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学习网 - www.lg9.cn 2024年05月18日 04:59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情感故事 >

[论明人小说中的造反女巫] 放开那个女巫

发布时间:2019-04-26 06:44:33 浏览数:

  内容提要:女巫参战故事可以追述到带兵出征的妇好,但后代女巫却因走下神坛、流入民间而命运沦落,其参战故事多表现为起义题材。明人小说中的女巫参战故事,先后呈现为三种类型:初期秩序重建时的桀骜女巫,中后期承平风习下的驯服女巫,末期政权和思想面临崩解时的荒淫女巫。女巫类型每况愈下的变迁,寓示着女巫的失落难以逆转,但不代表巫术可被根除。巫术只是一个可以任人解说的阐释工具,但巫风却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
  关键词:女巫 小说 明代
  历史渊源
  女巫参战故事,源远流长。殷王武丁的妻子妇好,起初就是一员战将,因为“参加过对羌方、土方、巴方和夷的一系列战争,立下了赫赫战功”,于是进位为诸妇之首,并担任“司”职,“参与军政,主持祭祀”。这大概是有文献记载的最早一位女巫将领了。常胜将军与通神女巫的双重身份,使得妇好生前备受尊崇,死后享尽哀荣。
  巫的甲骨文字体为:“卍”。《说文解字》曰:“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衰舞形。”在高山族的古文字中,人写作“人”,神写作“神”,巫写作“巫”。巫师交通人神的使命可谓一目了然。远古的巫不仅是人神之间的使者,还是一个圣贤:“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正是因为巫沟通了天地,“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
  巫术在政教合一的远古社会中,表现为信仰的形式,实施着统治的功能。政教分离之后,“圣人”利用这一普遍的社会心理,“以神道设教”,强化统治的努力仍然没有停止过。既然统治者可以借助神道思想,加强统治;愚民中的清醒人物自然也可利用这一思想,对现行政权发动摇撼。历史上,利用巫术发动起义可谓风起云涌。陈胜、吴广就用过鱼腹丹书、篝火狐鸣等把戏。道教形成之前,东汉方士就鼓动张丰造反;道教刚一形成,立即为造反服务。朱元璋成功利用明教组织推翻元政权,并号其国大明,以断绝后来者野心。在元末明教起义中,同样出现了女巫身影:“有金花小姐者,亦以妖术惑众,聚兵江淮,人多应之。”足见此类民间故事,都是先民生活经验积累而来,带有强烈的文化信息。
  那么,借助巫术夺取天下的大明王朝,对待巫是一种怎样的态度?明代巫风呈现何种状态,对后世又有怎样的影响?本文以明人小说中的女巫参战故事为视角,探讨明代的巫风变迁及其文化内涵。
  三种状态
  明人小说中,《平妖传》二十回本最早写作女巫参战故事。受其影响,多部争战题材的小说都出现了女巫形象。有趣的是,它们所讲述的发动起义的宗教组织都是白莲教及其变种,恰与明教同源。并且,小说中的女巫,呈现为每况愈下的三种类型。这一失落过程,呼应着明代的社会思潮。
  其一,桀骜的女巫。
  《平妖传》二十回本创作于明初,集中描写了一位天真少女如何成长为桀骜女巫的转型过程。胡永儿出生,源于其父胡大洪好色看画;胡永儿离家,源于其父母刻薄狠毒;胡永儿造反,源于恶浊社会断绝其一切后路。她是一个乱伦种,也是一个被放逐者。胡永儿命运悲惨,但是形象美好:她慈悲,为施舍一个讨饭婆婆宁愿自己挨饿;她天真,为了父母有饭吃、有钱使,甘冒犯法风险;她善良,嫁给一个痴子,在炎热夏天为其打扇;她顽皮,对待心怀不轨的浮浪子,以恶作剧惩处之;她真诚,看到卜吉为人憨厚,决意投桃报李;她纯洁,始终保持着处子之身。胡永儿可谓出淤泥而不染,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女子。但是,在受到系列打击后,胡永儿的性格发生逆转,最终成为逸出社会规范和普通生活的神秘女巫。
  胡永儿施行妖术,从未在战阵之上,只在招集人马、收买人心上施为。这一点,与其他小说中的女巫完全不同。这个安排出于罗贯中的特殊考虑。罗贯中认为,完全依靠巫术发动造反是不能成事的。第十五回,回前诗曰:“妄言天子容易做,十个反的败九个;会施天上无穷法,难免目前灾与祸。”而其原因,第十六回的回前诗予以回答:“伪立为王不忖量,将何才德效尧唐;一朝事败汤浇雪,乱剑分尸自灭亡。”周楞伽考证,罗贯中是理学名家赵偕的门人。在理学家那里,德不仅指道德,还包括智慧、才能。罗贯中认为,智慧、才能超群的不世英雄,若辅以巫术,就会如虎添翼;若徒然倚靠巫术,如同玩火自焚。
  小说中,无论巫术多么神异,都不能所向无敌、包打天下。罗贯中没有将胡永儿的地位拔高到藐视群雄。小说安排起义领导人物的关系,可以从十六回王则封官看出:“王则见人心归顺,乃自立为东平郡王。册封胡永儿为皇后,左黜为军师,弹子和尚为国师,张鸾为丞相,卜吉为大将军,以下众人都挂印封官,其势越大。”这样安排,有切近的现实基础。集聚人马,可施展巫术;而攻城略地,非血战不能取胜。
  笔者曾考证,《平妖传》二十回本寄寓着罗贯中对明教起义的历史反思与总结,是以纸上风云发泄黄粱事业。明教起义终成燎原之势,其广泛的社会基础不容忽视。胡永儿寄寓着罗贯中及其同时代人对女巫的尊崇情结。但是罗贯中并非鼓吹巫师造反,他反复警告巫师不要“妄言天子”,不要“伪立为王”。女巫胡永儿,一旦投身起义,虽能掀起一场波澜,也因此送了卿卿性命。他认为巫师起义,是误:“只为一时风火性,等闲烧了岁寒心”(三回);是祸:“神器从来不可干,僭王称帝讵能安?”(二十回)他希望巫师回归民间,保持本色:“戒得贪嗔淫欲事,分明世上小神仙。”令人惊讶的是,罗贯中塑造女巫以反思历史、呼唤巫术回归民间的同时,朱元璋也在做同样的事。
  表面上看,朱元璋对明教的态度似乎矛盾。朱元璋从明教支系发展起来,羽翼稍丰,就忙着摆脱与明教之联系。《高帝平伪周榜》载其告示日:
  不幸小民,误中妖术,不解其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蟠汝、颖,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以立功,遂引兵渡江,赖天地祖宗之灵及将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战而定浙东。
  后署“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元璋登基后,这段历史被极力遮蔽:《明太祖实录》中的龙风年号一律改为干支纪年。朱元璋因明教起义一跃而起,为独占天下,不能不与明教脱离关系,并扑灭之;为子孙计,也要限制巫术活动,使其不能坐大。因此帝位稍稳,朱元璋就开始梳理巫术。《明太祖实录》中,有四次给巫术松绑的记载:   洪武元年十二月,“诏定皇太子、亲王及士庶婚礼”,其中赫然规定:“采择既谐,将加卜筮”。八年正月,
  上曰:“人才不可一概而论。贤能之士,或有隐于老佛、卜筮、负贩者。顾在上者能拔用之何如耳。”
  十二年十二月,朱元璋提议“将立卜筮之官”:
  上敕中书曰:“卜筮者所以决疑。国有大事,必命卜筮。朕观往古,终日乾乾、履道不息之君,虽其视听聪明,犹不能无疑焉。故必以不息之诚、决疑于龟筮者,所以通神明之意、断国家之事也。是以《洪范》九畴,稽疑列焉。朕居大位十有二年,而卜筮之官尚未择建。尔中书礼部,令天下广询博访。朕将试而用之。”
  先是,京师卜筮者多假此妄言祸福,特下令禁之。至是,敕钦天监:“凡瞽目及阴阳人,仍听其卜筮;诸人不许妄词讦告。”
  朱元璋采取两手政策:一手是放开零散的巫术活动,另一手却加强宗教组织的管理,紧紧扼住宗教力量:
  洪武元年正月,
  立玄教院,以道士经善悦为真人,领道教事。八月,
  甲戌以张正常为真人,……制曰:朕惟道家者流,本于清净无为,其来已久。张氏自汉而下,宗派相承。尔四十二代孙正常,存心冲澹,葆德纯和,远绍祖传,以守正一。朕用嘉之,赐以名号。尔其益振宗风,永扬玄教。十五年四月,
  置僧道二司。在京日僧录司、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设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凡内外僧道二司,专一检柬天下僧道,恪守戒律清规;违者,从本司理之,有司不得与焉。若犯与军民相干者,方许有司惩治。
  二十四年六月,
  命礼部清理释道二教。敕曰:今之学佛者,曰禅、曰讲、曰瑜珈;学道者,曰正一、曰全真,皆不循本俗,污教败行,为害甚大。自今天下僧道,凡各府州县寺观虽多,但存其宽大可容众者一所,并而居之,毋杂处于外,与民相混。违者,治以重罪。
  可见,朱元璋对待巫术,不是出于信仰,而是出于需要。朱元璋利用巫术为政权服务、又扼制之不使膨胀的深谋远虑,并未被后世子孙深刻领会:有明一代君主,痴迷方术者多,因此送命者也不乏其人。如此上行下效,明代巫风在中后期极为繁盛。
  罗贯中以小说塑造一个造反女巫的形象,在民间文学的层面上对巫师起义作了反思,而他的态度与朱元璋竟然不谋而合,即巫师应退隐民间,巫术应回归地下。仿佛宿命一般,他的深刻思想也未被后来的小说家领会:明代中后期写作女巫参战故事的小说连篇累牍。而小说中的巫风淫,正对应着世风乱。
  其二,驯服的女巫。
  刊于万历三十四年的《杨家府演义》,塑造了杨宣娘这个符号型的平面人物。杨宣娘是杨宗保女儿、杨文广姐姐,征西十二寡妇之一。她法术高超,能撒豆成兵、出有入无,能利用巫术招降五国蛮王,擒斩八臂鬼王,为朝廷征战四方。但是,杨宣娘又逆来顺受,对身家命运毫无掌控能力。神宗两次听信谗言,欲将杨家满门抄斩:第一次,杨宣娘只是听之任之,等待生路;第二次,她在怀玉建议下与家人逃入太行山,自我放逐。她既无愤怒,也无恐瞑,是一个思想贫乏、内心空洞的女巫。尽管她展示了赫赫法术,但在思想和精神上都是侏儒。
  与之类似的,还有《七曜平妖全传》中的裴月娥、周如玉。该作刊于天启四年。这二人都出身于乱民,后来反邪归正,都嫁给平叛主将许定国。小说三十回载:裴月娥看到古碑篆文,知道许定国乃上天遣下平叛的廉贞星。随后两军对阵,“看见许参将人品魁梧、状貌磊落,自是封侯的模样,果是应天星的豪杰。她便有了主意:‘这才是我的丈夫。’”裴月娥先后两次救了许参将,暗通款曲;又在阵前讨价还价,得到迎娶承诺,于是立即倒戈。为了巩固自己地位,她又将周如玉骗人圈套,作为一件礼物送给许参将做小妾。成婚之夜,周如玉仍被蒙在鼓里。周如玉同样形象灰暗。她本领高强,嫁给天阉刘成,于是帮助叛军攻城略地;被裴月娥欺骗失身,再次服从命运安排,转脸帮助官军攻打叛军。这个一妻一妾、夫贵妻荣的大团圆结局,呈现出诡异荒诞的色彩。两个女巫的出嫁,一为投机自媒,一为被骗无奈,都是既无原则、又少情感。
  这类驯服女巫的法术都被极度膨胀,成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唯一依靠。这不是对胡永儿这个女巫形象的理性发展,而是将其转化成一个明知是假的谈资,进而演绎成神仙赛宝、百姓旁观的闹剧。至《祷杌闲评》,法术展示完全取代了争战双方智慧才能的展示,争战沦为纯粹的比法术、赛宝物,在喧闹中透出作者对巫术的冷淡与隔膜。
  这类驯服女巫,都已陷入危险境地:杨宣娘若是稍作反抗,裴月娥、周如玉若不立即归正,都将陷入女巫乜巢儿那样被毁灭、受侮辱的处境。她们的命运,拿捏在小说作者的精神理念中:驯服,已经成为她们是否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底线。她们的形象与已经走下神坛、流入市井的女巫是一致的。
  明代,医卜相巫号称四术。巫师中,本领小者,游走于乡村市井,祈禳画符,招摇撞骗,藉以谋生;本领大者,出入皇家内院,祸乱朝政,攫取权势。无论他们何处谋生,都以依附为前提,以驯服求生存,不仅走下神坛,而且极为卑微。小说中法术高强的驯服女巫,乃是现实社会中卑微巫师的缩影。
  《拍案惊奇》第十七卷载:那学了与民间祛妖除害的,便是正法;若是去为非作歹的,只叫得妖术。虽是邪正不同,却也是极灵验难得的。……却有一件作怪:学了这家术法,一些也胡乱做事不得了。尽有奉持不谨,反取其祸的。
  正法与妖法的区别不只限于奉持与施为,还要看被依附对象的身份。该书第三十一卷又说:
  可见悖叛之事,天道所忌。若是得了道术,辅佐朝廷,如张留侯、陆信州之类,自然建功立业,传名后世。若是萌了私意,打点起兵谋反,不曾见有妖术成功的。从来张角、微侧、微贰、孙恩、卢循等,非不也是天赐的兵书法术,毕竟败亡。甚至无意中可能影响到其他宗教势力的,也被称为“妖”。万历年间成书的《原李耳载》曰:
  蜀有妖巫,展裙渡江,飞渡不濡,而稳于舟。行人惑之,晓夜环聚投教者,日以百数。薛真人知之,曰:“日月之下,可容青磷鬼焰,簧鼓人心!”乃颂咒律已,将一纸裙分裂。其巫正坐江欲渡,即时两股劈开,浮江而毙,妖遂息。   不仅如此,巫师即便无故被冤,也当反躬自省。同书又载一女道士因不愿嫁人,遂被官府判为“妖”,并锁闭三年。释放之时,她说:“凡玄释二门,遇宰官生嗔喜心,皆本人自造黑白业也。”
  可见,握有权力者即拥有道德评判,因此,“妖”总是指那些遭受打击的巫师。一切维护现存秩序的宗教法术,可称之为“正”;若尝试对抗该秩序的,便是“妖”。由此,凡是在政治上对抗权力中心,在宗教上另立神道体系,在组织上扩充信徒,在伦理上违背世俗,乃至影响一切既得利益者权益的巫术,统统可以称为“妖”。巫师随时面临被侮辱、受损害的命运,因而战战兢兢,卑微软弱。
  女巫参战,只能是秉承天命,尊崇皇权,在既定胜负中帮闲添乐,给小说读者平淡无奇的生活抹上一缕想象意趣。这是平妖系列长久繁盛的最重要原因。而明末小说中有关女巫征战的描写,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字越来越少,兴趣越来越淡,女巫的能量越来越低。明朝颓败国势引起了普遍恐慌,关于女巫参战的帮闲故事,也就走到尽头。
  其三,荒淫的女巫。
  明代中后期,小说界出现描写女巫滥交的恶流。万历年间,冯梦龙改变《平妖传》为四十回本,尝试将女巫写成滥交者。三十五回,他借圣姑姑之口宣扬了这种巫教特色的性放纵观念:
  凡男女相就,都是夙世姻缘。如做夫妇的是正缘,私合的也是旁缘。还有一节,七情六欲,男女总则一般。女当为节妇,男亦当为义夫。男子三妻九妾,兀自嫌少。如何怪得妇人?况且妇人让着男子,只为男子治外,一应事体,是他做作。妇人靠着他现成吃著,故所以守着男子的法度,从一不乱。若是有才有智的,赛过男子,他也不受人制,人也制他不得。你且说汉帝刘邦诛秦灭项,何等英雄!任看吕太后在宫中胡作胡为,全然不管。他也不把吕后当作个寻常女子看成。人生世上得意难逢,趁着时好运好,得便宜处且便宜,得快活处且快活。
  冯梦龙的做法,与其思想观念有关。冯早年放浪不羁,性情通脱。他不仅编情色民歌,而且“欲立情教”,甚至“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金瓶梅》,可谓“名教罪人”。终于“(吴中)父兄群起讦之,事不可解。”于是他向房师熊廷弼“千里求援”。熊帮助了他,但也羞辱了他。@经此挫折窘辱,冯心性大改:“吾无学无识,且胆销而志冷矣!”
  当内忧外患浮出地表,早年放浪不羁者纷纷转移注意力,开始关注社会责任。这是明末知识分子的一次普遍转身。冯梦龙在《酒家佣·叙》中说“世人勿但以故事阅传奇,直把作一具青铜,朝夕照自家面目可矣。”“乙酉难作,冯著《中兴伟略》及《中兴实录》两编,恭迓唐王监国,固守闽、广。”冯梦龙立改前辙的做法,虽有一定普遍性,但明朝的没落世风,已经积重难返了。
  天启年间刊刻的《七曜平妖全传》,继续冯梦龙式的尝试。裴月娥、周如玉都以处女之身嫁给许定国。但反面系列中,则滥交者多:徐鸿儒到衮府嫖娼,结识了妓女乜巢儿并拐骗了她;乜巢儿当上了伪皇后,仍然四处卖弄风情。小说中女巫的性放纵不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根基于颓废的时代风尚。小说以巫术神魔的外壳掩饰解剖社会现实的锋芒。第十二、十三回,写“董公子强婚”,立逼已订婚女子改嫁自己,引燃了起义导火索。第十六回,有一段描写上会时男女混杂的文字,其荒唐情节竟然模仿《西游记》中菩提老祖教导孙悟空法术的庄严场面,令人失笑:那些上会的道人,男女不分,混在一处,……看上小妇人,小妇人又看上师傅,彼此有意,难以得手。师傅便开口说:“你这位女菩萨倒有些根行,俺将密偈传与你罢。”那妇人欢喜拜谢,曰:“弟子得脱离苦海,万劫不忘师恩。”他师傅又哄他:“你若聪明,参透玄机,俺便度你。”便叫他过来,将他背上轻轻打一掌,与他三个枣子。那妇人也聪明,便说:“叫俺三更背了人早早来是了。”这妇人果然到三更自家来了,要师傅传法。和师傅一头儿睡着,皮靠皮、肉靠肉,各样解数儿都传与他,临了还传他一个懒汉推车。这便是受密偈的。多少人间妇女明明都着他手,都要他弄哩。这上会的坏处多得紧,也说不尽。
  明遗民之作《樵史通俗演义》中,反贼丁寡妇也堕落为皮肤滥淫之物。小说写其隔壁老头,夜晚偷窥丁寡妇:在布袋里取出四五个像柳条做成的人儿,也有男的,也有女的,她拣了两个眉眼清朗的男人,其余依旧和那些纸人儿都收拾在布袋里去了。剩下的两个柳条人儿,丁寡妇拿起来一看,口里念念有词。念完了咒,叫一声董大起来,先是一个跳起来;又叫一声满场儿,又是一个跳起来,都顷刻间变成七八尺长的大汉子了。惊得雷老儿目瞪口呆,只得且看她如何了局。但见丁寡妇吩咐道:“满场儿去陪老奶奶睡。”自己拉了董大,都脱得精赤条条,上炕去搂着睡了。
  《樵史通俗演义》写女巫滥交,部分源于作者庸俗的性观念。第十二回写大地震,死伤人众,但其文字看不到悲悯,却流露出恶俗:
  有一项姓人,为压伤一腿,睡在地上。见妇人精身子过去,有把瓦遮阴户的,有把半条脚带掩阴户的,有披半边裤子的,有牵一副被单的,有一手掩阴户一手遮双乳的。赤脚乱发,老老少少,好好歹歹,顷刻之间过去了四五十个,好不可怜。女巫淫乱,本是远古风习。但是,蛮荒时代的“极乐”行为已经失去了其远古时侯的纯朴,而变得诡异和邪恶:
  无论女巫们的狂欢是否属于虚构杜撰,但像所有异端的放纵活动一样,它们是会危及社会或神学的现存制度的。……性放纵追求的并不是淫欲满足,而是其他目标。这是一种朦胧的希望,即通过破坏性禁忌,参予‘魔鬼的’狂欢,他们可以在某一方面改变自己的存在状况。
  福柯认为,文明越是发展,人类会构建越来越功利的性的“政治经济学”,而回望历史,我们对古人的性观念却非常陌生;这是思想的转型、观念的断裂。美好纯洁的嫦娥,在其本事中却是一个淫妇。嫦娥形象的古今变化,显示了人类雕琢性观念的文明进程。
  女巫淫乱,也有社会对女巫隔膜的原因。性关系就是由性行为所构成的人际交往关系。在中国古代甚至“嫖妓往往是一种交际手段”。然而,“任何民族内部都会有不同阶层的不同性模式,……而且同一阶层内也必定有多种模式。……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只不过是与另一个很特殊的怪人发生了冲突。其实更常见的是,他在与整个文化冲突。”①女巫与社会大众格格不入,小说作者充满想象力的描写既然无征,不妨随意夸张。于是,生活中一切不可理解、荒唐好奇的性乱行为被叠加放大后,统统投射到这些异己人物的身上。   而在明代,女巫淫乱还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明朝中后期,世风浮华,纵欲思想大盛。《万历野获编》载武宗、世宗、穆宗、神宗皆私生活糜烂。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五杂俎·人部四》载:明人好男色,“举国若狂矣……而官多惑之,往往形之白简”;“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因此,女巫滥交,也反映了最真实的社会形态。
  荒淫女巫,从承平年代的纵情声色,演变成一种潜在的而又切身的威胁。在一个文明社会中,滥交首先松动了家庭伦理,使得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塌陷,从而引起社会混乱。那些荒淫女巫们,以身体冲击现存的伦理道德秩序,给下层社会带来的恐慌远比他们发动的暴动本身更有威慑力。一切对现存秩序造成破坏,对安定生活构成威胁的,都会加重大乱将f临的末世恐慌,而受到生活饱暖者的怨恨。于是性乱的女巫统统在战场走向败亡。
  小说讲述女巫参战故事,其视野却更多地投向床榻。这一分裂现象,既受外来西方观念影响,对性自由产生一定程度的艳羡,又因末世降临,通过不安分的女巫故事作出警世危言,传播恐慌情绪。小说中的滥交女巫,都是一些邪恶而强悍的美丽女人,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一方面是心理恐慌,一方面又欲罢不能。可见,一个王朝的覆灭,不仅有政权体系的崩溃,还有思想文化的没落。
  结论
  明人小说中的女巫参战故事,先后呈现为三种类型,对应着不同的时代思潮:即初期秩序重建时的桀骜女巫;中后期承平风习下的驯服女巫;末期政权和思想面临崩解时的荒淫女巫。女巫类型每一次变动都源于现实需要。事实上,古老巫术就是在阐释世界的过程中产生的。正如巫术方式千奇百怪、巫术传承变化多端那样,巫术从来就不是一种坚固的信仰,它只是作为某种工具而有意义。古代小说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民间文学,但无论其怎样粗朴,它总是非常生动地纪录变迁的历史和文化。
  女巫的幸存依赖本民族文化的存在。满州入关,对汉文化始终抱有遵从态度。清皇族萨满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又容忍了巫术活动的地下传播。朱元璋对巫风外松内紧的政治手腕,清统治者心领神会。一方面,对普通的巫术信仰,清帝王采取视而不见、禁而不严的态度:
  谕凡僧道巫瞽之流,止宜礼神推命,不许妄行法术、蛊惑愚众。
  朕卖有见于天人感应之至理,而断不惑于鬼神巫祷之俗习,故不惜反复明晰言之。内外臣工黎庶,其共体朕意。
  严禁师巫,勿令蛊惑,亦保民之一端也。凡此皆不用严峻迫切。另一方面,严厉防范巫风形成势力,对威胁现行政权的巫术组织则坚决扑杀:邪教之事,……与其发觉后,四出擒拿,尽置诸法,何如豫先防察晓谕、设法潜消……禁止师巫邪术,律有明条。……倘邪教有据,严拿究办。……其深山邃谷,饬文武官,会遣兵役搜查。
  龙华会教头僧时济,师巫邪术,愚惑乡民,至戕人命,现在拿究。得旨:是,此案应严处以示警。
  明朝从明教起家,但终明之世,巫师造反数量少、规模小;清以弓马取天下,却爆发了太平天国、义和团几乎颠覆政权的巫师暴动。因此,本文所探讨的女巫参战故事及其特点,只是一个特定时期特定人群中的特殊现象,并不具有普遍而延续的特点。只要人类面对未知的世界和变幻的未来感到困惑,就一定会有巫术存在的空间。因而,女巫的地位虽然失落,却不会根绝。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1YJC751098)的阶段性成果。
  (许军,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人文社科部)
  【责任编辑:刘大先】

推荐访问:造反 女巫 小说 论明人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