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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光马氏家族 东光《马氏家乘》文物价值及史料价值述略

发布时间:2019-05-17 06:37:47 浏览数:

  【关键词】河北东光;《马氏家乘》;纂修;版本;宗族组织  【摘 要】河北一些家族的族谱至今保存品相良好,内涵也很丰富,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与史料价值,东光《马氏家乘》便是其中的代表。除了在版本收藏上的价值,东光《马氏家乘》在内容上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其对于我们考察河北宗族组织的存在,意义颇大。
  随着宋代以来宗族组织的平民化发展,明清两代进入家族族谱纂修的普及时期。学者们对明清以来的族谱问题已有相当的论述,但研究方向多集中于南方族谱,而缺乏对北方家族族谱的研究,其主要原因当在于北方族谱资料的匮乏。笔者曾对明清以来河北族谱存留状况做过大体的归纳与总结,得出的结论是“量少、简约成为明清以来河北族谱的存留特点”[1]。但是其中也存在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如今河北沧州一带就是历史上北方家族修谱比较集中的地方,并且一些家族的族谱至今保存品相良好,内涵也很丰富,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与史料价值,《马氏家乘》便是其中的代表。
  一、《马氏家乘》的历次纂修与版本价值
  马氏家族主要生活在河北东部的东光县一带。据马氏《四世祖马杲墓志铭》[2]记载,该族于明永乐二年(1404年)由山西泽州陵川县迁至东光县城南十里,“占产立庄”,族人靠耕读传家,当时并无功名。一直到五世祖马尧辅,娶明朝正德年间吏部尚书廖纪之女为妻,家族得到廖氏资助发展加快,顺利成为有名的地方大族,并且开始有族人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为官,其中包括曾经弹劾严嵩的马汝松、断案如神的马允登等等,马氏家族在当地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明廷颁布“议大礼”的推恩令,允许庶民祭祀始祖。以此为契机,许多地方大族都开始从事修族谱、建家庙等家族活动。而此时正值马尧辅之子马汝松高中嘉靖甲辰(1544年)科进士,为感谢祖上阴德,东光马氏族人也积极地进行家族建设,并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创修《马氏家乘》,至民国十年(1921年),共续修10次。如《马氏家乘历修纪》所载为:
  创修于万历四十六年 (1618年)
  二修于顺治十年 (1653年)
  三修于康熙三十五年 (1696年)
  四修于雍正元年癸卯 (1723年)
  五修于乾隆三十年乙酉 (1765年)
  六修于嘉庆十六年辛未 (1811年)
  七修于道光九年己丑 (1829年)
  八修于咸丰十年庚申 (1860年)
  九修于光绪二十四年戊戌 (1898年)
  十修于民国十年辛酉 (1921年)
  目前,《马氏家乘》除第一、二次“修本”无存,第三次“修本”只存一册(缺首页及末二页)外,其余均保存完好,分别称“癸卯谱”、“乙酉谱”、“辛未谱”、“己丑谱”、“庚申谱”(图一)、“戊戌谱”、“辛酉谱”。古人云:“三世不修谱,则同小人矣”;“三世不修谱,大不孝”。马氏族人谨守古训,其续修族谱的时间间隔都不长,短者18年,最长者为46年,基本符合族谱“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的纂修要求。这种不间断地连续修谱,并且历次谱保存较好的现象,在北方家族发展史上并不多见。
  马氏家族自明代直至民国时期的10次修谱中,尤以清乾隆年间的“五修谱”最具影响力,这主要与其纂修者马永图有关。据谱内“志传”所载:
  马永图,字周,号旭亭,廪贡生,任四川江津、山西稷山知县,升内阁中书,继任山东城武知县,后罢归家居。从父显娶于夏,数载而亡,夏抚孤守节,孤复夭逝,贫至不能日一食。永图以钱帛恤其家,岁时靡缺,三十年无倦色。及夏卒,力为请旌建坊,复以从子兆清为之后,割田三百亩,宅一所赡之。建宗祠,置祭田,刊族谱,罔弗及身毕举,卒年八十二岁。
  从以上记载可知,马永图是一位热心家族事务的人,并富于担当精神,是明清时期传统士大夫的代表。清代以来,沧州许多家族的族产较之明代明显减少,资金的来源问题往往是困扰家族修谱的大问题,有的宗族有族田,但其收入除了用于祭祀之外,无法满足修谱所需,向族人劝捐或“按丁筹集”就成为各家族的主要做法。而东光马氏“五修谱”所需费用是马永图一人担当,“谱序”记其“谱费曾捐资独任”。这一做法使马永图成为家族建设的榜样,后世族人纷纷效仿他,如道光九年(1829年)《马氏重修家谱序》记载:
  吾家自上世以来,性秉耿直,率以义气相尚,修谱之事一为首倡,而出重资以垫谱费者不下十余人,其余族中稍有力者亦竭力捐资,毫无吝色,俱有先代遗风。数百年来子孙蕃庶,科第连绵皆食旧德之报也,且先人之奇节异行,播之传闻载在郡邑志者不可枚举。
  东光马氏家族是一个总体发展平稳的家族,明清以来连续修谱,这一点与族人对纂修族谱普遍重视、踊跃斥资,“俱有先代遗风”分不开,从中也可见马永图的模范行为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在后人的眼中,“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是祖上累积的德行使马氏多有族人出仕为官。同样,这些家族士大夫积极参与族谱的纂修,热心于家族事务,马氏家族逐渐走向组织化。
  马永图所纂修的“五修谱”的特殊价值还在于其女婿纪昀所作的序言。纪昀,字晓岚,号观弈道人,河间府献县崔尔庄人(今属河北沧县),《四库全书》总纂修官,人称“一代文宗”。马永图生有四女,次女嫁给纪昀为妻。考取功名之前的纪昀曾就读于马氏族学“生云精舍”,并见过《马氏家乘》旧谱,对马氏家族较为熟悉,“昀,马氏婿也,乾隆甲子读书外舅周公家,得读其旧谱,详其世德”。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四月,马永图嘱托门婿纪昀为《马氏家乘》作序,纪即于当年七月完成,为其增色。序言中,纪昀对马氏家族赞赏有加:“东光以马氏为甲族,自明嘉靖以来,一支之中,登进士者凡九,亦云盛矣;谱至今日凡五修,亦云绵远矣。非其世美,能之乎?”序言后加盖“河间纪昀”、“观弈道人”印章,收入族谱当中更加彰显了《马氏家乘》的文物价值(图二)。
  继马永图的“五修谱”之后,《马氏家乘》“八修谱”、“九修谱”为家乘之外附“补遗本”,内涵更加丰富。而其中又以“九修谱”品相为最。《马氏家乘》“九修谱”,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马等修,一函六册,第一册为圣旨敕命,第二、三册为谱系,第四册为宗祠图、茔图和跋文,第五、六册为补遗。马氏“九修谱”的主体为刻本。清代版刻技术已达较高水平,出于对家族文化的重视,刊刻族谱尤为精审,马氏“九修谱”刻印精良,当属当时的代表之作。与其他族谱不同的是,该谱第一册扉页上的“纶生辉”四个字和圣旨敕命均为套红的。其实“九修谱”之前的“八修谱”也有套红页,但很快褪色,变为暗紫色。据说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再出现,九修谱就在刻印时加入了朱砂,故字体颜色至今红润亮丽,没有任何脱色(图三)。这样的族谱版式在北方族谱中较为少见,弥足珍贵。“九修谱”的序文为同郡宁津吴浔源撰写,全部为原文影印录入,说明在清朝末年,沧州一带的出版业已经使用了影印技术。据《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统计,该谱仅有日本、美国有馆藏记录,国内各大图书馆并无收藏[3]。由于后来马氏族人多有迁出,马氏家族到底收藏有几部,至今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据马氏后人回忆,还有一套“九修谱”在“文革”期间包好放在坛子中,埋在一椿树下,目前仍未找到。   由于自然和人为的损坏及兵燹战乱,《马氏家乘》的老谱日渐稀少,犹如凤毛麟角。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多为民国十年(1921年)的“十修谱”,由族人马春晟、马春垌等纂修,木刻本,凡八册。除了东光马氏族人保存有该谱,另在河北大学、中央民族学院、吉林大学、苏州大学等各大学图书馆也有收藏。马氏“十修谱”是一部融合前九次修谱内容的综合谱,秉承“祖先手泽不可失”的修谱原则,如实地将以前族谱中的诰命、序文等相关内容加以收录,并以“例言”的形式辨析了“十修谱”与前九谱的不同之处。对比之下,马氏历次修谱的异同,历历在目。
  二、由《马氏家乘》看北方宗族组织
  《马氏家乘》除了在版本收藏上的价值,在内容上同样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界定宗族组织的存在与否,学者一般认为宗祠、族谱、祭田是其三大着眼点。在东光《马氏家乘》中都能找到相关内容,其对于我们考察河北宗族组织的存在,意义颇大。
  第一,《马氏家乘》有关宗祠的记载,证明明清时期河北一些家族建有宗祠。如《马氏家乘·祠庙》记载马氏宗祠的建设情况:
  在城内南街路西,为肱堂,大参公建,始在今祠北,乾隆二十九年仁膏公积祭田余赀重建于此。又咸丰十年买庙西宅一所。
  在土山后马庄,为增荣堂,鲁阳公建,祀自始祖以下六世,与城内宗祠同。
  在城内南街路东,为绵泽堂,周公建,祀始自师皋公。
  在城内官学前,慎五公积余北茔地租建,后圮,光绪三年润田公、画芳公复建。
  修建宗祠是仕宦家族自古以来就有的传统,《中庸》言:“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后世世家大族往往要建立宗祠家庙,以便岁时祭享祖先,以敦合族敬宗之意,河北一带的大家族当然也不例外,东光马氏宗祠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进入民国时期,摄影技术传入民间,家族都为宗祠摄影留念,《马氏家乘》“十修谱”中也收录有宗祠照,这些就为后人留下了河北一些家族建有宗祠的更确凿的证据。从宗祠照片可见,北方宗祠虽不及南方宗祠恢宏,但也颇具规模。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东光马氏家族的宗祠建设是北方宗族建设较成功的实践。
  第二,东光马氏家族重视族谱的纂修与续修,并且内容丰富,尤其族谱中的科第表、诰敕是其中最为彰显的部分。以相关内容专门上谱,体现了宗族“贵贵”的宗法观念。《马氏家乘·太学历科进士题名碑录》是一份明清马氏族人高中进士的名单,马汝松中嘉靖甲辰(1544年)科进士,马允登中隆庆辛未(1571年)科进士,马中周中万历癸丑(1613年)科进士,马之腴中顺治己丑(1649年)科进士,马廷赞中顺治己丑(1649年)科进士,马中霜中顺治戊戌(1658年)科进士,马孔怀中康熙癸丑(1673年)科进士,马咸厚中雍正癸丑(1733年)恩科进士,马兆鳌中乾隆壬戌(1742年)科进士等等。对照《马氏家乘》“志传”部分的记载,马氏家族还有一位武进士,即乾隆乙未(1775年)科武进士马金马,至于为什么武进士在族谱记载中会有不一样的待遇,该家族是否有“崇文抑武”的倾向,容待日后考察。族谱中收录进士名录,有激发子孙读书上进、显亲扬名之意,也是族人的骄傲。在一个始终以地缘、血缘为核心的互识社会,族谱中展示出来的文化印象,能长久地建立起族人的自信,树立起本族在地方社会的威信,成为家族永久的文化资本。这些也是家族有计划地进行组织化建设的一部分。
  《马氏家乘》中的荣耀记忆还体现在联姻上。明清两代河北沧州一带为畿南重镇,“科贡接踵”,人文茂盛,出现了一大批像东光马氏这样的科举家族,如南皮张氏、景城纪氏、献县陈氏等等。《马氏家乘》中有出自这些家族的纪昀、张之万、陈硕龄等人所作的序言,其中显示的是马氏与景城纪氏、南皮张氏、献县陈氏的通婚状况,不仅一代文宗纪晓岚、状元张之万是马氏的女婿、再甥,而且这些家族间是世代姻亲。张杰教授认为:“在科举家族的婚姻行为中,除了从政治上考虑之外,更受重视的是双方的文化背景,在中间起决定作用的往往是家族的文化素养。”[4]门当户对,借以壮大本族的文化声势,应该是他们之间联姻的主要原因。这种传统婚姻模式中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认同,进而由文化认同连缀成一个大的婚姻关系网,马氏在这个文化、权力大网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联缀点。并且由于《马氏家乘》的记载,这种联姻关系会被后世族人不断提及、强调,从而在地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学界一般认为北方家族少有祭田,但据笔者搜集到的有关“祭田”的资料证明,明清时期的北方家族,尤其是河北沧州的一些大家族普遍拥有祭田。这些祭田所收入的租金单纯用于家族建设,而不像南方的许多大家族所拥有的大片祭田是一个“控产单位”。东光马氏家族从其七世大参公始置祭田,数量明确、产权在邑志有记载,但后代还是产生了产权纠纷,《马氏家乘·马氏宗祠碑序》(断案附)记载:
  我马氏五支之有祭田也,始于七世祖,公讳允登(字大参),念先世无祭田,祀事无资,置祭田二百亩,上祭至始祖以隆美报。举子五,长钟宇公,次闻宇公,三瑞宇公,四泰宇公,五隆宇公,即为我五支。闻宇公复置祭田二百亩于南茔,俱详载邑乘。厥后五支又公增祭田六十亩于北茔。三百余年来,置祭田者我五支之祖,承祀事者我五支之孙,而他支特随祭享,不得司祭田之出入以董事也。不料自四世分支之子正因我五支祭始祖,藉端狡赖五支祭田成合族祭田,以便己私,胆敢捏控。盖报本追远人有同情,凡有祭田未有不祭始祖者。邑侯陈公至公至明,洞悉彼奸,将以法惩,彼惧,入祠服罪,我五支亦念族情不究,案据存房,但恐族众人繁复有如子正者贻累宗祠,公请县印勒之碑石。
  在以上这个“祭田纠纷案例”中,明确记载了马氏设立祭田的目的、数量、纠纷缘起、解决情况及结果。除了最终通过官府立案、树碑确认了祭田的归属问题,整个过程被后人收入族谱备忘,并且该族又撰写《马氏南茔祭田序》收入《马氏家乘》中,不断重申祭田“几三百年董此事者,悉大参公裔,他支固不得预闻也” 。由此可见,与学者多怀疑族谱记载的真实性不同,族谱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家族档案,在族人心目中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三、小 结
  学界一般认为明清以来北方地区的大家族不多,所以几乎没有成规模的族谱,本文通过对东光《马氏家乘》初步的考究,展示了北方族谱的另一面,希望转变学界对其不够全面的认识,证明北方也有宗族组织存在,也有规模可观的族谱存世。宋代以前,族谱由于其实用价值而受到官方和私家的高度重视,宋代以后,其实用价值降低,族谱成为民间读本。明清两代,族谱被排斥在官方整理的文献之外。近代以来,是梁启超第一个认定了族谱的学术价值,称其为“史界瑰宝”,认为辅以其他文献及社会调查资料,族谱的价值会更加彰显。从这个意义上讲,东光《马氏家乘》如能与方志、碑刻等地方文献一起形成较为完整的资料链,将可为北方区域社会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最近南开大学的冯尔康教授提出:史以治国,谱以齐家,族谱是民间的史书,应挖掘利用之[5]。所以,以作为“大传统”的宏观历史为背景,引进布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的概念,进一步挖掘族谱等民间文献的社会文化价值,对深入解析区域社会的变迁将会有重要的学术及现实意义。
  但也有一些学者担心族谱传递的信息是不确定的,甚至是虚假的,而排斥对这一史料的采纳。事实上,在目前的后现代史学研究语境中,这一切已经不是障碍与问题。对于任何史料,即使是选择性的记忆、抑或是传说,我们都可以通过语言的“建构与解构”来加以解读。发掘族谱中包含的历史记忆,也许对我们找到更丰富的重新认识历史的资源有帮助。
  另外,明清以来的东光《马氏家乘》与南方族谱一样,属于近世族谱的基本形式,故也具有族谱资料共同的不足之处,即其过多重视对家族职官、士大夫的记载,而对普通族人的生活细节缺乏关注,这样就缺少了对同时代衣食住行生活状况的足够反映,不尽符合社会史兴起后对社会群体关注的初衷。另外《马氏家乘》是分类分册记事,不分卷,尤其“补遗”部分,与谱系、“志传”部分有重复,内容略显杂乱。但瑕不掩瑜,不可小视其价值。
  [1] 于秀萍:《清代河北族谱的纂修》,《沧桑》2007年3期。
  [2] 明·徐阶:《四世祖马杲墓志铭》,该墓志现藏东光县文化馆。
  [3]《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华书局,1997年,第304-305页。
  [4]张杰:《清代科举家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28页。
  [5]冯尔康:《略述清代人“家谱犹国史”说——释放出“民间有史书”的信息》,《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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