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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老龄事业发展与养老体系建设总结2020

发布时间:2020-12-23 10:08:51 浏览数:

【编辑按】我县始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小编为您整理了《全县老龄事业发展与养老体系建设总结2020》,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老龄事业发展与养老体系建设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县幅员面积7053平方公里,辖12个乡7个镇,118个行政村,3个居民委员会。2019年末全县总人口5.8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5426人,老年人口占全县人口总数的9.52%。全县现有国办养老服务机构2所,分别是县中心敬老院和八美敬老院,暂无民办养老机构。其中,一是县中心敬老院于2003年创建,先后迁址至白塔敬老院和县旧医院改建的中心敬老院,2014年修建县社会福利中心(包括县中心敬老院和孤儿院),总投资1336万元,占地面积10000,建筑面积4000,容纳床位300张(其中县中心敬老院100张),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室医疗室卫生间洗浴室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2016年10月22日县社会福利中心正式启用,现集中供养57名特困人员,设有工作人员11名。二是八美敬老院系2012年开工建设,投入300余万元,占地面积1900,建筑面积2000,现有50张床位,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洗浴等配套设施齐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1名,设有工作人员5人。

2004年我县中心敬老院被评为敬老模范县,2011年评为省二级敬老院,2016年评为全国和全省敬老文明号,2017年评为州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先进集体。

(二)日间照料中心基本情况

我县日间照料中心共有4所,其中社区1个农村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县老年协会开展工作,2017年,县财政投入23万元对老年协会进行提升改造,目前中心厨房餐厅按摩室棋牌室排练室等配套设施齐备,是县城老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由于缺乏专门场所,依托村级活动室开展工作。

(三)基层老年协会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1个老年协会组织:县级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老年协会,协会成员达180多人。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直以来,我县始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一)国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民政武装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小组,并克服县财政拮据困难,每年专项拨付30万元经费用于中心敬老院日常运行,护理人员由3名增加到14名,护理员工资由1252元上涨到207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各敬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出入探视请销假制度》《内部岗位培训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按制度管人。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老人们生活状态,及时反馈饮食消防物资人身安全医疗安全等信息。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专项组织医疗护理烹饪专业人员,每月对各敬老院进行业务指导,每季度对中心的护理员开展业务培训,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和服务需求,开设了包括《护理员职业道德培训》《护理工作法律知识》等专题课程,全面提升护理员的护理知识基本技能和服务态度。

三是膳食健康多样,切实保障安全。成立老年人膳食委员会,监督膳食质量,定期了解老年人膳食需求,并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需求以及藏区饮食习惯提供膳食,保证食谱每周不重复;
严格膳食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制度做好餐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生熟食品分开制作等,保证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确保食品绝对安全放心。

四是倡导人文服务。实现无障碍环境改造。各敬老院内危险地段均设立有警示标志,并免费为残疾老人配备义肢轮椅拐杖等行动辅助工具,因地制宜进行适老化改造,做好地面防滑处理,安装床头呼叫装置,基本实现环境无障碍。精细组织文娱活动。组织成立了敬老院锅庄队,积极参加社会福利中心开幕和去年“安巴节”期间的表演活动,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满足信仰需求。尊重安置人员的宗教信仰,在中心敬老院特设了转经筒经堂,方便了老人们转经礼拜。经堂也是特殊的“临终关怀室”,弥留的老人在那里都能享受到人间最后的温暖。老人离世后敬老院会根据藏族的习俗邀请喇嘛给离世老人进行念经超度,让在世的安置人员切实感受到关心关爱。

五是强化敬老院整改提升工作。按照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要求和全州养老服务质量督察情况通报内容,我县召开专题政府常务会议,对我县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的同时,将基础设施不达标的沙冲和甲宗敬老院予以取缔,入住人员转入县社会福利中心。

(二)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我县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所以大力发展城乡居家养老,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依托各社区服务组织。一是每季度上门询问老年人的需求,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二是先后举办了两届“关心关爱”居家养老老年人购置电话爱心活动,抽派工作人员深入各村,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送去电话700余部,并详细询问解决老年人存在的生活困难。三是为不通电话信号的老人采取了助餐服务,发放粮油等物质60万余元。

(三)高龄津贴发放情况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道府发〔2015〕25号),通过到户核查电话抽查等各种方式了解老年人的现状,掌握到2017年全县80―89岁的老年人共有471人,90以上的老年人共有50人,共计发放高龄津贴34.26万元,并切实加强高龄补贴督查及管理。

(四)养老老龄机构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民政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为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老龄办主任,并制定专人负责从事老龄工作,配备配齐相应的办公设备。县财政每年为县老龄办安排2.6万元工作经费预算,每年为敬老院安排30万元运行经费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县人民政府落实养老服务业老人优待政策情况

我县历来重视老龄事业,一是2015年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道府发〔2015〕25号),规定对城乡低收入和无收入的老人实行高龄补贴,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目前我县享受低保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324人,做到了应保尽保。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时足额并优先落实60岁以上退休干部职工(含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及其他福利报酬。三是每年敬老月重阳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活动。元旦春节重阳节等节日前后,对高龄贫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四是利用下乡走访,宣教等活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发放老年维权宣传册1000余册,让老人们更好的了解涉老法规知识。同时,我县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机构,并畅通老年人信访诉求渠道,对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五是将老年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县享受城乡低保的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缴纳定额的参合费补助,同时为特困老人优抚对象老年人全额缴纳了医保参合金。目前全县老年人参保率达1oo%。每年组织县妇幼保健院的义务工作者免费为敬老院的老人进行体检。积极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优抚老年人实施全额救助,逐步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六是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目前我县办理优待证的老年人已达800余人,其中优待证所涉城市公交优惠项目已在我县中心敬老院已全部办理,并逐步向全县推广。

三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供需不对称。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主要是以敬老院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提供集中服务为主,以政府统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辅的形式开展,但此形式只能保障特困人员及城市老人的最基本需求,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矛盾。由于经费不足人员配置较少藏区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提供机构缺乏等客观原因,县域能够提供的养老服务十分有限,且在购买社会养老服务时,往往忽略了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的老年人不同的养老需求,购买的养老服务较缺乏针对性,导致对老年人所需要的精神慰藉心理关怀等缺少关注,影响社会养老效果。同时,传统藏区的养老习惯和社会舆论等原因,大部分老人对在社会化养老机构养老的热情不高,形成了政府所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所需不对称的现象。

(二)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挥作用不明显。我县虽然在各农村社区建立了一些老年人设施,并在社区划定特定区域作为老年人的活动中心,但由于设施过于简单,服务内容过于单一,致使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个别只流于形式。

(三)部分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有限。由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短,存在不同程度的高龄老人断保现象,现这部分老人主要靠子女供养,加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仍不能解决老年人的日常医疗费用问题,大病医疗救济额度也极其有限,老年人看不起病的状况仍旧存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养老服务设施相对滞后,从长远看暂时还满足不了群众需要。

(四)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力度需要加大。部分群众尊重和关爱老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纠纷仍然存在。有的多子女家庭斤斤计较,相互攀比,老人的赡养无人管,甚者有打骂老人的现象。这些情况都需要依法及时调解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尊敬的付林主任各位领导,尽管目前我县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存在一些短板,但有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我县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做好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力改进。一是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二是提高医疗服务与照护保障水平。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给予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三是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对因突发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农村贫困老年人同步实现脱贫。五是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者定额代缴。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动的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鼓励养老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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