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学习网 - www.lg9.cn 2024年05月13日 14:10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 >爱情美文 >

【试论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东南地区的传播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9-01-28 06:18:38 浏览数:

  摘要:唐、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高度发达的时期。处于同一时段的阿拉伯半岛也因为伊斯兰教的兴起而告别“蒙昧”,走入文明时代。当时共处世界东方的唐宋王朝与阿拉伯王朝随着东西交通的开放,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交往频繁,伊斯兰教也随着阿拉伯、波斯商人的入华而传入中国。本文从原始史料入手,意在厘清唐、宋时期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东南部分地区的具体过程,并尝试分析其中的原因,发现其中的规律。
  关键词:唐、宋时期;东南地区;伊斯兰教;传播;发展
  中图分类号:B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2)01-0100-06
  一、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初入华的状况
  唐、宋时期中阿之间的交往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而其先是以政治交往为主。先知穆罕默德曾说:“你们求知吧!哪怕它远在中国。”由此打开了中阿交往的友谊之门。唐太宗贞观初年(627年)有大食王“通好贡珠”的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大食王“瞰密莫末腻”(译为信仰者的领袖,乃哈里发奥斯曼的称号)遣使中国,“自云有国已三十四年,历三主矣”。据《旧唐书》和《册府元龟》记载,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至唐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的148年间,大食向唐朝遣使达40次之多。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白衣大食(倭马亚王朝,661--750年)和萨来朝,“授左金吾卫将军,赐紫金钿带。”天宝十二年(753年),黑衣大食(阿巴斯王朝,750―1258年)遣使25人来到中国,唐廷“并授中郎将,赐紫袍、金带、鱼带”。两宋时期,宋朝与大食之间的交往相当密切。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即派使臣出使大食以示友好:“僧行勤游西域,因赐其王书,以招怀之。”开宝元年,大食又遣使中国。据统计自宋乾德四年(966年)至宋开禧三年(1207年)的241年间,宋与大食国之间的往来,见于记载者40余次。开宝四年(971年),大食贡方物,“以其使李诃末为怀化将军,特以金花五色绫纸,写官诰以赐”。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诏“大食勿巡国进奉使辛押随罗归蕃,特赐白马一匹,鞍辔一副。”史载,大食进贡方物,还可以免沿途商税,贡使可以得到沿途地方官的优待,“如鼓乐迎送,宴请、乘轿、骑马,以客礼见之州通判、监司等。”
  二、唐宋时期中阿间的经济交往
  以政治交往为基础,经济交流才有可能持续和稳定,唐、宋时期中阿之间兴盛的经济交往正是彼此政治交好的明证。唐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最为繁盛的时代,数以万计的各国商人来到帝都长安进行贸易,其中以波斯人、阿拉伯人为多,当然穆斯林也就不在少数,长安“西市”就有穆斯林商人开设的“胡店”、“胡邸”。旅居长安的外国蕃客人数日渐增多,他们中有的“留居长安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此时留居者已经出现,但大多数穆斯林商人在生意完毕后还是会返回祖国。
  到了唐代中叶,吐蕃进占西北,“初,河、陇既没于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中阿陆路交通受阻,海上交通尤显兴盛,当时中国对外贸易港口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一些大城市,如广州、泉州、扬州等地。各国商人纷纷从海上来到中国,其中尤以阿拉伯商人为多,“诸蕃国之富盛多宝货者,莫如大食国。”那时的广州港“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海外贸易的兴盛程度由此可见一斑。由于海路比较陆路来说充满了艰辛和危险,使得可以顺利进行往来贸易的外国商人在获利后不愿再冒风险,很多人便开始留居中国,加上当时中国政府倚靠海外贸易带来的财政收入,在政治上对外国人的准入较为宽松,大量的外国留居者开始出现,其中又以穆斯林为多,至唐代晚期在中国的土地上已经有了数量相当的穆斯林居住生活。
  宋朝政府自建立起就重视发展经济,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遣内侍八人,赍敕金帛,分四纲,各往海南诸蕃国勾招进奉”。待到北方失利,偏安东南后更是倚重海外贸易的收入,南宋高宗绍兴七年(1137年)上谕:“市舶之利最厚,若置措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绍兴十六年(1146年)复上谕:“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政府对那些能够招徕外国商船,增加市舶收入的官吏和纲首,授予官职,以鼓励更多的外国商人来华贸易。高宗朝时,大食商人蒲罗辛“造船一艘,船载乳香投广州市舶,计抽解价钱三十万贯,”宋朝政权授予“诚信郎”之职,“赐公服履笏,”嘱其回国时“说谕蕃商,广行船贩香前来”。
  唐、宋时期,由于政府奉行积极有效的对外开放政策,吸引包括穆斯林商人在内的各国蕃商人华经商,此举一是沟通了东西方的文化交往,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二是促进了当时当地的经济繁荣;三则由于当时中国较优越的物质和文化条件,吸引了大批的蕃商频繁来华,以致侨居中国,各种文化文明间有了长期交流的平台,侨居外国人的增加更为这种交流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如此,中华文化多元并包的格局开始越加显现,作为伊斯兰文化载体的穆斯林商人也成为阿拉伯文化和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最初的媒介。
  三、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东南地区的传播
  单纯的就汉文史料而言,有关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历史记载非常稀少,笔者只能从历史文献和一些相关的口碑记述中去寻找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在中国活动的一些踪迹。
  1.伊斯兰教在广州的传播。据《旧唐书》记载,当时“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凑。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佛教大德鉴真法师曾描募道:“广州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料、珍宝,积载如山,舶深六、七丈。师子国、大石国(大食)、骨唐国、白蛮、南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高僧慧超在《往五天竺传》也记载到:“波斯常于西海泛舶,亦泛舶汉地,直至广州,取绫绢丝锦之物。”作为得道高僧,两位大师自不会打诳语,若以上叙述都是真实可信的话,那么那时广州海上贸易的兴盛应该是相当可观的。
  随着中外贸易的持续发展,广州城成为外来穆斯林商人的主要聚居地之一,《旧唐书‘李勉传》有云:“大历四年,除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使。……前后西域舶泛海至者,岁才四五。勉性廉洁,舶来都不检括。故末年至者四千余人。”唐文宗开成年间,卢钧为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时,留居广州的外国人营田置宅,娶妻蓄奴,俨然中国人,卢钧下令禁止,并使外国人与当地居民分开居住。“先是土人与蛮僚杂居,婚娶相通,吏或挠之,相诱为乱。钧至立法,俾华蛮异处,婚娶不通,蛮人不得立田宅。由是檄外肃清,而不相犯。”可见,广州城外来人口之多已经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定居目的,甚至已经发展到了需要当地的官府介入以调解留居外国人与土居中国人相互关系的地步。
  当时阿拉伯文献中也有关于中国情况的记载,阿拉伯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阿布・哈桑・阿里・麦斯欧迪(马苏第)在其历史巨著《黄金草原与珠玑宝藏》中曾对广州有这样的描写:“广府是一个大城市,位于一条大河的岸上,这条大河是流人中国海的。广府城人烟稠密,仅仅统计伊斯兰教人、基督教人、犹太教人和火袄 教人就有二十万人。”
  大量穆斯林到达广州后,聚居在珠江之滨,临近广州的波山渡口,形成以“怀圣寺”为中心的聚居点――蕃坊,蕃坊内部除了有住宅、旅舍、市场和清真寺外,还设有“蕃长”负责管理“蕃坊”内外国居民的日常事务,主持宗教活动。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年)阿拉伯商人苏莱曼在其游记中记述了当时广州“蕃坊”的情形:“中国商埠为阿拉伯人麇集者日康府,其处有伊斯兰教掌教一人,教堂一所……各地伊斯兰教商贾既多居广府。中国皇帝因任命伊斯兰教判官一人,依伊斯兰教风俗,治理穆斯林。判官每星期必有数日专与穆斯林共同祈愿,朗读先圣戒训……判官为人正直,听讼公平,一切皆依《古兰经》、圣训及伊斯兰教习惯行事。故伊拉克商人来此地方者,皆颂声载道也。”
  来往广州做生意的穆斯林商人,起初多是在一年的早春时节来华经商,待到次年冬季时趁季风回国,但随着贸易的深入开展,有不少人开始“住唐”留居,他们在当地:“与华人错居,相婚嫁,多占田,营茅舍。”。有的“家资数百万缗”,有的“官至左班殿直”。两宋时,广州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较唐代更多,其中久居不归者也频频出现,顾炎武曾指出:“自唐设结好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诡服殊音,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连城,以长子孙。”宋政权一直重视对外贸易,大力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甚至以官爵授予外商,以示鼓励。据史籍记载,当时在广州已有了规模较唐代的礼拜堂更大的清真寺。宋代方信儒《南海百咏・蕃塔》记载日,广州的“光塔下有礼拜寺称怀圣寺”,“藩人�,在城西数十里,累累数千,皆南首西向”。当时客居广州的穆斯林商人数以千计,他们有的住唐5年、10年,有的住到了宋代,长达数十年。他们有的带来了自己的妻子儿女,有的则在中国娶汉女为妻。那些穆斯林妇女,穿着鲜洁的衣裳,带着珍贵的耳环,被中国人称为“波斯妇”或“菩萨蛮”,所谓“菩萨蛮”是波斯语Mussulman或其讹形Bussurman的译音,意为伊斯兰教徒(穆斯林)。后世有“菩萨蛮”的教坊曲,其曲调本源自波斯,后在融合中国本地音乐元素后形成一种新的曲风,其原始乃是出自于穆斯林妇女的来华。这些妇女在华所生子女,叫作“土生蕃客”,到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已出现许多在华居住五世以上的土生蕃客。为此,宋政府还特意颁发一个“蕃商五世遗产法”,用以解决他们在中国的遗产分配问题。此时的穆斯林留居居民虽然已与华人通婚且累世居住,但尚不能构成一个新兴的民族群体,只是伊斯兰文化已经留在了中国并开始产生影响。
  2.伊斯兰教在泉州的传播。对于伊斯兰教传人泉州的具体时间,学界看法不一。其中比较盛行的一种说法是在唐武德年问(618―626年),主要依据是明万历年间的晋江人何乔远所著的《闽书・方域志》,据该书记载:“自郡城南折而东,遵湖岗南行为灵山。有默德那国二人葬焉,回回之祖也……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卒葬此山。”现存于泉州的灵山圣墓仿佛是这种说法的印证。唐天宝年间(742--756年),阿拉伯处于阿拔斯王朝统治下,阿拔斯王朝境内工农业发达,国际贸易活跃,尤其重视同中国、印度的贸易。当时的泉州是阿拉伯商人经常来往的地方,泉州的海外贸易出现了“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的盛况。到唐会昌年间(814―846年)泉州的海外贸易更为发达,诗人薛能曾诗言:“秋来海有幽都雁,船到城添外国人”。来描绘来泉州经商的穆斯林之多。唐政府为了发展泉州和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客商的贸易,在泉州设“参军事四,掌出使导赞”。
  由于泉州为宋代天子南库,宋王朝在泉州实行发展海外贸易政策,元佑二年(1087年)在泉州设置市舶司,后来又设立来远驿、蕃坊和蕃学,允许外来穆斯林商人建立清真寺和伊斯兰墓葬区,出现了外国人聚居的“蕃人巷”。蕃客在泉州港登岸后便有“舌人”(翻译)斡旋其中,由于这些翻译多为中国人,在长期接触穆斯林和阿拉伯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文化认可甚至皈依,这对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传播起了重大的媒介作用。
  宋代许多在泉州的穆斯林商人,因各种原因(如协助政府缉盗、募捐、联姻)而做官,因他们大多家资巨富,权势很大。在得到政府许可后,穆斯林在泉州大量兴建清真寺,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北宋真宗中祥符二年(1009年)“圣友寺”;南宋初年的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有纳只卜穆慈喜鲁丁者,自撒纳威从商舶来泉,韧此寺于泉州之南城”即“清净寺”。由于穆斯林人口的增多,在满足宗教需要的同时也要面对生老病死的实际问题,为此官方为穆斯林提供了墓葬地。正是由于此种便利,使得更多的穆斯林商人向泉州聚集,一时泉州港内风樯鳞集,云帆遮天;城内店铺珠宝奇珍,琳琅满目。泉州回族口耳相传的谚语有“回半城”、“半蒲街”的说法。
  3.伊斯兰教在扬州的传播。扬州是唐朝南北漕运汇集之地,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一个商业城市,当时有“扬一益二”之谚。同时,扬州也是唐朝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商埠,对于以经商为传统的穆斯林商人来说有巨大的吸引力。大诗人杜甫就有“商胡”自四川聚会饯别、顺长江下扬州的诗句:“商胡离别下扬州,忆上西陵故驿楼。为问淮南米贵贱,老夫乘兴欲东游。”
  由于有很多大食、波斯商贾居住在扬州,就有了先知穆罕默德派弟子“二贤”传教于此的说法,此说虽难确指,但穆斯林外商云集扬州的情况,还可以推出一个轮廓。据《旧唐书・邓景山传》记载,宋州刺史刘展叛乱时,淮南节度使邓景山进剿不利,于是引乎卢副使田神功的兵马讨叛。“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这件事发生在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年),被杀的大食、波斯人就有数千人之众,在战乱中外逃的、居留在外的、生还的也应当不在少数,可见当时在扬州的大食、波斯穆斯林外商之多。
  宋时,扬州港已显衰落,但是古运河将汴京与江苏北部的淮水、泗水部分相联系,所以仍有大量穆斯林商人到扬州。北宋时,因受到外族侵扰和率部族数千人内迁的布哈拉人索菲尔,就是先到汴京后移居淮泗之间的,索菲尔的事迹仅见于史料,但在扬州的普哈丁、古都白丁、撒敢达等墓葬,据碑文记载,都是宋代进入我国的阿拉伯人,此点似无可疑。相传先知默罕默德的第16世孙普哈丁于宋咸淳年间(1265―1274年)到扬州,“未几,先贤归去,越三年复东游至津沽,遂移舟南下”,于德�元年卒,葬于新城东水关河东高岗上,其基有坟园。
  4.伊斯兰教在海南岛的传播。海南岛伊斯兰教的传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阿拉伯、波斯商人通过“海上丝绸之路”来华,他们最先到达的地方是交州(今越南北部红河下游三角洲一带)、海南岛和广州。据《唐大和上东征传》记载:鉴真法师于唐玄宗九年(750年)东渡日本时,途中遇风漂流到海南岛,在岛东南海边的万安州(今海南省万宁县),受到海盗冯若芳的接待。冯“每年劫取波斯船二、三艘,取物为己货,掠人为奴婢。其奴婢居处,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当时波斯帝国已灭亡一个世纪,居民多皈信伊斯兰教,被冯若芳掠为奴婢的人其中有不少穆斯林。“唐振州(今海南省三亚市)民陈武振者,家累万金,为 海中大豪……先是西域贾舶漂溺至者,因而有焉。”也有阿拉伯、波斯商船因风暴漂溺,船上人幸免于难,流落海南岛的。此处可见,来自于阿拉伯和波斯的商旅构成了海南穆斯林的一部分。
  海南的另外一部分穆斯林则来自占城,占城主要指当今越南中部海岸的广义、平定两个地区。古时属象林、临邑国、占婆国、占城国。其地土著为占族,是现越南境内唯一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占城历史上就是阿拉伯、波斯商人经商之地,中外往来贸易商船“自泉南登舟海行者,先至占城而后至其国。”由泉州至占城,海南岛是必经之地,南海诸国朝贡互市的船舶多经占城到海南岛、雷州半岛,再往广州、闽浙等地。占城与海南岛均为古代海上交通停泊之要地,商旅众多,蕃客往来,其中既有西亚的穆斯林商人也有皈依伊斯兰教的东南亚民众。
  占城与中国的往来,历史久远。后周显德四年(957年),占城国王是里印的满遣使献方物于后周。至宋时,占城又派遣使者朝贡,往来于中国更趋频繁,凡被交趾侵犯、欺掠,占城也多向宋朝求援。由于占城与中原王朝的往来多由海路入境:“初,交趾与占城间战争叠叠,占城颇受痛,人民多避于外。”“占城蒲氏被越南所迫,举族百口迁于宗之儋舟。”可见,占城与海南岛南部地区的交通往来,宋代史书中记载的阿拉伯、三佛齐、占城等地的穆斯林多为蒲姓。“蕃俗本占城人,宋元间因国乱掣家驾舟而来,散泊海岸……其人多蒲姓,不食猪肉,不供祖先,供设佛堂念经礼拜,其言语像貌与回回人相似。”这些都说明伊斯兰教在海南岛的早期传播,早在10世纪就已有之。由于侨寓者有很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占城穆斯林,他们也是伊斯兰教传人海南的最早载体。
  四、唐、宋时期东南地区伊斯兰教传播发展的规律和影响
  从唐永徽二年至五代、两宋大约600多年的时间里,大食、波斯穆斯林商人来华者络绎不绝,由于两大文明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频繁交往,侨居在中国的穆斯林商人不断增加,这些穆斯林商人来华的同时也很自然地把伊斯兰教带入了中国,这是伊斯兰教早期入华的根本所在。其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建立了某种程度上的“自治”组织“蕃坊”。外来穆斯林入华互市,初时与华人杂居相处,待日积月累来华人数增多则自行聚集,相依居住,更成有规模的番坊。在蕃坊内有蕃长处理平时坊内社会事务,蕃长由居住地政府指认,多选“最有德望者”充之。蕃长除了要处理平日的日常工作外,还要在经济上督促蕃商缴纳税金招揽外国蕃商入华贸易,在法律上处理内部人士的争讼,“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蕃长一般处理穆斯林内部的一些较小矛盾,涉及较大事项时仍需当地政府出面依照中国法律判决。可以认为蕃坊是一个有较大“自治”权利的穆斯林社区,其自治权是中国政府赋予以满足维持其内部运作的要求,政府如此行事的根本原因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但伊斯兰教得到了生根、发芽的土壤,在蕃坊社区内部沉淀等待萌发。
  (二)出现了大量波斯、阿拉伯人的留居并和当地人通婚的局面。旅居的中国穆斯林商人大多家资巨富,条件较为优越,只是没有足够的穆斯林妇女与之婚配,与当地人的通婚不可避免。这种通婚一般都是以当地妇女改宗伊斯兰教为前提,在彼此通婚初期,文化上的隔阂是无可避免的,但在他们的后代身上则更多地出现了中国的文化元素即“华化”。
  (三)伊斯兰教礼拜寺的永久建立。伊斯兰教作为一套完整的社会文化生活方式体现在穆斯林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清真寺作为穆斯林履行宗教义务、完成宗教功课、升华个人灵魂、完善社会关系的处所,始终都是穆斯林生活的中心。来华穆斯林兴建礼拜寺的举措首先证明礼拜寺是其实现信仰的先决条件,同时,也表明他们在中国长期居住的决心。
  五、结语
  东来的穆斯林其目的在于贸易,不在传教,故伊斯兰教只在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内部祖辈传承。“唐时大食来者甚多,其教不得无随之而至者,特其遗迹无可考耳,然而有来者,亦不过自传其教,于中国人必无大关系也。”后来因通婚等因素逐渐为社会所知,这也反映出伊斯兰教在中国内地是和平传播的,其过程是极其缓慢的。
  唐宋时期的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与发展,完全走的是本土化道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宗教的方向性的约束力――在教育制度上,宋代在穆斯林聚居区设立“蕃学”,专门招收穆斯林子弟,教授儒学为主的教材;在仕途上,穆斯林通过贡举进入仕途,而贡举考试完全依照中国文化传统执行;在制度管理上,唐宋政府都对穆斯林进行统一管理,并且按照中国的律令制度执行。这些措施,都引导着伊斯兰教向中国本土化方向发展。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社会相适应,并被传统社会所接纳,意味着伊斯兰文化在中国所采取的不是总体上同中华文明相冲突的走向,而是采取了相交融、相嫁接,进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一部分而又不失伊斯兰文化本色的一种文化走向,既保持了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基本生活方式,又发生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变化,获得了伊斯兰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双重品格。
  参考文献:
  [1]刘晌,旧唐书・高宗:卷4(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2]王钦若,册府元龟:卷975[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脱脱,宋史・大食:卷490(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4]徐松,宋会要辑稿:卷4[M],北京:中华书局,1957.
  [5]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49:卷232[M],北京:中华书局,2009.
  [6]周去非,岭外代答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7][日]真人元开,唐大和上东征传・日本考[M],李言恭,郝杰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
  [8]朱或,萍洲可谈:卷2(唐宋史料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7.
  [9]徐松,宋会要辑稿:卷8[M],北京:中华书局,1957.
  [10]刘晌,旧唐书・卢钧传:卷177(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11]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笺释・经行记笺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2]刘晌,旧唐书・李勉传:卷8l(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13][古阿拉伯]阿布-哈桑・阿里・麦斯欧迪(马苏第),黄金草原[M],耿�译,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
  [14][古阿拉伯]阿布・赛德・哈桑,印度中国见闻录[M],穆根来译,北京:中华书局,1983.
  [15]梁廷�,粤海关志:卷2[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16]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4(《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17]方信儒,南海百咏[M],曹平,中国风土志[z],香港:学文书店,1952.
  [18]何乔远,闽书・方域志:卷1[c],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
  [19]包何,送泉州李使君之任[A],全唐诗:卷208[c],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20]薛能,送福建李大夫[A],全唐诗:卷559[c],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21]陈懋仁,王世懋,泉南杂志:卷上(《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22]吴鉴,重修清真寺记[A],杨怀中,回族史论稿[c],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
  [23]杜甫,解闷十二首[A],全唐诗:卷230[z],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24]刘晌,旧唐书・邓景山传:卷110(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25]阿克当阿,姚文田,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1[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26]李防,太平广记:卷500[M],北京:中华书局,1961.
  [27][越]陶维英,越南古代史[M],刘统文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28]脱脱,宋史・占城:卷248(百衲本24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29]陈梦雷,蒋廷锡,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1380・崖州志[M],青岛:齐鲁书社,2006.
  [30]钱大群,唐律疏议新注[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1]张星娘,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责任编辑:李有智 居吟

推荐访问:伊斯兰教 试论 东南 时期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