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学习网 - www.lg9.cn 2024年05月18日 23:43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杂文文章 >

[强化和落实航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9-03-15 06:31:06 浏览数:

  交通运输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特别是从事全球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大型企业,在我国每年90%以上外贸进出口由海上运输完成中,确保船、货、人三者的安全,一直是高悬于航运企业头上的重大主题。而如何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2条要求的核心之一,也是现阶段指导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本文从集装箱班轮运输的安全工作实践出发,提出对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考。
  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自身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海运贸易不断扩大,大型集装箱航运企业无论是运营规模、航线覆盖、服务外延,已经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推进。截至目前,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集装箱班轮达152艘,总箱位近60万标准箱,位居全球第六、亚洲第四、中国第一;其所经营的80条国际航线,11条国际支线,以及83条中国沿海航线和长江珠江驳船支线,在全球超过53个国家和地区及155个港口挂靠,年挂靠港次达11650次,平均每天约有32艘班轮进出国内外港口。2010年完成集装箱运输量达719.3万TEU。
  远洋集装箱班轮点多线长、流动分散,海域全覆盖、时间全天候,加上营运班期紧、周转快,船舶无时不刻处在安全风险的动态之中,这种与安全生产的高度、紧密关联,决定了航运企业的安全风险更大,安全责任更重。一句话,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必须担当主体责任,必须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航运企业依法经营、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第一需要,也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重要体现,更是企业经营者的神圣职责。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首先必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自身。这是因为,企业不仅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其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大局,同时,无疑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此,从根本上说,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最终也必然体现在企业上。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重点在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中远集运按照中远集团的要求,以更高标准的安全管理、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更加高效的岸基指挥系统、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四个坚持”、“一个确保”,即坚持“依法治安”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问责制,完善安全生产的法治环境和制度氛围;坚持走“预防为主”的路线,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努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坚持依靠“科技兴安”的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断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用“双基强安”的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巩固从公司安委会、船舶管理部到船舶一线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公司海务监督、安质部等职能部门形成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指标和经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实现“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的目标。
  2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双基”执行力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重在“固本强基”。作为航运企业安全运输生产的基层、基础,每一艘远洋船舶既是一片浮动的国土,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常年远离祖国、独立运营,肩负的安全责任更直接、更艰巨。在中远集运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系统中,从安全营运指挥、船舶管理的岸基,到每天航行世界各大洋、靠泊全球各大港的船舶,“三级责任”缺一不可。而夯实“双基”,强化“双基”执行力,更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点。
  从交通运输部对近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看,部分基层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看不到实效;个别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严不起来、管不到位”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单位安全投入不够等,根本的原因在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这一“双基”还不牢固、安全执行力还不扎实。同时,全球范围内的海盗活动依然十分猖獗,严重威胁着船舶的航行安全和船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强调抓落实,离开了“双基”的执行力,安全生产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和空中楼阁。只有抓住了“双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才能得到落实;只有层层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才能“一杆子插到底”;也只有将强化“双基”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终点工程,才能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按照国务院《通知》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近年来,中远集运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方面,以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切入口,以制度、措施强化“双基”安全执行力。每年初,由公司与所有下属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从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考核指标、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全系统安全生产的“强约束”。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安全责任制来规范行为、落实责任。同时,通过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各项任务措施,以及公司上下各部门年终安全履职考核,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远洋运输企业高度涉外,多年来中远集运已形成一整套与IMO等国际海事组织、机构颁布的海上运输安全公约、法规接轨的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在这一体系框架下,每年不仅有上百艘次船舶分别在国外港口国接受ISP等项检查、在国内港口接受海事、边防、海关、公安主管机关,以及中远集团的专项检查。
  按照强化“双基”安全工作的思路,公司不断完善与推进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同时,从集装箱船舶安全管理实际出发,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动态检查制度”,以超前防范、实现全面安全为目标,以强化动态检查、科学全程监控为手段,先后在4艘试点船舶安装“驾驶台视频记录系统”,通过对驾驶台驾值人员工作状况和工作环境的截图监控,以及驾驶台管理动态检查,机舱管理动态检查,船员行为安全动态检查,推动和促进整个船队真正实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管理目标,最大限度地消除船舶在动态营运中设备(物)不安全状况和船员(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提升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船舶营运的本质安全。
  3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强化科学化、制度化机制
  国务院《通知》以及上海市贯彻《通知》的33条实施意见,在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要求上,突出了“十个强化”,包括强化隐患整改效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等,
  “十个强化”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综合治理措施,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实践证明,科技手段再高明,投入再多,没有人负责不行,而落实责任离不开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所谓科学化,就是要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但制度保证必须科学、 严密、有效。所谓制度化,就是以制度、规范落实责任,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
  当前,强化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建设,一是要在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上下功夫,推行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在创新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手段和方法上下功夫,认真梳理和改进一些不合时宜的安全监督手段和方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前甘泉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三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运输生产过程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层层落实企业内部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近年来,中远集运在科学研判、积极应对防海盗的严峻形势方面,全面总结、梳理防海盗工作预案,制定、细化落实船舶防海盗预警报告机制等多项措施,在岸基部门做好防海盗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加强对船舶防海盗工作进行提示和提供技术支持,及时部署、指导主船队船舶做好防海盗工作。并将对外劳务部、对外船管部的船舶防海盗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管理范围,将防海盗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特大地震、海啸和核辐射以来,中远集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航行和挂靠东京湾东部到津轻海峡的日本本州东海岸沿线港口的船舶进行跟踪,指导船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同时,为确保船舶和船员的生命安全,公司为相关船舶及时配备方核辐射的工作服、面罩和测试仪,并派出船管部海务监督员跟船,直接指导船舶和船员防核辐射工作。
  正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的科学化、制度化机制,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第一,公司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消除了安全管理的盲区和死角;第二,防台、防汛等季节性安全措施上下通畅,有效落实;第三,老旧船舶管理和船舶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到人,重奖重罚,切实解决无人负责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船舶火灾隐患,杜绝船舶火灾事故;第四,加大船舶防海盗工作力度,及时配备海上防抗海盗工具,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形成船岸防海盗工作网络;第五,进一步推进运输生产现场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实现人、机、环境的协调,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第六,完善事故管理和预防,严格事故和重大险情报告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意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监督指导到位。

推荐访问:航运 主体 落实 强化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