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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下一句是什么_“零容忍”下的一地鸡毛

发布时间:2019-02-19 06:12:43 浏览数:

  “绿大地如果真的是欺诈发行,投资者损失数以十亿元计,该是罪行累累罄竹难书了吧?可所有当事人全部缓刑。开始轰轰烈烈,结束偃旗息鼓,难道花钱就可以免罪?让利就可以代替刑罚?”
  这是一个你看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的故事。
  素有“乌鸡变凤凰”神奇功效之称的股市再次缔造了“传奇”,不同的是,这次变身的却是一只浑身插满乌鸡毛的“白斩鸡”。
  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虚增2,96亿堂而皇之登陆A股市场;上市之后,故技重施,虚增2,5亿之后四年狂揽3亿。这就是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一一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荒唐变身。
  上市四年,东窗事发,投资者一片哀嚎,证监会却“喊得响,打得轻”,公司400万元的罚款,主要责任人判三缓四、判二缓三的“隔靴搔痒”都让证监会此前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口号只剩下一地鸡毛。
  “假A”是怎样炼成的
  一切为了_上市,对于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来说,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从马龙(县)(旧县(村)的土地收购开始,我们就开始了这条漫漫造假之路”。何学葵在其向调查人员的供述中坦陈。
  事实的确如此。*ST大地在2007年上市前购买马鸣乡相关土地时虚增成本4090.2万元,以及改良马鸣乡土壤、灌溉系统等虚增价值2921.2万元。
  如此大手笔的开端让何学葵迫切需要一个“专业团队”来运作。
  果不其然,“在这之后,参与人慢慢增加,最终形成了造假小组,造假任务下达时间基本上就是每个月的总经理办公会。”
  “专业团队”相当给力,一家绿化公司瞬间变身“造假专家”。
  2004年至2007年这三年当中,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却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
  如此便瞠目结舌还为时过早,_人分饰两角才是绿大地的拿手好戏。
  首发上市之前,绿大地更是充当起了云南省工商局的“临演”,伪造云南省工商局关于绿大地前十大销售客户、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证明。
  三年蛰伏,一朝触发。最终绿大地带着2.96亿的白条成功晃过地方政府、中介机构、地方证监局、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五道关口。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挂牌上市。
  令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绿大地的上市正是另一场梦魇的开始。
  为了最大限度地圈钱,造假之于绿大地已经从一种工具变成了本能。在其上市后,虚增业绩相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7年公司虚增收入9659.9万元;2008年再次通过虚增土地使用权价值等继续粉饰营业收入,虚增收入8564.68万元;2009年更是通过虚报购置广南林地使用权价值虚增收入6856.09万元。
  而这一次,“老狐狸”再次成功蒙蔽了所有股民的眼睛,一次性募资3.46亿元。何学葵更是以11亿元的身家跻身2009年胡润富豪榜,夺得“云南女首富”的桂冠,绿大地也一跃成为A股市场苗木绿化企业的龙头。
  东窗事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正当绿大地盯着投资者鼓囊囊的钱袋时,证监会也暗地里盯上了这只“老狐狸”。
  2010年3月18日,绿大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字眼没有让市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2010年明,证监会将绿大地案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部,事情开始变得耐人寻味。
  2010年12月23日起,风云突变,大股东何学葵的持股被公安机关冻结。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但这个危险的信号让绿大地再也不能淡定了,寻求靠山是唯一的选择。
  他们以公司名义向云南省政府打出紧急报告,如果公司被定性为虚假或欺诈上市,“可能引起农户和股民的大规模上访、投诉等社会恶性事件”,“使将来云南企业上市融资难上加难”,“不利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展,进一步做大我省花卉产业”。
  涉及到“家族名誉”的问题,大家长忐忑不安,“护犊”心理悄然滋长。
  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立即向绿大地公司风险处置及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打报告,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在处理绿大地案件方面从轻从宽。
  这边厢还在积极求援,那边厢案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2011年3月17日,原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等多名涉案人员被逮捕。紧接着,3月18日,“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字眼在绿大地案中首次被提及。绿大地股价即刻跌落至23元。
  股市一片哗然,投资者开始坐立难安。
  半年之后,2011年9月6日,绿大地案终于在昆明市官渡区法院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绿大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上市前绿大地公司虚增资产7011万元,收入2.96亿元,上市后虚增资产2.88亿元,虚增收入2.5亿元,并指控何学葵、蒋凯西和庞明星为主要策划人员,赵海丽、赵海艳积极参与实施,为直接责任人员。
  令人不解的地方在于,如此重大的案件却将媒体拒之门外。虽然最终的指控似乎让投资者吃下了半颗定心丸,但等待宣判的日子却是度日如年。
  消息终于在2011年12月2日晚悄然传来,但蹊跷的是宣判结果不是由法院发出,却是从被告口中得知。
  2日晚,绿大地悄然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书,五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公司仅被罚款400万元。
  而就在此前一天,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明确指出,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三公”原则。
  证监会近乎“朝令夕改”的做法让大家惊呼“大跌眼镜”。
  神秘的开庭,蹊跷的宣判,“喊得响,打得轻”的证监会,处于风口浪尖的绿大地企图在判决书的撑腰下以400万蒙混过关,这一次,可能没那么容易。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股民
  一石激起千层浪。绿大地一案的诡异判决让它迅速跻身微博热议话题。
  投资者扬韬(微博)义愤填膺:绿大地及其董事长何学葵如果真的是欺诈发行,弄虚作假发行,投资者损失数以十亿元计,应该是罪行累累罄竹难书了吧,可所有当事人,全部缓刑。其中的领导者判三缓四,当庭释放回家。开始轰轰烈烈,后来偃旗息鼓,就是给人感觉这个案子有问题!难道花钱就可以免罪?让利就可以代替刑罚?云之南,你牛。
  “其实何学葵只是在幕前跳舞的小丑,主要还是地方保护主义,这次刑事判决是非常非常轻的,证监会也只是‘喊得响、打得轻’。”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周茂铭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最需要保护的,我们已经开始启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了。”
  而这无疑又是一场硬仗。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符合诉讼条件的绿大地投资者寥寥无几,代理这件案子的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告诉记者:“符合诉讼条件的必须是2007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17日间买卖过该股票,并持有至2010年3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存在损失者。目前来我这里咨询的只有十几个人符合条件且愿意诉讼,索赔金额大概几十万。”
  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让众多投资者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
  现行法律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存在的漏洞在绿大地一案中一览无余,“除了继续完善现行制度外,市场也期盼着《投资者保护条例》的早日出台,广义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尽早建立,投资者保护协会尽快面世,董监事高管责任险及时在市场普及,证券仲裁制度加速成形等等。”宋律师的建议到目前为止也只能是镜湖水月的美好期盼。
  “若该诉讼得以成立,将是中国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欺诈上市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也是保荐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
  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一次,绿大地不再只是罚酒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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