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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5 18:00:08 浏览数: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 x 和 x、x、x、x 全会精神,根据《x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x[x]52 号)和《x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总结》(x[x]57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及 x 关于新时期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持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科教文卫体等领域改革,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在“减项、降费、提速”上取得新进展,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清单制度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推进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构建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突出需求导向、梳理服务事项,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个性需求。突出便民导向、绘出流程“捷径”,最大限度精简办理程序,创新服务方式。突出公开导向、倒逼服务规范,全面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中介服务清单建设。按照“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坚持能放则放、能转则转、打破垄断,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相关的各类审查、认证、评估、检查、检测、鉴定、证明等中介服务事项,构建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引导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解决中介服务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优化权责清单。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市级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实现市级权力名称、类别和依据的规范统一,打造市级权责清单“升级版”。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切实加强督查指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上级政府关于权力事项调整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政府权力运行监管。认真落实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完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进政府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管理,明确监察职责和监察方式,对政府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和追究问责。(市编办、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 x 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继续做好上级政府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上级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及时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等行为。(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 x 政府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目录范围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加快推进“一站式”网上审批,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化管理。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贯彻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健全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制定并公布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定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实施目标任务考核,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市人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开展收费管理改革。完善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公布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清单。动态公布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重点整治涉企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缩后置审批事项并在网站上公布。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通过省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实时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严格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互通。认真执行《x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放宽住所条件。加快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快速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发展跟踪联络机制和成长辅导机制。推进建立有关信息共享、失信惩戒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联动响应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牵头,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贯彻落实《x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完善普通高中联合招生模式。贯彻落实省深化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就学、升学考试政策措施。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推动管办评分离改革。(市教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继续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内容。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体育社团组织。推进以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开展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及全民健身工程和器材的评估、管理、维护等工作。制定市足球改革方案及中长期规划。(市教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继续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案件处理新机制。修订完善自主创新政策,围绕重点产业强化“双创”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继续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创新,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健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扩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引入市场机制,提供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新闻记者在本行政区域内新闻采编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4.继续深化卫生计生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农合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实现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系统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加强市级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信息化系统,全面提升医院卫生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家庭医生签约、预约挂号等多元化便民服务;夯实基层卫生信息化基础,建立覆盖全市168 个村卫生室合理用药信息化系统和覆盖全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信息系统。(市卫计委牵头,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简政放权全过程,及时公布动态调整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清单公开。全面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做好舆情收集与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6.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市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 8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 60%以上,力争 x 年实现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强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充分发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编办、市发改委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综合监管。根据上级部署,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整合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的部门,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民间投资平等市场主体待遇,适时建立市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牵头,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0.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新建市级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建设。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制订出台《x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暂行办法》。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以市级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为依托,加快整合相关信息管理平台,落实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编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对企业投资备案、核准项目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压缩,对特殊项目做到现场办结。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积极探索创新,一项一项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市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二)严格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把政府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督查方式,提高改革实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收集和汇总各类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和典型经验推广,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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