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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发展的困境及对策:公允价值计量

发布时间:2019-04-24 06:43:35 浏览数:

  [摘 要]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会计界关于公允价值的激烈探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存在着公允价值概念模糊、对公允价值可靠性质疑、公允价值层级选择等方面的问题。我国作为新兴经济体国家正抓住后金融危机时代给予的机遇和挑战,通过研究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明确计量层级、规范计量方法等稳步推进公允价值准则的改革和重构。
  [关键词]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后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2-0152-03
  作者简介:陈斐(1989-),女,江苏苏州人,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理财学。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转变为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纵观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对公允价值计量持反对观点的有:1.“顺周期效应”放大了金融系统波动幅度并可能引发或加剧金融不稳定性。2.非活跃市场面临的挑战:其一,当前市场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公允价值定义;其二,对于从“按市价计值”转变为“按模型计值”的金融工具由于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信息或参数,公允价值计量难度加大。3.金融机构按“着火价”出售金融资产,市价并不能真正反映金融资产的内涵价值。由此,很多金融界人士将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直指公允价值,提出暂停和取消公允价值计量而重回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葛家澍(2009)认为“每逢经济危机,市场产生动荡,从而影响投资人和其他资本提供者的信心时,财务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都要经受一次考验”。金融危机从产生到发展,其一直承担着“替罪羊”的角色,直至2008年12月30日,SEC向美国国会提交《市值会计研究报告》后,业界才基本形成共识,认为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改回历史成本计量方法是历史的倒退,完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才是主流。
  在市场环境相对成熟、对公允价值运用娴熟的国家,都会对其产生如此大的争议,那么,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环境不成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要从中吸取教训,总结自身不足,借鉴国际经验,从而实现在资本市场中有效、合理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公允价值计量面临的困境
  公允价值从1998年首次引入我国到2006年被再次引入,经历了由立到废再到立一波三折的过程。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公允价值的引入也存在一定争议。针对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概括如下:
  (一)公允价值概念模糊
  公允价值概念含糊不清,内涵和外延不明确、不具体,是导致会计实务应用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比较FASB、IASB与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中有关公允价值的概念,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体区别如表1。
  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为了与国际趋同,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然而我国又结合具体国情,趋同而不雷同,引入公允价值的方式是积极而稳健的。但是,我国会计准则在公允价值概念的诸多方面都没有做出明确界定,如表1所示:1.计量目标中以入账价计量还是以脱手价计量未明确表明;2.计量时间是否是“计量日”未明确表明;3.是否是一种假设的估计价格未明确表明。
  (二)公允价值可靠性的质疑
  会计准则存在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两种。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存在大量详尽的操作指南,因此,很少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造成对准则应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后者以概念框架为基础,由一系列层次清晰的普遍使用的原则构成,没有所谓的“界限检验”,因此,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在我国,为了实现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与以前的规则导向不同,其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原则导向理念。公允价值运用的原则导向是由新准则体系的原则导向理念决定的,同时,公允价值的有效运用也必须以原则为导向。
  然而,原则导向并非完美无缺,具体来看,新准则体系中有关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商誉减值的认定、商业实质的认定等都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又如,新准则对于公允价值运用条件中经常提到了“活跃市场”这一概念,却没有进一步说明什么是活跃市场、活跃市场的判断条件是什么,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目前我国仍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公允价值估计理论以及估计方法,这就可能使公允价值的估计演变成一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游戏”。而这一切都会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带来很大的冲击。
  (三)公允价值层级选择的问题
  我国在借鉴SFAS157的基础上,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活跃市场的报价;第二层级是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的报价;第三层级是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价格。在我国新会计准则17项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中仅有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较为详细的指南,隐含了公允价值的层级选择问题。但是由于层级选择的隐含性以及分散性,指南并未规定对不同级次的公允价值区别对待,并按层级的不同由高到低依次披露。而鉴于我国市场经济条件尚不成熟,部分市场活跃程度、深度都不够,流动性较差,缺乏公开完全的市场竞争机制,而且资本市场规模容量较小的实际情况,我国存在公开、活跃交易市场较少,因此,采用第一、第二层级估值在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中占很小的比重,而采用第三层级进行估值已成为会计实务中应用公允价值的主流。而采用第三层级的“按模型估值”(mark to model)由于带有个人观点,而不代表市场观点,因此,安永会计师实务所认为“对计量假设或判断的小幅调整都可能会带来计量结果的巨大差异”。
  三、对策建议
  (一)研究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谢诗芬(2006)和裘宗舜(2007)认为“我国应尽早研究制定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独立而又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可以降低公允价值计量规范的执行难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在2003年FASB首先提出制定独立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后,IASB也随之借鉴,于2005年开始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我国为了与国际趋同,也一直在思考建立独立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2011年7月26日,在我国财政部举办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新兴经济体应用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了讨论。在会议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允价值项目经理希拉里·伊斯曼女士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发布背景和原则做了简要介绍。其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让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 此定义明确了两点:一是计量时间是“计量日”。二是公允价值是脱手价格(Exit Price),而不是入账价格(Entry Price)。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以统一的会计准则来明确公允价值定义及计量的相关规定,将以往分散于各个准则中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进行了统一。这为我国完成与IFRS的国际趋同、研究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提供了参考。笔者认为,制定独立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势在必行,但我国必须结合自身的市场条件进行趋同而不是单纯的复制。例如:在界定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时,是否一定要将其定义为“脱手价”?参考我国最基本的市场状况,很多时候“脱手价”是难以取得的,这时,就需要依靠估值模型以及其他计量模式的计量结果视同公允价值。因此,为了不限制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使之应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国在定义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时,不一定要像国际会计准则那样定义为“脱手价”。
  (二)明确公允价值计量层级、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明确划分公允价值计量层级能促使企业会计核算尽量运用可核实、相关性以及可靠性较强的一、二层级,尽可能少用和避免使用脱离市场的第三层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也分散地提出了公允价值运用的层级范围。但为了起到统一规范、化零为整的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发布各个层级的公允价值技术指南。同时在对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披露时,需要列示其所属级次,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在缺乏成熟市场的情况下,以第一、第二层级取得的公允价值虽然比较准确,但却不容易取得,在实际情况下,还需要大量运用到第三层级的估值技术。为了防止公允价值的随意估计,从而为盈余管理创造空间,我国可以适当引入公认的公允价值评估机构,以规范的计量方法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在对外公布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同时,向外公布公允价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增强可信度。
  (三)完善公允价值的披露方法
  虽然我国会计制度坚持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适度引入公允价值,但是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计量属性却反映在一张报表中,两种计量属性所反映的财务信息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分析方法是完全不同的,由会计估计而得出的公允价值同历史成本一样直接计入表内,很可能会由于估值的不准确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靠。
  因此,为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需要调整现有的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方式。有学者认为,可以以表外披露的方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补充说明,但这种做法的可行性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表外披露并不能完全替代表内列示的功能。因此,笔者认为,在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时,建议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属性分别反映在不同的表中。也就是说,披露一张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负债表,再披露一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后者作为前者的补充。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区分哪些是以会计估计和判断而得出的公允价值,从而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如上文所述,在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中还可以相应披露其中所包含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所属的层级。运用第三层级计量的还要额外披露计量的数据来源、相应的估值技术以及对当期收益的影响。
  四、结语
  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些缺陷及隐患,引起国内外会计界人士对公允价值的质疑。但不能因噎废食,要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入研究,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市场条件,建立规范、透明的金融市场,强化公允价值准则执行的约束性和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体系,完善相应的准则,从而使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得到更好的应用。
  [参考文献]
  [1]赵彦锋,汤湘希,王昌锐.公允价值会计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于永生,卢桂荣.次贷危机背景下的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研究[M]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3]刘羽平,何跃飞.原则导向、公允价值与会计职业判断[J]会计之友,2010(35):16-18.
  [4]万良勇,黄蜀秋.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会计的论争与启示[J]会计之友,2010(8):19-20.
  [5]刘慧娟.后金融危机时代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发展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1(19):29-31.
  [6]张红梅,伊淑霞,袁建华.公允价值概念比较研究[J]绿色财会,2008(11):49-51.
  (责任编辑:梁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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