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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度”与“内容为王”】文化产业发展内容

发布时间:2019-02-28 06:27:00 浏览数:

  本文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44批面上资助项目“基于艺术生产论的中国电视剧发展史”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080440433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影视剧置身于文化产业的洪流中,为了提升票房、提高收视率,出现了一些与民族文化精神不符、也无益于观众身心健康的现象。文章指出,影视文化产业不能仅以经济效益为指标,而要注重社会效益,避免过度产业化,就须提倡“内容为王”。
  关键词:影视文化产业 度 内容为王
  尽管至今仍有人对“文化产业”的命名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截然两分表示质疑,但文化产业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在产业化的洪流中,关键是要正确把握“以文化赚钱”的“度”。纵观当今影视界,并不能令人满意:一方面,科技的迅猛发展为影视生产与传播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另一方面,优秀的民族文化却没有得到等比例的发扬光大,反而陷入了生存的怪圈。
  影视文化产业“乱象”
  当今影视剧的内容生产,已很难像过去的文学艺术作品那样对受众起到引领、提升作用,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出现了严重的脱离实际、脱离生活、脱离群众的低俗倾向。
  (一)思想价值混乱
  在《求求你表扬我》中,女大学生欧阳花主动与记者古国歌玩暧昧,用的是香奈儿香水,穿衣戴帽均是名牌;在《回家的诱惑》中,几对男女为了占有金钱、名誉和地位,明争暗斗,互相玩弄,把爱情当成达到个人私利的工具;在被称为“票房黑马”、打败了两部好莱坞大片的《失恋33天》中,对爱情进行解构的台词贯穿始终,诸如“情义千斤不敌胸脯四两”,“你不仁我不义”,“买台冰箱,保修期才三年,你嫁个人,还要求这个人一辈子不出问题吗?”等,把作为文学艺术永恒主题之一的爱情消解得体无完肤,爱情的专一、排他、忠诚、神圣等特质,被胡编乱造的情节及漫天的炒作、绯闻、官司、恶搞等充斥得荡然无存……诸多片子,不仅在故事情节上解构爱情,而且在塑造人物、表达主题等方面无不体现出解构倾向,内容低俗,思想价值混乱。
  (二)道德观念滑坡
  《纸醉金迷》中的田佩芝从单纯善良的女中学生沦落为虚荣贪婪的交际花,随波逐流,人生毫无意义,直至葬送了家人的幸福。《笑着活下去》中晏阳养母的儿子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对金钱有着无比的贪欲,甚至不惜把晏阳卖掉。《真情无限之生母养母》中儿子的养母得知儿子的亲生母亲找来,坚持索要抚养费,完全不顾及对方的母子亲情,为达到目的而把养子藏起来。《家产》中,骨肉同胞为争遗产不择手段,亲情在金钱面前变得不堪一击。若干年来,我国的文艺作品以惩恶扬善为主旨,但在当今,价值观念模糊,是非善恶不分,为了金钱和地位把道德廉耻置于脑后,这样的剧情在国产作品中屡见不鲜。
  (三)职业观念模糊
  在电影《奋斗》中,陆涛带领的团队费尽心力做的建筑创意被他的同事在评奖中全盘抄袭,导致陆涛在评委面前无法陈述自己团队的创意,而是灵机一动,谈起了人生的理想,试图以真情演说打动评委,当很多观众都以为抄袭者会被严惩、陆涛会意外获胜时,结局却是相反。如果说传统文艺作品衡量人生成败的主要因素是职业成就,那么,在当今的影视作品中,职业的神圣已不复存在,主人公在职场的妥协,不仅意味着当今职业规则的混乱,而且意味着他们对人生立场的放弃。
  提倡“内容为王”,把握影视文化产业的“度”
  “内容为王”是近几年影视传媒界使用频率最高的短语之一,并且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然而,在什么是“内容为王”、为什么要“内容为王”、内容何以“为王”等问题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综观我国学界在十几年间围绕“内容为王”进行的讨论,其含义和侧重点有所不同。第一阶段是相对于“网络信息资源匮乏”的情况提出来的,以便应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第二阶段是相对于影视节目“同质化”的弊病提出来的,仲呈祥先生以韩国从中国引进电视连续剧《长征》为例,对国内影视界的“跟风”现象进行了批评;胡智锋教授以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的成功提倡电视节目找到自己独特的主打内容定位,做得有特色,吸引人。第三阶段是相对于影视作品思想性的低俗倾向提出来的,主张影视生产要对观众起到引领作用。虽然“内容为王”的含义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其间有一个潜在的共同宗旨,那就是重视内容的生产与传播。
  有一种说法,认为我国的“内容为王”理念来自于西方,并经考证说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出版的封面标题为“King content”的专刊为我国“内容为王”的源头,并取其英语中的“King content”与“King Kong”(金刚)谐音,提出娱乐传媒业的内容产业“乃王者之气”。这一考证是否确切暂且不论,仅以该期专刊出版时我国早已形成讨论热潮而言,称我国的“‘内容为王’来自西方”就是错误的。有人喜欢给有关理论、概念、术语贴“洋标签”,似乎国外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这个习惯非常不好。“内容为王”是几千年来贯穿于中国文艺领域的一贯主题,而不是西方的“舶来品”。以国外的内容产业为参照对国内的状况力图予以纠正是对的,但给“内容为王”贴“洋标签”,肯定是贴错了,有必要予以纠正。
  “内容为王”的创作理念在我国有很深的理论渊源和很强的本土色彩,影视传媒界的“内容为王”并非来自国外,而是植根于我国网络、影视传媒界的现状,是为解决客观存在的问题提出来的。综观我国的文艺创作,对内容的重视丝毫也不亚于西方。无论《诗经》中“关注现实”的风雅精神,还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对“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呼吁;无论毛泽东对“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的强调,还是胡锦涛对“既反映人民精神世界,又引领人民精神生活”的要求,其背后都有一个核心,那就是人民大众,他们是“内容为王”的起点,也是“内容为王”的归宿。
  重视“内容为王”,拒绝过度产业化
  影视文化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窗口,应该而且必须注重“内容为王”,使其不仅停留在口号上,而且真正在剧情中予以落实。
  胡智锋教授从历时和共时两个方面对“内容为王”进行了分析,他把1958年以来的电视史从历时角度划分为“以宣传品为核心追求”、“以作品为核心追求”、“以产品为核心追求”三个阶段;并从共时角度提出当前电视内容生产应处理好必视性与可视性、相关性与悬念性、点与面、真与假、情与理、深与浅等六大关系,在创作中进行诗意的提升,生产出更富美学意蕴的艺术产品,更好地满足受众的需要,必须具有终极的人文关怀。
  在政界和业界,也不乏对“内容为王”的关注。刘云山同志指出,“坚持内容为王,要把提升文化产品质量作为基本着力点。对文化产业来讲,内容永远是根本,是核心竞争力,发展文化产业要把内容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以内容赢得产业发展优势。坚持内容为王,就是要注重文化资源的挖掘,注重文化创意的提升,注重文化品牌的打造”。这个关于“内容为王”颇具实用主义意味的提法,是以提升文化产品质量为归宿、以注重文化资源挖掘为宗旨的。维亚康姆公司(viacom)总裁雷石东作为业界的代表也曾提出:“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而且绝对必须是内容,内容就是一切!”
  尽管理论界、政界、业界都对“内容为王”非常重视,为什么影视剧的内容生产仍不断出现一连串问题呢?胡智锋教授将此总结为“明知而故犯”或“无知者无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驱动。文化产业,一定要先文化,后产业;“内容为王”,一定是内容好,才能称王。但在我国却恰恰相反,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远远大于对内容质量的追求,究其原因,正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2011年的文联、作协代表会上,很多人都不约而同地指出影视剧内容生产滑坡的问题,为了能够到资本市场去淘金,一些影视公司盲目地扩大生产量,仅2011年一年间,全国电视制作公司向广电总局申请拍摄的电视剧就多达30000集,但全国所有电视台的电视剧频道加在一起,一年的有效播出量只有6000集到8000集,其结果不仅造成了电视剧数量的井喷,也导致其质量的下降。
  仅以《走向共和》为例,前半部由国家一级编剧盛和煜亲手编写,思想性、艺术性都达到相当的高度,但因为老人家不会用电脑,剧组为了赶进度就换了某报社副主编执笔,致使后半部作品中错误百出,硬伤不断,违背历史真相,剧中错误的历史观念、杜撰的故事情节,给受众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二,管理不力。政策管理混乱,文化立法不足,人治大于法治。仅以电视剧为例,广电总局刚刚声明“清理荧屏”,不久就播出了80多集的《贞观长歌》;刚刚出台《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涉案题材的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的题材规划审查,严格控制题材数量”,不久就播出了以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为原型的电视连续剧《任长霞》。上述两剧之所以能顺利通过报批、审查、重审并顺利获得播放许可证,都不是因为剧情不在规定禁播的范畴之内,而是因为人情因素参与运作。甚至引发《贞观长歌》由于剧情“注水”导致演职人员与剧组打官司,在剧作史上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
  在2011年文联、作协代表会上,业界专家纷纷指出,电视剧的制作投入资金每年已达100亿元,但拍出来的很多作品连与观众见一面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进了库房,不但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而且直接导致电视剧内容滑坡,带来诸多不良影响。电视剧频道专业化有名无实、电影分级制迟迟无法实施等情况,也都与管理不力有关。
  第三,创作无序。历朝历代的优秀文艺作品,都要扎根于人民的生活之中,关注百姓情怀,强调人文主义精神,才能以其优秀的内容起到传播先进文化的作用。但在当今的影视创作界,普遍存在着明显的浮夸风,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片面放大其大众文化功能,忽略精神文化导向,胡编乱造,哗众取宠,扰乱视听,究其原因,除了源于“一切以经济为中心”的产业导向,另一方面也源于精神文化建设的不足及核心价值体系的滞后。
  如何使主创人员坚持“三贴近”原则,多拍投资少、效果好、反映民生、富有感染力的影视剧目,多生产题材多样、健康向上的作品,真正使从业人员摆脱经济诱惑,潜心提高创作质量,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内容为王”的必经之路。有的业内人士指出,“内容为王”不是简单依靠运营商或国家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就可以顺理成章到来的,而是要依靠漫长的、自然的市场化演进。与经济的基础地位相比,文化是思想的产物,属于上层建筑,如今却被用来赚钱,这么做是对还是错已经超出了本文研究的范畴,但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文化的功能有所扩大或发生转向是可能的。需要避免的是:由于经济文化的转型及利益因素的驱动,为了提升票房,为了提高收视率而胡乱编造脱离生活、违背历史的情节。
  虽然文化产业的本质要求我们以文化产品取得经济效益,但文化绝不能等同于经济,影视内容生产绝不能等同于收视率或票房,而是必须要在创作立场上有所坚守,否则,就很难对观众起到引领或提升作用。仲呈祥先生主张“文化化人”、“艺术养心”,胡智锋教授强调影视创作“必须具有终极的人文关怀”,这些观点对于如何真正使作品的内容成为“王”,如何真正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都是十分中肯的意见,但遗憾的是往往得不到重视,往往被淹没在“票房”与“收视率”的热潮之中。也就是说,所谓的“运营为王”、“娱乐为王”、“渠道为王”等提法,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之所以一直有人反对将文化纳入经济效益的轨道,原因正在于此,这其实与仲呈祥、胡智锋等专家对内容的重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参考文献:
  1.万润龙.杨伟光、仲呈祥等呼吁影视剧创作要重视现实题材电视剧不能消耗国人审美意识.文汇报,2006-12-24
  2.胡智锋.电视如何做到内容为王.http://news.省略/a/20060528/000804.htm,2006-5-28
  3.马芳.文化产业要坚持内容为王.南方日报,2011-5-14
  4.人民网.广电总局强调严禁黄金时段播出涉案题材电视剧[DB/OL].http://news.省略/c/2005-04-08/10176326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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