos sooma),魂即魂体(Psychikos sooma)。

其中,魂体比较复杂,可以有多重意思:魂体“Psychikos”的词根“psychi-”与英文中的脉搏“psyche”很像,即“to give body life”,给尘土所造的肉体赋予生命;
或是拉丁语“anima”,即“spiritual breath that animates the living organism”。也就是说,使一个生命的系统能够动起来。“魂”(soul)就是能够控制和管理身体的一种本质东西(a special substance to rule body;
the vehicle of spirit,and the physical body of spirit;
the existing from of spirit which has come into human body)。另外,“魂”(physical invisible soul)还可以分为理性/知识/智慧(reason/rationality;
science;
discrimination;
knowledge;
understanding;
vision;
dream;
decision)、情感/情绪(sense/emotion;
feeling;
happiness/unhappiness)、意志/意愿/欲望(will/wish;
Ethics),即知、情、意分法。5Paulos Huang,“A Theology of Soul and Body as an Approach for Sinicization of Christianity,” in Yearbook of Chinese Theology II 2016,ed.Paulos Z.Huang(Brill:Leiden and Boston,2016),vii-xix.所以,谈论自由时要考虑到人在灵、魂、肉三个层面行使自由的差异。

四是伯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英国当代哲学家、观念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区分了所谓的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和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的概念。所谓的“消极自由”就是一种不被他人干扰的自由(negative liberty,liberty from interference)。“积极自由”是指自己可以掌控的,可以去做想做的事情的自由(liberty as self-mastery,which asks not what we are free from,but what we are free to do)。“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也是对“自由”的一种区分。6Isaiah Berlin,“Two Concepts of Liberty,” 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8).

五是三种含义的自由。结合上述笔者所论及的“灵、魂、肉”三个方面来看“自由”又可以做三个层面的分析:作为人的自由(肉体/物质性)、在肉体和物质的层面区别于动物的自由;
人作为社会成员的自由(魂魄思想性);
人作为全善上帝之被造者的自由(永恒灵性)。7何光沪:《“自由、理性、爱”与信仰——马丁·路德三大主题之我见》,载黄保罗主编:《寻找思想史中的失踪者马丁·路德》,赫尔辛基:《国学与西学:国际学刊》杂志社,2022年,第128~151页。

[HE Guanghu,“ ‘Ziyou,lixing,ai’ yu xinyang——Mading Lude sandazhuti zhi wojian”( “Freedom,Reason,Love” and Belief—My Opinions on Martin Luther’s Three Major Themes ),in Xunzhao sixiangshizhong de shizongzhe Mading Lude(Looking for the Missing Person,Martin Luther,in the History of Thought),ed.HUANG Baoluo,Helsinki: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ino-Western Studies,2022,128-51.]首先,人有作为人以区别于动物的自由(Ihmisillä on vapaus olemaan ihmisenä)。与动物相比,在善和恶的面前,人并非被动地遵守自然律,而是有意愿/自由/能力来随意地选择,虽然并非总是正确/善/好的选择(Eläimien verrattuna,erilaisten vaihdon edessä,erityisesti hyveen ja pahuuden välillä,ihminen ei passiivisesti noudata luonnon lakia,vaan ihmisillä on tahtoa/vapaus/kykyä valitsemaan vapaasti,mutta ei aina oikein)。动物可能只是通过本能,而人除去本能之外,还可通过思想能让人有自由。所以,本文依然分为“在上帝面前(Coram Deo)”“在人类/世界/自己面前(Coram Hominibus,Coram Mundo,et Ipse Coram)”等。基督教可能照亮且解释这个意志/意愿和权力的绝对性及其能力的有限性(Kristinusko valoista ja paijasta tämän tahdon ja oikeuden absoluutisuuden ja kyvyn rajallisuuden)。

在路德的传统中,他认为人是有自由的,这一点是绝对的。“自由”是上帝给予的,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的,但是人却没有能力来使用自由,人运用自由的能力是有限的:有的人在自由中追求真理而行善,有的人在自由中放纵情欲而作恶。其次,人有作为社会成员的自由(Ihmisillä on vapaus olemaan yhteiskunnan jäsenenä)。曾为美国总统的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1945年)所讲的话语能够提供一种参考。他说:人有言论的自由(Freedom of speech),有信仰崇拜的自由(Freedom of worshp),有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有免于恐惧的自由(Freedom from fear)。当然,还有很多人也有类似的观点。不同类型的社会制度会对“自由”有不同的影响,有的社会制度对于个人的自由起到促进作用,有的社会制度会起破坏作用。

最后,人有成为公义/圣洁/完美的被造者之自由(Ihmisillä vapaus olemaan vanhurskauden luotuna)。人有成为公义/圣洁/完美的被造者之自由,就相当于人要成为一位善者,成为一位公义者,成为一个不被罪恶所捆绑的人,人要在良心上自由而不受到良心的谴责,人能够不去干坏事的一种状态。路德有本小书叫作《论基督徒的自由》(On Christian Liberty,1520),此书谈到基督教提供这样的自由: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众人之主,不受任何的管辖;
基督徒是全然的忠信之仆,受所有人的管辖(Kristinusko voi tarjota tällaisenvapauden.Luther Kristiyn vapaus:Kristityt ovat kaikkien ihmisten herra,jotka ovat täysin vapaita eivätkä ole kenenkään hallinnassa.Kristityt ovat kaikkien täysin uskollisia palvelijoita)。路德以悖论的方式来讲基督徒的自由。所有基督徒信仰都是“上帝”,也就意味着所有信徒都是弟兄姊妹,所以不该、不会、不能去伤害其他信徒。不仅如此,还要成为其他信徒的仆人,而且成为仆人的行为是出于个人意愿的,是自由的。路德的这本小书还可以从多种角度理解,刚刚谈到的只是其中一种自由的情况。借用孔子的话,就是可以达到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篇》),假如能活到这种状态的话,这就是自由了。

上文分析了“自由”的各种涵义。那么,接下来就要涉及到“自由主义”的概念。“自由主义”(liberalism)的词根也是由拉丁语“liber”来的,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或政治倾向,其核心价值是要脱离捆绑压制而走向某处或某个事物的自由状态。自由主义就是人可以从某种自己不喜欢的环境中出来,进入到某个自己所喜欢的地方去,或者是人可以拒绝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而且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等等。但自由主义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定义的独立的意识形态,而是包含多种不同形式的启蒙理念,所以,要讲自由主义就免不了要谈启蒙运动,就免不了要谈现代性,因为它们的共同点都是否定或者是拒绝某种道德和某种政治价值(主要取决于出身)以及强调个人自由。每个人出身不一样,他们要否定的价值或道德也不一样。在政治哲学上,它追求以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和法制(the rule of law)取代世袭特权、国家宗教、君主专制、国王的神圣权利及传统的保守主义标准;
反对重商主义政策、皇家垄断和贸易壁垒,努力地推进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

本文主要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讲“自由主义”,并不会面面俱到地去涉及具体的自由主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英国的“自由主义”和法国的“自由主义”存在些许不同。英国的自由主义传统特别强调扩大民主,而法国的自由主义特别强调反对独裁和建立民族国家,这与法国大革命的背景有关;
而强调自由的最后可能会走向反面,反对独裁可能最后变成独裁。英国的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一般被视为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其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生命权(each man has a natural right to life)、自由(liberty)和财产(property),以及以非暴力方式获得被统治者认可的统治权(governments must not violate these rights)。

那么,如果讲宪政自由的话,就必须涉及到古典自由主义。一般自由主义分为古典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和当代自由主义。其中古典自由主义的基础有科学技术的发展、全球探险和贸易、城市化、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
特别是霍布斯和洛克等八位启蒙主义思想家8八位启蒙思想家分别是: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伏尔泰(Voitaire,1694-1778)、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玛莉·渥斯顿克雷福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为自由主义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丰富的内涵。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都是与“自由”密切相关的,或者说是与我们今天所讲的“现代”密切相关的,自由主义的很多内容就源于这些概念。首先,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根基(Political foundations)是民主(democracy),而不是精英。第二点,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三权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第三点,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任期制选举(Periodic election)。第四点,古典自由主义强调权利(Rights)的概念,在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学中特别强调权利的概念,权利中存在着社会契约论(social contract),即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都可按照自由干自己想干的事。但是,很多自由放在一起就会发生冲突,所以每个人必须放弃一部分自由。于是,大家都放弃一部分自由,把这一部分自由交给公共权力,交给社会的管理者来管理,让他们制定规则。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通过放弃一部分权利而遵守公共规则来保证我们的自由;
权利中还存在着非暴力的被统治者之认可(consent of governed non-violently)、生命权(Life)、财产权(Property)、自由权(Liberty)等等。这些都可以在英国的《权利法案》(1689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法国的《人权宣言》(1789年)中找到。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根基与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有密切关系,在此需要特别强调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在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中,中国和西方遇到的冲突与此关联很大,在今天仍然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接下来,简单列举几个人物来说明一下。

第一个是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他在洛克之前,他主要认为,在本质上,人性是野蛮的、贪婪的、自私的,而且人们会互相征战、掠夺、压迫(In nature,people were cruel,greedy and selfish.They would fight,rob,and oppress one another)。所以,他引用了“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这个概念,认为要把这些权力集中起来,进而提出“利维坦”的概念(To escape this people would enter into a social contract,they would give up their freedom in return for the safety and order of an organized society)。霍布斯相信,一个有力的政府应该是君主专制型的,这可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最好的。它能够影响秩序,能够使人强迫性地去完成义务,也能够制止反抗(Therefore,Hobbes believed that a powerful government like an absolute monarchy was best for society—it would impose order and compel obedience.It would also be able to suppress rebellion)。霍布斯最著名的著作是《利维坦》(Leviathan),他本人曾一直论证绝对权力的合理化,对人性持悲观和消极的态度,认为社会如果没有法律和管制的话,就会非常混乱。

第二个是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他比较相信自然法(natural laws)和自然律/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他有著名的“白板说”(Tabula rasa)认为人一生下来像一块白板一样,要随着经验的增加而慢慢地获取知识。他认为人生下来是有一些权利的,这些权利是自然和生命的一部分,它们来自上帝。他特别强调生命权(the right to life)、自由权(the right to liberty)和财产权(the right to property)这三个权利,当然自由权包括了肉身的行动自由、嘴巴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和精神上的信仰自由等,可以从灵、魂、肉多个层面强调人有自由。生命(Life)、自由(Freedom)、财产(Property)和被统治者的同意(Consent of governed)都是他很重要的系列概念。洛克还有《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这类著名的文章,强调有限的权力(limited power),对权力加以约束,影响了后来的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起草美国的《独立宣言》(the U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也影响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所以,洛克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奠基者。但是,洛克又是一位有神论者,虽然他的思想与传统的基督教思想不一定完全一致,但他确确实实是一位有神论者。

第三个是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卢梭认为,人基本上是好的,但也可能会变坏;
社会能把人变坏,这好像与中国孟子和荀子的思想有点相似。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强调公共意志(the general will)而不是众意(the public will),这对于民主和民粹的理解是比较有意义的,也是比较重要的。在道德情操的领域里面,他也是一个有神论者。

第四个是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年)。在约翰·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他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学说(the best way to protect liberty was to divide the powers of government into three branches:legislative;
executive and judicial);
他还提到“Checks and Balances”,就是对权力间的关系要不断地观察追踪(check/limit the power of the other two branches),以获得一种平衡(power would be balanced and no one branch would be too powerful)。

第五个是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他特别强调思想、言语、政治和宗教的自由:“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据说是伏尔泰极力倡导言论自由的名言。第六个是大百科全书学派的狄德罗(Denis Diderot,1713-1784)。他具有一种科学的精神,强调所有人都有表达的自由,都有接受教育的自由;
批判传统宗教与君主制神圣权利的理论(The divine-right theory of monarchy was criticized along with traditional religions)。

第七位是玛莉·渥斯顿克雷福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她认为,在启蒙运动中,女性没有被包含在自由与平等的范围内,女性被排除在社会契约论之外,因此她要为女性辩护。第八位是资本主义之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他强调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等。

在启蒙运动中,这八个人的思想都为“自由主义”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而且他们所说的很多核心概念本身就是自由主义思潮、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中至关重要的一些内容。9参见Liberalism—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November 22,2022,https://plato.stanford.edu/search/searcher.py?query=Liberalism.

本节要论述的是西方自由主义对马丁·路德的继承和背离(The Inheritance and Divergence of Martin Luther in Western Liberalism)。启蒙运动思想家们所讲的“自由”与马丁·路德有什么关系呢?对此,本文要特别强调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马丁·路德强调上帝信仰里和信仰外的理性。关于理性,我们在五四运动中提倡的 “赛先生”(Science)也就是科学的背后,其实就与理性有密切的关系,而路德早在16世纪就强调了理性。蔡元培提出了一种观点叫作“以美育来代替宗教”,当时是一种反宗教的趋势,要讲科学、讲民主、讲现代化、讲富国强兵。这其中的大前提是反上帝的,就要排斥上上帝。路德重要的理论之一就是没有办法证明上帝的存在,所谓的证明就是用理性来证明,用经验主义来证明是没有办法来证明的。如果没有办法用科学的手段来证明,就没有办法说上帝存在。这种思想背后的核心点是以人/主体也就是我为核心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或理性主义(rationalism)。我/主体运用的是逻辑,使用的是理性能力,我/主体的理性就是我能够根据逻辑来收集分析对象,最后推出结论,达到我/主体认识客观对象(的目标)。所以科学、科学主义的背后是理性和逻辑,而且相信现象和本质之间有差异,相信现象的背后有一个真理,有一个绝对者,有一个真相,有一个本相。

以五四运动为例,它当时在中国实行的一套理论影响很大,只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才有很多学者在中国的汉语语境中开始对五四运动进行总结与反思。也就是说,现代性或现代主义或自由主义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一个人的理性、欲望、能力、权利,也即主体(我/个人)无限地向上提高。

但是,路德在500年前就提出过类似的观点:理性是魔鬼撒旦最大的娼妇(妓女),跟着理性,人唯一的结局就是灭亡。他用的是很粗鲁的一句话,但这是路德对于理性的一个判断。在1521年的沃尔姆斯会议上,路德面对着教皇所派来的红衣主教代表团以及国会的议员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五世说:“这些书是我写的,但是我不收回,除非你能够用清晰的理性和很明确的经文来说服我,否则,我的良心既不能也不敢来违背,这就是我的立场。”这属于路德宗教改革革命式的豪言壮语。路德所说的这些话涉及三个元素:一个是理性,一个是经文,一个是良心。所以,可见路德又认为理性也非常重要,他一方面说理性是魔鬼撒旦的娼妇,跟着它就要灭亡,但是又说,理性是上帝赐给人的最大的礼物之一。你如果好好地使用理性,就能得到祝福。路德在此区分了“信仰内的理性”和“信仰外的理性”。

信仰内的理性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当一个人信仰上帝的时候认为自己并非一个绝对者,无法通过运用自己的理性而自救、而达到完美以及进入天堂,这就需要等待上帝的拯救。第二个层面是上帝给了人们健康的肉身和灵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尽责和行善,在处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上积极付诸行动。但是,人们在处理与上帝的关系时又应该向上帝认罪、祈求与赞美,让上帝安慰、帮助与带领你。信仰之外的理性认为不存在上帝,凭借自己的理性就可以处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也会相应地形成关于人与世界的起源和形成的一套理论。路德认为信仰之外的理性将会把人带向灭亡。

当然,后来到了康德那里,对理性就有很多的分析和批判,之后又有人将理性分为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等。总而言之,要讲“现代性”和“自由”就会谈到“理性”的问题,而路德在500年前就谈到了信仰之内的理性和信仰之外的理性问题。另外,他又谈到了人神关系以及人与人、人与世界、人与自我之间关系中的自由。路德所讲的自由是指使用理性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的自由。

路德的“自由”对后代有什么影响呢?后代的人是继承了还是背离了呢?约翰·洛克其实在有神论的前提下很大程度上继承了路德的自由思想,他所强调的自由是人有生命、财产和自由三个方面,以及社会契约和非暴力条件下获得被统治者认可等。在这些方面,他与路德没有很大的差异。他没有背离路德,应该说是继承了路德。

上文提及在哲学上,德国正统派以谢林为代表,德国的国际主义派则以康德为代表,而康德所谈的理性其实又能与洛克结合在一起,他同洛克一样也强调自然法,因此,康德与路德就有所差别了。康德“三大批判”的重大贡献就是揭示理性的有限性问题,认为通过理性是没有办法证实上帝存在,当然也不能证伪,不能用理性来证明上帝不存在。所以,康德就从道德的领域来证明上帝的存在,认为要保证道德体系的确立,就必须要有一个至善的上帝,才能够把这些体系建立起来。康德这套思想后来就成为所谓国际主义的思想,并向全世界来推广,并与英国和法国的相关思想结合起来。显然,在康德本人的身上,其实还是有神论的;
但是,在康德之后,有神论慢慢地有所淡化。这两派在黑格尔的身上有了一个极大的结合。黑格尔对路德有非常高的评价,认为路德是现代性的开启者,他在《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里面有很明确的论述。

最后还需提到一个重要人物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Mill,或译为穆勒,1806-1873),《论自由》(On Liberty)是其重要著作,影响非常大。他是一个功利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强调公共领域的法律和私人领域的自由,而且把古典自由主义里追求功利的经济学原理运用在政治学里面。密尔对整个西方的自由主义从古典自由主义走向现代自由主义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密尔继承了路德的框架,但是却抽取了路德的骨髓,装上了自己的东西。路德的框架是什么呢?路德的框架就是人是由上帝所造的,人是由外在和内在之分的,外在的人要受法律、君王的世俗性管辖,但是人的灵魂、人的内在是自由的,只有上帝才能统治人的内心,其他任何人都不应该来统治人的内心。人应该有思想的自由,应该有言论的自由,应该有信仰的自由。路德的二分法被密尔所继承,但是却出现了问题。密尔在继承的过程中忽视了上帝,最后发展到极端就是尼采和萨特所谓的“上帝死了”。我们讲现代社会、现代性和现代自由主义,一定有“公民社会”和“公民”的概念。什么叫做“公民”呢?我在公共领域要听世界的规则,但是我回到家里,到了我的私人领域,我私人的事情是不听任何人的命令,这是所谓现代的西方社会很重要的一个理念。比如说对互联网的使用、对人工智能的使用、对监控的使用等在欧洲非常谨慎;
再如未经家长许可,即便是老师也不能在幼儿园随便给小孩子拍照,这就成了西方自由主义非常极端的一个特征。在路德看来,隐私(privacy)领域应该由上帝来管,但是到了密尔之后,私人领域中没有上帝,因为我不信上帝,所以我的私人领域、我的心里就没有上帝。那么,谁来管我呢?那就是我的知(知识)、情(情感)、意(意志)来管我。密尔继承了路德的形式,继承了路德的框架,却背离了路德的精神,背离了路德的精髓,这一点对于整个西方社会,对于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解是非常之重要的。由此以来,在西学的内部是有严重冲突的,首先是古代希腊和希伯来之“两希”传统的冲突,经由路德的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直至今日的自由主义,都强调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需要注意的是,人本主义(anthropocentricism)在汉语语境中是一个积极的词汇,至少是一个中性的词汇。但是,在欧洲的语境中,人本主义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即它是对有神论、对教会权柄进行剧烈抗争,有人/主体自己要成为神的嫌疑。10黄保罗、孙向晨:《抛弃路德二分法的现代性目前所面临的危机:从他者、现代性、二分法、到传统的对话》,载黄保罗编《神学、哲学与第三次启蒙》,2022年,第97~154 页。[HUANG Baoluo and SUN Xiangchen,“Paoqi lude erfenfa de xiandaixing muqian suomianlin de weiji:cong tazhe,xiandaixing,erfenfa,dao chuantong de duihua”(The Current Crisis of Abandoning the Modernity of Lutheran Dichotomy),in Shenxue,zhexue yu disanciqimeng(Theology,Philosophy and the Third Enlightenment),ed.Paulos Huang,Helsinki: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ino-Western Studies,2022,97-154.]

汉语学界来介绍西方自由主义的时候,无论是引用古典的思想家们还是现当代的思想家们时,存在一个很大的缺憾,那就是严重地忽略了马丁·路德,没有注意到马丁·路德及其对自由和自由主义的贡献。这便是笔者研究和翻译马丁·路德的原因。无神的人本主义的个体性自由主义(强调主体的权利-能力-理性-欲望-个人自由至上的现代性自由主义)与路德所代表的既兼顾了人的主体性又兼顾了人乃被造的有限性的基督教会传统之间的张力,是西学内部的分裂,这在现当代以至于今天是非常严重的。而汉语语境对此张力却几乎完全忽略了。

此外,还要稍提一下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17 和18世纪也符合这样一个大的传统。当然,不能讲其本身是自由或自由主义,而是说牛顿的研究思路,对人的理性、信仰和自由主义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牛顿本人是一位自然神论者(deist),但和传统的基督教并不一定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再将话题转回到康德身上。康德认为自由自在的存在是一切道德法则的根据,是每个个人之绝对尊严与不可让渡的绝对权利的基础。他认为自由是与权利、存在、法则和道德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一般来讲,康德比较强调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对理性的有限性做了很多的批判,同时又强调道德上的积极能动性。

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基本上都要谈自由和理性,但是笔者认为在中国大陆汉语学术的哲学界有一种严重的过分抬高康德的倾向。康德当然非常重要,他的“三大批判”和道德宗教论等都非常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他身上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他所说的在道德上人的积极能动性问题,其实早被奥古斯丁和马丁·路德彻底批判,即“贝拉基/半贝拉基主义”(Pelagianism or semi-pelagianism)。贝拉基是公元400 多年时与奥古斯丁同时代的苏格兰的修士,他认为在“得救”这件事情上需要人和神合作,也就是说,人得救不是完全依靠神,也靠人。此观点后来受到了奥古斯丁和路德的严厉批判,而且被教会定为异端思想。无论是罗马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是把贝拉基主义当成严重的异端思想。我个人认为,康德的思想其实主要就是贝拉基或半贝拉基主义。笔者曾经与《康德全集》的中文版翻译者、中国人民大学的李秋零教授交流过此问题,他说康德不仅是贝拉基主义者,而且甚至比贝拉基主义更严重,更强调人的主动性。

康德的这种思想很符合现代性人文主义和自由主义,又和儒家的修养功夫论(遍地是君子,到处是圣贤,人人可以成周公、尧舜的观点)有很密切的关系。当然,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说,此种思想有积极向上的好处。但是,从绝对意义上来说,从绝对美、绝对善、绝对至真者的角度来说,存在一种把人偶像化,把人抬高为神的趋向。在中国大陆的汉语哲学界,研究康德的学者如果不研究路德就会造成一种重大的缺陷。因为康德本人就出生于一个路德宗(Lutheranism)的家庭。他的父母受路德的影响,而且是敬虔派,认为主流教会违背了上帝,他们要更敬虔上帝。因此,康德虽然批判路德,但他把路德作为一个批判对象来树立和建造了自己的母题。

自由主义主要在于反对权柄,也即反对束缚人的某种权威、某种价值观念、某种道德观念和某种政治观念。19世纪的自由主义反对权柄,首先在于反对王权(the strength of the crown),通过一系列的革命推翻专制政权;
反贵族统治(the élan of the aristocracy),建立共和国,把权归于人民;
批判工业化步伐(the pace of industrialization),因为工业化对人有很多的异化和伤害。自由主义对宗教权柄也有所批判,在天主教国家,自由主义以反对和限制教会权柄作为核心诉求之一。以上是现代自由主义(Modern Liberalism)的一些基本特点,但这些基本特点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市场经济让经济自由发展,固然是好的,但也出现了贫富分化、经济萧条、经济与政治勾结的腐败问题;
推向全球的现代自由主义的问题,特别是二战之后,要向全球推广自由主义理念;
在更大程度上收入与财富的分配问题;
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其后的大萧条以及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60年代的自由主义及其向亚非拉推广自由主义等问题,都值得反思。

反思当代,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1899-1992年)等人提出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The revival of classical liberalism),美国的黑人人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1929-1968)提出了公民权利和社会问题(Civil rights and social issues)。再之有便是冷战之后(Post-Cold War)出现了两个阵营里的意识形态问题,还有就是全球化(Globalization)与非西方化的现代性(Non-Western Modernity),以及非西方的现代性存在民族主义和保守主义的问题。

笔者在此特别提出,在2001年的“911”事件之后,不仅出现了各类宗教“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而且还出现了极端自由主义,即基要派的自由主义(Fundamental Liberalism)。比如,在欧美讨论比较热闹的问题,即男女平等问题、性别问题(思想上的性别问题)、同性恋及其婚姻合法化(尤其要让教会出面主持婚礼)的问题,这些都涉及到自由,其背后要以什么东西来作为支撑与其对谈呢?在今天,关于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对人本质挑战的问题,新冠肺炎(Covid-19)的问题。在这样的时代语境中,出现了“中西之争”(尤其是思想和价值观念之争),“自由”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本文的思考认为可能会导致以下几个问题:

个人自由/权利/欲望至上的局限和灾难可能会导致两个恶果(当然,以前压迫女性是不对的,但今天走向了另一种极端,特别是同性恋问题成为了一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因此自由主义沦于一种尴尬的处境)。恶果之一,有的人认为西方现代性走得“过火”了,从而导致了一系列的错误和弊端,所以,现在要恢复王权和专制,把人的自由剥夺掉,用王权和极权来控制人们。恶果之二是要重回前现代的那个剥夺个人自由的集体/封建传统,要回到“大家族”中,实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这些人之所以提出这些主张,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极端自由主义的荒唐以及极端自由主义带来的失败。但是,极端自由主义并不是真正的古典自由主义,他们所追求的更不是路德所强调的自由。西学内部有一个重大的张力,即拒绝上帝的人本主义的极端个体性人文主义的自由主义(anti-theistic anthropocentricist extreme individualist humanistic liberalism)与路德所代表的经历了现代性的洗礼而兼顾个人的主体性及人乃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却又陷入原罪影响之下的基督教传统(the Christian tradition represented by Martin Luther through baptism of modernity and balanced humanistic individuality who is created in the image of God and influenced by the original sin)之间的张力。

德国威马尔版(Weimar Edition)的路德著作集有126 卷,但在中国大陆的汉语翻译非常少,大家根本没有真正地读过路德,完全忽略了路德在500年前就谈到的很多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略过路德来谈“自由”和“理性”或“自由主义”,就会出现非常严重的缺陷,以至于今天很多人将自由主义极端污名化,如认为自由主义意味着男女可以同厕、鼓吹同性恋等。对自由主义污名化的结果就是为极端的专制、民粹主义的文化复古或部分保守基督徒回归过去提供了一个借口。这个问题需要从思想上而非宗教体制上来解决。

现在人工智能发展得很迅速,人工智能比人更了解自己。这种状况就是人在走向“全能”与无法迈向“全善”之间发生了冲突,而这种冲突将要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所以,要重新反思路德区分的“人神关系”(coram Deo)和“人与人(coram Hominibus)、人与世界(coram mundo)、人与自我的关系(ipse coram)”这个框架是非常必要的。否则的话,人在走向全能(人虽然不能“全能”,却在走向“大能”,如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性发展,量子系统的计算能力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却没有走向“全善”。“世界末日”本来是一个宗教学的概念,本来是一个艺术学的、文学的、一个诗人的语言,但是,今天由于科学的发展、原子弹的存在、诸如新冠肺炎之类疾病的存在,我们所赖以生存的地球真的有毁灭的可能,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可能性的危险,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是不是正在走向“建造巴别塔”呢?因此,需要反思马丁·路德与西方自由主义关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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