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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河殇】龙江河

发布时间:2019-03-16 06:30:43 浏览数: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龙江河镉污染”与之前的“四川沱江案”、“紫金矿业案”等一系列水污染事件,似乎都是同一个导演手中的作品,不同的仅仅是演员的面貌。   小污染事件―监管不到位―公众事件发生―企业政府被追责―政府部门取得治污胜利―运动式治理―偃旗息鼓。这个过程就像一条流水线生产出了许多个神似的污染事件。
  我们不愿再看到一次又一次的模式化污染事件,我们更关心如何保证不发生下一次的事故。
  
  回放:祸起河池,殃及柳州
  
  1月15日:广西龙江河宜州段现死鱼,重金属超标3倍
  记者从广西河池市委宣传部了解到,自1月15日起广西龙江河宜州拉浪段发现重金属超标。截至1月19日17时,龙江河宜州段洛东水电站坝首处镉浓度仍超标3倍,当地正全力确保下游群众饮水安全。
  1月25日:广西龙江河段镉超标污染源来自金河矿业
  记者25日从广西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获悉,广西龙江河水质超标事件污染源已初步查明,污染源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河池市委、市政府已组织力量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并对全市相关企业深入排查、清理,严防发生新的污染。同时,河池市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科学妥善推进污染物浓度降低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和社会稳定。
  1月26日: 广西龙江镉污染进入下游柳江
  记者26日从广西柳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发生在广西河池宜州市境内龙江的镉浓度超标事件,目前污染团已经进入下游的柳江系统,但尚未对柳州居民饮用水造成影响。
  柳州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告诉记者:“从最近监测到的信息,柳江以位于柳城县凤山镇的龙江与融江交汇处为起点,下游3公里处已出现轻微污染,也就是说这个污染团的污染物已经进入柳江系统。”根据柳州市26日18时发布的水质监测数据,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3公里处镉浓度为0.0060毫克每升,超过国家标准0.2倍。
  “从柳州市饮用水保护河段最上游的一个保护河段露塘断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到26日18时的监测结果还没有发生污染现象。这说明柳江饮用水水源水质仍达到国家标准。”甘景林说,柳江应用水质保持安全,市民可放心饮用。26日18时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露塘断面处镉浓度为0.0030毫克每升,截至目前柳江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1月27日:广西因镉污染事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记者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连日来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河段的镉污染事件对下游沿岸地区造成重大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27日已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部27日发出的《关于启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指导下,龙江河应急指挥部以及河池市、柳州市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月28日:广西柳江上游河段镉超标5倍
  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了解到,受上游镉污染影响,柳江上游前端在一度出现镉浓度超标后,目前此江段镉污染已得到初步控制,27日各时段监测数据均达标。
  应急指挥部新闻发言人、柳州市环保局局长甘景林介绍,受发生在广西河池市境内龙江的镉污染事件影响,柳江以位于龙江与融江交叉口(柳城县凤山镇)为点,下游3公里26日一度出现镉浓度超标情况,最高超出国家标准1.14倍。柳江上游距离柳州市区60公里的龙江柳城县糯米滩电站江段监测镉浓度超标在5倍左右,处置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这一情况发生后,经紧急处置,目前情况已有所好转。根据柳州市26日22时至27日14时发布的监测数据,这个监测点镉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这表明柳江上游前端轻微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1月29日:龙江镉污染团抵达柳州, 150万人饮用水安全受威胁
  广西龙江镉污染处置工作仍在持续,最初发现污染水体的拉浪水库镉浓度已达标,这证明镉污染源已被截断。根据最新通报,29日上午龙江镉污染团前锋已进入柳州水源保护地,150万人饮用水安全受威胁,但目前仍在控制范围内。
  本次镉污染事故对当地及下游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农牧业损失惨重。事件在下游柳州市引发了民众的水恐慌,超市商铺的矿泉水被疯狂抢购,有的居民甚至用矿泉水来做饭。柳州市物价局则表示商家不得利用民众恐慌心理哄抬物价。到26日左右,政府通过媒体不断发布有关镉污染处理的消息,表示提供的自来水是安全的,抢买矿泉水的情况才得到缓解。
  广西镉污染的源头拉浪水库附近村民却没有这么走运。在政府送水前,曾经有一个星期村民喝的是被污染的河水。村民不知道最近出现的儿童拉肚子、咳嗽等现象是否与此有关,急盼政府能为他们做一些检查。
   环保专家表示,短期内的镉含量下降并不能说明危机已经彻底消除,对公众的健康和当地环境会有长期影响。
  长期关注污染防治的环保专家表示这次采用的治污手段在短时间内确实可以达到快速降低水中镉浓度的效果,但沉积在江底的含镉淤泥对于当地环境及居民健康仍是长远威胁。攻坚战结束之后可能是漫长而昂贵的持久战。
   当地的养殖户们除了可能要付出健康的代价外,还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广西河池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黎丽在镉污染事故新闻通气会上宣布,据不完全统计,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故共致拉浪到三岔河段鱼类死亡133万尾鱼苗、成鱼4万多公斤,涉及养殖户237户。
   广西河池宜州市怀远镇罗山村养殖户唐桂雄说,他养殖的竹鱼已有一年多,投放饲料的成本达8万元人民币。同村的唐殿贵今年54岁,从1985年起开始渔业养殖,去年扩大养殖规模,投资了5万元人民币,去年投放了1.5万尾的竹鱼鱼苗、2000尾骨鱼鱼苗,1000尾罗非鱼鱼苗,这次事故中损失较重。
   据了解,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到达受事故影响地区统计渔民损失情况。黎丽也表示政府会帮助当地渔民向企业进行索赔。
  
  探源: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
  
  柳州,一座因为水而秀的城市,现在却因水而忧。对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市民们来说,龙年到来之际,似乎并没有为这座称为“龙城”的城市带来好运,150万人度过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春节,整座城市都陷入一片迷茫或恐慌,对饮用水安全的担忧成了市民们的心病。而这一切,皆源起于距离柳州100多公里的广西河池市龙江河宜州拉浪码头段水质被发现重金属镉含量超标。
  这并不是一个特例。近年来,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牵动着公众的神经。据统计,自2005年以来,我国已发生15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其中有4起造成人员中毒,有9起水污染事故造成上万人用水受影响。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这种浪漫情怀,如今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记忆和慨叹。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是2012年中国第一起重金属污染事件,也是2012年中国城市水源地的第一次告急。半个多月过去,污染成因依然成谜。这场跨年风波对于“有色金属之乡”河池市,似乎是注定的宿命。
  水污染事件的频发,也暴露了多重深层次问题,不仅敲响了环保监管的警钟,更折射出当前我国江河流域的矿产资源富集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暴露了我国城市水资源管理的一些问题,未来环境监督执法应急等方面的改善仍然任重而道远。
  监管部门角色缺位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打响了龙年环保的第一战。此次镉污染事件,事实上是继2011年8月云南南盘江“铬渣污染”事件之后的又一次环保警钟。和云南不少地方一样,广西一些河流周边,当地重金属矿产的开采是泛滥而无序的,环保监管并没有到位。
   污染事故发生后,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透露,污染源已初步查明,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但三天之后,该处置中心又称,由于岩溶地貌等多方面原因,污染源的最终确定遇到不少难题,污染源仍需进一步排查、确定。那这些企业究竟是如何造成大面积污染的,为什么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没能及时发现?
   龙江河镉污染披露16天之后,在广西河池市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长何辛幸正式向社会公众道歉。何辛幸在道歉中说:“保护地方环境不被污染,是我们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发展经济的思路和方式落后,环保意识薄弱,政府监督缺失,我们为此感到十分愧疚和深深自责。”何辛幸介绍说,目前,全市已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和经营户145家,责令整改或关停取缔11家;排查小企业、小作坊74个,原矿、矿渣堆放点90多个,在2月5日前依法予以取缔。
   对涉重金属的排查,河池市也开展过专项整治行动,为什么还是屡屡出现问题,政府监管上是否存在缺失缺位,如何才能改变这种恶性循环呢?根据报道,类似污染事件,在广西龙江已不是第一次。媒体调查发现,此前十年间,每至元旦前后,总有一股黑黄色的污水涌入龙江。面对龙江十年“变色”,地方政府却无所作为。针对当地发生多起环境污染事件,河池市也曾进行过污染企业大排查工作。可此次涉案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一直违法生产排污。
   河池,这个有着“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美誉的地方,近年却成为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高发地区,这不能不令人深思。几次三番的事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屡屡受到严重威胁,为何始终换不来彻底的整治?河池的有色金属污染形势,可谓相当严峻。无论是喀斯特地貌的地理因素,还是企业太散、太乱的现实原因,无疑都要求监管和治理更加有力。而“部分企业偷排”、“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河再流到地表河”等说法,都不能成为监管真空和治理乏力的借口。
   这次镉污染事件,直接原因虽然是几家无良企业偷排污水,但这些企业胆大妄为的背后,显然存在着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力。
   一系列的污染事件表明,一些污染企业的肆无忌惮,既与地方政府的“保护”有关,同时,更源于一些监管体系的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如今,少数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他们在收受了好处费后便对各类问题企业“迁就照顾”。环境监测执法者与企业主结成利益同盟,应有的监管被好处费摆平。在这样的情况下,问题企业所送出的好处费远比他们按标准进行环保投入要“实惠”得多;而监管体系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了私利,最终受到伤害的却是无辜的老百姓。正是有了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一些监管体系大搞腐败。如此利益联盟,一方面表现为地方政绩上升、业主财富增加;另一方面,伴随当地环境恶化,普通百姓被迫承受环境污染带来的伤害。所以,近年来,问题企业伤害自然环境、坑害百姓的问题才会屡见不鲜。
   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此前,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江苏盐城水污染事件等多起重大污染事件中,官员的失职渎职都是重要的推手。在这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官员失职渎职的影子。面对责任推诿扯皮,执行法规敷衍了事。这样的官僚意识首先“污染”了有关部门的工作作风,让管理上漏洞频出,给排污企业顶风作案创造了条件,最后造成了龙江河终日浑浊的困境。
   环境污染的损失很多时候是不可逆的,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巨大的精力来修复,而且会直接危及当地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在环保方面,更需要的还是防患于未然。所以,动用力量控制污染固然应该,但终究只是一种事后补偿,也终究只能起一时之效。更重要的是把这样的力量投入日常的制度建设、监管之中,不能等到出现问题才重视、发生事故才治理。
  行动滞后引质疑
   这场来势汹汹的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是一起极度恶劣的环保事件。但是,令人尴尬的是,公众在对这一事件广泛知晓时,已是春节后了。据了解,宜州市环保部门1月15日就监测到了污染状况。1月18日,河池方面才通报给下游的柳州,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到了1月27日,广西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但媒体报道,龙江河死鱼事件1月15日已经发生。直到十多天之后,广西才启动全面应急响应机制。这中间的迟滞原因是什么?如果能早一点儿启动,污染是否能早一些得到控制?
   这起肇始于1月15日的恶性环保事件,直到春节之后的1月26日才被公众广泛知晓,更多的信息才逐渐披露。尽管当地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作出了较大努力,仍然不能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政府被指“捂盖子”。有意思的是,当地政府“捂盖子”的行为,直接让镉污染的阴影绕开了春节。虽然不知道其这般行为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但某种程度上,这种行为俨然一个黑色幽默:在锣鼓喧天、爆竹声声的节日里,镉污染的威胁却潜行在滔滔江水之中。与此同时,公众的知情权也一并被屏蔽。
   这种行为的目的无非在于掩人耳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不影响当地“形象”,又不影响官员的官帽。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柳江镉污染事件虽然躲过了初一,但还是未能躲过十五,舆论的目光终究还是聚焦到了它的身上。
   在事件闯入舆论视线之后,获得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当地有关部门也开始积极地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就目前来看,当地政府处置柳江镉污染事件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不但及时通报信息、以最快速度组织新水源,全力稀释被污染江水,柳州市委、市政府还发出了“打响柳江保卫战”的号召。但是,任谁联想到多日的“瞒报”举动之后,都难生出激赏之意。假如,在第一时间就能及时上报,就能请求更高级别的指导,就能公开信息,何至于今天这般手足无措、惶恐不安?
   公众对类似恶性环保事件,早已心生恶感。作为生活在龙江下游柳江河畔的百姓,则更多地希望有关部门早日查清造成水体镉含量严重超标的污染源头,给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我关心的是如何查清事实?如何追究责任?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有网友这样说道。一旦发生了水污染等突发事件,地方政府的应急机制就不能只是就事论事,只关注事件本身,也应充分考虑事件对当地民众生活、心理的影响,要做到真实、权威信息无缝隙覆盖,全力防止次生公共事件的发生。一旦环保事件出来了再去应对,哪怕再完美,都没法得分。公众最希望政府能够未雨绸缪。因此,当地政府要想重新聚拢人心,唯有公开一条路可走。唯有坦诚地将真实信息及时告知大众,唯有打消“能瞒就瞒、能拖就拖”的不切实际的想法,柳江镉污染所造成的阴云方能尽早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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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镉
   镉(Cd)是对人体有害的元素,在自然界中多以化合态存在,含量很低。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
   镉从何处来
   20世纪初发现镉以来,镉的产量逐年增加。相当数量的镉通过废气、废水、废渣排入环境,造成污染。污染源主要是铅锌矿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和用镉化合物做原料或触媒的工厂。
   镉污染对人体有何危害
   进入人体的镉,在体内形成镉硫蛋白,通过血液到达全身,并有选择性地蓄积于肾、肝中。肾脏可蓄积吸收量的1/3,是镉中毒的靶器官。此外,在脾、胰、甲状腺、睾丸和毛发中也有一定的蓄积。镉的排泄途径主要通过粪便,也有少量从 尿中排出。在正常人的血中,镉含量很低,接触镉后会升高,但停止接触后可迅速恢复正常。镉与含羟基、氨基、巯基的蛋白质分子结合,能使许多酶系统受到抑制,从而影响肝、肾器官中酶系统的正常功能。镉还会损伤肾小管,使人出现糖尿、蛋白尿和氨基酸尿等症状,并使尿钙和尿酸的排出量增加。肾功能不全又会影响维生素D3的活性,使骨骼的生长代谢受阻碍,从而造成骨骼疏松、萎缩、变形等。慢性镉中毒主要影响肾脏,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著名的公害病――痛痛病。慢性镉中毒还可引起贫血。急性镉中毒,大多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一次吸入或摄入大量镉化物引起。大剂量的镉是一种强的局部刺激剂。含镉气体通过呼吸道,会引起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出现肺炎、肺水肿、呼吸困难等。镉从消化道进入人体,则会出现呕吐、胃肠痉挛、腹疼、腹泻等症状,甚至可因肝肾综合征死亡。
   从动物实验和人群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镉还可使温血动物和人的染色体发生畸变。镉的致畸作用和致癌作用(主要致前列腺癌)也经动物实验得到证实,但尚未得到人群流行病学调查材料的证实。
   镉中毒症状
   镉中毒有急性和慢性中毒之分。吸入含镉气体可致呼吸道症状,经口摄入镉可致肝、肾症状。镉中毒潜伏期短,通常经10~20分钟后即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伴有眩晕、大汗、虚脱、上肢感觉迟钝,甚至出现抽搐、休克。一般需经3~5天才可恢复。
   急性镉中毒如何急救
  吸入中毒: ①迅速移离现场、保持安静、卧床休息,并给予氧气吸入。②保持呼吸道通畅,积极防治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早期给予短程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必要时给予1%二 甲基硅油消泡气雾剂。③为预防阻塞性毛细支气管炎,可酌情延长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④可给予依地酸二钠钙或巯基类络合剂进行驱镉治疗。⑤严重者要重视全身支持疗法和其他对症治疗。
   口服中毒: ①立即用温水洗胃,卧床休息。②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如腹痛时可用阿托品,呕吐频繁时适当补液,既要积极防治休克,又要避免补液过多引起肺水肿。
   各国限镉
   欧盟将镉列为高危害有毒物质和可致癌物质并予以规管。美国环境保护署限制排入湖、河、弃置场和农田的镉量,并禁止杀虫剂中含有镉。
  
  反思:环保之痛,痛在哪里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不是第一起公众污染事件,当然也绝不会是最后一起。面对层出不穷的公众污染事故,我们不禁要问:环保之痛,痛在哪里?
  企业:无法逃避的责任
   企业追求合法利润是正当的。但目前,一些企业不遵守国家法律、不承担社会责任、不顾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也是严重的。还有极少数企业,不管你如何管理,“三废”仍然被千方百计地偷排偷放,根本不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有的企业虽然有环保设施,但要么是不配套,要么是运转不正常。有一种说法“开机欢迎检查,关机欢送检查”,这的确是一些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的真实写照。
   其实,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与企业缺少环保责任担当不无关系。企业既是环境污染的重要主体,也是资源浪费的重要主体。按照日本著名的环境问题专家岩佐茂先生的观点:“本世纪环境破坏是由基于市场原理的产业主义,即以追求利润为最高目的的资本的逻辑所引起的。”据原国家环保局统计,我国污染物的排放80%以上都来自企业,特别是煤炭、化工、冶金、建材、造纸、印染、纺织等行业。
   本次事故的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被誉为“有色金属之乡”,境内锡、锑、锌、铟、铅等矿产储量丰富。其中,锡金属储量占全国的1/3,居全国之首。该市目前有规模以上采选企业41家,规模以上冶炼加工企业31家;在全市亿元产值以上的42家企业中,有色金属企业就占了19家。
   有色金属工业在给这座城市带来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问题。公开的资料显示,2001年至今,河池已发生至少三起特大砷污染事故。其中,2008年10月3日发生在河池市郊区的砷污染水源事件,造成附近村民450人尿砷超标。
   农工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代表在2010年的广西政协会议上发言指出,有色金属的开采及冶炼对当地环境造成了包括土壤、水源在内的不同程度的污染,并通过农产品进入了食物链。他们在矿区周边采样分析后发现,农产品砷含量超标情况不容乐观。
   在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背景下,河池一度重手整顿其市内的各家矿企和冶炼厂。“十一五”期间,河池共关闭了南丹县境内的10家选矿厂、5家冶炼厂,金城江区的3家选矿厂、1家冶炼厂,并对许多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在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河池的众多有色金属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当地一名冶炼企业的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一家企业完全没有环境问题,没有(污染物)超标的现象,按照目前的情况是很难做到的。”
   2010年4月以后,随着有色金属工业产品价格的回落,当地的冶炼企业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河池市规模最大的南方有色冶炼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少华告诉记者,去年整个企业亏损额达到3亿元。在困难的局面下,既要压缩成本,又要保证环保投入。一方面,要靠企业的自觉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靠相关部门切实有效的监管。但这两者在目前的情况下是很难实现的。
  这一次影响恶劣的污染事件,足以暴露相关企业不仅诚信缺失,而且也不具备起码的社会责任。在当前全社会大力推进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各地政府纷纷淘汰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与此同时,监管体系也在对企业的污水处理等进行严格的把关。当然,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都在不断地优化自身产能,特别是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大力防范产业污染。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当下,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为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大开“绿灯”。虽然这些污染企业短期内着实促进了一方经济的发展,然而,其对自然生态环境以及对当地百姓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却是永远都无法弥补的。
  政府:最大的责任人?
  “唯GDP论”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新词。这个词揭露了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提高GDP而不顾公众利益的行为。几乎所有环保事件的背后总有政府不作为甚至胡作为的影子。
   政府和污染企业本应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但在各种利益的诱惑下,却频频上演了猫和老鼠一家亲的闹剧。前年,震惊全国的“紫金矿业案”就是政府在事故发生前就得知了企业的污染情况,但是,为了某些利益,企业和政府“联手”瞒天过海,通过行政手段把污染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酿成惨剧。
   分析其中的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利益驱动及权大于法的现实环境是某些地方政府主动放弃监管职能的背后推手。为了在环保上减少投入,很多污染企业都会在政府层面找到自己的保护伞。与加大环保投入比起来,在政府官员身上的投入可能要小得多。而对于某些地方官员来说,环境和公众的需求并不具有明确的代表意义,而且出了问题也不一定就会追究到个人的头上。何况官是当几年就可能换的,污染问题也不一定就会在自己的任上发生,更不要说还有官员借着企业创造的GDP得到了升迁。多年来,由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背景,使得本应泾渭分明的官企边界变得模糊而混乱。
   龙江河镉污染事件也不例外。河池市早在2011年就开展过专项整治行动。可此次涉案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一直违法生产排污,当地环保部门却称,“这家企业平常都是大门紧闭,里面也没有太大动静,所以也没有引起注意”。由此可见,所谓的“专项整治行动”,不过徒有其名罢了。
   本次事故共处理了包括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在内的9名事故责任人,河池市市长何辛幸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鞠躬致歉。这是事故发生16天后官方的首次正式道歉。尽管何辛幸道歉的态度和语气都十分诚恳,但是姗姗来迟的事故通报和道歉更像是危机公关。相比于迟来的道歉,公众则更希望官方能够及时坦诚地面对问题,能够下决心真正解决事故发生的根源问题。“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已经被证明为治标不治本。希望河池市乃至全国的各级地方政府都能切实重视起环境保护,不以单纯的GDP论英雄。面对排污企业能够痛下杀手,把绿色GDP的理念真正执行到位。
  环保部门:到底怎么了?
   细数历次公众环保事件,环保局胳膊肘多往企业拐,让人产生各种联想:其一,环保局是否拿了污染企业的好处?其二,环保局是否在“养鱼执法”?其三,是不是环保局还受制于头顶上的一些“婆婆”,因此不得不对污染企业网开一面?面对这些联想,公众最想知道的,就是我们的环保部门到底怎么了?
   上杭县环保部门知情人士在“紫金矿业案”事发后面对媒体说,紫金矿业自成立以来,污染事件就陆陆续续发生。环保局均曾前往检查执法,要求整改,但“说了不算”。
   不仅当地县级环保部门说了不算,面对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审查通报,紫金矿业也并未完成整改,终于酿成大祸。
   “问题根源在于当地政府的GDP指标和财政收入严重依赖紫金矿业,导致安全环保监管放任自流。”上杭县当地一位退休领导道出了事情的根本。
   环保斗得过GDP吗?这个问题眼下回答起来还欠把握。据了解,国内企业的环保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单一是造成“执法不断,罚款不断,但排污不止”怪圈的主要原因。
   被称为“有色金属之乡”的河池,建有多家矿企、冶炼厂,大量冶炼、选矿的废水、废渣一度直接排入周边地区,近年来类似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显而易见,是经济发展的冲动,放纵出无数只污染环境的饿虎。原本可控的生态环境,就会因而演变为不可控的污染事件。
   数据显示,四川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不仅造成了数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据专家估计,污染事故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将持续四五年之久。但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单位的最高罚款额却是:不得超过100万元。
   每当面对这些指责的时候,环保部门总能找出资金紧、人员少之类的借口。环保部门面临追责时,往往就大倒苦水说什么财政供养的工作人员占的比例太少,有太多的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对企业的罚款费用来供养,出现了“污染越严重的地方,环保越好过”的情况。否则,甚至需要到小商铺找油水。于是,环保腐败也在增加,主要是挪用或滥用治污资金、利用权力接受贿赂。环保部门首先也要牟利,这是其内在驱动。只是一味耍权要钱并不能提高他们的效率。
   有环保专家称,目前之所以出现层出不穷的环保腐败,之所以环保问题难以治理,就是因为环保部门的环保信息不公开,上马了多少企业、有多少工程和项目是没有经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多少工程和项目是具有污染性质的、污染程度有多大、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对于污染企业选址地方周边的勘查描述等,都没有完全公开;甚至有些就是把最为关键的环节给隐去了,造成了公众信息的闭塞。而相关的公民参与程序更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出现了“先上车后买票”的做法。而一旦发现污染,再到公众举报,再到查处,这个成本自然不小,公信力也不足。在西方,社会上还有很多民间环保组织可以参与进来。
   只要企业能创造产值、推动当地生产总值的增长,许多地方政府就愿意引入。一些污染大户在一个地方遇到重大环保事故,其他地方政府就主动邀请其搬迁到自己的地盘上,继续其“污染事业”。受“人财物”等因素制约,地方环保部门时常成为维护当地污染企业的机构。破解环保难题,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舆论:网民说话,一针见血
  
  弓草:保障供水达标的同时,一定要究根问底,举一反三,才符合百姓利益。
  
  国王之谷:此事突显了政府部门的反应滞后,也突显了监管机制的薄弱,目前我们缺少一个可行有效的监控机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行为要持续多久?其他行业恐怕也存在这种现象,究竟还要让百姓期待多久?
  
  是非圈:造成了如此严重的污染事件才想起去惩治造成污染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环保部门平时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小PANG晶:又一个熟悉的人为因素环境污染问题。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是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上。这样做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当代人富裕了、后代人遭殃了、经济搞上去了,环境搞下去了。
  
  金色闪电:现在很多企业,顶着当地纳税大户的荣誉,将环保责任与社会道义一再枉顾,可以花重金打广告,却不愿意投入环保工程。为了应付管理部门的检查,环保工程要么做成形象工程,要么就成了演给检查团观摩的道具。政府不再为了经济效益给肇事企业开绿灯、给环保打折了,环保管理才硬得起来。
  
  杰包在hollywood:一旦环保事件出来了再去应对,哪怕再完美,都没法儿得分。因此公众最希望政府能够未雨绸缪。希望各地政府都引以为戒!
  
  爱上石榴:虽说“亡羊补牢”并不晚,但是,也要知道“羊死不能复生”,更何况水、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可能是经济损失,而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则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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