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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大剧院 [哈尔滨大剧院招标内幕调查]

发布时间:2019-05-11 06:32:23 浏览数:

  由于利益巨大,工程招投标领域向来备受诟病,尽管已有完善的制度规定,依然不能阻止有人千方百计要钻空子耍手段。  9月10日下午4点半,《中国新闻周刊》约好的采访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一楼会议室按时进行。
  作为此次投标事件调查负责人——松北区建设局副局长赵芙面前摆满了一摞资料。坐在她左边的是松北区委宣传部新闻科长尹玉堂,右侧坐的是松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二办的刘振波。
  此外,会议室里坐的还有参与抽取专家现场监督的松北区纪检委的曹锋以及松北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的于晓燕。
  “我们要对此次采访进行录音。”尹玉堂掏出录音笔。
  此前8月10日,哈尔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工程第二次投标结束后,参与投标的4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对第二次投标提出质疑,且直指项目招标有“暗箱操作”之嫌。
  一桩简单的项目招投标,为何第一次投标以“流标”告终,第二次又被企业投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试图了解哈尔滨大剧院两次招投标“流产”背后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第一次“流标”
  4月10日,哈尔滨大剧院工程投资方——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哈尔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及外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
  据刘振波介绍,目前,哈尔滨大剧院总投资额为12.5亿元,之前预算投资是10亿元,后不断追加投资。
  在招标之初,作为招标人——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涉及专项甲级资质;并要求投标企业五年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及施工经验。
  招标公告还明确强调,要求投标人制作1:1比例的样板,其所做样板参与评分,样板要求及尺寸详见附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样板制作费将酌情给与补偿。
  由于招标方要求的投标企业资质比较高,因此很多企业被排除在外。
  最后4家企业有资格入围:哈尔滨工业大学空间钢结构幕墙有限公司(简称“哈工大幕墙”)、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远大”)、深圳市瑞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瑞华”)以及北京江河幕墙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江河”)。
  在确定投标后,上述4家企业开始准备标书和制作模型。
  经过近3个月筹备后,7月15日,哈尔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及外装饰工程第一次招标会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
  《中国新闻周刊》在获取的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中看到: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构成是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为: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
  深圳瑞华公司负责该项目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一开始公司领导也担心“暗箱操作”的情况,但招标单位向企业表示本次招标一定会公平公正,并且看到评标委员会是随机抽取的,感觉作弊可能性很小,因此就决定参与投标。
  根据规定,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7月15日下午两点多,4家企业开始投技术标。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据知情人透露,在准备投技术标之时,北京江河几名西装革履的工作人员抬着用纸封好的两箱文件来到现场。这两箱子分别装有技术标和有关证件。
  在技术标都交到现场后,工作人员开始验证件,这时北京江河才发现,交上去的箱子里装的不是技术标而是证件,于是提出要调换过来,被现场工作人员拒绝。北京江河的投标遂成废标。
  下午两点左右,工作人员开始验相关资质。4点左右,深圳瑞华法人经工作人员同意,离开交易中心。
  晚上9点,开商务标时,工作人员突然宣布公司法人要到场。这让深圳瑞华措手不及。经深圳瑞华在交易中心的总经理贺瑞峰与招标工作人员交涉,保证公司法人半小时就能赶回交易中心,取得招标工作人员同意。
  但几分钟后,招标公司又宣布深圳瑞华废标。就这样,第一次招标失败。
  对于第一次投标为何“流标”,松北区政府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一份文件显示:在资格评审中,共4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由于北京江河公司投标截止时间未递交完整投标文件,所以只对参加投标的3投标人进行了评审;在综合评定中,因商务标开标时深圳瑞华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导致有效投标人只剩2家,根据七部委12号令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决议,剩余两家有效投标人不能形成竞争。本次招标失败,建议重新招标。
  贺瑞峰不解,根据招标文件,在验证期间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然而进入商务标阶段,为何还要求公司法人必须到场?“即使要求法人到场,也应该提前通知,不能随时提出要求。”
  据知情人透露,沈阳远大本次技术评分得分相对较低,按照招标规则,中标可能性极小,即几乎不可能中标。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联系沈阳远大了解内情,截至9月11日晚8点截稿时未能获得沈阳远大的回复。
  二次评标引争议
  8月3日,招标方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哈尔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工程第二次招标补充通知要求:该项目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上午9点;其中将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变更为:“评标委员会7人,其中在黑龙江省综合专家库抽取2人,其余5人由招标人在库外抽取”。
  8月8日,在哈尔滨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二楼监控室,哈工大幕墙向招标公司和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补充通知中招标人在库外抽取专家,到底是使用哪个专家库?这个专家库是否符合规定?
  8日晚上8点后,招标方又发出补充通知: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11人,其中在黑龙江省综合专家库抽取6人,其余5人由招标人在库外随机抽取”。
  哈工大幕墙再次向招标方提出口头质疑:所谓“库外”所指为何?投标方没有给予答复。
  8月10日,第二次招标如期开始。深圳瑞华、沈阳远大、哈工大幕墙和北京江河4家企业再次参与投标。
  10日下午1点半左右,评审人员以及监督人员从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去大剧院工地评议各投标方模型。   下午3点半左右,相关各方又返回交易中心。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当时去工地的库外专家有中国金属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专家刘万奇、莫英光、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和该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副所长的张士翔等。
  10日晚上12点多,评标结果出来。由11名省内外专家组成的评标专家组对4家投标单位模型进行打分,第一名沈阳远大、第二名深圳瑞华、第三名哈工大幕墙、第四名北京江河。
  除沈阳远大外,其余3家企业都对专家的扣分提出质疑,要求专家指出扣分点,企业现场进行答疑。
  评标当天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参与竞标的企业在《技术表评议结果确认表》上签字,该表中写道,“评委意见:上述问题为技术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余问题不一一列举,请签字确认,如不签字视为影响评审结论。”
  深圳瑞华、哈工大幕墙、北京江河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也不符合有关规定,遂均未在这3张确认表上签字。同时,这3家公司因质疑投标的公正性,均表示拒绝办理补偿手续。
  之后,上述三家企业陆续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在此前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评标专家有“受贿”案底
  由于投标方一直怀疑库外专家的抽取不符合有关规定,甚至怀疑有“暗箱操作”行为。二次投标结束后,深圳瑞华、哈工大幕墙、北京江河3家企业对本次评标过程进行了调查。
  在随后的调查中,三家企业发现了令人“惊愕”的事情:此次投标的库外抽取专家、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莫英光有“受贿”案底。
  根据有关材料显示:因在工程招标中收受投标单位财物,2010年11月,莫英光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莫英光生于1940年11月,不符合《黑龙江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评标专家年龄应在70周岁以下。
  通过进一步调查,三家企业还发现,莫英光与“拟中标单位(远大)”关系不清,在沈阳远大的官方网站首页上有莫英光以专家身份写文章为沈阳远大做工程项目推介。
  “这明显违反了招投标法‘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哈工大幕墙总裁陈月明说。
  此外,本次抽取的库外4位专家中,有两人来自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一位是副院长杨仕超,另一位是该院下属单位的张士翔。
  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一个评标委员会内,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不得来自同一单位”。
  8月3日,招标方所发补充通知第二条将评标委员会组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在黑龙江省综合专家库抽取2人,其余5人由招标人在库外抽取”。
  与第一次评标委员会构成不同的是,上述补充通知去掉了“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等内容。
  也正是这些关键内容被去掉,8月7日,哈工大幕墙向哈尔滨松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了“关于大剧院招标补充通知异议的函”,函中对库外异地外省抽取专家程序、组成以及能否监督到位提出20多条异议。
  “在投标方多次质疑,招标方也收到相关质疑函的情况下,最后还是出现问题,不得不说很遗憾。”陈月明感慨说。
  “这应该是个人问题!”
  8月17日,黑龙江省建设厅责成松北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于3家企业反映的问题,松北区建设局副局长赵芙逐一进行了核实。
  “企业反映莫英光的情况属实;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在评标程序里加入确认签字的程序,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此外,两个同一单位的专家在一个评标组里应该是不合适的。”赵芙向《中国新闻周刊》坦承,接到关于莫英光的投诉后,区里派专人到南京进行调查核实,并且也已拿到相关判决书。“对于莫英光个人,我们作出了禁止其今后参加松北区任何项目的评标。”
  “鉴于以上原因,调查结论认为,此次评标无效,将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赵芙说。
  库外专家组成是否合法以及如何进行抽取,一直是投诉企业质疑的焦点。
  据赵芙介绍,在第二次投标确认选择专家库之时,松北区政府向哈尔滨市发改委提出如何确定专家组成员的方案,后该方案获得哈尔滨市发改委批复。
  该方案提出,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提供一份30多人的专家名单。后由招标人在这份30人名单中抽取。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提供的名单提前发到了松北区纪检委邮箱。8月7日,招标人和招标站到交易中心,在松北区纪检委、检察院监督下进行抽取专家。之后,对通知用的手机卡以及抽取的专家名单进行封存。
  赵芙认为,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并没有告知专家名单中有人曾犯罪,按照招标法,莫英光本人应该主动提出回避。“这应该是个人问题,在开标之前我们都要求专家填回避单子,但莫没有提出。”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了一份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回复哈尔滨松北投资集团的“专家推荐函”,函中称:我协会拟推荐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专家组部分专家参与你公司在哈尔滨市建设交易中心举行的哈尔滨大剧院“幕墙、金属屋面及外装饰工程施工”招标会评标工作。附推荐专家名单。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秘书长刘哲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则辩称:协会是根据招标人的需要提供了一批专家名单,而不是评标专家名单。评标名单应该从国家专家库里选,并且各地也有自己的专家库。“招标人把我们提供的专家名单当作专家库这是他们的事!”
  国家七部委文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评标无效”。
  《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管理办法》以及哈尔滨市等文件也有类似规定,评标专家必须从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对此,赵芙称,因为省内专家库已无法满足如此高难度建筑评标需求,因此才寻求库外专家。
  陈月明则称,如果说省内专家库无法满足需求,国家专家库应该是没问题的,为何不寻求国家库,而选择只有四十几人的专家名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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