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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农业税时代南阳市农民负担问题调查与分析 农业税过高,农民负担过重

发布时间:2019-02-06 06:24:36 浏览数:

  [摘 要] 免征农业税是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三农” 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农业税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农民负担问题的根本解决,为研究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对负担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了解掌握当前农民负担问题的一些新情况,我们特对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和社旗县进行了调研,并对今后如何克服出现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后农业税时代 南阳市 农民负担
  
   一、调查结果分析
   邓州市和社旗县都是农业大县市,分别处于河南省南阳市西南部和东部,邓州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南阳市的中上游,社旗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两县农民的人均收入分别为6141元和 3691元,选择这两个县进行调查,对反映南阳市的农民负担现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调查组在每个县重点选择了2个乡镇,每个乡镇5个村,每个村随机调查10个农民,共调查了100个农民,获得有效问卷100份。这些调查初步反映了农民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看法以及当前农民负担新情况。
   1.法定不合理收费彻底消除。2003年,南阳市农民人均负担为66元,亩均负担为55元。2005年,南阳市农民人均负担为36.5元,比2003年减少13.5元;亩均负担为30.7元,比2003年减少24.3元。从2005年起,南阳市全部免征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和其他收费,实行“零税率”,“法定”农民负担减低为零,至此政府向农民强加的显性负担彻底消除。
   2.广大农民普遍认为负担降低了。调查数据表明,所有被调查农民都知道国家早已停止征收农业税,地方政府也取消了农村劳动积累义务工、乡统筹、村提留、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杂费并对生活贫困学生有生活补助;有57%的务农户认为自己收入持续上升,78%的纯农户认为农民负担大有降低,11%的农民认为负担稍有降低,两种情况合计起来共有89%的农民认为负担下降,这充分说明免除农业税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3.广大农民比较满意费税改革成效。调查数据表明,40%的人选择“效果非常显著”,43%的人选择了“效果一般”,两者合计起来有83%的人选择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效“效果非常显著”和“效果一般”;14%的人选择了“没有效果”,仅有3%的人选择了不满意,这些人大都是年级较大、对国家政策认识不足,或是因为社会抚养费、择校费、建房费等受到地方某些政府部门的不公正对待。总体来说,大家还是比较认可税费改革的成效。
   4.农民负担问题依然大量存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免除农业税后,农民负担问题仍然存在,涉农收费部门为了躲避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察, 采取各种办法使得向农民收费的形式模糊化、多样化和复杂化, 从而使越来越多农民负担从“显性”转向“隐性”。例如,调查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农民在修葺或新建房子时会被要求交纳如建房费、建房押金等不合理的收费项,有80%以上的农民对此项收费持否定态度。镇政府管辖的土地管理部门对外宣称是按国家规定办事,但是收费不开收据,也不给农民办建房证,且收费远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类似的情况在一些婚丧喜和计划生育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也有出现。
   二、后农业税时代农民负担较重的原因
   1.县乡机构膨胀,财政负担过重。我国农村原来实行的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机构相对简单,每个公社不过二三十人。自从 1985 年“社改乡”之后,乡镇政府开始机构膨胀,除了和上级政府部门相对应的“七站八所”外,为安排领导家属,照顾地方关系,仅笔者所在镇的计生办就有近30个员工没有编制,基本是领导亲属,完全靠额外征收社会抚养费发工资。这就导致乡镇供养人员大增,县乡财政负担沉重。为应付日常财政支出的膨胀,乡镇政府鼓励各部门去“创收”,并形成了恶性循环,使得农民负担成为久治不愈、反复发作的“顽疾”。
   2.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源不足。事实证明,经济实力越雄厚的乡镇,农民负担越轻,越贫困的乡镇,农民负担越重。然而,在本次调查的邓州市九龙乡、罗庄镇和社旗县的唐庄乡、陌陂乡,这些乡镇经济很不发达,仍然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经济,种植业和养殖业仍占主导地位,市场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业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业尚属初级阶段,难以形成高附加值、高利税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仅有的数家乡镇企业大多是资源性消耗型的小企业,如砖厂、面粉加工厂、养殖厂等,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差,可提供的税收廖廖无几。过去这些乡镇以农业税、乡统筹村等为主要财政收入,工商税收占的比重很小,在农业税取消后,地方纯税收和财政收入就更加有限了。
   3.农资价格上涨和教育医疗费用太高。农药、化肥品种的不断翻新,虽然满足了农民的多元化选择需要,但价格却普遍比以前上涨了30%―60%,有的甚至达到了100%―150%。农民收入是“走着涨”,而医疗收费、高中学费、大学学费是“跑着涨”。在本次调查中66%的纯农户认为子女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是其生活中最重要的支出。农民普遍反映教育支出占到家庭收入的30%―70%,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近20%农民选择生病不去任何医疗机构,自己买些药吃或自己扛着。仅不到10%的农民生病选择去公立医院,而事实上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的现象,在农村已经是十分常见。
   4.不切实际或不健康的消费让农民难以招架。人情关系彩礼费用较重。时下的红白喜事,逢年过节和盖房乔迁等都要送礼。每次少则50元,多则上千元,送彩礼约占到农民年均家庭支出的20%以上。住房消费负担重。从南阳农村的调查看,盖新房或装修房屋几乎是所有农民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农民十年以上的积累才能盖一座8间左右的楼房,花费大约在12―18万之间,这时期内农民没钱用于其它消费。而一些地方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借收建房费为名变相出卖集体耕地大行敛财,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结婚和丧葬中的陋习和封建迷信蔓延也隐形加重了农民负担。此外,诸如修宗庙、择墓地、请巫师等封建迷信活动死灰复燃,这些畸形消费行为也无情吞噬着还不富裕的农村资源和资金。
   三、新形势下应对农民负担问题的基本对策
   1.改革县乡机构,构建服务型政府。县乡财政供养人员比例过高财政困难,是县乡部门之所以屡屡将手伸向农民,搜刮民脂民膏,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原因。目前,在很多国家是三级行政管理体制,而我国是四级行政管理体制,在市县级和县乡级,部分部门职能重复,机构膨胀,多数县乡级机构分工不清,职能模糊。因此县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一定要下决心合并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围绕服务“三农”为中心进行了重新布局,统一设置农业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和计生服务所等,设 4―7个综合性办公室,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认真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乡镇政府职能转换,建立高效、协调、规范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以促进农民负担的减轻。
   2.发展县域镇域经济,做大县乡财政“蛋糕”。解决乡财政困难的问题,根本的出路还在于发展经济涵养财源。2004年以来,邓州市罗庄镇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把“三抓”作为发展镇域经济的主体,摆上重要位置,时时讲“三抓”,处处搞“三抓”,培育、引进、扶持多策并举,围绕支柱农业,特色农业,培育种植,养殖优势农户;围绕工业,招引资金上大项目,培育企业家,从而有效地扩大了“三种人”群体。近年来,全镇共培育发展民营企业家34家,经济能人496人,优势农户1280户。这些“三种人”不但融合了一、二、三产业,而且用关键的少数带动重要的多数,快速推动了镇域经济的发展。该镇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已有过去的不足2000元增加到现在4780元。全镇呈现出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各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3.加强对农村医疗、义务教育等方面支持和保护的力度。努力增加政府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农村各级医院特别是县级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它们在治疗、医药方面的收费标准;不断加大对其投入力度,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就医条件,增强医院服务能力;抓好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的落实,使广大农村孩子都能真正享受到免费教育的好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力度。
   4.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给农民以国民待遇。要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在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向城市的同时,积极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消除一切歧视农民的政策,努力创造条件使农民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和同样的就业机会和权利,让农民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逐步缩小给城乡差距,给农民以国民待遇。
   5.全面落实惠农政策,从根本上遏止农民增负源头。鉴于以前农民负担反弹的教训,邓州市罗庄镇镇政府对每一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实施,都是站在群众利益的立场,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加强对惠农政策宣传、让群众明白、扩大群众监督的同时,对执行政策的政府各级各部门,严格管理,定措施、定时间、定进度,有效地把国家的良种直补、粮食直补、教育两免一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在村内重大收费事项中全面推广运用“4+2”工作法,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公开透明,有效地制约基层政权组织对农村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筹资筹劳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参考资料:
   [1]贺雪峰.三农中国[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
   [2]袁金辉.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民负担调查[J].行政论坛,2006,(1).
   [3]韩俊.告别“皇粮国税”之后[J].中国税务,2005,(8).
   [4]王瑞丰.“后农业税时代”农村问题及对策探究[J].重庆社会科学,2005,(8).
   [5]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张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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