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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权保护模式 北川羌族灾后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分析(上)

发布时间:2019-03-16 06:20:35 浏览数:

  北川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地处中国科学城绵阳市,拥有得天独厚的羌族文化优势。羌族在中华民族中是一个人数相对较少却又是一个拥有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民族,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极为脆弱且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5.12汶川特大地震致使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严重毁损,灾后“羌族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的兴建将使其从传统资源保护嬗变为全新的诉求、从分散性保护上升为系统性保护、从区域性保护跃升为国家甚至是全球性保护。羌族文化、特别是非遗品牌建设必将成为北川“文化强县”的强大助推力。基于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认识和基本分析,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内在的运行机理,从其保护主体、保护客体及其保护路径,探究构建北川羌族灾后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维模式将十分有益。本文重点从机制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保护、研究创作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等不同维度提出了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路径,以期为其灾后重建保护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一、5.12地震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使隶属于四川省的羌族文化核心区、周边文化区遭受人员、财物的重大损失,并已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
  (一)现代羌族的主要聚居区重大人员伤亡。据初步统计,羌族同胞有3万多人死亡,占羌族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仅在北川就有约2万人遇难羌族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大量遇难。北川羌族自治县羌族研究所的民间老艺人80%都不幸遇难,其中包括民族舞蹈家、音乐家、民俗研究专家等。
  (二)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文物的损失。地震使有着3000年历史的古羌文化损失甚是惨重,地震导致房屋倒塌,大量代表羌族民间文化的文化器物被埋或遭严重毁损,如端公的法器,羌族服饰、乐器等,“羌族山歌”、“大禹的传说”等珍贵的禹羌文化也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1]
  (三)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精神损失。汶川特大地震在很大程度上摧残了受灾羌族群众的精神和意志,羌族文化载体的大量灭失,使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羌族的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面临丧失的危险。
  (四)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在北川羌族文化遗产中,有许多民俗、民风保护得比较完整,历史久远的村寨、古建筑、遗迹受到严重破坏。根据有关方面评估,北川羌族自治县属极重灾区,地震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85.72亿元,目前,次生灾害损失还在增加。[2]
  汶川特大地震使北川羌族的传承人、文物、精神、经济、生态等方面遭受了巨大损失,给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灾后重建中羌族非遗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北川羌族灾后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判断
  汶川特大地震不仅造成了灾区人民生命和家园的极大毁坏,也给当地的文化遗产带来了空前的损害和文化灾难,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尤其严重。在灾后重建中,加快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迫在眉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羌族非遗,有必要厘清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路,对北川非遗进行重新认识并做出科学合理判断。
  (一)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从传统资源保护嬗变为全新的诉求
  大地震发生前,北川的生态环境、羌族人“天人合一”及禹羌文化构成了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主旋律。凭借其丰富的旅游资源,政府提出了致力于打造大禹故里文化品牌和禹羌文化走廊,联手开发禹羌文化资源,重点打好三张牌,即大禹牌、民族牌、生态牌,以期带动北川旅游业的发展。此时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倚重于对原有非遗的有效传承保护和开发,知名度不高,辐射力不强,影响力有限。地震发生后,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路及诉求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特大地震的“余波”冲击全球,惨烈的地震遗址聚焦世人的目光,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横空出世,地震资源的保留、禹羌文化的抢救保护与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成为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新的诉求。
  (二)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从分散性上升为系统性
  毋庸置疑,地震前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并拥有不少已开发的非遗旅游产品,如大禹故里、寻龙山等,但这些非遗旅游产品大多由企业家自主经营,过于市场化和物质化。而原著羌民的生活环境基本是农耕文化,他们只是保持了相当原始的习俗,显得较为独立、分散,处于一种低层次的文化延续状态,缺乏系统的文化传承,更缺乏有效地保护和开发。
  地震后,羌族文化的保护受到空前重视,政府组织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规划,重新评估非遗资源,把分散独立的非遗资源进行整合,组合开发非遗旅游系列产品,对各种非遗资源进行主体分工,错位经营,建立科学的羌族非遗传承和保护机制,搭建立体旅游全景产业集群体系,对羌族非遗进行系统保护和开发。目前北川“四大旅游基地”已初具雏形,即地震防灾教育基地、禹羌文化传播基地、山寨影视基地和生态休闲养生基地。其中地震防灾教育基地与禹羌文化传播基地将是北川旅游发展的支柱。
  (三)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从区域性跃升为全球性
  北川羌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一个羌族自治县,地震前该地域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活态传承和保护,但也仅仅是区域性的,其传承保护效果以及非遗的影响力具有鲜明的地域性。5.12特大地震后,全球聚焦于地震极重灾区,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也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对北川羌族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将由区域性跃升为全球性。大地震给北川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为有效地传承和保护北川羌族非遗,更多的资源必将汇集北川,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非遗保护主体,对北川羌族非遗客体进行及时修复,有效的传承,拟定传承和保护路径,从而有利于充分利用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使其从区域性品牌提升为国际品牌。
  (四)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建设将成为“文化强县”的强大助推力
  北川县地处山区,长期以来,经济较为落后,传统产业以第一产业的农业和林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且发展滞后。因而破解其经济发展难题的必然选择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其中大力发展其旅游产业是重头戏。尤其是地震后,特大地震效应和地震资源将促进“禹羌文化、非遗文化、地震文化、生态文化”提升为国家甚至国际品牌,成为北川“文化强县” 的强大助推力。北川羌族非遗将从传承与保护并举转为传承、保护和开发并重,在传承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发展,形成传承、保护、开发、发展的合理格局。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建设将较大促进开发非遗旅游产品和文化旅游产业,这是“文化强县”,突围北川经济困境的必由之路。
  
  三、北川羌族灾后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维模式架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涉及其主体、客体以及路径等要素,非遗的传承和保护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传承是灵魂,保护是根本,路经是纽带。为了厘清非遗传承和保护内在的运行机理,拟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维模式(见图1),探究北川羌族非遗保护运行机制。
  
  (一) 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分析
  汶川特大地震给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客观上创造了“地震效应”与“地震资源”,使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了高度关注,其保护主体也呈多元化态势,依据北川羌族非遗保护主体不同,构建政府部门、文化学术界和其他三维一体的主体模式(见图2)。在这一模式中,以政府部门为主导、文化学术界研究为依托、其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形成羌族非遗立体的保护主体。
  1、政府在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
  (1)中央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他部委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特别指出,羌族同胞损失严重,在老县城的利用和新县城的建设中,要注意保护好羌族特有的民族文化遗产。文化部业采取积极措施来保护羌族文化:一是在灾后重建规划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其中,要注重保护文化遗产,注重保持民族文化特色;二是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重建和恢复传承规划,支持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三是对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研究论证,对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
  
  (2)地方政府部门积极行动。2008年5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使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法可依。同时,绵阳市及北川政府也采取行动,积极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重视,并采取的一系列正确措施与政策,这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最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撑。
  2、文化学术界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研究
  (1)文化界人士的大力宣传。2008年6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座谈会”。2008年7月23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行了“羌族文化数字博物馆”开通仪式。9月7日,一批著名的教育专家和羌族文化学者编写《羌族文化学生读本》正式发行。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宣传羌族文化、扩大和提高了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抢救保护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学术界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也受到了学术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2008年5月有关从事羌族历史、文化研究的专家建议推进国家级“羌族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以有效保护羌文化。2008年6月18日,国家民委调研组在西南民族大学召开了羌族文化灾后重建与保护专题座谈会,为制定国家层面对羌族文化保护规划和政策提供支持和参考。[3]同时在中国民协的大力支持下,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加强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3、其他社会各界在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广泛参与
  汶川特大地震后,北川羌族自治县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怀与帮助。国内对口支援省份、国内及国际各慈善组织及基金会、国内外多家企业及研究机构,纷纷从财力、物力及智力方面提供支持与援助。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也得到了其他社会各界如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商界人士以及一般民众的广泛参与,对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纷纷对北川羌族非遗的保护传承出谋划策。
  总之,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呈多元化,其中各级政府是非遗保护最重要的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参与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理论支持,新闻界、社会团体、商界及民众的广泛参与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广泛舆论和资金支持,这也符合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应该遵循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原则。多元化的保护主体能综合运用其行政、经济、媒体、专业技术等资源,在政策、融资、舆论、法律以及学术等各个层面对北川羌族非遗保护提供支撑。
  (二) 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客体分析
  北川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客体即保护对象纷繁复杂、名目众多,总体上,北川羌族非遗保护对象可分为两大类,即非遗传承人和具体非遗项目。
  1、 北川羌族非遗传承人
  在代表性传承人方面,目前北川县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目前共有23人。[4]如北川入选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有:民间文学代表性传承人――羌戈大战(羌族古典叙事长诗)传承人王泽勇;传统体育、游艺及杂技――羌族推杆继承人陈仕琼;传统手工技艺――羌族水磨漆艺传承人朱红志。民俗――大禹祭祀代表传承人王官全、李加碧。[5]
  2、北川羌族非遗项目
  根据北川羌族非遗项目层级不同,其非遗项目可分为三种不同层级(见图3),图中核心非遗定位为国家级,北川羌族目前有国家级名录项目4个:“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羌族羊皮鼓舞”、“羌族刺绣”、“羌历年”;主要非遗定位为省级,北川羌族有省级名录项目8个,即“大禹的传说”、“羌戈大战”、“羌族推杆”、“羌家石雕房与吊脚楼”、“羌族碉楼营造技艺”、“大禹祭祀习俗”、“羌族莎朗”;“音乐口弦”;[6]一般非遗定位为市县级,北川羌族市县级名录项目种类众多,有20多个。
  
  注释:
  [1]王珍、俞灵、蒋彬编辑:《羌族文化该怎样重建》,《中国民族报》2008- 6 -6,第009 版。
  [2]吴建国、张世均:《“汶川地震”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影响》,2009-12-3。
  [3]http://www.省略/history/nation/national-minority/119130.html
  [4]http://www.省略/history/nation/national-minority/119130.html
  [5]《绵阳日报》,2009-12-06。
  [6]http://www.省略/history/nation/national-minority/119130.html
  
  龚珍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董事长
  责任编辑:李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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