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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偏好显示与聚合框架化解价值冲突:基于“老楼加梯”案例的QCA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09 13:20:04 浏览数:

罗红霞 李思贤 金国富 王 宇

(云南大学,昆明 650500)

为回应民众诉求,提升城市宜居性,“老楼加梯”逐渐成为政策热点。受经济技术条件等限制,20世纪90年代众多6层甚至更高的楼房并未安装电梯,随着老龄化、“老致残率”的急剧提升和民众支付能力的改善,“老楼加梯”需求侧诉求空前高涨。百度指数①显示,近年来网民对“老旧小区改造”“旧楼改造”“加装电梯”及其关联项目的检索热度持续上升。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自住建部和财政部2015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起,截至2022年3月,包括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内的三十余项党和政府重要文件持续倡导“老楼加梯”。据住建部统计,全国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多达17万个,“老楼加梯”作为“旧改”的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在这样的背景下,“老楼加梯”已然成为一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民生工程。

“老楼加梯”虽有民意和政策加持,但价值冲突导致各地推进困难:居民会商难、项目审批难、方案出台难、验收维护难,甚至产生纠纷诉讼、批量拆除等政策成本。究其根本,“老楼加梯”涉及复杂的公-私价值冲突、私-私价值冲突,甚至公-公价值冲突:职能部门需克服部门壁垒,拟策施策,通过调研、审批、监管、验收等手段完成行政任务、改善民生,获取政绩;
不同楼层、位置的业主,作为经济人、社会人、心理人、复杂人,围绕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博弈或旁观,力求安全、便利、采光、安静、隐私、收益等权益保全和增进;
业委会、居委会、电梯协会等第三方参与协调,追求合法性与声望;
物业公司、电梯公司等市场组织追求经济利益与市场份额。四类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滞一环而阻全局。因此即使在广州这样全市审批和建成电梯总数均位列全国第一的国际性大都市,截至2019年底,审批总量与符合条件楼栋总量的比例也只略高于17%[1]。

学界对“老楼加梯”的必要性早已达成共识,但就其本质和对策却莫衷一是。第一,技术层面较为关注加装方案和结构设计[2]的完善,以期减轻筹资和维保负担,达到技术核查标准,消解居民安全顾虑,提升加装可行性[3]和审批效率。第二,法律层面认为最大阻力在于法律制度的滞后及其与实践的冲突[4],如《物权法》第76条明确了“双2/3”的表决规则,但各地“加梯”表决门槛迥异,由此对“相邻权益”的争议引发多重矛盾[5]。第三,管理层面认为报建审批、资金筹集、民意协调是难题和挑战[6],构建费用分摊补偿标准及应用机制是解题关键[7]。学者们借助公共选择理论[8]、集体行动理论[9]、公共物品理论[10]的分析各有千秋,虽零星提及了矛盾冲突、居民偏好差异、集体行动困难,但没有意识到“老楼加梯”政策执行困境的内核:价值冲突涉及具体时空下多元主体偏好的复杂性和博弈的动态性,具有多重并发的复杂因果关系,需要解决偏好显示与聚合困难,并进行针对性的纾困方案设计。因此现有研究仅提出了“从破坏性冲突到建设性冲突”[11]的应然主张,很少将其纳入城市更新治理的范畴并上升到公共管理的学科视野,更没有建构化解价值冲突的多阶段复合治理解释框架[12]。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其民主性、人民性、过程性、复合性和绩效性为化解“老楼加梯”的价值冲突指明了重点。因此文章借助偏好、偏好显示、偏好聚合等概念工具,构建出偏好显示与聚合分析框架。鉴于“老楼加梯”诸多影响因素多重并发的特点,文章以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作为研究方法,基于学术文献、政策文本、案例资料提出了部门牵头、能人斡旋、政策指引、需求调研、财政补贴、议事磋商以及方案创新7个条件变量,选取46个案例进行分析,不仅探索了7个条件与“老楼加梯”顺遂与否的关系,而且归纳出3种条件组态类型和6条路径,以期助推“老楼加梯”顺利推进。

(一)研究方法

质性比较分析方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QCA)是由拉金(Ragin)于1987年开创的,该方法以基于案例的分析方式,将案例视为条件的组态,用条件组态取代自变量、集合关系取代相关关系,超越了定性与定量的界限,使因果复杂性分析在方法实现上得到了有效支撑。该方法既适用于小样本、中等样本的案例研究,又适用于大样本的分析,在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传播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13]。区别于传统的回归方法对单个因素净效应的探索,QCA能够展示多因素之间的组态关系和“殊途同归”;
区别于其他能够检验组态关系的方法,如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QCA能够识别条件之间的相互依赖性、组态等效性和因果非对称性[14],强调在充分掌握多案例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对话,有利于研究者通过跨案例的对比分析发现系统的相似性与可能性[15],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单案例研究与追踪观察的抽象与随性,也能够从多案例“走马观花”式的列举困境中解脱出来。基于QCA研究优势与本文研究样本的特点,本文选择清晰集质性比较分析方法(CS-QCA)作为研究方法。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遵循“信息为本”的原则,按照事件的相关性和代表性,借助地方政府部门网站、各数据库及媒体平台检索、收集“老楼加梯”实践案例,力求保证样本的历时性和多样性,最终选取了2009年至2021年全国12个省23个市共46个案例作为研究样本,其中24个案例(占比52.2%)出现过停工、诉讼、罚款、拆除等各式阻滞,22个案例(占比47.8%)相对顺利②。案例资料典型而且翔实,信息足以回应本文所观照的研究问题。

(三)框架构建与变量设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党领导下的民主实践、行使主体的人民性、行使过程的完整性、民主形态的复合性和民主绩效的帕累托最优[16]。其主要着力点和成果领域是公共政策过程的民主化,保证了人民群众在各项重大决策的出台过程中享有全链条参与的民主权利,在基层社会事务中实现充分的自我管理权力[17]。事实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老楼加梯”政策过程的应有之义,也是其政策推进困境的应对之方,其民主性、人民性、过程性、复合性、绩效性在“老楼加梯”中表现为重视、显示和聚合居民偏好,通过复合性方案化解价值冲突,实现帕累托最优。

因此,文章借用并耦合公共产品供给、民主协商及选举、环保、消费行为选择、用户信息需要等领域常用的偏好、偏好显示、偏好聚合的概念工具。偏好是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构成效用理论和消费者理论的一个基础概念[18],指消费者对某一商品或商品组合的喜好程度,是消费者在考量商品和服务时作出的理性且具有倾向性的排序选择;
偏好在心理学上是个人价值排序当中的一种独特的心理倾向[19],是基于心理感受而做出的意向性判断。因此,偏好即行为主体对某一事物的倾向性选择和理性认知权衡的综合结果。偏好显示是行为主体的偏好通过一定的渠道或载体表现出来[20],是公共选择主体的意愿、意图或者愿望的倾向性表达[21];
公共产品理论常称其为“偏好表露”[22],是人们需求哪些、哪类公共产品的真实反映,其表达途径一般有投票表达、发言表达、进退表达及反叛表达[23]四种。偏好聚合是根据一定可操作性的规则和程序使个体偏好统一于公共偏好的过程[24],它是形成社会偏好的一种简单易行、高效率的办法[25];
在公共领域中,个体偏好的聚合关系到公共议题与集体共意的形成[26]。

由此,以偏好显示与聚合框架化解价值冲突的逻辑在于:行为主体对特定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具有异质性且处于隐匿状态,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采取一定的形式,经由一定的载体将其显现,而后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将个体的异质性偏好聚合为公共的统一偏好,方可降低交易成本,进行有效供给。在此过程中,如果偏好显示受限,则需运用偏好显示工具充分暴露偏好;
如果显示的偏好太过离散,则需要采取偏好聚合工具推动其走向聚合,实现集体共意。能够产生各方利益相关者皆可接受的方案,则标志着偏好聚合成功。这便是“老楼加梯”的偏好显示与聚合分析框架(详见图1)。

图1 “老楼加梯”的偏好显示与聚合分析框架

这一分析框架的变量广泛存在于现有学术文献、政策文本和案例资料中,从偏好显示的角度可选取部门牵头、能人斡旋、政策指引、需求调研4个条件变量,从偏好聚合的角度可选取财政补贴、议事磋商、方案创新3个条件变量,共7个条件变量,具体依据和赋值如下③:

(1)部门牵头。对于“老楼加梯”这一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部门的职能定位是发挥引导作用[27]。部门牵头有别于部门参与,能让利益相关者明确知道“老楼加梯”有疑问该找谁咨询,有矛盾该找谁调解,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减少“理性的无知”和集体行动的困境。而部门参与时不一定以牵头单位的身份,可能采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28],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化解协商困境、回应现实问题等方面的正向行为选择推进工作[29]。案例中有明确指定部门牵头的占比50%,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50%,赋值为0。

(2)能人斡旋。在“老楼加梯”事宜中斡旋的发起人、关键群众、社区积极分子[30]、社区能人,有热情、有知能[31],有渠道了解政策和获取资源,有助于形成集体行动、维护社区公共利益,在居民心中占据一定的道义优势[32],作为关键变量能耦合源流与软化矛盾[33],在冲突化解中充当着整合者的角色[34]。案例中有能人斡旋的占比84.8%,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15.2%,赋值为0。

(3)政策指引。随着居民对“老楼加梯”关注的增强,公众议程推动了政府议程。自2015年中央出台政策以来[35],地方政策的出台先后不一。地方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能够为居民提供行动依据,有助于弥合居民偏好差异问题,从而降低其协商中的交易成本,助推集体行动的达成[36]。案例中出台操作办法的占比34.8%,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65.2%,赋值为0。

(4)需求调研。冲突分析是解决公共冲突的第一步,而深度调研是冲突分析和开展协商的前提,能够界定问题边界,了解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这直接关系到后续协商的有效性[37]。案例中开展需求调研的占比45.7%,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54.3%,赋值为0。

(5)财政补贴。“老楼加梯”中政府可投入财政资金[38],刺激居民的“加梯”诉求[39],提高电梯安装可及性[40],而财政补贴不足将会阻碍项目推进[41]。案例中有财政补贴的占比19.6%,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80.4%,赋值为0。

(6)议事磋商。业界访谈中,居民协商难是高频词之一[42]。“老楼加梯”作为社区公共物品,其供给应采取业主协商的方式而非由政府决定,业主间存在意见冲突,协商不成功,也会导致失败[43]。案例中有议事磋商的占比56.5%,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43.5%,赋值为0。

(7)方案创新。方案创新可以从技术、产品、筹资方式等方面进行。针对居民的采光、噪声等顾虑,可提供透明观光电梯、降噪电梯等技术方案菜单。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可以拓宽资金渠道[44],如“政金合作模式”和“社会资本自主维育模式”等[45]。还可以创新费用承担机制[46-48],实行个性化的财政补贴机制[49][50],以及采取租赁式方法[51][52],以减轻居民经济压力。案例中有方案创新的占比50%,赋值为1;
没有的占比50%,赋值为0。

结果变量:如前文所述,案例中顺遂的占比52.2%,赋值为1;
失败的占比47.8%,赋值为0。各变量之间逻辑关系,详见图2。

注:代表主体;
代表变量;
代表偏好显示与聚合;
代表变量作用方向

(一)构建真值表

变量和赋值确定之后,将二分表导入TOSMANA分析软件,可以得到所有组合情况,即真值表,参见表1。

表1 真值表

该真值表总共产生了20种组合,在结果变量为1的所有组合当中,案例数最多的组合是部门牵头*能人斡旋*需求调研*议事磋商*~财政补贴*政策指引*方案创新,这种组合在财政补贴缺失的情况下其他条件变量都满足,对应的案例有5个。在结果变量为0的所有组合中,案例数量最多的组合是~部门牵头*能人斡旋*~需求调研*~议事磋商*~财政补贴*~政策指引*~方案创新,这种组合的特点是所有条件变量中只有能人斡旋发挥了作用,这也说明仅凭个人力量往往难以促使“老楼加梯”成功,对应有13个案例。其他更多的组合方式我们将进一步分析。

(二)单变量必要性分析

真值表构建完成后,运用fs/QCA3.0软件进行单变量必要性分析,如果一致性指标大于0.9,一般认为条件变量是结果变量的必要条件;
如果大于0.8小于0.9,则认为是充分条件。覆盖度指标体现了条件变量对结果变量的解释力度,数值越大说明解释力度越大。结果参见表2。

表2 单个条件必要性分析结果

从表2中可以看出,“老楼加梯”成功时,需求调研、议事磋商与其一致性均大于0.9,说明二者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覆盖度表明二者分别可以解释95%和77%的案例;
部门牵头、方案创新与其一致性大于0.8小于0.9,说明二者是成功的充分条件,二者均可以解释86%的案例;
其他条件变量如能人斡旋和政策指引对成功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覆盖度也不算低,但由于其一致性小于0.8,因而既非充分亦非必要条件,还需要进一步分析条件变量组合来获取更多信息。从失败案例看,能人斡旋与失败的一致性大于0.9,是其必要条件,这能够解释59%的案例,而其他变量与失败的一致性最高为0.25,说明能人斡旋这一变量存在时,其他很多变量往往缺失,仅凭个人力量难以使“老楼加梯”成功实施。

(三)“老楼加梯”顺遂条件组合分析

通过fs/QCA3.0进行运算,采用默认标准,即一致性设置为0.8、案例频数阈值设置为1来进行筛选,之后再进行标准分析,fs/QCA3.0产生了三个解,分别为复杂解、中间解和简单解。复杂解没有简化,是完全按照变量设置出现的结果,不方便后续的路径分析;
简单解由于纳入了所有的“逻辑余项”,因此重要的必要条件可能会被简化,其结果可能与现实不一致;
中间解则是将符合理论和实际知识的“逻辑余项”纳入解释中,因此,中间方案较为合理且最容易理解[53]。案例的简单解和中间解如表3和表4所示。

表3 “老楼加梯”顺遂的简单解

表4 “老楼加梯”顺遂的中间解

如果条件变量同时出现在简单解和中间解中,则认为它是核心条件;
如果只存在于中间解中,则认为它是边缘条件。本文为了更加形象地展示这几种组态,根据Ragin和Fiss的做法,用●表示核心条件存在,用·表示边缘条件存在,用⊗表示核心条件缺失,用⊗表示边缘条件缺失,空白则表示条件可存在亦可缺失[54]。表5为“老楼加梯”成功顺遂的条件组合构型。

表5 “老楼加梯”成功顺遂的条件组合构型

根据驱动主体的不同,我们可以把以上条件组合构型分为三类:部门驱动型、能人驱动型以及部门和能人携手驱动型。

类型1:部门驱动型。该类型包括路径1和路径2。其中路径1在所有路径中覆盖度最高,可以解释59%的案例,该路径的核心条件存在是需求调研,核心条件缺失是财政补贴,即在缺乏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由部门牵头和需求调研使得居民偏好显示,由议事磋商和方案创新达成居民偏好聚合。路径2的核心条件是政策指引和方案创新,该路径通过部门牵头、政策指引和需求调研使得居民偏好显示,通过财政补贴和方案创新达成居民偏好聚合。

类型2:能人驱动型。该类型包括路径3、路径4和路径5。路径3的核心条件为政策指引和方案创新,该路径通过能人斡旋和政策指引使得居民偏好显示,通过议事磋商和方案创新达成居民偏好聚合。路径4的核心条件为能人斡旋、财政补贴和议事磋商,该路径通过能人斡旋、政策指引和需求调研使得居民偏好显示,通过财政补贴和议事磋商达成居民偏好聚合。路径5的核心条件存在为需求调研,核心条件缺失为财政补贴,即在缺乏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由能人斡旋和需求调研使得居民偏好显示,通过磋商达成居民偏好聚合。

类型3:部门和能人携手驱动型。该类型对应路径6。路径6的核心条件为能人斡旋、财政补贴和议事磋商,该路径通过部门牵头和能人斡旋使得居民偏好显示,通过财政补贴、议事磋商和方案创新达成居民偏好聚合。

(四)“老楼加梯”失败条件组合分析

采用前述工具与标准对“老楼加梯”失败的条件组合进行分析。产生的中间解如表6所示。

表6 “老楼加梯”失败的中间解

其中,5条路径中前3条的总覆盖度达到了92%,能够解释绝大多数失败案例。

路径1:能人斡旋*~需求调研*~议事磋商*~财政补贴*~政策指引*~方案创新

该路径是所有路径中覆盖度最高的一条,62.5%的失败案例仅能被这条路径所解释。其特点是所有变量中只有能人斡旋发挥了作用,其他变量均未满足或未出现,说明在“老楼加梯”过程中能人参与度虽然很高,但难凭一己之力扭转乾坤,应合理考虑为其提供其他力量与措施的支持,避免其孤掌难鸣。

路径2:~部门牵头*能人斡旋*~需求调研*议事磋商*~财政补贴*~政策指引

20.8%的失败案例仅能被这条路径所解释,其特点是所有变量中只有能人斡旋和议事磋商发挥了作用,其他变量均未满足或未出现。对比顺遂案例分析中“能人驱动型”的3条路径(即表5路径3、路径4和路径5)可以发现,依靠“能人驱动型”获得成功固然都离不开议事磋商,但仍需政策指引、需求调研以及财政补贴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路径3:部门牵头*能人斡旋*~需求调研*~议事磋商*~政策指引*方案创新

8.3%的失败案例仅能被这条路径所解释,该路径同时满足了部门驱动、能人驱动、方案创新,与顺遂案例分析中“携手驱动型”(即表5路径6)的区别在于少了议事磋商,没有提到财政补贴。这说明即使公私联手,如果缺乏议事磋商这一显示需求的前提,其他需求聚合的努力可能“无的放矢”,难免失败。

(一)需求调研和议事磋商是“老楼加梯”顺遂的必要条件,可通过需求调研显示居民偏好,通过议事磋商推动偏好聚合

在需求调研方面,可以利用好四条表达渠道与四类调研。前者包括:其一,利用社区党组织网络形成表达渠道,让有话想说者有地方可说,无话不说,最终达成“无话可说”的一致同意;
其二,开好业主代表大会,充分告知和征询意见;
其三,购买第三方需求调研服务;
其四,关注小微化、新媒体化、自媒体化的社会舆论机制[55],利用业主微信群、加梯议事群、业主微博等提取、归纳和传递信息。需求调研可以分为事前、事中、事后调研,便于“计划-执行-反思”,同时加强复杂个案的专项调研,提升信息输入和政策反馈的质量,尤其要确认相对沉默的“搭便车者”的真实需求,防止“沉默的螺旋”反噬政策执行。成功案例较多的城市都特别注重调研,如2012年福州市将“老楼加梯”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全程进行多次调研,据此专设服务窗口,探索“一楼一策”,截至2014年该市已有200多座旧楼审批成功[56]。

在议事磋商方面,可以探索部门主导下的三方(业主、加梯企业、第三方力量如电梯协会)全程议事磋商,降低司法成本和试错成本。在意见征询环节,居委会或业委会需与逆意群体签订事前告知书,并就加梯后的风险及维保免责达成书面协议以消除其疑虑,与顺意群体就全程涉及的风险事务签署书面协议。针对低层索要高额赔偿或中途反悔阻挠加装的情况,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作为内部协调的依据。若居民自主协商无果,可提请法律仲裁。此外,可以由政府邀约或牵头成立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以采光受限程度、噪声大小、房屋贬值幅度等为判断标准,根据居民利益受损程度的评估结果启动补偿机制。

(二)部门牵头和方案创新是“老楼加梯”顺遂的充分条件,可探索提供牵头协调、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监督,并创新技术与筹资方案

从部门牵头看,政府应提升对民众诉求的回应性牵头服务,以下探索可供借鉴:审批公章数量削减、“一站式”受理与多部门并联审批的限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训练有素者上门指导服务、委托第三方搭建业主、政府、企业、行业专家、志愿者加梯一站式服务平台。

方案创新主要包括技术方案和筹资方案。前者可以电梯协会和龙头企业为中心,打造专门业务团队,实现从有形产品(设备)制造者到无形产品(服务)提供者的转变。职能部门可支持鼓励电梯协会结合全国经验,研发加梯方案菜单,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决策摩擦,促进精准选择。目前常见的技术方案创新有:针对采光顾虑的观光梯方案;
针对噪声顾虑的降噪方案和产品噪声信息;
针对低层房屋贬值顾虑的,除定向转移政府补贴或高层住户补贴外,还可“加建顶楼置换底楼”反亏为盈。目前全国探索出了包含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主体的至少11项筹资方案的筹资工具箱。第一,政府途径的5项筹资方案:(1)以财政补贴降低筹资压力。(2)利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老酒新饮”。(3)税惠措施及报建减免。(4)正向激励先行先试者,倾斜照顾弱势群体。(5)政府主导的捐助模式。第二,市场途径的4项筹资工具:(1)BOT模式④代建租赁和刷卡乘梯。(2)用“加层”扩建租售收益平衡安装及维保费用[57]。(3)首付加月供。(4)银行贷款。第三,社会途径的两项筹资工具:(1)公益组织组织社会募捐。(2)产权单位出资或由其组织集体出资。

(三)能人斡旋和政策指引与“老楼加梯”顺遂具有很强关联,可合理发挥其作用

46个案例中有能人斡旋的占比高达84.8%,顺遂的6条路径中占4条,但是其与失败的一致性达到了0.96,是失败的必要条件,这说明能人参与度虽然很高但成效有限,以往高度肯定能人斡旋的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可能存在“盲人摸象”的谬误,加梯顺利是多种力量与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能人斡旋作用主要在于利用人脉和知能,一方面整合外部力量,沟通部门与企业,了解政策,获取资源,另一方面整合社区内部力量,开展需求调研与议事调解,不偏不倚地“拼凑出全部需求”[58]。

从政策指引看,一方面,针对法规政策空白,政府应尽快进行制度创设。在政策执行前期,部分发达地方的政府先行探索,中央政府随后提出号召,更多地方政府学习加入,形成“M”型政策变迁[59],目前政策创新与政策学习、政策倡导和政策扩散逐渐并行。至2019年全国已有75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本土政策及指导性意见[60]。另一方面,政策扩散中需及时调适。“老楼加梯”民意征询需“100%同意”的“一票否决制”曾让不少项目夭折,自2019年上半年起“一票否决”逐渐被废除。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3月4日,全国已有上海等20个城市宣布废除或出台新规破解“一票否决”⑤。

(四)“老楼加梯”有3种驱动类型、6种成功路径,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探索

根据“老楼加梯”成功的多元条件组态可以总结出部门驱动型、能人驱动型以及携手驱动型三种驱动类型,其下又有6种推进路径,各有其独特的偏好显示与聚合条件,适合不同地区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开展差异化探索。覆盖度最高的组态类型为部门驱动型,覆盖度最高的路径为部门牵头*需求调研*~财政补贴*议事磋商*方案创新,该路径的核心条件存在是需求调研,核心条件缺失是财政补贴,即在缺乏财政补贴的情况下,由部门牵头和需求调研使得居民偏好显示,由议事磋商和方案创新达成居民偏好聚合。这对受到财政能力硬约束的欠发达地方的“老楼加梯”实践也释放了友好的信号:通过治理创新,不必财大气粗,也可能政策成功。

文章构建偏好显示与聚合框架化解价值冲突,借助46个案例的QCA分析总结了成败路径,提出了应对方案,但是有三个问题未曾详论:一是仅讨论了可显示、可聚合的情况,未论及不可显示(如主体自己尚未觉知的潜在偏好)或不可聚合(如偏好已经显示,但因对立情绪等拒不妥协)的情况,是因为这种情况非常罕见,而且暂时无解。二是7个条件变量的赋值只有有无之分,没有实现程度的差异(如需求调研的深入程度),是因为根据质性材料暂时无法实现这一要求,强行赋值为连续型变量则有失客观,因此处理为分类变量更为妥当。如果后续开展基于利益相关者访谈的扎根研究,也许可以探索这一问题。三是没有讨论上海案例成功较多,而其他地方案例失败较多的原因,这既是案例检索的客观结果,也符合实践中成功案例多分布于发达城市的真实特点,但是囿于QCA并非基于随机抽样的净效应分析,所以对这一现象的原因无从探及。如果将来有全国“老楼加梯”大数据供随机抽样和回归分析,也许可以提供新的研究契机和有趣的结论。

注释:

①百度指数是以百度海量网民行为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分享平台。可以研究关键词搜索趋势、洞察网民兴趣和需求、监测舆情动向、定位受众特征。

②因版面有限,案例汇总表略去,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③因版面有限,变量设置与赋值表略去,如有需要可向作者索取。

④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⑤根据各地“老楼加梯”相关政策,加装电梯需要征得加装电梯楼栋居民的百分百同意,如有一户持反对意见,加梯工作将无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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