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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进一步深化实践“亩产论英雄”理念_亩产论英雄

发布时间:2019-02-02 06:19:21 浏览数:

  绍兴县不仅是文化名县,而且还是经济强县。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国内生产总值920亿元。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1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3.8亿元,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6089元、农村居民纯收入18855元。连续5年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十强县市,被评为“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
  绍兴县人多地少,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且可用于复垦开发、土地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资源小县;绍兴县作为较发达地区,每年发展所需用地量在1万亩左右,也是用地大县,只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才能有效破解资源要素制约的难题与矛盾。早在2004年,绍兴县就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九法”,即:向闲置要土地,向空间要土地,向时间要土地,向管理要土地,向科技要土地,向规划要土地,向企业要土地,向置换要土地,向机制要土地。2007年以来,面对国土资源利用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在“九法”基础上,绍兴县进一步探索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提出“亩产论英雄”理念,即用计算单位土地亩均效益的办法来进一步引导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并以此为核心全面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亩产论英雄”的核心,就是以最小的投入实现产出的最大化。特别是2010年以来。绍兴县以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实践“亩产论英雄”理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新的推进。
  以产业升级为契机“腾笼换鸟”增土地
  改革开放以来,印染产业一直是绍兴县纺织产业的重中之重,是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是轻纺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支撑。但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建设的深入推进,长期粗放式的发展、低成本的竞争,倒逼印染产业集聚升级。
  2010年6月以来,绍兴县委、县政府按照“集聚升级、控量提质、节能减排”的要求,全面启动了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工程,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县80%以上的印染企业实现集聚提升。通过印染企业集聚。原有企业用地收回后按照规划要求再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可为城市建设与发展腾出宝贵的用地空间,预计可腾出用地1.1万亩。
  以经济手段为杠杆政策引导促节地
  为有效防止因拿地成本过低而出现“多占少用”、“低效利用”等粗放用地行为。绍兴县着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市场调控,全面招拍挂。全县所有经营性、工业性用地全部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让市场定用地单位、定发展项目、定土地价值。根据市场动向,自2006年以来连续4年调高全县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年递增幅度达11.7%,高于国家和省定标准。2011年初,绍兴县又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方式。通过工业用地的完全市场化操作,改以前定项目挂牌为现在的定产业拍卖。进一步提升了土地价值,全县已拍卖出让工业用地27宗,亩均成交价达到115万元/亩,比拍卖前增加了5.2倍。
  二是强化税收杠杆,提高使用税。通过“提标准、稳基数、重激励”的办法,适时提高土地使用税标准,全县土地使用税标准逐年提高,从2007年平均4.7元/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3元/平方米,增幅达55%,倒逼企业减少粗放用地。为激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2010年起对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和亩均销售均达到县统一标准或超10%、20%、30%的工业企业及商贸三产企业,实缴土地使用税中因税额标准提高而增加的使用税县留成部分,分别按30%、40%、50%、60%奖给企业所在镇街,用于扶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合同约束,严把复核关。规定新投产工业项目投入产出比在正常投产后第一个年度应达到1:1以上,否则核减用地面积或限期追加投资。与此同时,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容积率改变及土地性质调整的规定,对改变用途或超容积率等建设行为依法严格进行土地资产处置,及时追缴土地出让金,2008年以来先后对41宗项目用地进行依法处置,追缴出让金4亿元。
  以减少闲置为重点盘活存量变增量
  切实加大闲置土地的盘活力度,真正让“存量”变“增量”。一是强化“保证金”制,合理设置开竣工保证金,严格落实项目工期管理,将项目开竣工进度直接与保证金返还挂钩。未按期开竣工的相应扣减保证金。二是强化“三挂钩”制,存量土地盘活情况分别与镇街新增用地指标分配挂钩、与企业参拍经营性用地资格挂钩、与企业新增用地工业项目落户申请挂钩。盘活越多激励越多。三是强化跟踪督查制,组建县节地节能减排指导组,对各镇街、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实时督查,促使企业加快用地。四是强化媒体公告制。适时在媒体上曝光公告一些亩产税收较低、长期闲置土地的企业,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综合奖惩制,每季对企业亩均税收、亩均销售进行排名公示,排名情况与年度各项优惠激励政策直接挂钩;同时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做到该征的土地闲置费及时足额收取,该收回的闲置土地按国有建设使用权依法收回。
  以提高效益为目标强化监管拓空间
  具体建设中,绍兴县坚持多条腿走路,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一是“节流”与“挖潜”两手抓。“节流”就是严把项目准入关,2006年开始实行工业项目用地预申请制,对有意落户的用地项目实行全县集体会审,凡投资强度达不到240万元/亩、容积率达不到1.1以上的坚决“一票否决”,从源头上杜绝那些高能耗、高用地、低产出的“二高一低”项目落户。如通过县会审的浙江金鑫化纤项目每亩投资强度高达644万元。“挖潜”就是严把技改指标关,根据产业实际。科学设置规划技术指标,新建或翻建厂房,无特殊行业要求的一般应建3层到6层;符合高层厂房建设条件的,鼓励建设6层以上高层厂房。
  二是“上天”与“入地”双拓展。“上天”就是提高商住项目容积率,向空中要土地,原则上容积率必须在3.0以上,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入地”就是鼓励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按规定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向地下要土地。
  三是“拆旧”与“建新”齐推进。“拆旧”就是按照“人口向城镇和农村新社区集中、工业向集聚区和集聚点集中、农田向大户集中”的要求,推进“城中村”、“镇中村”及“空心村”拆迁改造,2008年以来共完成拆迁近300万平方米,腾出用地约6000亩。如绍兴县华舍街道东周村被列入“城中村”拆迁改造计划,为提高城区土地利用效益,在广泛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高层安置的创新之举,共拆迁建设用地317亩,集中安置用地仅为113亩,节地204亩,人均占地从96平方米下降到34平方米,而人均居住面积从81平方米提高到104平方米,得到群众拥护。“建新”就是加强农民住房建设规范化管理,按照“推进公寓式,规范联立式,严控独立式”的基本方针,按区域确定农村建房模式,除山区农村社区可以建联立式住宅外,其余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公寓式住宅为基本形态。
  与此同时,绍兴县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建设,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目前全县已有46个村启动建设农民公寓,总建筑面积39.3万平方米。另外,绍兴县还正在积极推进宅基地置换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以房换房、以房换钱、以房换租等多种形式,盘整农村用地,既有效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作者系绍兴县国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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