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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光纤入户三网合一的共享多赢案例分析_小区光纤入户三网合一

发布时间:2019-04-25 06:43:38 浏览数:

  【摘 要】文章以新疆首座光纤入户三网合一的楼宇建设为案例,从第三方企业视角诠释了如何协调三家运营商、业主及施工各方等,从而实现共建共享、互利多赢,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和谐共建模式。
  【关键词】光纤入户 三网合一 共建共享
  1 引言
  在全业务环境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进行光纤入户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业主需求多样、第三方施工单位多以及施工工序繁复,各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难以协调,从而造成了如下现状:
  (1)运营商:为获得长期客户,垄断部分小区宽带接入,排斥其他运营商进入,违规绑定用户;而就算是已经“共享共建”,实际也是各自单建,并没有节省建设成本。
  (2)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通信网络建设初期,都是抢着请运营商来帮建网络;到现在,当面对利益诱惑时,部分决策人会配合垄断,无视业主选择权;当然也有并非利益驱动、只想为业主做好通信网络服务的,却不得不面对代表运营商主动上门的第三方各种版本的说辞而无所适从。
  (3)第三方(包括通信厂家、设计院、施工、优化和代维单位):同样性质的工程量,做三遍所得收入显然大于只做一遍的,所以不怕重复施工、不关心对业主的反复打扰,欣喜于运营商三家独建会花三倍的建设、优化、维护费用,实际操纵着网络建设环节,损害着运营商对房产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第一形象。
  (4)业主:在以上多方利益共同作用下,部分客户只能接受指定的网络,被剥夺了自由选择权。长期来讲,这种硬性绑定之下的客户忠诚,终究不可靠。
  面对这样一片混沌之局,总应该有一方能站出来,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共赢。那么,在上述四方中,谁更适合扮演这个角色?应该有怎样的功能?本文探讨的关键点就是:在纯市场化的运营中,能否由市场来解决这种矛盾,化解乱象?
  2 第三方牵头协调统筹
  笔者认为:理想中的公平通信建设状态应该是:运营商可以公平进驻任何楼宇;业主可以随时随意选择运营商的不同网络;开发商在建设楼宇时不需要被各支运营商建设队伍频繁打扰、重复施工穿墙打洞;施工队伍可以一次性规划好三家运营商的施工进度而高效便捷地同步施工——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绿色环保、共建共享、多网合一,全新的和谐通信建设模式。
  由纯市场化的无任何政府背景的公司,来充当客观协调者,是否可以实现三网合一?如何实现?在实现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又如何解决?
  创合新通以事实为依据,首创性地在新疆喀什市人民西路海峡购物广场高层光纤入户网络建设当中进行实践,在全新疆第一家实现了光纤入户三网合一,如图1所示,下文将分享具体的操作办法。
  3 可行性分析
  如果说混乱现状矛盾的根源在于各自利益的话,那么通过协调,使各个利益点都得到满足,就可以实现三网合一的和谐共建。而重复和浪费的部分,由创合新通消化掉,具体做法是:
  (1)由创合新通与房产商签订通信网络三网合一的建设协议,从而在房产商的支持下,使创合新通同时具备大厦通信权的准业主和准入施工方的双重身份;
  (2)由创合新通向三家运营商申请由其出资建设从户内到分光箱的这段光纤线路,再向三家平摊建设成本,把这段户线网络分别销售给三家运营商共用。
  兼顾各方利益并实现共赢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运营商:出一份钱,可以取得三倍的建设结果,可以公平进驻楼宇,可以得到真实的市场反馈,有无限提升空间;
  (2)房产商:有统筹地选择在与建筑进度同步的最佳时机,一次性进行通信线路的建设,不用重复被扰、重复穿墙打洞,不影响楼宇的整体交楼进度。并且由于是全疆首家三网合一的卖点,在楼花销售广告中多一处亮点;
  (3)物业公司:由于有统一的通信接口单位和负责人,在接到业主对通信各方面(包括建设、使用、资费等)的投诉时,都有直接统一快捷的专业对口单位,有利于提高通信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4)施工单位:由于有了创合新通的统筹,可以按照建筑进度和施工特点,集中同性质的工作,统一施工,可有效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效率;
  (5)业主:可以随时自由选择三家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并且在家里只有一个面板,不破坏房间的装修美观。
  4 实施过程
  根据以上分析,创合新通取得了各方的认同,也解决了各个环节的利益矛盾,使得所有各方都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实施过程如下:
  签订三网合一的建设协议-楼宇土建、弱电、气暖的施工-户线的辅设-大楼交工-业主入住-修复光纤端口(由于个性化装修而导致通信预设面板光纤端口有部分被打断,由创合新通一一按需求修复),最终满足了三家运营商宽带的顺利接入。
  5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5.1 签协议阶段
  通常,代表三家运营商的多支施工队伍,会分别按照室分、宽带、WLAN、美化天线、小区美化和机房等各类业务性质,由不同或者相同的谈点人员,来说服房产商签约。这种局面,会使房产商一头雾水、无所适从。创合新通基于对通信行业运作规律的了解,以及公司自身与房产商同属苏商体系的亲缘关系,说服了房产商,将大楼所有的通信权以及多网合一的通信建设模式,一次性签下,从而使创合新通成了专业面对运营商、服务小区范围内通信事项的唯一对口服务单位。
  这种大包的签法,使传统谈点的队伍和单位觉得受到了威胁,因而产生了矛盾。解决办法是:创合新通与该施工队进行合作,将户线工程仍然交由这家质疑公司来做,并且是现金回款,比起运营商的回款周期至少快半年。
  运营商市场部的大客户代表,面对这种全新的模式也很不适应,因其不能按传统办法垄断这座楼宇,未来将会带来无限期的竞争。解决办法是:创合新通以与房产商签订的通信类准业主的身份,向大客户部承诺:公平、开放,“只要服务好,客户随时跟你走”。
  此外,三家运营商的网络建设部是该共享共建工程的直接对口部门,它们能否接受这种模式也是未知的。解决办法是:创合新通依据工信部对共享共建的2009年通知精神和要求,以通信准业主的身份,要求本楼实现户线端共建,并愿意垫资建设,后由三家平摊。这样既可以使运营商完成当年的共建指标,又大幅降低了建设成本。后来由创合新通邀请了喀什移动、喀什电信、喀什联通三家的网建主管,召开共享共建方案的交流会,三家都同意了这种全新的建设模式。   5.2 实施阶段
  (1)施工时机的把握
  由于设计方对于通信业配合进入不甚了解,因此,除了传统上为水暖、强弱电预留的管孔之外,并没有专门为通信预留的孔洞。当打地平硬化地暖管铺设完成之后,再对剪力墙和硬化的地面进行切割、人工再开凿,相当费时费工。
  (2)施工质量的把握
  由于楼宇在建设中,负责各工种工序施工的队伍十分分散,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当共用一处施工点时,就会出现冲突;甚至为赶工期,不惜破坏对方已完工的工程设施,部分还达到肢体冲突的程度;而作为汇聚点的弱电井内,也不免成为其他土建队伍的建筑垃圾藏匿点。由于种种过程不可查,创合新通为了兑现对房产商和运营商的承诺,面对监理公司的一再投诉和要求停工的通知,不得不一次次地请人手,代替完成这些无人认领的未完工事项。为此创合新通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同时也获得了房产商监理单位的认可。
  5.3 完工阶段
  (1)和小区管道二级分光相连的施工配合
  由于是其他单位所建,三家运营商的二级分光箱在安装进入汇聚点时,分别在创合新通的户线汇聚箱的里面和旁边进行。第一次由于箱体的设计空间过小,只容纳进了移动铁通的分光器,预留的分纤孔洞过少;事后又按照二级分光电信和联通分光箱的安放位置,增打孔洞才使得自由跳纤与各自的箱体锁闭不冲突。
  (2)业主户内的光纤接头重接
  由于各业主分别装修,不得不进行部分被打断光纤接头的二次接通,由创合新通完成。
  (3)分光箱的二次改良
  基于第一次装不下电信、联通分光器的教训,重新设计订制商场部分的三网合一的户线箱体,使得三家运营商各居其所、灵活跳纤。
  (4)物业公司
  借由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在物业办里置放三网合一的箱体,同时说明本大楼的通信特点,并设专门的通信调查问卷,使得大楼的通信服务到家;并组织了三家运营商的市场部,针对本楼三网合一组织专场户外活动,三家共同摆设专柜,现场向业主和广大客户进行业务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4 验收阶段
  三家运营商的验收标准不同,如尾纤标签的制式各有不同,创合新通按照三家的不同需求,在同一根尾纤上同时做了三种标签。
  监理单位的验收标准也稍作修改,以适合三家不同的验收标准。
  5.5 代维阶段
  由于三家运营商对户线进行平摊购买,在进行户线工程代维的时候,则选择了由谁施工谁代维的办法;对于用户家到汇聚点的代维工作,交给创合新通来完成;对于二级分光箱这一段的代维工作,由该段施工单位来完成。
  至于代维费,由于三家运营商中只有电信是宽带业务运营时间最长的,移动和联通还不具备足够人力完成,费用标准还处于研究阶段。
  5.6 转资阶段
  以合同签订和购买为切分点,资产属于三家共有的时候,如何将资产标志分割,是一个难题。从财务部将资产贴标的标识作为资产权属标志的做法来讲,目前在汇聚点内的三个二级分光箱上,均分别印有三家运营商的LOGO,作为转资完成的标准。
  6 结论
  三网合一,这种环保、高效、绿色、和谐的通信建设模式,之所以首先能在新疆的喀什而不是国内一、二级大城市实现,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在这样较小规模的城市里,凭由纯市场化的运作,可以产生调动全部相关资源。事实证明,经过所有各方的共同努力,这一方式是可以实现和推广的。图木舒克市的唐城国际贸城一期工程也采用了这种方案并已实施完成。
  对于大、中型城市,能否纯由市场推动完成类似工程,技术上不成问题,实质是在商务环节上考验各个因素中阻力点的势力强弱,关键在于各利益方是否愿意放下传统的非规模式,以开放的胸怀,在公平的基础上,迎接真正意义的竞争和挑战。
  参考文献: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S]. 2008.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联通[2009]386号 关于2009年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考核工作的通知[S]. 2009.
  [3] 物权法[S]. 2007.
  [4]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 信部联规[2007]24号 信息产业部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S].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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