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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的背景_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现实意义

发布时间:2019-02-06 06:23:22 浏览数:

  辛亥革命的发生和发展是以伟大革命先驱孙中山的思想和学说作为精神动力和支撑的。在他的思想和学说中,传播最广、影响最大者莫过于三民主义。研究思考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现实意义,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堪当今天我们推动祖国实现完全统一的一面大旗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族主义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反清,主张民族革命。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希望通过“革命排满”推翻清朝政府。这一主张随着辛亥革命的成功而宣告实现。二是反帝,主张民族自决和国家统一。就是对外要“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使中华民族独立于世;对内要“(中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反对民族压迫。这在于倡导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反对一切侵犯我国领土和破坏我国领土完整的分裂活动。
  孙中山对中国不应当分裂,而应当统一的道理,曾经多次作过论述。早在1903年,他就著文抨击“分割”中国领土的妄言,明确指出:“支那国土统一已数千年”,“支那民族有统一之形,无分割之势”,中国人民决不允许列强“分割此风俗齐一、性质相同”之民族。1911年,孙中山在创建南京临时政府时宣布,新成立的共和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与兴盛之国家”,革命成功后的共和政府将保证中国“独立及领土完全”,同时还要“收复已失疆土”。当时,帝国主义列强利用民初南北对峙之势,鼓吹分割中国,甚至公然提出“南北分治”的分裂中国主张,并以此作为对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承认的先决条件。孙中山严正指出:“为什么要把向来统一的国家再来分裂呢?提倡中国分裂的人一定是野心家。”他说,鼓吹中国分裂的言论是“卑劣之言”,制造中国分裂的人是“中国之仇敌”。辛亥革命失败后,针对国家四分五裂的局势,孙中山更加重视国家统一问题,一再表示:“要竭志尽诚,以救民国,破除障碍,促成统一,巩固共和基础。”1921年,他在广州会见苏俄记者时说:“中国人民希望统一,成为一个强大的和不可动摇的民族”。孙中山晚年要求国家统一的主张更加强烈,1924年初他在广州对滇军的演讲中说:“想推翻北方的军阀官僚,统一中国,想把中国变成很强盛的文明国家,不只南方革命党有这种思想,就是北方军队、学生和一般有觉悟的人民,都有这种思想,这就是全国人民现在的心理,这就是全国人民现在要做的大事。”并明确指出:“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
  孙中山认为,谋求中国“统一的方法,有舆论和武力两种”。前者是用文治感化,即靠宣传赢得民心来谋统一;后者是用兵力铲除军阀、官僚、政客,以造成国家统一。由于“世事变化不定”,统一办法“没有一定的公式可以遵循”。孙中山曾先后3次抵达尚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活动。1912年5月,他对赴台湾组织光复起义的同盟会员罗福星说:“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要决心收复”;1925年2月,他在重病中仍惦记着台湾,要求“日本须放弃与中国所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将台湾归还中国。孙中山坚信“中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之兴盛之国家,确系将来必然之事实”。
  祖国统一是孙中山的毕生意愿。他从中国几千年源远流长的历史发展中,得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识中,正是这种意识是我们能够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因为这种“历史意识”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尽管在过去遇到了许多破坏的力量”使中国遭遇了许多战乱之祸,但是分裂是历史发展之变,分久必合才是历史发展之必然,只有“统一而后一切兴革乃有可言”,才不会“为强力所蔽障”。
  重温中山先生关于民族主义的主张,对于我们今天维护和巩固国家统一,特别是实现两岸统一至少在三个方面具有启发意义。
  第一,两岸统一是中华民族福祉之所在。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能够统一,全国人民便享福,不能统一便要受害。”这是孙中山先生的遗训,近年来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现在,两岸共同发展繁荣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两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也更有条件携手合作、共同发展。两岸同胞必须抓住机遇、团结一心,努力推动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繁荣昌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族的伟大复兴。”
  第二,统一的方式方法可以更加灵活。由于“世事变化不定”,统一办法“没有一定的公式可以遵循”。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主题的国际背景下,武力统一已越来越不现实,和平统一乃人心所向。正因为如此,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因应时势变化提出通过“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战略构想。这一构想已经在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上得到成功实践。具体到台湾问题上,我们说仍然适用“一国两制”,但不可以把这一构想绝对化,需要有更加开放的心态和智慧。“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不能拘泥于一定的观念和模式。
  第三,统一是大趋势,我们要始终抱定统一的信心和决心。“中国眼前一时不能统一,是暂时的现象”,“中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之兴盛之国家,确系将来必然之事实”。这是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在祖国统一问题上为我们提供的思想共识。当前海峡两岸尽管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但对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主张却有着比较高的认同度。我们倘能把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主张不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海峡两岸中华儿女所共同拥有的“历史意识”,则两岸必在不远的将来实现统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堪当祖国统一的旗帜和号令。
  
  二、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对于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权主义,目的在于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主要内容包括八个方面:一是民权时代。孙中山指出:“现在的潮流已经到了民权时代,将来无论是怎么样挫折,怎么样失败,民权在世界上总是可以长久的”。中国革命的目标,便是要适应世界潮流,应“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二是主权在民。孙中山主张:“主权在民,民国之通义”,“共和国家,主权在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三是民权政体。孙中山认为:“政治革命之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主张“在中国实行五权宪法”,即按照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原则制定宪法。四是全民政治。孙中山主张“四万万人来做皇帝”,人民直接行使民权、直接管理政府。五是革命程序论。孙中山指出,国民政府“建设之秩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六是政党政治论。孙中山认为;代议政体必须由政党执掌政权。政党最根本的性质是代表民意,为国家、民众谋利益。七是权能区分论。孙中山指出:“在我们的计划之中,想造成的新国家,是要把国家的政治大权分开成两个。一个政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内,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管理国事。这个政权,便是民权。一个是治权,要把这个大权完全交到政府的机关之内,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这个治权,便是政府权。”八是地方自治论。孙中山认为:“地方自治,乃建设国家之基础”,强调应“划定中央与省之权限,使国家统一与省自治,各遂其发达而不相妨碍;同时确定县为自治单位,以深植民权之基础”。
  100年前的辛亥革命,是中国从传统权力社会向现代民主社会转型的第一步。在政治观念上,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是促成这一革命性转型的理论旗帜与核心,它将现代政治文明引入中国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推动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次成功实践。今天我们对其予以重新审视,可以看到孙中山民权主义理论与实践对于当今中国政治民主的发展,不仅是重要的思想资源,而且具有强烈的现实启示:
  第一,解放思想,积极融入世界民主潮流。孙中山先生所言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指的就是民主政治。当今国际社会,政治民主化已经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国家治理模式。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已经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所向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人民民主”。笔者认为,我们党要自觉顺应世界历史潮流,拿出邓小平同志当年破除“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误区的勇气,在民主这一问题上也要走出姓资姓社的误区。资本主义讲民主,社会主义更要讲民主,要积极推动国家政治的现代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二、立足国情,建设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无论是在国家政体的设计上孙中山倡导的五权宪法,还是在实现宪政的步骤上孙中山提出的革命程序论,都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必须从国情出发,把民主政治植根于中国土壤。
  第三,依法治国,加强民主政治的法制建设。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充满法制精神,提出要“依法治国、振兴中华”,建立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自由的新法制。邓小平也针对“文革”教训,提出“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现在依法治国业已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第四,制衡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滋生腐败。这是孙中山设计五权宪法的一个重要考量。当前,我国在廉政建设中,非常强调权力监督,但却不够重视权力制衡。实际上,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权力制衡比权力监督更有效,这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实践所证实。
  第五,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这方面,孙中山的地方自治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可考虑把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的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向乡镇延伸,乃至考虑县级自治试点,不断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为省级和全国范围的直接民主积累经验和准备条件。
  第六,启蒙人民,加强民主政治的宣传教育。孙中山重视把对国民如何行使“民权”的启蒙作为“社会建设”的第一步。专门编写《民权初步》一书,强调既要教育人民当家作主的道理,更要人民教授当家作主的方法。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即使到现在,在我国的广大群众乃至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民主启蒙的任务依然很艰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仍然不过时,堪当启蒙人民的好教材。
  
  三、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在今天我们贯彻落实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中,依然闪耀着公平正义的光芒
  
  孙中山所倡导的民生主义,其主要内容,一是“平均地权”,二是“节制资本”,这也是三民主义的两大经济纲领。“平均地权”,旨在变革旧的土地制度,实现“土地国有”,“耕者有其田”,以避免工商业发达后土地涨价而出现贫富对立的社会问题。“节制资本”,旨在借助国家力量遏制私人资本的膨胀和垄断,实现资本国有,以避免西方资本主义的弊端。孙中山明确“定义”他的民生主义是“国民对于国事发生直接之兴趣”,“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人民共享”,通过人民“共享”社会物产及利用物产所生产的成果,达到经济的平等,由是解决社会问题,“防止富人以其富专制毒害贫民”,“防止资本家之专制”,最终进入“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社会。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奋斗一生的目标,也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的起点和归宿。它的提出不仅对当时革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而且对我们今天贯彻落实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第一,必须防止“两极分化”。孙中山先生指出,“我们要实行民生主义,还要注重分配问题。我们注重的分配方法,目标不是在赚钱,是要供给大家公众来使用。”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当前,我国由于分配不公而造成的“两极分化”问题已日趋严重,孙中山关于分配问题的论述是对我们的一个警示。
  第二,必须防止垄断对民生的侵害。孙中山在革命之初制定的革命方略中严正指出:“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他提出实行以土地国有和节制资本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民生主义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了防止大资本家的垄断侵害国计民生。审视我们当前的国民经济,固然不存在资本家的垄断,但某些“超级央企”假国有之名,垄断国家资源,肆意侵害社会大众的利益,则是不争的事实。
  第三,必须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孙中山对于农民权益的维护不仅体现在其“耕者有其田”主张上,也体现在他对农民建立自治组织――农会的支持上。当前之要,我们的政策不能仅仅停留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层面上,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建立各类自治组织,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健全发展。
  第四,必须培育中产阶级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石。在孙中山提出的民生主义政策中,我们不仅看到他对大资本家垄断的遏制,而且可以看出他对中产阶级成长的鼓励。孙中山把正在成长中的中产阶级,作为实施民生主义、避免社会弊病的阶级基础。目前,国内理论界对于培育中产阶级,促成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已成共识。在国家政策层面,也有“未来若干年在我国大力发展中等收入阶层”(见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提法。
  总而言之,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就是让“全国人民皆享受其生产之结果”,这与党的十七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高度一致。去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强调民生建设的重要性时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孙中山先生有感于当时的社会不公,创立了伟大的民生主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依然闪耀着公平正义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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