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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性组织选举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方便面市场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06:06:05 浏览数:

3、换届目标相同。一是要通过民主选举,真正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基层工作者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二是要通过民主选举,进一步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三是要通过民主选举,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培养广大群众的民主习惯和能力,健全完善群众自治,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管理中当好家、作好主;四是要通过民主选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4、换届原则基本相同。从宏观层面上看,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原则完全相同,即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上述三个原则要有机统一;从微观层面上看,二者坚持的原则也大多相同,如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竞争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与秘密写票原则、公开公正原则等。

(二)不同之处

3、选民的关注程度不同。整体看,农村选民对选举更为重视,而城市选民则相对淡漠,这是造成农村“难选”、城市“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上次农村换届的情况看,我市确实有一部分“难点村”(含城中村)拖了全市换届工作的后腿,这些“难点村”村情选情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选民关注程度很高,选举竞争非常激烈,这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两个因素更是不容忽视,一是利益驱动,村委会具有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性质,许多村都有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一般来说,集体经济越发达、集体资产越多的村,村委会成员职位的吸引力就越大,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竞争,特别是一些临近城区的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村庄在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出让出卖土地多,集体收益比较大,有些人参选村干部就不是为了给村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有利可图,因此,在换届选举中,竞争就异常激烈。除了上述利益之外,还有一些权力也是掌握在村委会手中并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如宅基地的分配、农民承包土地的分配、</script> 4、选民的素质不同。农村和城市相比,农村选民受教育水平和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使得农村有相当一部分选民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他们更注重实际和当前利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具体表现为有的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票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候选人为了当选,就拉帮结派;有的选民则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把换届选举看作绝对的民主、绝对的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任何约束,一看选举对自己不利,就拒绝承认,冲击选举会场,破坏选举秩序,甚至集体上访,多次缠访,导致换届工作被迫停滞,无法正常进行。

5、法律规定不同。村委会选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都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可以说,基层自治组织选举方面的法制建设已经严重滞后于民主实践的发展。村委会选举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村委会组织法》,而《村委会组织法》中有关村委会选举的规定比较简略,亟待完善(《村委会组织法》目前正在修订中),虽然我省的《实施办法》做出了一些配套规定,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法律规定涵盖不全面,具体工作中有时会处于“无法可依”的困境;二是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仅难以操作,而且容易引发争议纠纷。在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民对法律条款发生多项争议,内容涉及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如何界定贿选、如何办理委托投票、选票的认定标准等多个方面,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竞争激烈,村民对某个条款的争议往往会导致矛盾的爆发,进而影响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局。社区居委会选举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居委会组织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它们分别颁布于1989年和1994年,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委会组织法》也正在修订中),同村委会选举的规定相比,其关于选举的规定更为简略,只规定了应当进行选举和选举方式,对选举程序却未做规定,具有操作性很差但弹性很大的特点,在实践中,由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比照村委会选举的做法进行,只要符合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居民群众的意愿,就基本不会产生违反程序的问题,加之选举激烈程度不高,反而使得社区选举争议较少,进展顺利。

三、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发生的新问题,也是必然会发生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些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突出重点,抓关键、抓落实,促进我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素质。要加大对村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村务公开栏、标语、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要通过换届选举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村民群众,使他们明白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要引导村民确立正确的参选动机,强化对村级骨干力量,尤其是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帮助他们从根源上确立正确的参选观。要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建立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改进学习培训的方式,丰富学习培训的内容,通过培训,增强他们对换届选举和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他们执行法律政策的水平和开展自治工作的能力。

(二)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用民主的办法解决民主中存在的问题。要在农村突出抓好议事、监督、理财这三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一是要完善和落实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保证广大村民参与村里重大问题的决策,真正做到凡村里的大事、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要完善和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广大村民参与管理,实行监督。三是要完善和落实村级</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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