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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和做法

发布时间:2022-08-13 13:45:10 浏览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和做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和做法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4篇

第1篇: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

小党发[2011]42 号

中共小海镇委员会 小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

各党工委、村,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维护我镇的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根本,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苗头隐患,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实现“富民强镇”新跨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集中化解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历史积案问题,实现民间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切实解决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领导,成立小海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禄 斌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遨宇 镇人大主席

孟广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银帮 镇党委副书记

安朝云 纪委书记

臧尔亮 镇政法委书记

周江龙 镇人武装长、副镇长

李朝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欣 副镇长

张应贤 镇党委委员

成 员:陈祖尧 派出所副所长

辛加兴 小海财政分局局长

申平华 法庭庭长

宋仕林 综治办主任

赵庆贤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姬 昌 镇安监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综治维稳办),办公室主任由臧尔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仕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村、各部门要做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出实效。

四、职责与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我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山林、土地、水利纠纷调处小组

组 长:赵 敏

责任单位:综治办、国土所、林业站、各村民委

职 责:负责排查、调处、化解山林、土地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土地征收、征用问题。

(二)企业稳定工作小组

组 长:王祚乾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劳保所、镇安监站。

职 责:负责排查、调处、化解企业职工下岗及其生活保障、再就业、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
调解拖欠农民工资问题;
排查、调处、化解企业改制出现的矛盾问题。

(三)涉农纠纷调处小组

组 长:辛加兴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

职 责:负责排查、调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四)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

组 长:申平华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各村民委。

职 责:负责排查、调处、化解各种涉法涉诉问题。

(五)涉访化解工作小组

组 长:臧尔亮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综治维稳中心、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职 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劝导、化解、接返工作。

(六)代课教师工作小组

组 长:刘 欣

责任单位:各中心小学。

职 责:负责排查、调处、化解教育系统各种矛盾纠纷。

(七)疑难案件工作小组

组 长:赵庆林

成 员: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林业站、镇国土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职 责:负责调处、化解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八)督查工作小组

组 长:安朝云

责任单位:镇纪律检查委员会、镇党政办。

职 责:负责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时间步骤

从2011年12月22日至2012年12月20日,在全镇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活动,分动员排查摸底、全面调处化解、疑难案件攻坚、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摸底阶段。时间为12月22日至1月22日。

开展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帐。

(二)全面调处化解阶段。时间为1月22日至6月30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按要求,落实“包案”措施及时开展化解工作。对一般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要整合力量进行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和激化。

(三)疑难案件攻坚阶段。时间为7月1日至11月30日。

对部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经村民委和职能单位三次以上调解后无法化解的,由村民委和单位向镇疑难案件工作小组提出申请,镇疑难案件工作小组经调查、核实、确认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镇疑难案件工作小组组织力量进行化解。

(四)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单位对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认真总结在工作形成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检查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否消除,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联动的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领导机制。要建立各村两委和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谁主管谁负责的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责任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第2篇: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

老营小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记录

双方当事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年级

单位或住址

纠纷发 生时间

纠纷发生地点

化解人

纠纷发生 起因

纠纷发生 经过

处理结果

第3篇: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

调研报告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和经验

 

[内容摘要]

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深入到所属社区、驻区单位和企业,及时的发现矛盾,调解矛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不稳定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一套较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关键词] 有效措施 源头 预防化解 矛盾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凤凰岭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到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做好维稳工作的规律和方法,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现就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通过调研,结合机关领导干部下访工作的实际内容,归纳总结新形势下矛盾产生的原因、特点,对化解社会矛盾的认识及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和经验撰写本文,供大家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斧正。

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简介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南起新华大街、北至养殖小区、东接海拉北路、西达包兰铁路,是市区两级政府所在地,也是海勃湾城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贸易中心。辖区占地25平方公里,总户数2万多户,总人口6万多人。办事处下设劳动保障所、计划生育指导站等9个工作部门和8个社区居委会,(海北社区实为农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72人。辖区驻地单位79个。住宅小区50多个。凤凰岭街道办事处面积大,人口多,驻区单位多,又地处城区中心,商业网点遍布,是矛盾纠纷的多发区。

二、新形势下矛盾起因及表现形式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新形势下矛盾的起因及表现形式,呈现出以下值得注意的新趋势、新动向、新特点:

1、利益矛盾是引发矛盾的根本原因。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由经济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大量涌现。群众各类诉求的现状表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表现出来的各种矛盾,往往是不同利益主体、不同利益诉求引起的利益矛盾。利益矛盾已经成为引发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在我市的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开发商与住户之间利益矛盾表现的最直接,最突出。此外,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利益矛盾也十分突出,许多物业公司因收费难纷纷撤离小区,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利益矛盾是引发矛盾的根本原因

2、群体性事件是矛盾的极端表现形式。群体性事件是矛盾发展到激烈程度的一种极端表现,其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扩散性较强,对经济社会会产生连锁性的负面影响。从凤凰岭街道办事处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于采取措施,各种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数量逐年减少、但仍有一些矛盾尚未根本解决,成为群体上访的隐患,(包钢农场因征地多次上访既是一例)已经成为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客观的分析,发生群体性事件,一方面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另一方面政策因素也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某些单位的个别政策不稳定、不连续、不合理,导致特定群体利益受损。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以极端方式上访请愿,以过激行为制造影响,以违法形式表达诉求,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部分个别人赴京上访从心理上也是为了引起重视、尽快解决问题,但采用这种越级上访的方式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对本地区的和谐稳定产生极坏影响。

3非直接利益者参与是当前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有的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中有不少是与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在事件中无直接利益诉求的普通群众。非直接利益者参与群体性事件,事发突然、升级较快,导致预防难、排查难、处置难、善后难。凤凰岭街道办事处辖区企业锦隆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前转制职工,98年与原企业脱钩,按有关文件将他们的人事档案移交区人材市场。2008年该公司土地出让后,这部分职工因土地出让金与该项公司现有股东产生激烈的矛盾。发生这种现象,原因在于改革发展过程中,一部分群众认为自身利益没有得到维护,改革发展成果没有得到共享,因而产生怨气和不公平感。一旦遇到与已相关或不相关的事端,他们便借机表达不满,客观上使事态不断扩大。

4、敌对势力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是值得警惕的新动向。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我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利用我人民内部矛盾,对基层与民间进行全面、深度介入。他们把群众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引向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无中生有,编造谣言,混淆视听,挑拨是非,企图在国际社会制造负面影响,进而达到动摇我国社会制度的险恶目的。近期从小区单元楼道内收缴的反动宣传单就时刻提醒我们警惕敌对势力的新动向。

三、化解矛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化解矛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矛盾化解不了,社会就难以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改革开放30年,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区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更加重视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否则,就会因矛盾的积累甚至激化,影响和干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一切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既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社会矛盾化解好了,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犯罪分子和敌对势力就没有可乘之机。只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认同,才能牢牢掌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动权。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不断化解矛盾纠纷的持续过程。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矛盾纠纷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1、坚持科学发展,注重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说,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要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根本出路,大力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协调发展,平衡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利益差别。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反思,以此推动发展思路、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不断创新,通过科学发展实现矛盾的有效化解,通过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又好又快发展。化解矛盾也是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2 坚持因情施策,对症下药。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多样、表现形式复杂,必须针对矛盾纠纷的特点对症下药,妥善化解。对其中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全力解决;
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要理顺情绪、尽力关怀;
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一般的群体性事件,要立足于疏导,进行说服、教育、劝阻,对危及社会稳定、干扰正常秩序的必须依法果断处置。

3、注重整合资源,综合治理。社会矛盾是一定时期社会各方面、各领域矛盾的综合反映,化解矛盾必须整合各方面资源,综合运用各种办法。在工作力量上要形成合力,在工作手段上要多策并举,在相关政策上相互配套,在诉求表达上更加通畅,确保矛盾综合化解的措施落到实处。

4、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工作创新。面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推进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模式的创新。在这方面,凤凰岭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注重调解、综合调处,贴近基层、源头化解,形成了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调处的工作模式。实践证明,这个模式在及时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方面效果明显。

五、凤办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建立组织、健全制度,确立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一是党工委把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综治主任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参加的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矛盾排查问题的收集、梳理、汇总和上报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了《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和有关信访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并与社区签定了综治责任状。三是针对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按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的原则,从领导班子成员包起,一人一案,并抽调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深入企业、社区下访。四是严格执行面向服务对象的《为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了机关全体职工依照有关规定的制度接待群众来访和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行为。五是安排专人到意见集中、矛盾突出的破产企业“蹲点”,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谈,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
对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加大思想教育和帮扶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息诉息访。六是全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在基层化解矛盾。

2、 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在我办开展的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调研活动中,我们了解到,随着城市拆迁改造的力度加大,遗留的社会矛盾也多。主要集中在物业与居民之间、拆迁户与开发商之间、新建小区公用设施及绿化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办事处及时地进行了集中疏理,按属地办结的原则,要求包片领导干部与社区干部一起,共同解决群众的急、难问题,如果不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通过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家住海北社区的许金刚原是包钢农场的一名老上访户,今年新建了一个大棚,建成使用后,已超过了建棚补贴期限,拿不到应有的建棚补贴,准备上访。在其上访之前,党工委领导在下访的工作中得知这一情况,根据实际了解,及时研究了有关政策认为,建棚补贴是我区一项长期的惠农政策,不应有期限的限制,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勾通,为许金刚争取到了2000元的建棚补贴。这件事极大的改变了上访户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也教育了广大群众,使他们懂得合理诉求,可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反之,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不可能得到解决,更不应该聚众上访。

3、深入基层,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急、热、难问题

( 1)关心群众,避免矛盾激化,认真处理重信重访问题。千里山西街北20户居民的拆迁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凤凰小区建成后,未拆迁的这20户居民房屋陈旧,因冬季取暖、上、下水、没有厕所等问题经常性的到办事处上访。办事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协调开发商,促其拆迁,同时积极努力解决上水问题。今年雨水较多,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办事处领导与社区干部一起深入各家各户,在雨前通知,在雨中查看,动员危房户到社区干部家居住,社区群众深受感动。

(2)积极稳妥地处理破产企业遗留问题。锦隆塑料公司土地出让后,因土地出让金引发该公司前转制职工与现有股东的矛盾。矛盾初起时,办事处领导就高度关注,派人调查了解,向上级反映;
在矛盾过程中又努力调解,及时反映情况,并积极做好双方的稳定工作;
经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事态平稳过渡,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

(3)关心和解决离退休干部、企业贫困党员、困难职工、社会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一是关心贫困老党员,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二是利用节假日,党工委领导走访慰问破产、改制、解散、关闭企业的困难职工和贫困党员,资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三是关爱残疾人、低保户,主动为他们换领各种证件,送到家中,促进了我区和谐社会的构建。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在维稳下访工作中我办领导干部经常下到社区,下到驻区单位,了解社区群众的困难,主动为驻区单位服务。公园社区的春舒小区物业矛盾一直是影响小区和谐建设的主要因素,小区居民因物业问题多次到办事处上访,在此次下访工作中,办事处领导把该问题作为重点给予解决,群众反映,比较满意。

六、凤办主要工作方法

在我办的维稳工作中,我办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方法:一是公示。将我办开展的维稳下访工作通过《海勃湾区电子政务网》、《乌海日报》等媒体公布接访时间、地点、和形式,并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二是开门接访,采取现场接访、回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直接听取群众诉求。在下访期间,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留守办公室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听取情况反映,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召开座谈会。通过召开社区群众、社区基层干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驻地单位负责人等对象参加的不同类别的座谈会,了解基层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做到能当场解决就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四是实地了解情况。就基层组织建设、危房改造、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维权等课题,深入到8个社区(村)了解基层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听取广大群众的呼声;
检查过程中,对社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责成社区党支部努力协调,就地解决,使社区的事情和困难有人管、社区群众有地方可去;
五是走访慰问。走访贫困党员,走访困难群众,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六是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

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构建我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领导干部深入基、深入群众,关注民情、了解民意,继续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纠纷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与问题的发生,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4篇: 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和做法

公安机关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09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三项重点工作”既是政法机关面临的重大课题,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好的重大问题,对公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如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谈谈粗浅看法。

一、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分析

近年来,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增加,上访、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频发。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由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使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问题增多。利益之争是矛盾核心,资源纠纷(征地拆迁、承包经营)是矛盾焦点,群体性信访事件是矛盾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纠纷主体在不断变化。以往社会矛盾纠纷主体一般是公民、邻里之间的纠纷,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宅基地等方面,而如今已经拓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因种粮补贴引发的流转和被流转者之间的问题、土地征用、公民与非公经济组织之间纠纷、资源开采利用、环境污染等纠纷。纠纷的主体出现了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非公经济组织、村民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等。二是纠纷类型在逐渐增多。过去,矛盾纠纷主要是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成为主流,其范围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民间纠纷的类型已由过去的十多种发展到现在的三十多种,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交叉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它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三是涉及面越来越宽。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呈现多样化。从矛盾纠纷的法律性质来看,社会矛盾纠纷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涉法涉诉纠纷并存的多种形式的纠纷。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宅基、赡养、抚养等纠纷,转化为土地流转、行政不作为、司法不公和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众多新型社会矛盾纠纷。四是群体性越级上访量逐年上升。由于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分配出现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出来,其范围覆盖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参与群体越级上访的群众受一些错误心理因素影响,有了问题不是逐级反映,而是组织群体性上访,或采取越级上访的办法,有些人总是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层层向组织施压,逐步加码,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影响。五是矛盾纠纷化解难度逐渐增大。由于目前单独生产,群体性活动少,流动人员多,集体制约和监督力的相对降低,传统的行政干预已难以奏效。同时,极少数群众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甚至过于片面化,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途径

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只有及时将矛盾纠纷隐患排除,才能减少矛盾的发生;
只有将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才能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及时有效解决社会矛盾,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抓好落实。

(一)大力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首先要对我们面临的矛盾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应该承认,近年来,多数社会矛盾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因不同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而引发了诸多人民内部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在总体思路上,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调整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从具体手段上,需要运用教育疏导、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方法。同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关键的是要在观念上有根本性的突破,摒弃不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牢固地树立一切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要让人民共享成果,一切发展成果都要更多地落实到改善民生上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近年来,为妥善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各地积极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搞改革时,不仅进行经济效益评估,而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是从源头上消除社会稳定隐患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理论研究,量化评估标准,强化公众参与,进而使这一机制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其在社会发展与改革实践中真正发挥安全阀和稳定器的作用。

(二)努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把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调解队伍建设好,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调动好,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一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地、企、警的三位一体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村屯要定期对本地存在的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能就地化解的要及时主动化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送乡镇政府,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派出所要对村屯调解不了、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矛盾及时介入,开展调解工作,并进行备案。二是要在社会矛盾排查过程中,积极确定工作的重点难点,将容易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的资源纠纷、征地拆迁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研究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加大社会矛盾调解力度

要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和发挥调解的作用,构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专业的调解机构,在充分发挥工青妇、基层组织、行业组织、社会组织这些传统的调解组织的作用的同时,吸收律师、心理干预专业人士进入调解队伍,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努力形成全覆盖的调解网络,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从而有效避免社会矛盾的积累、激化。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中介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群众团体调解的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控制在一线。二是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解力度。在刑事执法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因此,我们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加大了对刑事案件中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在行政执法中,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治安案件加大了调解力度,努力做到少抓人,慎处罚。

(四)积极运用有效载体,全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加强公民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通过入户给群众上法制课,宣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定期开展送法到企、送法下乡活动,普及《宪法》、《民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唤起公民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群众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帮助群众理解政策,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利用我们正在开展的人性化执法活动,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执法理念,教育广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杜绝机械执法、呆板执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少抓人、慎处罚,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而成为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导火索,争取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加强信访接待和积案清理工作。在处理信访事件的工作中,坚持摸清情况、找出底线、行使职能的原则,力争每起案件都做到找出根源、找出焦点、找出办法,使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尽量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同时加强对信访积案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久拖不决无疑增加了社会稳定的风险。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完成积案清理工作。同时,在消化现有积案的基础上还要建立起有效防范机制,杜绝新的积案的发生。四是积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新闻媒体作为民众的一个重要诉求渠道,有义务、有责任通过多种形式来促使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各种问题的解决。途径主要有:有效实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内参作用、实施媒体协助调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耐心做好说服工作等。正确实施舆论监督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和问题的解决。因此,新闻媒体要为人民群众鼓与呼,要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求、困难、问题等,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选择性地进行曝光。要特别注意的是,实施舆论监督要讲有效性,也就是说要能促进改进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由于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问题不断增多,一些矛盾问题和不满情绪极易被无限放大。所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要提前预防;
对已发生的社会矛盾要认真分析,把握动向,及早处置,不可掉以轻心,着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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