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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10-02 13:30:04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6篇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了信访条例。下文是收集的关于信访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二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其中,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成为新条例的亮点。

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年1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按照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对原《条例》进行较大修改、充实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如何构建“社会和谐”的运行机制,是当前党执政兴国所必须认真解决的社会课题。新修订的《信访条例》通过回答“如何畅通信访渠道、如何创新工作机制、如何强化工作责任、如何维护信访秩序”等四个方面问题,形成了一套有序而比较完善的信访机制,并且成为建立和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运行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信访条例》体现了“透明、人本、服务、高效、问责、合作”等一系列新理念和创新精神。主要有以下六方面:一是允许疑难信访事项举行听证;二是建立信访问责制度;三是细化信访便民原则,有利于提升信访的效率,减轻信访人的经济成本与负担;四是明确依法保护信访人;五是首倡信访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六是明确过激信访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在维护信访秩序上有新的突破。

学习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三今天上午,我县组织300多名干部进行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培训学习,深刻感受到了依法治国的贯彻落实。当前,群众的上访问题比较多,比较难以解决,困扰着许多部门,影响着各级干部的许多精力。我们说,群众上访没有什么可怕的:有道理的解决,没道理的解释,无理取闹的、违法的处理。信访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增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意识,就是武装各级干部,用法制管理社会、管理人民群众。法制,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管理人民,另一方面管理干部。信访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就是消除群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混乱状态。从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中,使群众的上访、闹访等事件逐步减少,则我们的社会就进入正常的法制轨道啦!

群众上访,说明我们管理、治理社会的工作有问题,是正常的;他们上访,就是要把我们没有处理好的问题纠正过来,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因此,我们切不能因为那个地方发生了上访上访的事件,而不是根据上访的内容去处理基础的干部。过去,许多基层干部害怕发生上访事件,一方面派人在北京截访,另一方面雇人看守老上访户,结果形成很坏的影响,造成基层“乱捂盖”上访群众,一到关键时期,就派人跟踪,乱花了许多钱,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和精力,把正常的群众上访演绎到了其他方面去了,而且“惯坏”了上访群众,这不是应该的。

群众来上访,我们接访,就要向群众说清楚:这个问题应当不应当解决,应当怎样解决,把有关的内容向群众交待清楚,决不能使群众因为一个问题而形成多次上访,还要给群众拿上字据。而那些不能、不应当解决的,或者应当走法律程序的,应当向群众解释清楚。而那些闹访的,要坚决处理,决不能给“留下”可乘之机;我们不把握原则,不进行必要的斗争,谁“耍赖”就可以得到不应有的好处,那怕是一点儿也不行,为了大家的利益不能开坏的口子。

我们的政策内、外都有人,大部分人得到利益,一部分人没有利益,那么政策就要研究好得到的人如何补偿没有利益的人;补偿合理,则政策正确,反之则错误。过去的“三拍”干部,觉得自己很有才能似得:没有公开招标的工程,开发商的利益“太”丰厚了,都无法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了,结果闹出上访事件的;人口密集,设计的道路不能容纳的;水、电、路;通讯、医疗、教育的;当前、今后和将来的,都要科学、合理的,绝对不能“三拍”的。如果今后继续因为“三拍”而引发了群众上访,则《信访条例》规定了问责机制,所以我们的干部把握好自己的原则和职责。双向责任书,具有沉甸甸的分量的。

想腐不能腐,不作为、渎职也不行,人民的公仆只有为人民服务啦!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2

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

本文是关于心得体会的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感谢您的阅读!

  新《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的心得体会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3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4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数学组 李聪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

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
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教师,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2015年7月2日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5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201X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

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

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

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

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第

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

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除尘滤布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

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第

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压滤机滤布厂家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附送:

《做事做到位》读后感

《做事做到位》读后感

一、成功是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古人言: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是普通人,在大部分的日子里,很显然是在做一些小事,怕只怕小事都做不好。我们身边有很多人,总是盲目地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孰不知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不要以为要成功就要坐上什么职位,不要以为在某一职位上才能干成功。有言“有其职斯有其责、有其责斯有其忧”,如果在某一重要职位上力不及所负、才不及所任,必然祸及自身,导致混乱,从而导致整体上的失败。所以,重要的是认真做好眼前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作为档案部门我们更应懂得档案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我们每个档案工作者不应迷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不要一味地认为自己是一个人材就要谋一个职位,而不去积极做好眼前的事,不去完成现在的任务,这显然是不成功的。就算有朝一日混到一官半职,我想这也不算是真正成功的人,一开始至少他的心态就不健康,不健康的成功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成功。因为他所做的工作是为了达到某一职位,而不是在岗位上去为了做工作。成功是健康的成功,健康不仅是身体的健康,更是心理的健康。我们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这个世界永远属于追求梦想并健康成功的人。

二压滤机滤布厂家、工作态度的转变、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这本书不只针对工作态度而且还教会我们如何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比如,“应对干忧是分内之事”中写到:

“有些员工对工作的期望非常片面,他们希望只要求做事,仅限于事,不要有那么复杂的人际关系、办公室政治,你给我创造一个做事的环境我就能发挥很好,我凭良心干事。经常听到的说法就是:

“这不是我管的事。”“一个称职的员工,必须清楚所从事工作的游戏规则,必须知道事情在不同的环境下应该怎么做,遇到各种困难时不放弃责任,尽力协调处理各种关系,以求把事情做好。一个真正杰出的员工必须明白:

应对干忧也是你分内之事。”又如,在“热爱自己的工作”中写到:

一件工作有趣与否,取决于你的看法,对于工作,我们可以做好,也可以做坏。可以高高兴兴和骄傲地做,也可以悉眉苦脸和厌恶地做。如何去做,这完全在于我们。所以只要你在工作,为何不让自己充满活力与热情呢。……无论你正在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要想获得成功,都要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爱。在“做事不要太匆忙”中写到:

不管从事什么工作,事先的调查和分析都会有助于你找到实现目标的最佳方案,好的钟表行走十分规律,不快也不慢。有智慧的人做事决不匆忙,也不拖沓,不莽撞,也不踌躇。他做事总是有条不紊,不慌不忙,没有积压,决不拖延……这本书可以说是字字句句点醒我,在其中或多或少地可以找到我们每个工作人员的影子。

三、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大家都知道“青蛙原理”,如果把一只青蛙扔进开水中,青蛙就会马上跳动起来,但是如果把一只青蛙放在凉水中逐渐地加热,青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失去跳跃的能力,直到死去!我们在开创新业务时,激情四溢,处于兴奋状态,态度认真,积极热情,全心投入,不怕吃苦,排除万难,最终我们开创成功。而成功后呢?是否出现:

趋于平淡,不求上进,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原地踏步这些现象呢?这次读《做事做到位》观后感交流活动本身也是一种创新,平时同事们的交流可能偏向于业务一个点,而现在是一个面,是全方位的团队精神提高,这是一个单位的重中之重。

最后,我在补充一点,不属于这本书的范围之内,但却非常重要。那就是当今社会工作节奏越来越快,除尘滤布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健康,学会工作之余适度地放松,学会面对压力时如何调整自己。身心健康,才有做事做到位的资本,才能全面提高我们这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做事做到位》读后感

国家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6


国家信访条例复习题



信访条例复习题

1.《信访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5年(A)施行。A:5月1日B:1月5日C:1月18日2.《信访条例》总共有(B)章()条。A:6/49B:7/51C:8/63
3.贯彻《信访条例》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保护信访人的(C),维护()。
A:密切联系合法权益治安秩序B:血肉联系根本利益社会秩序C:密切联系合法权益信访秩序
4.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C),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A:各项工作B:群众工作C:信访工作
5.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A),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A:畅通信访渠道提供便利条件B:畅通信息渠道提供便利条件C:设立信访渠道给予反对答复
6.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C)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A:书信、电子邮件、走访、传真B:走访、书信、电子邮件、传真C: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
7.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A)、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A:属地管理B:归口管理C:共同管理
8.《信访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A)信访人。打击报复信访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A:打击报复B:无端指责C:置之不理
9.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A)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A:社会公共利益B:集体利益C:群众利益
10.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B)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A:思想上B:源头上C:行动上


1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A)和纠纷。
A:及时化解矛盾B:及时纠正错误C:及时指导工作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信访工作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A:可以确定B:应当设立C:可以设立
1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A)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A:信访工作绩效B:日常工作成绩C:信访工作政绩
14.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B)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A:向有关人员公布B:向社会公布C:向广大群众公布
15.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C)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A:办公场所B:公共场所C:信访接待场所
16.(C)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A:各级人民政府B:地方人民政府C: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1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B)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A:突出的问题指定地点B:突出的问题信访人居住地C:所有问题接待场所
18.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A)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A:在当地B:在居住地C:在户口所在地
19.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B),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A:共同关注B:共同参与C:互相帮助
20.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A)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上述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A:职务行为B:行政行为C:其他行为
2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A)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A:法定途径B:工作渠道C:法律途径
2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B)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A:不同意见B:同一信访事项C:其他信访事项
23.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A)提出。
A:接待场所B:办公地点C:工作场所
2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A)。A:5人B:2人C:4人
25.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B)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A:客观性B:真实性C:全面性
26.信访人(C)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A:没有弄清B:不够了解C:捏造歪曲
27.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

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C),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A:政治权利B:经济利益C:合法权利
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A)内分别按不同方式处理。A:15日B:20日C:30日
2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C),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A:执法人员B:人民法院C:行政机关
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B)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A:及时通知B:直接转送C:尽快转送
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A)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A:在指定办理期限内B:根据情况C:规定的时间内
3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A:不应当B:不得C:不能
33.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
职责不清的,由(C)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A:上级行政机关B:上级人民政府C:本级人民政府
3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A)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A: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
B: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C:立即向公安部门
35.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C),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A:及时采取措施B:采取妥善措施C:依法及时采取措施
3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A:在工作时间B:办理信访事项C:日常工作
3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C)的,应当回避。A:密切关系B:利益确实C:直接利害关系
38.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C)。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A:采取听证的办法B:召开听证会C:举行听证
39.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予以支持、不予支持或做好解释工作的处理,并(C)信访人。
A:通知B:答复C:书面答复
40.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B)办结;
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30日内B:60日内C:90日内
41.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A)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A:上一级行政机关B:上级行政机关C:主要负责人
42.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B)。A:再次复查B:复核C:行政复议
43.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A)。A:不再受理B:不再复核C:不予登记
4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C)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A:苗头性B:群众性C:政策性
4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A)的建议。
A:给予行政处分B:批评教育C:通报
46.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C),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责任人员B:有关人员C:直接责任人员
47.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B),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不负责任B:不作为C:有所作为
48.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C)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不认真对待B:不认真办理C:不予受理
49.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A)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信访人B:别人C:他人
50.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C)或者制止。A:罚款B:教育C:警告、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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