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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弱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2-08 06:16:09 浏览数:

  【摘要】 本文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弱化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从独立董事制度体系完善、成立行业自律组织、与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协调等三方面完善独立董事监督职能的建议,以期实现我国独立董事功能的有效发挥。
  【关键词】 独立董事监事会监督职能
  一、关于独立董事功能定位的探讨
  1、独立董事功能概述
  独立董事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一元董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关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功能,当下流行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
  (1)监督功能。独立董事有资格来选择、监督、考核、奖励和惩罚企业的经理层,可通过减少经理人和股东之间的冲突来提高企业的效益。
  (2)战略功能。独立董事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凭借自身的学识和经验,可在公司发展、运作管理、资源配置等重大战略性问题上做出独立判断,协助董事会制定合理的战略规划。
  (3)政治功能。当政治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较大时,企业中具备政府背景的独立董事作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桥梁,可为企业提供具有洞察力的意见,帮助企业分析和预测政府的相关行为。
  2、我国监管层关于独立董事的功能定位
  与美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分散不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董事会容易受到控股股东控制,出现控股股东滥权现象。为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引入独立董事。
  从我国现有法规可以看出,我国监管机构对独立董事的定位为监督者。就《指导意见》全篇内容而言,其内容是为实现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运作而服务的。《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所提出的“独立性”要求,并不是要求其发挥顾问、战略管理等功能,而是其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的前提。又如《指导意见》第五节独立董事具有的特别职权,将重大关联交易单独作为第一项且需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也是对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的明确。此外,《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强调了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困境
  1、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弱化,具有荣誉化、顾问化倾向
  根据上证所和深交所的一项调查问卷统计: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应当主要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知识或技术支持的比例均略高于独立董事应当主要发挥监督执行董事和管理层作用的比例。这一结果说明,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被弱化,更多的是以一种顾问的角色存在,没有真正实现证监会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
  (1)咨询职能比监督职能更容易为上市公司接受。目前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满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外部监管要求,或者是为了提高公司的社会地位、增加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度,而不是公司治理的自发需求。因此,独立董事提供咨询服务比监督其董事会或管理层更容易被上市公司所接受。
  在现有独立董事提名及选举模式下,由于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因而董事会往往被控股股东控制,导致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聘基本由控股股东和董事会包揽。试问作为被监督的对象,控股股东和董事会怎会愿意独立董事行使其监督职能?因此,这些控股股东和董事会在选择独立董事时便已“把好关”,青睐那些不能参与公司治理,但可提高公司社会地位或带来资源的社会名流。独立董事来源构成也充分说明了这一观点。据上证所的问卷调查统计,来源于学校(主要是高等院校)的独立董事比例为38.55%,专业人士所占的比例为23.71%,15.73%的独立董事来自于有关行业协会、政府机构或退休群体。
  (2)独立董事行使咨询职能比监督职能更易实现。站在独立董事的角度,独立董事发挥咨询作用不存在实际的障碍,但若要对控股股东或管理层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显然受其时间精力、信息及职权限制,同时需要公司积极配合,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
  首先,目前部分独立董事对于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并不十分清楚,不熟悉公司经营管理,行使监督职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目前独立董事多为兼职,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不少独立董事就连董事会会议也都是以通讯方式表决,没有同管理层现场沟通以了解议案实质的可能;最后,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其行使职权依赖于公司的配合,若公司不向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料,则独立董事不能了解相关议案的真实内容,也就无法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因此,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有效监督,只能发挥其咨询顾问的作用,甚至成为了所谓的“花瓶”。
  2、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冲突
  重引进、轻改造、轻执行是我国制度引进过程中的一大弊病。在未对监事会制度进行深入反思和更深入实践的情况下,又引入了同样作为监督机制的一元制下的独立董事制度,将两种产生背景完全不同的监督机制强行简单综合在一起,两者的冲突与矛盾也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通过对比有关法律规定不难发现,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有明显的重叠和交叉,即主要都是对经营管理层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进行重点监督,但同时又都未对各自的具体的监督范围进行有效的界定。在两种监督机制存在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目前尚未有相关制度对两者的职能分工进行协调。明显的职能重叠和交叉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和模糊了现行的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增加了监督成本,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因此,把监督权同时模糊地赋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做法,将导致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其结果最终是两个制度皆失效。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政策建议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
  (1)改进独立董事选聘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选任提名是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关键的环节,决定了独立董事能否真正独立。目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选任都是由控股股东决定,这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备受怀疑。
  为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建议一个股东只能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在制度层面保障中小股东在提名方面的权利。此外,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提名股东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并要求当大股东控股比率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公司应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以限制大股东在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中的影响力和干预力。
  (2)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纯粹以现金形式固定地给付独立董事报酬。独立董事的薪酬若是拿少了,就难以保证他会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公司事务;若是薪酬拿多了,独立董事在经济上可能依赖于当董事的薪酬,则其独立性就有可能受到影响以致削弱。
  因此,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需要把握独立董事薪酬的“度”,使独立董事既能保持独立性且又有动力有效履行职责。另外,在独立董事薪酬构成方面,还应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通过给予适量的期权或期股等长期激励方式,来建立灵活的薪酬制度,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长期利益。
  (3)完善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制度。我国目前未对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单独作出规定,而是统一规定在董事的法律责任下。但独立董事作为一类较为特殊的董事,在承担一般董事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因其特殊的地位,法律责任方面还应与其他董事有所差别。首先,应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具体指引或规范,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特殊职责及其未尽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应借鉴国外经验,在客观、可行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必要而适当的免责安排。最后,在适当的时候,可引入相应的责任保险机制,同时通过保费和可赔偿范围的合理界定,平衡保证独立董事权益和防范道德风险之间的关系。
  2、加强独立董事队伍培养,成立独立董事行业协会
  独立董事作为综合性人才,应具有相当的企业管理经验和一定程度的教育背景,能够做出审慎判断,并有直抒己见的勇气和魄力。目前应加强独立董事的职业化队伍培养,成立行业自律组织――独立董事行业协会。
  独立董事行业协会应发挥以下功能:首先,确定独立董事的薪酬指导标准;其次,对独立董事行为做出细致规范,组织进行任前辅导和业务培训,帮助其真正做到勤勉尽职;再次,建立并维护独立董事数据库,包括各独立董事历次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形成相应的声誉机制;最后,当独立董事在履职时受到公司方面不公正待遇或刁难时,协会应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降低履职风险。
  3、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形成监督合力
  制度安排功能的充分发挥不仅取决于每一种制度自身功能的完善与否,还取决于制度之间的协调与否。要使独立董事与我国现行“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无缝接入”,必须结合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特点,重新界定和整合二者的功能,避免功能上的冲突和无人负责的情况。首先,对各自的具体监督范围进行有效的界定,并对两种监督机制可能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地方进行协调。其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相互监督。最后,建立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信息与资源共享及磋商制度,两大监督机构可以联合对特定问题展开调查。
  
  【参考文献】
  [1] 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10):独立董事制度及实践[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
  [2] 朱慈蕴等: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同模式在变革与交融中演进[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 申富平、韩巧艳: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聘机制的重构[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8(1).
  [4] 吴小评:论独立董事制度系统功能的定位――从中日比较的视角[J].学术交流,2008(10).
  [5] 刘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分析――基于二元制公司治理模式[J].华东经济管理,2009(6).
  [6] 朱铭知: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责任编辑:张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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