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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参赛学_论竞技参赛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9-05-16 06:34:33 浏览数:

  摘要:竞技参赛原则是参赛者在参加运动竞赛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竞技参赛理论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核心构成,对竞技参赛实践有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以竞技参赛规律为依据,总结和概括优秀选手成功参赛的普遍经验和竞技体育科学研究的先进成果,作者提出并建立了由指导参赛者竞技行为规范的原则和指导参赛者获得理想竞技表现的原则所组成的竞技参赛原则体系。前者包括:诚信参赛原则、遵规守纪参赛原则、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和慎对伤病参赛原则;后者包括:适宜参赛目标原则、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冗余备赛原则和因势应变参赛原则。
  关键词:竞技参赛学;竞技参赛原则
  中图分类号:G8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2)03-0001-11
  运动竞赛是运动选手在裁判员主持下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的竞技较量,由组织比赛和参加比赛两大部分组成。竞技参赛是竞技体育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独立性的重要范畴。
  竞技参赛学即是指导教练员、运动员成功参加比赛的理论。竞技参赛理论随着运动员参加竞赛的实践而发端,随着运动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发展。竞技参赛理论体系的建设经历了多年的滞后,在我国竞技体育学者共同的努力下,近年来取得了重要的进展。竞技参赛原则是竞技参赛理论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核心构成,对竞技参赛实践有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本文的研究任务即为科学地确立竞技参赛原则,构建完整的竞技参赛原则体系。
  1、竞技参赛原则与竞技参赛规律
  1.1 竞技参赛原则释义 参赛者在参加运动竞赛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称为竞技参赛原则。竞技参赛原则对于竞技参赛活动的方式方法予以指导和规范,告诉参赛者在竞技参赛活动中如何思考,如何操作,能够取得理想的参赛效果。
  科学的正确的竞技参赛原则应该是竞技参赛活动客观规律的反映,应该是竞技参赛普遍经验的概括和科学研究成果的结晶。
  1.2 竞技参赛活动的客观规律 为了科学地确立能够反映竞技参赛活动客观规律的参赛原则,首先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竞技参赛活动中,比赛结果的决定因素以及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竞技能力表现的规律。这些规律包括:
  1)运动员参赛结果包括比赛名次与竞技表现,不同的参赛目标要求不同的参赛行为;
  2)运动员参赛结果由运动员自身表现的竞技水平、竞技对手表现的竞技水平以及比赛结果的评定行为三方面因素所决定。其中,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创造运动成绩的核心内因;
  3)运动员的竞技状态是不断变化的,竞技状态的好坏对比赛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4)充分的赛前准备有助于成功地参加比赛;
  5)在适宜的比赛环境中,运动员可高度动员其心理与生理系统,充分发挥和表现出在训练中已经获得的运动竞技能力;
  6)运动员心理与生理系统在高度动员后,需要在必要的条件下进行调整与恢复。
  竞技参赛活动的组织者与参与者应该深刻认识竞技参赛规律,严格遵循竞技参赛规律去组织自己的竞技参赛活动,才有可能取得竞技参赛工作的成功;而任何违背竞技参赛规律的认识和做法,都必然会受到竞技参赛规律的惩罚,甚至付出巨大的代价。
  依据竞技参赛规律确定竞技参赛的基本原则,用以指导我们的竞技参赛活动,就能够更成功地参加比赛,取得理想的比赛成绩。
  1.3 竞技参赛原则体系及其构建 特定行为原则的设立应能对该行为主体的行为提供积极的指导,特定行为原则体系的构建则应能为该行为主体的特定行为提供全面的、完整的理论指导。竞技参赛原则体系的构建应该能够完成这一要求,为竞技比赛的参赛者的参赛行为提供全面的、完整的理论指导。
  竞技比赛参赛者的参赛行为应该努力实现两项基本的要求。一是必须符合竞技场上的行为规范,二是要力求获得满意的竞技表现。对应上述两项基本要求,我们将竞技参赛原则分为指导参赛者行为规范和指导参赛者获得理想竞技表现的两组原则。
  为了指导参赛者的行为符合竞技场上的行为规范,提出的原则有诚信参赛原则、遵规守纪参赛原则、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及慎对伤病参赛原则;为了指导参赛者能够获得满意的竞技表现,提出的原则有适宜参赛目标原则、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冗余备赛原则以及因势应变参赛原则。这样9项原则即组成了竞技参赛基本原则的理论体系,各项具体的参赛原则分别在准备比赛和参加比赛的不同方面,对参赛者给予正确的指导(表1)。
  2、指导参赛者行为规范的竞技参赛原则
  2.1 诚信参赛原则
  2.1.1 诚信参赛原则释义 诚信参赛原则是指,参赛者应以诚信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参与比赛活动的原则。诚信参赛包括:符合参赛资格规定以及依靠正当的竞技行为获得真实的参赛成绩这样两个方面。
  2.1.1.1 符合参赛资格规定 运动竞赛是按不同群体分别组织举行的。为此,各种比赛的规程中都对参赛者的资格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体重、不同地域、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健康状况的运动员都应分别参加符合自身条件的相应组别、级别的比赛,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以男充女、以大充小或以小充大、以重充轻,或冒充其他地域、单位的成员,特别是健全人假冒残疾人参加比赛,都是极不道德的行为。
  2.1.1.2 依靠正当的竞技行为获得真实的参赛成绩
  包括提倡科学营养,拒绝违禁药品;坚持诚信竞技,拒绝串通假赛;尊重每一个参赛者,不得蓄意伤害竞技对手等等。只有依靠正当的竞技行为获得的参赛成绩才是真实的、可贵的。
  2.1.2诚信参赛原则的科学依据
  2.1.2.1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态度 人是具有高度社会性的高级生物,人类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存在于一切社会活动之中。良好的人际联系是成功组织健康进步的社会活动的重要条件,诚信,则是建立良好人际联系的重要前提。对于竞技比赛这一具有巨大影响的社会活动来说,“诚信”的价值就更加突出。在比赛结果产生的强烈的社会效益和巨大的经济效益的面前,运动员必须时刻牢记,诚信是做人的基本态度,也是运动员健康竞技生涯的立身之本。   2.1.2.2 公平竞争是运动竞赛的生命 现代竞技体育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它的价值,既存在于运动竞技的高观赏性,也存在于其公平竞争这一现代理念的充分体现。
  在形形色色的社会活动中,人们又给予运动竞技以特殊的关注,认为它是“费尔普赖”的典范。这就更加激励运动竞技界应该科学地制定出比赛的规则,并严格地按照规则组织比赛,确保所有运动员公平地参与竞技。公平竞争是运动竞赛的生命,是竞技体育本质属性的体现,是竞技体育健康发展的需要。
  2.1.3 诚信参赛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假资格和假成绩是竞技体育中的两大公害,贯彻诚信参赛原则,必须坚决反对假资格和假成绩。
  2.1.3.1 规范和弘扬体育道德 要规范体育道德标准,让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明确,应该怎样做,不要怎样做。每次重大比赛开始时的运动员宣誓和裁判员宣誓是对竞技者进行参赛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体育道德教育,引导所有竞技者加强道德自律,提高道德修养。要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弘扬赛场正气。
  2.1.3.2 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坚持诚信参赛原则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制体系为诚信参赛者提供法制保障,对蓄意造假、坑蒙拐骗者给予法律的惩处。为此,要完善竞技体育有关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
  进一步健全并严格实施比赛组织管理的有关制度,包括:组织制度、检查制度、监督制度、处罚制度等等。比赛中要更好地发挥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作用。
  2.2 遵规守纪参赛原则
  2.2.1 严格遵守规则规程参赛原则释义 遵规守纪参赛原则即是指竞技者在参赛过程中的一切言行均应严格遵守该项目的比赛规则和具体赛事的竞赛规程有关规定的原则。
  比赛规则规范着比赛进行的方式和比赛结果的裁决,竞赛规程明确了具体赛事的组织和管理要求。规则和规程就是比赛组织实施的基本法规,是判定参赛者参赛行为是否适当的权威准则,是决定比赛结果的公认标尺,任何比赛的参赛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行为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完成。
  2.2.2 严格遵守规则规程参赛原则的科学依据
  2.2.2.1 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是竞技者必须遵守的行为法则 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制定和践行是竞赛得以组织进行的基本保障,是所有竞技者必须遵守的行为法则。
  比赛要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范;比赛要分出胜负,要排列名次,必须有所依据;比赛难免会有对抗、冲突,此时需要裁判员实施裁决,必须要有标尺。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就是规范,就是依据,就是标尺。每一个赛事在哪里比赛,什么时候比赛,谁可以参加,怎样进行,发生纠纷和争议怎样裁定,诸此种种,都需要依据规则和规程予以解决,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参加比赛。
  2.2.2.2 遵守规则规程参赛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需要
  保障公平竞争是组织比赛的核心要求,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则为公平竞争的实施提供着基本的保障。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诚信和守纪律的参赛者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护;而对不遵守规程的参赛者,则给予制约。比赛中违反规程的参赛者,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冒充女性的男运动员、隐瞒真实年龄的选手,均应被取消参赛资格;服用违禁药物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比赛成绩并定期或终生禁赛,有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比赛规则为所有参赛者在同等的参赛条件下进行竞技较量提供保障。不遵守规则会受到处罚,如径赛选手起跑抢跑,举重运动员试举超时,足球运动员以手或臂触球,排球运动员触网,都会受到裁判员判罚。
  2.2.3 严格遵守规则规程参赛原则在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2.2.3.1 认真学习领会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为了在比赛中能够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和竞赛规程,重要的前提就是首先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规则和规程。只有准确理解了有关规则和规程的内容,才有可能按照这些规定去做。
  许多项目的比赛规则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作出修改,这就更加要求竞技者及时学习掌握新规则的内容,并及早按照新规则的要求,调整训练计划,学习和熟练新技术、新战术,以求在按照新规则进行的比赛中占得先机。
  2.2.3.2 树立在赛场上绝对服从裁判的理念 人们制定的任何比赛规则都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合理,不同的参赛者对同一条规则的理解也常常会有细微的差别,在赛场上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段比赛过程也常常会有着不同的判断,因此,在比赛中,裁判员和参赛各方选手对于比赛场景的判断都未必完全一致,极易引发歧义和争执。在这种时刻,必须牢固树立绝对服从裁判的理念,无条件地执行裁判员的裁决。
  当然,裁判员的裁决也并非永远正确,为了保护竞技者的正当权益,许多赛事的竞赛规程中对于参赛者的申诉、抗议、复议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参赛者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提出交涉。
  2.3 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
  2.3.1 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释义 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是指,参赛者在比赛中应努力拼搏,团结协作,力争参赛胜利或表现出个人或团队所能够达到的最佳竞技水平或取得理想名次的参赛原则。
  竞争求胜是竞技体育参赛者永恒的追求。现代竞技赛场上,比赛胜负的确定往往只在毫厘之间,优秀选手稍有松懈,常常就会被对手超过;同时,运动员的训练状态也在不断变化,任何优秀选手也不可能永远总是“最佳”。因此,冠军们在赛场上必须始终兢兢业业、认真参赛,永远保持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
  对于大多数参赛者来说,因为实力有明显差距而根本没有可能进入前三名获得奖牌,但他们同样应该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参加比赛,同样需要顽强拼搏,去争取尽可能好的参赛成绩。即使仅仅比前此的水平快了1 s、远了1 cm、多得到0.1分,或者名次排位前提了1位,都是可喜的进步,都是刻苦训练的成果。
  2.3.2 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的科学依据
  2.3.2.1 进取精神是竞技运动持续发展的需要 更快、更高、更强是竞技体育的重要理念。自现代竞技运动诞生以来,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在不断地提高。1896年第1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男子100 m跑冠军的成绩是11.2 s,而2008年第29届奥运会上牙买加人博尔特只用时9.68 s,便跑完了100 m。几十年前,体操选手以能够作出空翻而令人惊奇,今天他们已经在空翻两周的同时,还要完成1080。的转体。竞技选手们对更高水平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而且还会继续提高下去。竞技运动水平每一点一滴的提高,都离不开人类永无止境的进取精神的鼓舞与导引。进取精神是竞技运动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2.3.2.2 进取精神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竞技体育有着重要的现代社会价值,在为人们提供高水平、高品位的竞技欣赏的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无论对竞技者,还是对观赏者,都会从中获得教益、增长知识、锻炼才干、促进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竞技活动的过程直接锻炼和提高着竞技者的竞争意识、发展意识、诚信意识、奋斗意识以及协作意识,观众也会从中看到榜样,受到感染。其中,进取理念和拼搏精神更充分地体现着竞技运动的内涵,展现着竞技运动的魅力。进取精神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竞技者,充满活力、精彩激越的竞技行为,将会有力地推动竞技体育活动更好地发挥包括其教育功能在内的多元社会效益。
  2.3.3 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2.3.3.1 全过程、全方位地培养竞技者的进取拼搏精神对运动员进取精神、拼搏精神的培养要在运动员竞技生涯的各个阶段,在各种不同的境况下,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从运动员培养的基础训练阶段起,就需要树立进取意识,为攀登竞技运动高峰而刻苦训练;把“进取”、“拼搏”作为从事竞技体育事业终生坚守的信条。
  2.3.3.2 不断给予参赛者积极向上的动机激励 现代高水平竞技运动要求它的参加者多年坚持系统的刻苦训练,承受巨大的心理负荷与生理负荷。而且,在多年训练过程中,运动员还会不断地受到内外环境多种因素的干扰,包括伤病的产生,竞技水平发展暂时的停滞,对成就的自满,不良人际关系的牵制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物的问题的出现,都会使运动员感到困惑,降低信心,失去兴趣。因此,就需要从运动员自身和外部不断地激励运动员保持良好的动机,始终对训练的前景充满信心,不断地感受到阶段性成就的喜悦,并继续树立新的训练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够自觉地进行年复一年艰苦单调的训练,并从中获得乐趣和满足,一步步走向竞技生涯的高峰。
  2.4 慎对伤病参赛原则
  2.4.1 慎对伤病参赛原则释义 慎对伤病参赛原则是指,参赛者在备赛和参赛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当备赛和参赛过程中运动员出现伤病时,需谨慎地处理好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伤病与参赛关系的原则。
  竞技体育巨大的示范意义,能够把众多青少年吸引到体育运动中来,为塑造健康的体魄和丰富多彩的人生而参加锻炼、享受竞技;但同时,社会对竞技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的期待,运动竞技激烈程度的不断加剧,使得竞技选手面对着体能极限的挑战、复杂技巧的磨砺、唯美展示的追求,必须常年从事艰苦的训练。在这一过程中,很可能会使得从训者的机体被过度动员,并造成运动性伤病的发生。
  在运动员带有伤病面对比赛时,应全面考量伤病的程度、比赛的价值、比赛可能对伤病变化的影响,做出是否参赛和怎样参赛的决策。成功地解决好这一矛盾,是科学地组织备赛和参赛活动的重要课题。
  2.4.2 慎对伤病参赛原则的科学依据
  2.4.2.1 促进运动员健康是竞技体育活动的重要职责体育是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人的健康发展是体育运动的一项根本宗旨。违背体育运动根本宗旨、损害运动员健康的要求和行为都是应该反对和防止的。运动性伤病发生的概率很高,当运动员身患伤病面对比赛时,就要对伤病的程度和比赛可能对伤病带来的影响进行客观的分析,不应参加会导致运动员伤病明显加重的赛事。
  2.4.2.2 健康的身体是保持系统训练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重要基础 运动员保持健康的身体至关重要。有了健康的身体,运动员才能坚持严密计划的系统训练,才能承受高质量的训练负荷,才能一步步地提高和完善自己的竞技能力水平,才能在各种条件的比赛中表现出自己具有的竞技水平。而如果运动员患病,或者长期承受着运动创伤的困扰,那么,再好的训练计划也无法实施,再大的竞技潜力也无从发挥,再美好的奋斗目标也无法实现。
  2.4.3 慎对伤病参赛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2.4.3.1 区别对待,处理好参赛与伤病的矛盾 运动员带着伤病面对比赛时,要对各方面的情况做全面的分析,客观地权衡利弊,选择正确的决策。既要珍惜运动员参赛、创造优异成绩的机会,又必须珍爱运动员的健康,因此,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抉择。
  如果已经清晰地断定继续训练和参赛,将会明显地加重运动员的伤病,则应该停止训练和参赛;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世锦赛等重大赛事的机遇非常珍贵,如果运动员的伤病不是非常严重,对运动员赛场表现只有局部的影响,赛后也不会明显加重,则可在严密的医学观察下谨慎参赛;面对一般赛事,运动员有着更大的选择余地。在确定不会使运动员的伤病加重的情况下,可以参加比赛。
  2.4.3.2 与医生密切配合 在处理训练竞赛与伤病的关系过程中,要与医生密切配合。应建立医生核准制度,在运动员伤病后是否可以参加训练和比赛这一问题上,赋予医生相应的权限。管理人员和教练员要尊重专业医生的诊断结果,与医生充分交换意见,以作出实事求是的正确决策。
  3、指导参赛者获得理想竞技表现的竞技参赛原则
  3.1 适宜参赛目标原则
  3.1.1 适宜参赛目标原则释义 适宜参赛目标原则是指,参赛者在比赛前应根据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现实状态、竞技潜力,对手实力以及比赛档次、比赛环境等影响因素科学制定运动员参赛目标的原则。
  竞技参赛的直接目标是取得满意的比赛成绩。运动员比赛的成绩,即参赛的结果,包括参赛者在比赛中所获得的名次以及所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两个部分。参赛目标也应该包括名次目标和竞技水平目标两个部分。
  竞技名次指标可以非常具体,如夺取金牌(第1名);也可以定在一个区间之中,如争取第6~8名。竞技水平目标依不同的项目而有所不同。可测量类项群对于运动员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可以做出准确的测量,如抓举160kg,撑杆跳高6.05 m,男子10 m气手枪射击60发566环等等,但对得分类、命中类等项目来说,则难以定量地进行评定,需要依据多项指标做出综合评定。   参赛目标的确定对于运动员参赛的准备和参赛的行为有着导向性的意义。适宜的参赛目标可对参赛者提供积极的心理导向,可导引参赛者科学地进行训练周期的设计,组织好参赛周期的运行,有助于参赛者正确地选择参赛战术,并准确地组织实施。过高过低的参赛目标都不利于参赛的准备和参赛的实施。
  3.1.2 适宜参赛参赛目标原则的科学依据
  3.1.2.1 参赛参赛目标对备赛和参赛行为的导向性
  工作目标的确立,对于工作整体的运行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依实现预定目标的需要,组织实施整个工作过程,即实施目标控制,为成功地进行社会实践所必须。同样的,建立科学的适宜的参赛目标也是保证运动训练和竞技参赛实践获得成功的重要环节。
  运动员参加不同赛事的目的与任务常有不同,参加竞技性比赛时要力求获得满意的成绩,参加训练性比赛的任务是培养运动员专项所需的综合能力或提高训练强度,参加检查性比赛的任务是检查技术掌握的熟练程度与稳定性水平,专项素质发展情况,阵容安排的适宜度,战术设计的价值和配合的熟练程度,参加适应性比赛的任务是提高运动员对重要比赛的场地、气候、对手、观众及裁判等各方面条件的适应能力,具体的参赛目标都应与各自的目的任务相对应。训练的内容、方法、负荷、安排都依不同的参赛目标而做出设计和调整(表2)。
  3.1.2.2 目标适宜度对备赛与参赛行为的影响 参赛目标的适宜度对备赛行为与参赛行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适宜参赛目标的导引下,训练的内容、负荷、方法、安排更易于符合运动员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更快提高,有助于运动员在比赛中更充分地发挥和表现出在训练中所获得的竞技能力。
  3.1.3 适宜参赛目标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3.1.3.1 制定适宜参赛目标的操作要点 首先要注意全面收集有关信息,为制定适宜的参赛目标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对确定参赛目标的各个因素作出综合的分析,客观评价并比较自己与对手临赛的竞技状态;确定经过努力有较大概率可能实现的参赛目标,同时应注意适当留有余地。
  3.1.3.2 认识竞技参赛目标的弹性特征 在一个综合性的大型比赛中,影响运动员比赛结果的因素很多。对任何一个参赛者来说,其中都有一些因素都是无法控制的,如对手竞技水平的变化,裁判的执法行为等等。而受许多非可控因素影响的事件结果当然也很难在事先对之做出准确的预测。所以,主观地硬性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一定要得第一或者第二,常常会干扰运动员在比赛中的正常发挥,所要求必须完成的指标也常常难以完全实现。
  因此,设立竞技目标,特别是名次目标时,正确的做法是定在一个适宜的弹性区间。将经过艰苦的努力有较大可能完成的弹性区间目标定为参赛目标,既能对参赛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又为非可控因素的干扰留下了调节的空间。如力求取得6~10块奖牌;或“保三争二”等。
  参赛选手自身的竞技能力及赛中的发挥状况基本上是可控的。而这两个因素对比赛中竞技水平影响的权重大于对比赛名次影响的权重。因此,为运动员建立竞技水平目标可比名次目标更为明确。
  3.2 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
  3.2.1 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释义 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是指,在赛前训练中教练员、运动员要特别重视优先考虑力求使运动员在比赛中处于最佳竞技状态的原则。
  在赛前训练中,将竞技状态调控问题置于优先地位是相对于竞技能力的发展而言的。竞技能力的发展与竞技能力的表现是运动员训练和参赛的两大主题。在一般情况下,训练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而参赛的主要任务则在于表现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因此,在参赛的准备和参赛的过程中,一切行为均应服务于这一主要任务的实现。能否将运动员的竞技状态调控至理想状态,即是能否实现其竞技能力充分表现的关键所在。
  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即准备和参加比赛所具有的竞技能力状态,是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的。如果运动员临赛时处于不佳的状态,训练中的一切努力,训练中运动员所发展的竞技能力,都得不到充分的展现和发挥。因此,在准备参赛,特别是准备参加重大比赛的过程中,一定要坚定地把竞技状态调控问题置于优先地位。在直接参赛过程中,更是一切都要根据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的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调控措施。
  3.2.2 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的科学依据
  3.2.2.1 把握竞技状态变化规律的必要性 竞技状态即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持有状态。运动员通过遗传、训练和生活等不同途径所发展和获得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和知识能力构成了其综合的竞技能力状态,在训练中,可以称为训练状态;在赛前,可以称为准备状态;在比赛中表现出来即为竞技状态。
  运动员的训练状态,或称竞技状态,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处于良好的、最佳的竞技状态时,能够充分地表现其出在训练中所获得的全部竞技能力;而处于不佳的,甚至最差的竞技状态时,所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就会明显地低于其正常的水平。每个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都有其特定的规律,了解、认识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的特有规律,及时地对运动员训练状态或竞技状态做出科学的诊断,是顺利组织训练、科学安排负荷、成功参加比赛的重要前提。
  3.2.2.2 调控运动员竞技状态高峰出现时刻的重要性运动员训练的最终成果集中地体现于其参赛的成绩之中。运动员在训练中可能会有惊人的表现,例如,跳高运动员可能在训练中跳过超过记录的高度,但那是不能够被承认的。举重、射击等许多项目的国际联合会都明确规定,只有在特许的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才有被承认为相应层级记录的可能。
  重要比赛通常都会提前确定比赛的日程安排,因此,教练员及其训练团队应依据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的规律,科学调控运动员的竞技状态,使其竞技状态的高峰出现于重要的比赛日,以获得理想的参赛成绩。
  3.2.3 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3.2.3.1 准确把握运动员竞技状态的变化规律 为了能够对于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实施有效的调控,首先就必须准确地把握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的规律。认真地总结运动员训练、参赛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借助于科学家们的通力协作,运用多学科的测试仪器和手段,清晰地认识,进而准确地把握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的规律,为对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实施科学的调控提供科学的依据。   3.2.3.2 及时准确地进行运动员竞技状态诊断 无论是对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规律的认识与把握,还是对运动员竞技状态的有效调控,都是以对运动员竞技能力状态的科学诊断为基础的。对运动员现实状态的诊断,应列入训练计划,系列地组织实施,这是对运动员竞技状态实施有效调控的重要前提。
  3.2.3.3 注意峰前状态的评定与把握 研究运动员竞技状态高峰前1~2周的竞技状态,对于准确把握运动员竞技状态变化的进程,实现竞技状态高峰与预定大赛日期准确地契合,有着重要的意义。顾季青(2007)将竞技状态高峰前1~2周的竞技状态称为“峰前状态”,对之进行的专门研究表明,认识运动员峰前状态的竞技特征,并成功地引导运动员在赛前相应时段稳定地进入并保持在适宜的峰前状态之中,可有效地提高运动员在主要比赛中表现出高峰状态的概率(图1)。
  3.3 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
  3.3.1 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释义 优化组合原则是指,赛前安排中要有计划地把平时训练中分散地、逐一地培养发展的各种子能力有机地组合起来,更好地参与竞技的原则。
  竞技能力即指运动员的参赛能力,是运动员参加比赛的主观条件或称自身才能,由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以及知识能力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任何运动项目、任何运动员的竞技能力都是由这5个要素,或称5种子能力所构成的,都应该从这5个方面去认识、发展和评价自己的竞技能力(表3),但在比赛中,则须同步地、综合地、完整地展现运动员的竞技能力。
  3.3.2 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的科学依据
  3.3.2.1 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特点 运动员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心理能力与知识能力依特定的结构特征组合而成运动员综合的竞技能力。依据运动员竞技能力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方式的具体特性与功能建立的反映竞技能力构成共性的模型,是对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的概括、归纳或抽象。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模型反映着竞技能力内部各要素之间关系的本质特性。
  用于表达运动员竞技能力各要素协调和全面发展的“木桶理论”。要求人们在训练中通过“补短”,注意保持不同竞技能力之间的相对均衡。而“积木模型”,则揭示了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普遍存在的非衡状态,同时也描述了通过训练主动地加强优势要素,实现对弱势要素在一定范围内的补偿,从而使整体竞技能力仍然处于较高水平的可能。这两个模型分别从不同的视角观察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不同的图象展示竞技能力结构中各子能力之间的不同联系,互为补充,共同反映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存在和运动状态。
  二者组合而成的“双子模型”形象地展示着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特征,用多向的视角去解读运动员竞技能力各个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根据运动员在特定阶段、特定时刻竞技能力结构的不同特征,可以有选择地确定训练的主攻方向,决定集中时间和精力“扬长”,还是“补短”,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辨证关系,以求高效益地改善和发展运动员总体的竞技水平。
  3.3.2.2 运动员竞技能力分解训练的必要性 运动员参赛时展现的是完整的竞技能力,在准备和参加每一次重要比赛的训练周期中,最终也都把形成和加强综合的专项竞技能力作为重要的训练目标。但是,却不应该在训练活动的全过程中,只安排综合的、完整的专项训练。不能设想,体操运动员天天只练完整的单杠或自由操套路;篮球运动员一进训练馆就分成两队计时比赛。竞技运动训练的普遍实践证明,“比赛实战”是训练的最终目标,运动训练的一切活动都应该“从实战出发”,实战或模拟实战的训练在全部训练活动中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却不能只是安排“实战”。完整训练法和分解训练法都是常用的训练方法。
  无论是运动员的技能训练、体能训练,还是运动团队的战术能力训练,都需要运用和安排分解训练。只有在分别掌握了各个动作环节基本技术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完成完整的技战术练习。正如花样滑冰选手,如果不能顺利地完成变向滑行、点冰跳转等具体动作的基本技术,就无法完成完整套路的演练;排球运动员则必须掌握好垫球、传球、扣球、发球等基本技术,才有可能与队友一起进行完整的实战战术训练。许多案例都有力地说明,运用分解训练法有利于逐一地解决每一个技战术训练任务,并可集中精力完成专门的训练任务。
  分解训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无论从训练时间’的安排,还是运动员运动能量的付出等不同的视角去衡量,通都常会占较大的比重。
  3.3.2.3 竞技实战对运动员竞技能力组合状态的要求如前所述,运动员在日常训练中,会安排相应比例的时间和负荷,运用分解训练法逐一地解决不同的体能、技能或战术能力训练任务,但参赛时展现的却是综合的完整的竞技能力。在准备和参加每一次重要比赛的训练周期中,最终都把形成和加强综合的专项竞技能力作为重要的训练目标。因此,离比赛的时间越近,训练的专项化程度就越高,训练内容的综合性程度也就越高。要把长时间训练中得到发展和提高的各种竞技能力有机地组合到一起,最后更好地做到在专项比赛完整的演练中,同步地成功展示出各种竞技子能力的发展水平。
  3.3.3 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3.3.3.1 准确把握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特点 每个项目的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都具有一般性的特征,而每个运动项目中特定的群体(如优秀选手或初学者)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也各有相应的结构模型特征,每个运动员又有自己个体的竞技能力结构特征。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结构越贴近于合理、适宜的结构模型,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其所拥有的竞技能力,形成优化的竞技能力组合。
  不同项群运动员的主导竞技能力有着明显的区别。如体能发展水平对大多数田径、游泳、自行车、举重项目运动员的竞技表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技术发展水平与战术配合水平则在篮球、足球、冰球等集体直接对抗项目运动员竞技能力组合中居于主导性的地位。
  同一竞技项目的不同选手,或同一选手在不同发展阶段,其竞技能力也各有不同的结构特点。在同为世界一流的中国男子乒乓球选手中,马琳打得巧,王励勤力量大,反手的直板横打是王皓的重要得分技术,全面、稳定则是马龙鲜明的技战术风格。运动员应准确把握项目竞技特征和自身竞技能力的结构特点,训练中扬长补短,比赛中扬长避短,以夺取更好的赛绩。   3.3.3.2 不同训练中综合训练与分解训练的安排特点综合的完整训练与定向的分解训练都为发展和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所必需。因此,在日常训练过程中处理好综合训练与分解训练的关系即至关重要。认真地选择进行分解训练和综合训练的时机,安排好二者的训练比例,采取有效的训练方法等等,都是训练和备赛中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3.4 冗余备赛原则
  3.4.1 冗余备赛原则释义 冗余备赛原则即是指,赛前准备工作中,在参赛方案、参赛选手、器材设备、时间安排等各个有关方面做好必要备份,以保障参赛顺利进行的原则。
  冗,闲散的、繁忙的、多余的之意。冗余,原是一个工程学中使用的概念,指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近年来,“冗余”一词逐渐被引人多个领域,广泛应用于工作中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而预先专门准备的重复配置。例如,我国航天飞船发射中各子系统就都配置了大量的冗余备份。冗余原则要求凡事都多预留一些备份,宁可备而无用,而不能在需要时无所准备。力求在发生事先未曾预料到的事件时伸缩自如,游刃有余。这一认知应该成为竞技参赛工作中的重要理念。
  3.4.2 冗余备赛原则的科学依据
  3.4.2.1 “有备无患”、“留有余地”的管理理念现代管理理念要求人们在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中,充分考虑在工程进行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包括那些“小概率事件”,进而对这些情况或事件可能带来的问题作出充分预测,有针对性地设计好应对预案,并从各个有关方面做好准备。无论是人员备份、物质备份,还是工作计划、应对方案等软件的备份,都应“留有余地”。
  运动竞赛的结果受着运动员自身、竞技对手、比赛环境和条件、比赛结果的评定行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于参赛者来说,其中许多因素都是难以完全控制的,如直接对抗性项目竞技对手的战术运用等;还有一些因素则完全是非可控的,如赛地气候的突然变化、竞赛器材在运输途中的意外遗失等等。面对这些偶发情况,“冗余备份”就会发挥出重要的效用。显然,在竞技参赛活动中,强化“有备恐”、“留有余地”的管理理念,贯彻“冗余备赛原则”是十分必要的。
  3.4.2.2 竞技比赛中的多种备份需要 竞技比赛中有多种冗余备份的需要:包括参赛方案的备份需要,参赛运动员的备份需要,参赛器物的备份需要等等。表4列出了中国国家射击队女子手枪参赛选手所需器材和工具。
  3.4.3 冗余备赛原则在竞技参赛过程中的应用
  3.4.3.1 对竞技比赛的复杂性和突变性应有充分的认识和估计 影响竞技比赛结果的主客观因素变数众多,运动员以及参赛团队的所有成员都应对竞技比赛的复杂性和突变性有充分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够不存侥幸,将参赛的成功建立在自身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这里,特别要对于那些出现可能性很低的“小概率事件”给予高度重视,在参赛方案、参赛队员、物质器材等方面冗余备赛、留有余地,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为成功参赛提供可靠的支持。
  3.4.3.2 高度重视竞技信息的收集和解析 对于已有多次参赛经历的运动员或参赛团队来说,如何备赛、在哪些方面需要做好冗余备份,通常都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起了冗余备赛的常规。但同时还要注意,每场比赛都有着自己的特点,无论是自身的临赛状态、对手的临赛状态、以及赛地赛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都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及时收集现实的竞技信息,对未来比赛的进程会有更为准确的预想,可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冗余备份。
  3.4.3.3 有重点地全面做好冗余准备 冗余备赛要全面,也要有重点。对于任何竞技项目来说,参赛方案、参赛选手、器材物品的备份需要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不同的竞技项目各有不同的重点。各个项目的参赛者都应对其备赛重点给予更高的重视,并预留出足够的备份。例如,直接对抗的各种球类项目要预先做好多种战术方案,举重教练员、运动员应对根据赛场比赛进程调整“要把重量”做好多种准备,射击射箭、冰雪运动和船艇、自行车等项目则要特别注意检查器材、装备,并准备好必要的备份。
  3.4.4.4 冗余备份的适量把握 冗余备份要充分,确保必要时用得上,足够用;但也并非越多越好,要把握适量。因为,任何冗余都是要花费成本的。制定与该次比赛毫无关联的参赛预案会不必要地耗费精力,水平太低的后备队员会浪费宝贵的参赛名额,完全没有可能使用的器材装备占据着运输和存放的空间。一般来说,冗余量的大小与赛事的重要程度、突发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参赛结果影响的大小密切相关。
  3.5 因势应变参赛原则
  3.5.1 因势应变参赛原则释义 因势应变参赛原则是指,面对比赛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参赛行为,以利获得理想比赛结果的参赛原则。
  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是竞技比赛的重要特征之一,而比赛过程的多变性正是导致比赛结果不确定性的重要原因。任何一个参赛者(队),无论在赛前做了多么充分的信息收集,做了多少备战预案,在比赛中都难以避免地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的情况,都难以确保全部的比赛过程会一丝不差地按照预定的方案去进行。参赛者在这种情况下,不应死板地固守赛前预定的计划和方案,而应准确地审时度势、及时地做出调整,才能获得比赛的成功。
  3.5.2 因势应变参赛原则的科学依据
  3.5.2.1 运动竞技结果影响因素的多元性 任何一个竞技项目比赛的运动成绩,不论是竞技水平,还是比赛名次,都是由运动员在比赛中的表现、对手在比赛中的表现以及竞赛结果的评定行为这三方面因素所决定的,其中,运动员自身与对手在比赛中的表现都决定于他们所具有的竞技能力及在比赛中的发挥程度;而比赛结果的评定行为则包含着竞赛规则、评定手段及裁判员的道德与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图2)。比赛过程中,这三个因素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运动员必须随之调整自己的参赛行为,才可能取得理想的参赛结果。
  3.5.2.2 动竞技态势的变异性 在赛前备战和竞技比赛过程中,参赛者自身与参赛对手竞技能力的状态有起有伏;比赛中的竞技表现时好时差;偶然的机遇,突发的转化,都会时常出现。构成运动员总体竞技能力的体、技、战、心、知5种子能力无论其变异程度大小,都会对运动员的竞技表现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赛前确定的参赛方案,常常在参赛过程中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实施。这时谁能够及时应变,谁就可能夺得制胜的先机。因此,运动员竞技赛场上的因势应变是重要的取胜之道。   3.5.3 因势应变参赛原则的应用
  3.5.3.1 以充分的赛前准备为赛场应变提供基本保障尽管赛场情景千变万化,但也必然会有许多经常发生的规律性现象。人们从大量的赛事实践中,可以认识并总结出赛事发展的基本进程,预估可能出现的不同变化,进而即可在赛前做好尽可能充分的准备,预设应对不同变化的处置方案,
  认真设置好冗余备份,防患于未然。有了这些预设方案分别应对赛场上可能出现的大多数变化,运动员的临场应变,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就容易做到处变不惊,从容应对。
  3.5.3.2 准确感知和判断赛场形势的变化 对于赛场形势的判断与把握,是实施因势应变参赛原则的重要前提。参赛者要善于“审时度势”,及时发现赛场上的各种变化,并作出正确判断,才能“变”得及时,“变”得有效。
  赛场形势总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有些变化是明显的,有些变化则是比较隐蔽的。运动员、教练员对于赛势变化应保持极高的敏感度,及时感知、及时发现赛势变化的产生,或预感到其即将出现;进而准确判断这些变化只是偶尔出现,还是具有实质性意义,是否会对尔后的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准确感知和判断赛场形势的变化,是准确把握“应变”时机,采取“应变”行动的重要前提。
  3.5.3.3 果断应变、抓住先机在准确感知和判断赛场形势变化的前提下,迅速决策、果断应变,通常都会有利于获得更好的参赛结果。
  因应赛场形势的变化而采取的对策,主要体现在更换参赛队员、技术应用和战术变化这样几个方面。如篮球比赛中,对手以三分投手换下高大中锋,就应该及时扩大防守区域,或换上外围防守能力强的队员;短道速滑的领先者,预感到跟滑者企图从内道超越,就需严密封住相应滑进线路;现对手对自己的特长发球技术比较适应时,乒乓球选手也可运用通常很少使用的另一种发球技术,以求得奇兵之效。
  兵贵神速。在赛场形势处于胶着状态的时候,谁能够主动变化,谁就可能争得先机;在参赛一方主动变化之后,另一方越快采取应变对策,就越容易摆脱困境,变被动为主动,使赛场形势产生有利于己方的转化。感觉迟钝、判断失准、决策犹疑,都会对参赛结果带来不利的影响。
  4、结束语
  参赛者在参加运动竞赛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称为竞技参赛原则。竞技参赛原则是竞技参赛理论体系中极为重要的核心构成,对竞技参赛实践有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对于竞技参赛活动的方式方法予以指导和规范,告诉参赛者在竞技参赛活动中如何思考,如何操作,能够取得理想的参赛效果。
  竞技参赛的基本原则应以竞技参赛规律为依据而确定,应能蕴含优秀选手成功参赛的普遍经验和竞技科学研究的先进成果。
  本文首次提出并构建了竞技参赛的基本原则体系。指导参赛者竞技行为规范的原则有:诚信参赛原则、遵规守纪参赛原则、积极进取争胜求优原则和慎对伤病参赛原则;指导参赛者获得理想竞技表现的原则有:适宜参赛目标原则、竞技状态调控优先原则、竞技能力优化组合原则、冗余备赛原则和因势应变参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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