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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代价的正价值|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

发布时间:2019-05-17 06:38:11 浏览数:

  摘要 在绝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具有负面的价值,而在相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又有一定的正面价值。道德代价的正面价值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前提条件;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必然环节;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推动力量。
  关键词 道德代价 道德价值 正面价值
  中图分类号 B8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2)05-0036-08
  道德代价就是指人类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为追求社会进步而引起的道德的损害、损失和牺牲,以及为实现这种进步所承担的消极道德后果,其实质是社会发展实践活动在道德上的否定性方面,它是与人类追求社会进步价值取向相悖的负面道德价值和道德价值损失。因此,在绝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具有负面的价值,而在相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又有一定的正面价值。
  一、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前提条件
  从唯物史观看来,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无疑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然而,从代价论的视角看,社会发展还在于社会代价与社会进步的矛盾运动。相应地,从道德代价论的视角看,道德发展也在于道德代价与道德进步的矛盾运动。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当谈到矛盾的同一性时,毛泽东说:“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的同一性。”从社会发展来看,包括道德代价在内的社会代价无疑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从道德发展来看,道德代价无疑也是道德进步的前提条件。这种前提条件一是道德代价与道德进步相互依存,没有道德代价,就无所谓道德进步;二是道德代价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转化为道德进步,没有这种转化,道德进步也是难以想象的。
  道德代价在一定的条件下转化为道德进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社会发展进程中,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道德代价转化为道德进步。道德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受着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的制约。这种制约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着各种道德现象的性质。社会经济结构即社会的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以及消费资料的分配形式。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在私有制社会,善恶标准是以是否有利于私有制为依据的。凡是有利于私有制巩固和发展的道德现象,都会被视为一种善,即为道德进步;凡是不利于私有制巩固和发展的道德现象,都会被视为一种恶,即为道德代价。而公有制与私有制是根本对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因而,随着公有制的确立,原有的“道德代价”就必将转化为道德进步。其次,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经济关系直接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社会地位,从而决定着各种道德现象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活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因而,社会的主导善恶观念是以统治阶级的善恶观念为准绳的,在统治阶级看来,凡是与其善恶观念相反的道德现象,就是一种“恶”,就是一种“道德代价”。然而,当旧的统治阶级被推翻之后,新的统治阶级又会以其新的善恶标准去衡量社会的道德现象。
  第二种,社会发展进程中,时代发生了变化,道德代价转化为道德进步。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每一个时代社会存在的状况都不同,因而反映这个时代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也都有不同,从而使得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定道德精神和善恶标准,在一个时代的“恶”和“道德代价”,在另一个时代就可能转化为“善”和“道德进步”。在古代,婚姻只是一种关乎家庭和家族利益的事情,“它绝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关系,因为婚姻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在这种利益婚姻之中,当事人的“性爱”往往起着巨大的破坏作用,因而这种利益婚姻在本质上是排斥“性爱”的,从而,“性爱”被视为一种“恶”,一种“道德代价”。在近现代,随着工业文明的崛起,妇女走上社会,“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生成的现代“性爱”由“恶”转化为一种“善”,由“道德代价”转化为一种“道德进步”。
  第三种,社会发展进程中,由于道德代价造成的社会危机警醒人们转变观念,道德代价转化为道德进步。人们的认识总是受到实践的制约,在特定的社会实践中人们会产生出被当时社会认为所谓“正确的认识”,而这种所谓“正确的认识”,在指引社会实践中却产生了严重的道德代价,人们通过深刻反思,通过吸取教训的方式来推动道德进步。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对在极“左”思潮影响下道德建设上“假大空”的道德代价的深刻反思,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指出,在道德建设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把先进性的要求同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从而推动道德进步。然而,在当时国际社会流行的经济增长观的深刻影响下,在国内GDP主义日益滋长的情形下,我国在高度重视经济建设的同时却忽视了道德建设,导致大量的道德代价涌现出来,严重地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此情况下,中国又一次痛定思痛,于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尔后又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道德建设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从而又不断地推动着道德进步。
  二、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必然环节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要推动社会进步与道德进步,必然要付出或多或少的道德代价;没有一定的道德代价的付出,要取得社会进步与道德进步在客观上是不可能的。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代价成为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必然环节。
  首先,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客观历史条件的有限性造成了道德代价必然成为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论是社会的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都经历了一个由低向高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当时特定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而这种制约必然产生或多或少的道德代价,并通过这种或多或少的道德代价来推进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马克思在看到资本主义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巨大发展的同时,也看到了人类为此付出的沉重道德代价:“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明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资本主义社会所产生的巨大道德代价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开辟了道路。对于这一点,恩格斯认为,一方面我们必须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所造成的沉重道德代价进行强烈的批判和谴责,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因此而否定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所带来的社会进步和道德进步。
  其次,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客观社会经济形态的有限性造成了道德代价必然成为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先后主要出现过四种社会经济形态原始经济形态、自然经济形态、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形态、传统计划经济形态。四种社会经济形态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都产生出或多或少的道德代价,并以此成为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原始经济形态中,以石器和木器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力极其落后,人们只能以采集、渔猎为主要生存手段,常常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从而以食人之风、弃病弱之习、血缘群婚等道德代价维持人类的生存,使人类摆脱了动物界。在自然经济形态中,以铜器和铁器等手工工具为主要标志的生产力推动了人类走入文明社会。但随着生产力发展所出现的剩余产品、私有制却造成了残酷的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造成了人对人的依附关系。在商品经济形态下,特别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下,工业革命所造就的大机器生产使物质财富迅速增长,创造了人类社会历史上灿烂的工业文明。然而,这种灿烂的工业文明却是建立在“血和剑”的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对落后国家的疯狂掠夺和对无产阶级的残酷压榨的基础之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把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从而使劳动失去内容,并且随着科学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入劳动过程而使劳动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相异化;这些手段使工人的劳动条件变得恶劣,使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屈服于最卑鄙的可恶的专制,把工人的生活时间转化为劳动时间,并且把工人的妻子儿女都抛到资本的札格纳特车轮下……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正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下沉重的道德代价才造就了资本主义文明,也只有通过这种道德代价的付出与扬弃才能进一步推动人类的更高文明的出现。
  再次,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自身本质力量的有限性造成了道德代价必然成为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自身本质力量不断增长的过程。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每一个时代的人类,其自身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总要受到当时各种历史条件的制约,这些历史条件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发展的程度、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国家政治制度的安排、精神文化发展的水平等。在人类历史的初期,由于各种历史条件的制约,人的认知能力、意志能力等处于较低水平,这不仅造成了大量道德代价的产生,也无法有效地、自觉地去减少道德代价,而往往只能对道德代价消极被动地适应。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也不断得以增强,人类对道德代价调控的自觉性也不断得到提升,人类已不再仅仅对道德代价进行消极被动适应,而是逐渐加强对道德代价调控的能动性,从而推动道德进步与社会进步。当然,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新的道德代价又不断产生,而新的道德代价的产生又推动着人类在解决新的道德代价的过程中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进一步增强。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自身又是通过不断克服失误和失败而不断完善自身的,人类正是在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使人自身和社会付出的代价愈来愈合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道德代价必然成为了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道德代价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推动力量
  在一般意义上,道德代价在绝对道德价值上是一种恶,这种“恶”在一定意义上还是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推动力量。要想较充分地说明这一点,不能不探讨“恶动力”说。
  (一)“恶动力”说探讨的渊源与黑格尔的“恶动力”说
  在中国学界探讨“恶”的价值问题,或者说探讨“恶”是否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源于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一段评论性的话。   恩格斯在书中评论道,费尔巴哈的贡献是在一定阶段上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决裂,坚持了唯物主义,但是他不仅在宗教哲学和伦理学上仍然是唯心主义,而且在善恶对立的研究上同黑格尔比起来也是肤浅的。因为黑格尔指出,有人以为,当他说人本性是善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很伟大的思想,但是他忘记了,当人们说人本性是恶的这句话时,是说出了一种更伟大得多的思想。“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里有双重意思,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但是,费尔巴哈就没有想到要研究道德上的恶所起的历史作用。”
  无疑,恩格斯在此肯定了黑格尔关于“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一观点,那么,如何理解这一观点呢?
  要理解这一观点,就首先应当了解以下两点:第一点,黑格尔的恶动力说与其之前的西方思想史上的恶动力说的关系;第二点,黑格尔的“恶”以及恶动力说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在西方思想史上,较早提出“恶”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的是古代基督教哲学,其代表人物是奥里留·奥古斯丁。他在《上帝之城》中说,自从亚当犯了原罪以后,世界便被分成两个部分:一个足上帝之城,一个是世俗之城。前者是属于上帝的信徒,后者被魔鬼撒旦所统治。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冲突:第一种冲突是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冲突;第二种冲突是世俗之城内部的冲突。这种冲突根源于人类自私的本性,是人与人之间为了追求一己之私利而进行的互相倾轧、互相斗争。这种冲突和斗争是上帝对人类世俗罪恶的惩罚,并由此展开人类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就是上帝的信徒与魔鬼的信徒不断斗争的历史。斗争的结果使人类不断趋向上帝的天国,同时把魔鬼的信徒打入地狱,上帝之城战胜世俗之城,上帝的信徒最终进入幸福的天国。
  在近代西方思想史上,较早系统论述恶动力说的是意大利哲学家维柯,《新科学》是其代表作。他认为人的本性是恶,“人类从古到今都有三种邪恶品质:残暴、贪婪和权势欲”。正是人们对自己私利的追求构成了历史运动的动力。人们追求自己私利的行动虽然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但是它却是一种盲目的力量,它不可能引导人类历史有规律地向着确定的方向发展。而只有“天神意旨”才能制约和疏导恶的力量,使其向着一定的方向发展。“我们的批判所用的准则,就是由天神意志所教导的,对一切民族都适用的,也就是人类的共同意识(或常识),这种共同意识是由各种人类制度之间所必有的和谐来决定的,民政世界的美全在于这种和谐。”共同意识(公众利益)才是历史发展的原动力。
  比维柯稍后的法国思想家卢梭,则从道德批判的角度揭示了历史进步的矛盾性问题。他用矛盾的观点分析了历史发展与道德的关系,认为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性本是善的,因为那时人人平等,公平分配,人们和谐相处。但随着社会生产与科学艺术的发展,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它既使人们摆脱了原始的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社会,又使社会道德江河日下,社会不平等日趋深化。卢梭指出,私有制是人们“恶”念产生的根源,也是人类一切灾难痛苦的根源,“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尔后的德国哲学家康德既在维柯的观点上向前一步,也继承了卢梭的矛盾分析法。他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始于“恶”而终于“善”,人类历史的最终目的是善,但达到这一最终目的的动力是恶,恶是善借以实现的工具。在康德看来,在人的自然本性中,既有善的要素,又有恶的倾向。恶的倾向驱使每个人为自己的私利而奋斗,从而都在某种程度上推动历史发展。虽然“当我们看到人类在世界的大舞台上表现出来的所作所为,我们就无法抑制自己的某种厌恶之情;而且尽管在个别人的身上随处都闪烁着智慧,可是我们却发现,就其全体而论,一切归根到底都是由愚蠢、幼稚的虚荣、甚至还往往是由幼稚的罪恶和毁灭欲所交织成的”,但我们仍然要“感谢大自然之有这种不合群性,有这种竞相猜忌的虚荣心,有这种贪得无厌的占有欲和统治欲吧!没有这些东西,人道之中的全部优越的自然禀赋就会永远沉睡而得不到发展”,人们就“难以为自己的生存创造出比自己的家畜所具有的更大的价值来了”。而当每个人、每个民族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活动时,整个人类就朝着一个至善的目标前进。
  黑格尔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又向前走了一大步。他继承了基督教的原罪说,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正因为人性是恶的,因此人要不断地向善。他接着指出,自由的精神是历史的实体性动力,而由人们的自私心产生的欲望和热情则是历史现象的动力。“我们对历史最初的一瞥,便使我们深信人类的行动都发生于他们的需要、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兴趣、他们的个性和才能。当然,这类的需要、热情和兴趣,便是一切行动的唯一的源泉——在这种活动的场面上主要有力的因素。”因而,他摒弃关心、爱心、德性、仁义、情操之类的“空话”,认为个人兴趣和满足自身欲望的目的是一切行动的最有力的源泉。他还特别高度地赞扬了“热情”,“假如没有热情,世界上一切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那么什么是“热情”?黑格尔说:“我现在所想表示的热情这个名词,意思是指从私人的利益,特殊的目的,或者简直可以说是利己的企图而产生的人类活动。”黑格尔虽然把自私、恶劣的欲望看成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但他同时也看到私欲激发起来的热情不能不受理性的控制。从现象上和有限意识方面来看,人的行为和历史是一幕幕热情的冲动和表演,但是从本质上和无限的理性方面来看,人的行动和历史同样也是理性的表演,因为理性非常狡猾,它利用热情本身作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
  黑格尔还继承了康德将对立与冲突、将“恶”看成历史发展的动力的思想,但又对其进一步加以了改造发展。黑格尔虽然肯定了恶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功能,然而,他所指称的“恶”究竟是在什么意义和层面上的“恶”呢?实际上,黑格尔关于“恶动力”的思想只是以其深邃的思辨揭示了人类精神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辩证的、合规律性的一面。他在《法哲学原理》中这样说道:“善与恶是不可分割的,其所以不可分割就在于概念使自己成为对象,而作为对象,它就直接具有差别这种规定。恶的意志希求跟意志的普遍性相对立的东西,而善的意志则是按它的真实概念而行动的。”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恶的内容与根源在于与普遍性相对立的个体性,虽然在人的理性中,人是个体性与普遍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然而人们往往把自己的主观性、个体性与客观性、普遍性相分离,从而产生出否定性的恶。黑格尔运用矛盾辩证法解释善恶关系,他指出,应“把否定的东西理解为其本身源出于肯定的东西”与现在的肯定性“保持相对立的否定性,乃是恶”,也就是说,恶是对善的现实否定,但善与恶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两极,人的意志中间包含善与恶两种可能性,恶本身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善的意志中,不含恶的纯善是没有的。按照黑格尔的理解,凡是合理的必将变成现实的,那么这种否定性的恶就是矛盾发展的动力。善和恶在意志中保持矛盾同一性,直接的、自我同一的意志被看作善,它是肯定的,而冲动、情欲等是与自由意志相对立的,被视作恶。正是恶这种对善的否定性,推动意志通过自我否定而扬弃自身,向更高一层提升,实现人精神上的自我超越与完善。就历史发展而言,黑格尔认为恶是历史发展与道德进步趋于同步的一个环节。因为一方面,人对自身内在的善恶矛盾是自觉的,可以不时反观自身,进行自觉选择,也因为这个原因,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以自觉意识推动历史进步;另一方面,主观意识中的恶在现实性上具有普遍性,“它自在地即是普遍的善行”。因此,黑格尔认为,在社会历史领域,没有恶,就构不成矛盾;没有矛盾,事物就不能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恶是发展的动力和杠杆。   (二)如何理解“恶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杠杆”
  中国学界围绕恩格斯对黑格尔恶动力说的评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应当进一步了解什么是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恶”?在马恩的思想中,对于历史发展的“恶”之内涵,主要界定在三个方面。
  第一,是善恶矛盾中的“恶”,这种“恶”既与善相对立,又与善相依存、相转化。因此,这种“恶”一方面表现为与善这种肯定性力量相对立的否定性力量;另一方面又是相对意义上的恶,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历史总是在新旧事物的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要通过对旧事物的否定来实现。对于旧事物而言,新事物的出现是对原有的神圣事物的亵渎,是对原有的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也即对原有的肯定性的“善”来说是一种否定性的恶。但这种恶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在历史的进步中会转化为善。因此,从历史发展的长远趋势来说,这种“恶”本质上是一种善。比如自从文明社会以来,社会形态的更替、朝代之间的更替,往往革命暴力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对于每一个旧的社会形态和朝代来说,革命暴力就是一种恶,而且是最大的一种恶。然而,正是这种“恶”成为一种推动历史进步的积极力量。
  第二,是私有制基础上的人性之“恶”。这种“恶”不是具体行为之“恶”,而是具体行为的人性根源之“恶”,而这种人性之“恶”绝不是先天本性之恶,而是后天即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人性之“恶”。这种“恶”,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自在性发展根本不同的是,人类社会不是一个纯粹客观运动的过程,而是一个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过程,物质力量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但精神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精神力量往往还会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精神力量固然有善恶之分,然而,并非只有善的精神力量对历史发展起作用,恶的精神力量(比如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等)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符合私有制社会发展要求时)也会对历史发展起作用。恩格斯不仅指出了“最卑下的利益——无耻的贪欲、狂暴的享受、卑劣的名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了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而且也指出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的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
  第三,是社会发展进程所付出的道德代价。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不是直线性的、无矛盾地进行的,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必然地或多或少地要引起相应的道德代价,给某些阶级、民族、国家和人们带来灾难。这些灾难和道德代价对于这些阶级、民族、人们来说无疑是恶的,然而这却是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必然性现象。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社会进步往往通过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剥削、压迫、阶级斗争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然而,它对社会带来的道德代价却是极其沉重的,因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社会发展就是在社会进步与社会代价、道德进步与道德代价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
  从此出发,我们要理解恩格斯对黑格尔恶动力说的评论,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恩格斯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认为,恶只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唯物史观与以往的唯心史观(包括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和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根本不同的是,在唯心主义历史观那里,“都是以哲学家头脑中臆造的联系来代替应当在事变中去证实的现实的联系,把全部历史及其各个部分都看作观念的逐渐实现,而且当然始终只是哲学家本人所喜爱的那些观念的逐渐实现。这样看来,历史是不自觉地、但必然是为了实现某种预定的理想目的而努力,例如在黑格尔那里,是为了实现他的绝对观念而努力,而力求达到这个绝对观念的坚定不移的意向就构成了历史事变中的内在联系。这样,人们就用一种新的——不自觉的或逐渐自觉的——神秘的天意来代替现实的、尚未知道的联系”。而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也只是看到人们行动的精神方面的动机,因此,“它的历史观——如果它有某种历史观的话,——本质上也是实用主义的,它按照行动的动机来判断一切,把历史人物分为君子与小人,并且照例认为君子是受骗者,而小人是得胜者。旧唯物主义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历史的研究中不能得到很多有教益的东西;而我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背叛了自己,因为它认为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精神的动力是最终原因,而不去研究隐藏在这些动力后面的是什么,这些动力的动力是什么”。相反,唯物史观要去“探究那些隐藏在——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而且往往是不自觉地——历史人物的动机背后并且构成历史的真正的最后动力的动力”。唯物史观“在这里也完全像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通过发现现实的联系来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贡献之一就在于他们以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创立了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揭示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其根本动力不是人们的精神动机,也不是英雄豪杰的精神意志,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而生产力则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在阶级社会中,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表现出来的直接动力是阶级斗争。善与恶的矛盾与斗争只是社会基本矛盾或阶级斗争在不同利益关系中所表现的形式和手段。因此,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恶都构成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形式,只有那些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恶,才能成为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形式;相反,那些不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不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恶,就不可能成为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形式。另一方面,也并非只有恶才是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形式,善也同样是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的形式;只不过在历史上,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许多思想家都只是看到了善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却没有看到恶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意义,因而,费尔巴哈们的思想与黑格尔的思想相比起来就显得肤浅的多。   第二,恩格斯指出,“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在这里,恩格斯所指的恶的功能也同样不是“动力”,而是“杠杆”。一般来说,动力即一切力量的来源,是推动事物运动的力量。杠杆则是一种简单机械,在力的作用下能绕着固定点转动的硬棒就是杠杆。杠杆往往能够使力的能量倍增,使动力得到更好地发挥。唯物史观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同时,“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因此,“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所以在唯物史观看来,“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它不需要有专门把人们联合起来的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由此可见,人类的“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活动”既是历史的前提,也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但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首先,人的需要固然有其自然本性根源,但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是社会的人,人的需要受到社会本性的制约,人有何种需要,人的需要在何种程度上获得满足,人的需要以何种方式来获得满足等都受制于人们的社会实践的发展,其中,最根本的要受制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其次,“恶”的需要或说人的恶劣的情欲,虽说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种力量,但是,这种“力量”并非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根本动力),而只是对社会发展起“杠杆作用”,也就是说,它只是在社会发展原动力(根本动力)作用下而产生的一种增力作用。再次,“恶”的需要或说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等,都是在阶级社会产生以来私有制的基础上的特定历史产物,而这些“恶”的需要或说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等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的杠杆”,从根本上来说,是与其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相联系的,是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相联系的。因为,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和阶级对立的矛盾,在私有制的建立以及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变迁中,难以以善的形式和手段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因而需要通过手段的恶在特定的时期达到社会进步的目的。
  第三,恩格斯指出,“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绝不是说,恶单单自身就可以成为“动力的表现形式”。黑格尔认为,“善与恶是不可分割的,其所以不可分割,就在于概念使自己成为对象,而作为对象,它就直接具有差别这种规定。恶的意志希求跟意志的普遍性相对立的东西,而善的意志则是按它的真实概念而行动的”。由此可见,黑格尔强调了善与恶的不可分割性,看到了善与恶作为道德生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善以恶为前提,恶也以善为前提;善中有恶,恶中有善;善否定恶,恶也否定善;善可转化为恶,恶亦可转化为善;善与恶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中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和“杠杆”。当然,黑格尔比前人伟大的地方就在于他在强调善与恶的不可分割性的同时,也特别强调了“恶”的历史作用。
  综上所述,在绝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具有负面的价值;然而,在相对道德价值上,道德代价又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从客观上来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道德代价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并且人类也总是在不断地付出和克服道德代价中取得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从主观上来说,人类必须不断加强对道德代价调控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自身的本质力量,使社会历史发展所付出的道德代价不断降低和减少,加速人类社会的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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