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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的研究: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的发展阶段

发布时间:2019-04-17 06:39:42 浏览数:

  摘要: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是我国校园足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联赛评估、竞赛会议、以及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对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借鉴国外足球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部分足球重点城市校园足球竞赛模式,构制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竞赛体系,为我国校园足球活动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证。
  关键词:布局城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中图分类号:G8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2)10-0134-06
  Research on the Layout of City School Football Competition System in China
  ZHANG Hui1, ZHANG Ting-an2
  (1.Footbal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Shenyang Sport University,Shenyang 110102, Liaoning China;2. Beijing Sport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China)
  Abstract:The school football competition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chool football activities in China. This research, through the methods of League assessment, competition meeting, field survey and so on, makes an objective appraisal of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school football league of China, and points out the main problems existed. And also,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continuous,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school football activities, this research draws lessons from school football competition mode of foreign football developed countries as well as some football key cities of China and builds the competition system in accordance with China’s fundamental realities.
  Key words:layout of cities; school football; competition system
  2009年4月,我国校园足球活动首先在全国44个布局城市中开展起来。在活动开展之初,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曾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其中包含了竞赛的赛制安排和基本要求。然而伴随着联赛的开展,通过联赛评估以及竞赛会议了解到,目前开展的联赛方式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或与地方的实际情况产生矛盾,甚至部分城市根本无法按照要求完成联赛工作。为深入了解各地区的联赛开展情况,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竞赛体系就成为目前我国校园足球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2009年我国首批布局的44个校园足球试点城市的校园足球联赛。
  1.2研究方法
  1.2.1评估汇总法为深入了解各布局城市的联赛开展现状,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成立了全国校园足球联赛评估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方案,并定期对评估组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
  1.2.2专家访谈法为真实了解各布局城市联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09-2011年间,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曾组织四次规模较大的校园足球竞赛会议,参会人员为各布局城市联赛的管理人员。在会上,研究者广泛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联赛问题对部分专家进行了访谈,为本研究所构建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
  1.2.3实地调研法为深入了解各布局城市的联赛开展现状,以及论证我国校园足球联赛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者实地调研三十多个布局城市,为本研究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依据。
  2结果与分析
  2.1我国校园足球联赛开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1.1现行模式下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的组织与实施2009年我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在全国44个布局城市中蓬勃开展起来,并且为方便管理,实施方案还初步设定了每个城市试点学校的数量,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小学不少于60所,初中不少于30所,高中不少于20所,大学不少于10所;其它城市为小学不少于30所,初中不少于16所,高中不少于10所,大学不少于6所。然而,在真正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高中生足球联赛以及大学生足球联赛,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并且管理规范,一直由教育部中学生体育协会和大学生体育联合会负责。因此,截止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仅开展了小学组和初中组两个组别的比赛。
  在联赛运行的过程中,为营造良好的学校足球氛围,根据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以及校园足球联赛规程的规定,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统一采取主客场制。并且,要求布局城市中每所小学全年不少于18场比赛,初中不少于14场比赛。且校园足球联赛只允许公益性冠名,如“2009-2010年度‘市长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不允许任何商业性冠名。
  2.1.2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实地调研、联赛评估报告以及联赛会议等方式获知,在联赛运行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部分城市试点学校数量不足,最初上报的学校出现中途退赛现象。因此,布局城市联赛负责人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参与数目。
  2)联赛最初制定的赛程可行性不强,后期修改较大,严重影响了联赛的正常进行以及评估工作的开展。因此,联赛负责人建议尽快建立准入制度和惩罚措施。
  3)部分地区联赛采用主客场制不现实。因此,布局城市联赛负责人建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采取赛会制。
  4)由于有足球传统校的存在,试点学校间足球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布局城市联赛负责人建议校园联赛分级开展。
  2.2借鉴国内外足球发达地区学校足球竞赛组织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2.2.1韩国学校足球运动的开展以及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在韩国的职业俱乐部不设预备队,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在学校。全国有足球队的学校,小学150所、中学150所、高中120所、大学60所。这也就是全国青少年队的队数,即约500支。每校一个队,跨三个年龄段,每队约40人。由于有体制的保障,他们之间自然形成了衔接,淘汰率不高。每队每年从下一级队中,选入16人,选谁由教练确定,没有学校之间的固定衔接。在韩国至少从10岁开始到22岁,每一年龄段有专业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各2000人左右(大学每个年龄约800人)。总数约两万人。每年春、秋两季韩国足协中高足球联盟分别组织中学和高中全国大赛,每次有一百多支队参加。采用赛会制,小组赛后开始淘汰,名次列前的队可打7~8场比赛。其它有举办权的单位组织5~6次一定范围的比赛,每次有40~50个队参加,也是赛会制。对于培养运动员,教育部己有明确的政策。例如在全国比赛中获前四名的运动员可以直接升入大学。其他可以降低考分等等。韩国足协管的就是教练培训和每年春、秋两次比赛。其他5~6次比赛由足协批准的机构举办,如报纸、电台、地方协会等。
  2.2.2我国大连市学校足球运动的开展以及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大连作为我国的足球重点城市,也是输送国脚最多的城市之一,它的发展模式确实值得我们来借鉴。2006年,大连为创建足球品牌,推动大连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大连市政府出台了一项“大连市绿荫工程计划”,该计划的实施由体育局和教育局共同完成。大连市政府,每年投入高达200万的启动经费,全部用于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目前,大连市逐步形成了“园长杯”-“校长杯”-“区长杯”-“市长杯”一条龙的金字塔培养体系。其中,幼儿园的足球游戏属于“园长杯”;学校内部各年级间的比赛属于“校长杯”,区内各学校间的比赛为“区长杯”;各区的前几名又集中进行“市长杯”的比赛。这样一种竞赛体系的建立,既保证了所有孩子都有参与足球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有潜力的孩子都集中在“市长杯”这样一个高水平的竞赛平台上,方便职业梯队以及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材。
  大连市学校足球的开展根据不同年龄段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如大连市小学联赛的开展,他们认识到小学阶段足球兴趣的培养对孩子将来足球的发展以及足球运动的普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大连市的基本情况,大连市足协把大连市小学分为足球中心校、足球重点校、足球网点校三种类型,足球中心校指大连东北路、大连实验小学等四五所小学,因其具有较高的训练水平,因此把这些学校作为大连市小学阶段的培养中心;在这些中心校的周围设立一些常年坚持训练,有较好足球基础的学校作为足球重点校;以及那些新申请加入,想从事足球活动,但基础较差的学校设为足球网点校。这样在小学内部就形成了以“足球网点校-足球重点校-足球中心校”金字塔式的培养模式。而对于学生的整体发展而言,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又形成了以“小学足球重点校-初中足球重点校-高中足球重点校”的金字塔式培养模式。如下图1所示:
  图1大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模式图
  大连市的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根据其发展模式的不同也分为不同的等级,对于网点校的开展,沿用“校长杯-区长杯-市长杯”的竞赛模式;而对于足球重点校和足球中心校,由于其足球整体水平较高,则无需进行区内的比赛,可通过重点校间的联赛后,直接进行市长杯的比赛。并且重点校间的比赛,赛制一般较为规范和严格,统一采取主客场制。
  2.3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在整个校园足球人才培养体系中,竞赛体系的建立应处于核心地位。通过竞赛一方面要使所有孩子都有机会参与到足球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竞赛的平台供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根据目前我国学校的基本情况,同时借鉴国内外足球发达地区学校足球联赛的开展模式,本研究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如图2所示:
  图2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竞赛体系模式图
  2.3.1联赛基本要求
  1)校园足球试点学校每校至少要组建一支校足球队,并鼓励多支,小学四年级及其以上可每个年龄段一支队伍,但是每支队伍球员间年龄差距不能超过两岁;
  2)吸取“三杯赛”的经验教训,严禁为追求名次而将学生球员集中调校;
  3)三集中的运动学校、足球学校和职业俱乐部的梯队不能参加校园足球的比赛。
  4)所有参加校际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有保险(含主客场比赛及比赛间的交通意外险);
  5)公平竞赛是前提,同时不允许任何欺骗和虚假。各省、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应对此负责。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对此建立举报机制和审查机制,一经发现和确认,立即取消布局城市的资格,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并全国通报批评;
  6)各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考虑青少年发展规律、竞赛规律、当地足球发展规划和计划、资金、组织能力、气候、地理、场地等条件来组织竞赛。
  2.3.2联赛基本模式
  2.3.2.1重视校内联赛的开展仅仅通过校际间比赛的开展,从事足球活动的学生人数较少,无法满足营造良好足球氛围,扩大我国足球人口的最终目的,并且也不利于校内队员的选拔以及校园足球文化的建设。因此,通过校内班与班之间或不同年级间的比赛,可有效增加足球人口。   2.3.2.2校际间联赛应根据其水平不同分组进行由于学校间足球水平的差异较大,对于校际间的足球比赛,我们应分为足球重点校联赛和足球试点校联赛两个组别,并分级开展。
  足球重点校联赛,指在足球重点校间进行的比赛,由于其整体水平相对较高,且学校数量相对较少,因此,建议采取主客场双循环的赛制。足球重点校由于基础较好,在完成比赛的同时还应承担起培养足球后备人才的重任,各布局城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对此类学校应加大投入的力度,保证比赛与训练的基本需要。
  足球试点校由于其学校足球水平较低,且参与学校较多,考虑到路途花费的时间以及经费的问题,建议采取区内的集中赛会制。首先在各区内选择条件较好的几个学校的足球场作为比赛场地,每轮比赛把附近区内所有学校的参赛队都集中在一所学校内进行,下轮比赛再进行更换,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条件较好的场地,另一方面通过集中赛会也方便管理,再有就是可以增加比赛学校的足球氛围。
  各布局城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可根据各区试点学校的足球水平,在每个区设定若干个出线名额参加市级联赛,市级联赛主要由各区联赛中决出的前几名球队以及所有的足球重点校球队组成。一般市级的比赛,小学设定32支参赛队,初中设定16支参赛队为最佳,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要指出的是,对于小学阶段,试点学校一般参与较多,可采用区级比赛与市级比赛的形式,而对于初中阶段,如果参与学校较少,只需根据学校间水平的差异,分组进行比赛即可。
  同时,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还应进一步加强与中体协和大体联的沟通与联系,逐步统一全国高中生联赛以及全国大学生联赛的竞赛模式。
  2.3.2.3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应重视全国性比赛或训练营的组织管理在市级比赛中表现优异的学校就可以代表本城市参加全国的比赛,如目前已有的全国高中生足球联赛和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而在中小学阶段,建议初中可启动以学校为单位的全国性的中学生足球比赛,小学生的全国性比赛则应以训练营的形式出现。但中小学比赛的开展都应有一个共同的前提,不要过于注重比赛成绩。众多青少年教练及专家认为,如果把初中阶段作为足球后备人才的启蒙阶段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而,不太现实,当然除非有极具天赋的天才少年。初中阶段是技能水平提高的最佳时期,经过小学的普及以及球感的培养,初中阶段技能水平提高的速度最为明显。通常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已基本具备了正常比赛的能力,学生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启动初中的全国性比赛,一方面可调动中学学校对足球的重视程度,扩宽小学足球生的入学渠道,另一方面也可方便对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进行集中选拔和跟踪培养,部分足球重点高中也可通过这个平台选拔自己所需要的学生球员。小学阶段以普及为主,一方面由于学生年龄较小,身体发育也不成熟,另一方面,避免出现集中调校的现象。因此,不建议组织以学校为单位的全国性的正式比赛,但可通过训练营的方式,把城市中优秀的足球苗子选拔出来,进行集中培训。
  全国性的比赛或训练营可采取大区和全国两个阶段来进行。首先,把目前所确立的校园足球布局城市分为四个大区,对于以学校为单位的中学生和大学生足球比赛而言,把每个布局城市市级比赛的前两名参加大区比赛;然后再把每个大区的前四名集中起来参加全国性的比赛。对于小学生的足球训练营,应以城市为单位,同样分为大区和全国两个阶段进行。在大区和全国训练营期间,还可让各职业俱乐部梯队以及各级国字号高水平运动队教练进行选材。在训练营中除安排比赛外,还应该选派一些国内外高水平青少年教练对学生进行统一指导,并且为丰富训练营内容,还应设置一些文艺活动。此外,如有条件,还可以适时举办一些国际夏令营,国际夏令营主要是和欧洲一些著名足球俱乐部合作,如曼联、切尔西、巴塞罗那、阿贾克斯等青训系统较为发达的俱乐部,我国选派国内优秀学生到国外著名俱乐部学习、训练、交流。
  对于小学阶段的足球比赛,应当采取打出名次不排名次的做法。打出名次是想让各代表队知道自己在全国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不排名次是为了淡化比赛成绩,使学生更多的注重提高技术水平,获得锻炼的价值。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采用道德风尚奖、优秀团队奖、优胜团队奖、精神文明奖等形式对参赛的代表队予以奖励,尽量使所有表现优异的学校代表队都可以获奖而归。对于参赛的学生还可设置最佳射手奖、希望之星奖等奖项对学生进行奖励。
  对于选拔参加全国训练营的优秀小学生,由于来自各个地区的人数不一,在组织方式上,可参照国外青少年培养的经验,变换竞赛方式。在具体操作上,可把学生和教练打乱顺序,进行混合编队。这样一方面可以锻炼教练的执教能力,另一方面也便于考察优秀球员在不同环境中的适应能力。
  2.3.2.4校园足球应注重与体育系统U系列比赛的有机结合目前,我国对足球后备人才的选拔主要通过各年龄段的U系列联赛来进行。我国U系列联赛参赛队主要是职业俱乐部梯队、各省、市的青少年代表队、以及部分足球学校、业余足球俱乐部等。但随着学校足球运动的不断发展壮大,学校足球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给我国同一年龄段的队员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校园足球的优秀代表队应有机会参与体育系统的U系列的联赛,一方面可使学校代表队检验自己的训练水平,另一方面也能给各级国字号教练提供一个方便选拔的平台。由于目前,我国学校队伍的训练水平较低,因此,可选拔在全国性比赛中打出优异成绩的代表队来参加U系列的比赛。组织这类比赛的目的是锻炼队伍,而不是追求名次,我们应吸取三杯赛的历史经验,杜绝功利主义,对于青少年的比赛采取打出名次,不设名次的做法,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使各参赛队既能锻炼队伍也能拿到相应的奖励。日本的“天皇杯”就是学校队伍与职业梯队间的比赛,并且在最初的几年里,冠军一直由学校队伍所获得。
  2.3.3联赛保险目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洽谈,经保监会备案并通过,专门设立《校园足球运动责任险》险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小学、初中校际联赛学生统一办理保险。联赛保险的顺利签署为校园足球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提供了保证。   2.3.4联赛注册注册是联赛的重要工作之一,它是审核参赛学生身份的主要依据。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的注册是在全国联赛委员会领导下的市级联赛委员会负责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市校园足球联赛参赛学校、球队、教练员(教师)和运动员的注册,并设专人办理。
  在注册工作中,市级联赛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指导本地各学校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注册管理规定;负责本地各学校、教练员(教师)和学生的注册审核、管理;汇总本地注册资料与数据,形成注册档案,并向全国联赛委员会上报备案(书面、电子版)。并且,所有注册备案材料均可登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官方网站公开查验。
  通过完善的注册系统,既可以使目前参赛的学生进行公平竞争,也方便日后学生出现年龄问题时进行核实。然而,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的注册工作还不完善,仍使用手工录入的方式,既不方便操作,也不利于查询。建议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尽快委托专业制作公司开发网上注册系统。并严厉打击虚假年龄, 建立资格审查机制,在各级年龄段比赛中,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要按规定处罚当事者,还要追究所属单位责任。从而逐步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注册制度。
  2.3.5联赛赛制布局城市校际间比赛,可根据各地区基本情况而设定不同赛制,一般重点校间比赛采取主客场双循环制,而试点学校区级联赛以及市级杯赛可采取集中赛会制。并且,根据青少年生理发展的基本规律,不同年龄段应采取不同的比赛形式,一般小学阶段的比赛以五人制与七人制为主,而初中阶段则以九人制和十一人制为主。并且,根据国外青少年比赛的经验,小学阶段可采取多节比赛的形式,但每节的比赛时间不应过长,一般保持在20 min以内为宜(表1)。
  备注:以上数据参照国际足联、亚足联和一些欧美国家及国内部分城市校园足球实践综合而来。
  2.3.6联赛经费目前,校园足球联赛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财政匹配资金两部分组成。国家体育总局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不少于4 000万的经费投入到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各布局城市针对国家的财政拨款还要进行相应的匹配。
  虽然国家4 000万的资金投入,在总体上是一个不小的数额,但由于全国开展的规模较大,而且活动内容较多,因此,最终分配到每个学校的经费就少之又少。目前,各城市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现象。
  然而,在校园足球联赛开展之初,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为体现校园足球的品牌效应,不允许赞助商进行联赛冠名,这严重影响了赞助商对青少年足球的资金投入。据厦门足协负责人介绍,由于国家对冠名的严格要求,导致厦门每年至少要损失200多万的赞助资金,这对目前不受重视的青少年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因此,建议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放宽政策,开发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还要积极发挥地方校园足球办公室的能动效应,积极鼓励更多的商业赞助投入到校园足球活动中来,并逐步减少政府的资金投入。
  2.3.7联赛评估
  2.3.7.1建立联赛评估机制的重要性校园足球的联赛评估机制是保证校园足球联赛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通过评估可对校园足球联赛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城市及个人给予奖励;对联赛工作未达到标准的城市,给予停发经费直至取消试点城市资格的处理。只有采取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保证校园足球活动的健康发展。
  2.3.7.2评估方式校园足球联赛的评估主要分三个层面来进行,一是成立全国校园足球联赛评估小组,对各布局城市校园足球联赛进行实地考察;二是成立各布局城市联赛评估小组,对本城市内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进行监管;三是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进行的大众评估,使广大关注校园足球活动的群众都可以通过电话或校园足球官方网站的平台就目前我国校园足球联赛开展的情况向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据实反映。
  2.3.7.3评估组成员组成全国校园足球联赛评估小组的成员主要由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以及各布局城市推荐的相关人员组成。各布局城市校园足球联赛评估小组则主要由布局城市校园足球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部分长期从事青少年足球训练的教练或教师组成。
  2.3.7.4评估条件校园足球的评估工作主要是针对各布局城市的联赛开展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商务开发情况,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对于联赛的评估,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主要负责校际间联赛的开展,而各布局城市则主要负责学校内联赛开展情况的评估。
  校园足球联赛的评估工作采取打分制,将各个要素和完成情况综合打分。具体内容可参照图3所示的联赛评估参照条件示意图:
  图3联赛评估参照条件示意图
  2.3.7.5评估流程对校园足球联赛的评估工作主要分为三步来进行,一是赛季前城市的年度计划的评价;二是赛季中各项检查;三是赛季末审计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2.3.7.6评估奖励或处罚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联赛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而对于开展较差的城市应采取扣拨资金甚至取消试点城市资格的处罚。
  3结论与建议
  1)为普及足球运动,有效扩大足球人口,校园足球联赛应高度重视校内班级间以及年级间联赛的开展与实施。
  2)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应根据学校足球运动发展水平的不同分级进行,并根据联赛级别的不同对各学校赛制、比赛形式等方面提出不同的任务要求。
  3)为完善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应进一步加强与中体协和大体联的沟通与联系,逐步统一四级联赛的竞赛模式,做好中小学联赛与高中、大学联赛的有效衔接。
  4)进一步完善联赛注册管理制度。通过开发网上注册系统,建立资格审查机制,并适时对优秀的学生球员建立学生档案,以便进行跟踪培养。
  5)我国布局城市校园足球联赛应开发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发挥地方校园足球办公室的能动效应,鼓励正面、积极性的商业赞助,并逐步减少政府投入。
  6)为保证校园足球联赛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我国校园足球联赛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完善联赛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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