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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 预防新增债务,,巩固义务教育化债成果

发布时间:2019-02-27 06:21:59 浏览数: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制约农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义务教育债务能否及时化解,不仅会影响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办学,而且关系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新沂市政府于2007年12月12日召开了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会议,布置安排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至2009年止,义务教育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已基本结束。义务教育学校的债务化解,改变了负债农村中小学的尴尬境遇,为学校创造了一个安定、正常的发展环境。
  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基本结束后,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预防机制却并未有效建立。近两年,义务教育学校债务有”死灰复燃”之势,应引起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马陵山中学是一所农村初级中学,占地80亩,现有30个班,学生1200名。2009年债务化解后,学校负债为1215216.05元,至2011年12月31日负债为2264482.76元(其中欠建楼款879415元、欠征地款317000元,其他各种欠款1068067.76元),负债总额增加了1049266.71元。而且每年的事业结余均为负数,且负债有每年增加的趋势。如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能及时纠正的话,若干年后很可能又得再来一次债务化解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基础教育的实施者,其债务成因有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以下两点:
  一、建设项目立项仓促,经费保障不力
  2010、2011两年间,为解决学生运动场地不足的问题征地28亩,征地款102万,按“食宿工程”要求,建学生宿舍楼一座,工程款300万。按“标准化学校”验收要求建塑胶跑道一条,工程款80万,按“校安工程”要求,建4500平方米综合楼一座,工程款540万,按“教育现代化”要求,购教师用电脑106台,款约40万元。这些工程的工程款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有809万,2010、2011两年间投入的专项资金总计为4902700元,资金缺口约319万。学校不可避免地要增加负债,拖欠工程款甚至拖欠各种公用支出款。
  二、未能真正坚持“勤俭办教育”的原则
  首先,事业支出结构不合理,201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41万元,201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25万元,其中90%以上是办公费、招待费、差旅、用车等公务开支,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习费等业务开支的比例很小。其中2010年招待费为181116.5元,办公费为270441.77元,2011年办公费为481556.26元(2011年平均每位教师办公支出为2400元)。学校并没有形成节俭度日的观念,学校各项开支特别是公务开支还有大幅压缩的空间。其次,每年的事业结余均为负数。2009年累计事业结余为-370029.3元,2010年累计事业结余为-1842009.33元,2011年累计事业结余为-2028922.9元。也就是说,学校每年都要拉下一部分“饥荒”。学校负债的状况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化解债务难,巩固化解债务成果更难。
  为巩固化债工作成效,形成新债增加的预防机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源头管理
  义务教育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是财政保障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优先发展教育,高度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但受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苏北地区对教育的投入还基本处在“保吃饭”的水平,学校建设发展主要靠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随着苏北经济的快速发展,围绕4%目标的实现,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要切实提高公共财政中的教育支出所占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在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教育的实际要求,增加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不断健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二、严明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一把手”是学校各项事务的总负责人,对学校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防止消费冲动,应实行债务包干制度,对于学校新增债务“谁负债,谁偿还”。要切实开展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加强对学校债务的监控和评估。由教育财审部门定期分析债务的变动情况,对发现的新增债务问题,应及时落实责任人,限期化解。对于出现新增债务的学校,校长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或调任。
  三、加强管理,坚决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
  1.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力度
  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确保各学校不因超预算安排项目而产生新债,要加强对学校的预算监督,要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教育局成立核算中心的契机,由核算中心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加强对学校支出的审核,对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支出坚决不予审批
  2.强化项目管理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度,学校基建项目按程序申报,经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由教育局负责落实实施。凡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或资金有缺口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严禁批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3.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决纠正财务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
  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民主理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校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事关学校全局的大事,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事项要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同意才能实施。要定期进行财务公开,要定期由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账务进行核查。学校不准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不准以任何借口签单挂账;不准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业务性开支;不准虚增、隐瞒、挪用、坐支非税收入;不准私设小金库、帐外设账等。
  义务教育债务的产生有义务教育学校自身管理的原因,也有上级管理部门甚至是政府部门的原因。要坚决制止发生“一边化解旧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财政、教育、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多方合作,加大审计力度,防止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发生,巩固义务教育化债成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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