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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子_金铃子·马占祥(两章)

发布时间:2019-05-17 06:37:05 浏览数:

  金铃子:  我正在过分地爱  金铃子在鲁院第一次隆重的师生见面会上,做自我介绍时,用极具特色的川味普通话念了那句著名的话:“美,是困难的。”然后,她说,诗也是困难的,虽然我已经写了二十年了。
  然而,从别人的眼睛看过去,诗歌于金铃子却是并不困难的,甚至,那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她天生一副诗人相。也或者,是二十年的诗歌生涯打造出了她今天的容貌?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但她的漂亮绝不等同于一般世俗女子的娇艳和妩媚,那是专属于一个女诗人的美。那种美有着狰狞的力度。金铃子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有时候,她把它们编成许多的小辫子,使自己充满异族女人的风情。更多的时候,它们在她的肩头汹涌澎湃着,剑拔弩张着。那是一头桀骜不驯的鬈毛,绿鬓似云、青丝如瀑之类柔媚的词语无力形容这样的头发。它更容易让人想起旷野之草,想起刮过旷野之草的野火,想起野火中飞驰而过的骏马那高扬的鬃毛。
  四个多月的时间也长也短,我算不上是金铃子走得很近的同学。鲁院时光的弥足珍贵未能改变我素来的疏懒,而鲜艳的金铃子其实也是沉静而踏实,她每日紧闭房门读书,写诗,还为一份刊物编着诗。她按时作息,从来都准时出现在课堂和食堂上,而且,她常常在课堂向老师认真提问,常常在课后还和同学热烈讨论。她实在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这使我们从未感受到“隔壁住着一个诗人”的刺激和惊悚。好长一段时间,我们只是在过道微笑牵手,或者在教室门口高大的凤尾竹下互相欣赏换季的衣衫。但这样的疏淡并不影响我们之间发生了通透的了解。她曾在我午夜梦酣时打来房间电话,说,亲爱的,我睡不着,因为读了你的小说。她激动地发问:你为什么,要写这样的爱情?你真的相信,世间有这样的爱情?她的语气,似是咄咄逼人的质询,我却听出了小心而热切的求证。但恍惚间,我难以给她铿锵的回答。自此后,我们聊过一些深入的话题,关于故乡,成长,关于女性,婚恋,家庭等等。她有儿子正读高中,她对老公,有一个孩子般亲昵的爱称。当然,聊得更多的还是关于诗歌。我们也说起那些有关诗坛的飞短流长,种种的相互攻讦,那些以诗歌的名义进行的不堪和卑劣,以及做一个美丽端正的女诗人的不易。金铃子说,让诗坛见鬼去吧,我只关心诗歌。金铃子说,当有一天,我离去,我将留下对这个世界响亮的嘲讽。
  我将留下对这个世界响亮的嘲讽。后来我一遍遍玩味着这句话,我是多么欣赏她的快意恩仇。但对于我,这个比耳光更响亮的嘲讽,比嘲讽更彻底的弃绝,还要怎样地让时间一步一步抵达?南行途中,我们不约而同在同一家店里买下了同一个款式的连衣裙,但颜色是不同的,她选了向外绽放的大红,我选了兀自干净的暗绿——这简直像一种隐喻。
  因为喜欢,我认真研读了金铃子的诗。和她的人一样,她的诗是那种具备了鲜明的精神气质的诗。读这些诗,你知道她为什么而写,是怎样强烈坚定的热爱之情在震击着她的心灵,是怎样苦痛而炫目的理想之光在照耀着她的诗笔。她爱着,恨着,她不可压抑地追求着,无与伦比地孤独着,这些元素决定了金铃子的诗是内心有力量的诗。那首长达一百余行的《青衣》开篇没有设置丝毫文字的衔接,没有蕴蓄任何情绪的铺垫,自由的激情如同喷薄的地下火横空出世:“这奇异的世界不能久留。我们去死/这见惯的青春不能久留。我们去死/这些诗篇不能久留。我们去死/这平常,平常不过的爱情不能久留。我们去死。”就这样,素常的诗歌词汇在她笔下有了黄金般的质地,暴力般的冲击力。金铃子写过一首自白式的诗《我写诗,我只写诗》:“我写诗,我只写诗/这世界总让我激动得颤抖,让我伸出一百只手/抱住一朵桃花的表情/抑或一株清明草的歌唱/你叫我怎么办呢,这消灭不了的快乐……/我总能找到,胡言乱语的理由/我是这个季节吞噬的又一个人。另一个人/再一个人……/我多想将这个春天固定下来。”其实,在生命中的某一瞬间,每一个人都是诗人,当我们处在一种特别美好的情境中,当天地万物都让人深深感动时,“你多美呀,请停留一下”,便是最真实自然的心灵的呼喊。金铃子把这种太多人都经历过而又遗失的诗歌冲动固定下来了,把那些唤醒过我们的美好场景固定下来了,把人类对纯粹世界对美好自然的渴望和热爱固定下来了,把一切不复再来的时光固定下来了。所以,当她说,“我写诗,我只写诗”,“你叫我怎么办呢,这消灭不了的快乐”,你又怎能拒绝她的诗,她的快乐?
  金铃子喜欢在诗歌中用“亲爱的”“我爱”这样的语词,这使她的大多作品都披上了爱情诗的外衣。其实它们之所指是广阔而深邃的,当诗人深情地喃喃,那么在她灵魂深处应声而出的那个“亲爱的”,“我爱”,可能是她爱过的一个人,可能是她爱着的许多人,也可能,就是金铃子自己,更可能,就是诗歌本身,“亲爱的,我就是你向世界宣战的理由/是你所有爱过的花朵中最痛的那朵”。所以,你难以从金铃子的诗里窥视到那些所谓“女性诗歌”欲盖弥彰、欲露又遮的低暗风景。她诉说的是关于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山川。草原。黑鸟/无数迷路的夜晚”,和“街道愈来愈荒凉”,是“阳光与露珠在城市游走/这里需要田野、粮食、花朵、音乐”,是我们共同的手“埋掉的那棵梧桐/它的痛和殇,它强烈感情的微弱共鸣”,是“我看见一切都迅速离去,我看见/人们相遇,相爱,绝望和死亡/留下一望无际的贫瘠”之后再诞生的“崭新的悲愁,崭新的快乐”,所以,她说“我的苦难不多,却疼痛了每一个地方……/今夜,我只与死于心碎的人们在一起”,所以,她说:——“我一度是你的,也永远是你的”。
  金铃子说:诗歌的力量与语词无关,只与气质有关。这是她作为一个诗人的自觉,警诫自己不要追求外在的辞藻形式,而应追求内在的精神气质和力量。但实际上,离开了语词的气质是不存在的,任何气质都是通过语词来实现的,语言抵达的地方才是思想抵达的地方,所以,金铃子独一无二的语词世界正是她区别于另外一些诗人的重要标志。她的诗歌语言从不云里雾里的绕,从不模棱两可,可有可无,似是而非,她直接,素朴,但又决绝,险峻。那样的语言,你一读就会被它抓住,被它击中,让你一下子深陷其中,跌到现场感的蛊惑中,不由自主地被一种真正的纯诗所喷发的巨大的能量淹没。金铃子,其实她深谙语词之于气质的举足轻重,她说:“我这样厌倦了词语/它们让我左右为难/十分棘手。有的词语/仿佛庄严的雪,堆在心边/我真害怕,稍不留神,就悄悄化掉/有的词语,藏满火焰/恰似铁的枝条上,花朵等待燃烧/我不敢去碰它们,担心一碰/花蕾中的火星,就会毕毕剥剥地炸裂,留下泪水的灰烬/有的词语,浑身是刺,如同眼中的/钉子,夺眶而出,那么的快速/那么的惊心,好像/尖锐的往事,一下子就将我钉穿……/有的词语,就是明明白白的石头,既硬/又重,对于我的爱情,它就是/泰山压顶……”   请看这些让金铃子坐卧难宁的语词成诗后的形貌,她写爱情,“九月的风,它们经过那桂花/花香,一碰即碎。你无法听见花的忧伤/我很想模仿一些姿势/从头发、手臂、嘴唇、眼睛,长出容光的叶子/并开花/只为你,亲爱的/有东西叫这花死得,又慢又苦/你叫它季节,我叫它爱情”;她写失眠,“黑夜这只野兽太大,我一个人背不动/我还动用了繁星,动用了月亮/黑夜这只野兽太大/它的奸险是1米多长的獠牙,它的贪婪/是具有5吨容量的胃/它的凶狠一旦亮出来,1000亩广场也难以装下/黑夜这只野兽太大,比白昼的长寿湖/还阔,比沉痛的歌乐山/还重。我的悲哀,仅仅是它身上的一根汗毛/我的幸福,被它一脚踩碎……”她写天气:“雷雨当前,我应该准备好自己的天空/重新整理骨头里的闪电/理顺头脑中的狂风……”她有时也迷惘:“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视力有限,却纵情于远观……”她愈来愈坚定:“我必须低下头颅/用想象不到的勇气/成为一个坏人/一个罪人/一个,一看到悬崖绝壁/就跳下去的人。”
  鲁院园子里,有两棵很大的桑树。二月底我们初来时,它们只是默立在苍黄的天底下,沧桑的枝干上看不出一点蠢蠢欲动的热情。三四月份,白海棠、红樱桃们把园子开成画一样了,它却也只是沉静地撑起一树简单的绿。然而,六月就不同了,到了六月,桑树脱颖而出,成就了万众瞩目的丰硕和华丽。数不清的桑葚一嘟噜一嘟噜挂在枝叶间,先是涩涩的红,继而是浓浓的紫,最后成了诱惑的黑。于是,树下出现了许多的手,许多的嘴。大家从桑树上摘下桑葚,连最爱干净的女生们也没有拿回去洗,而是直接放进嘴里。许多年没有这样了吧,桑葚的甜美和甘醇,是阳光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纯天然无污染的旧时光的味道。
  七月忽至,归期已近,而桑葚却像是永远也吃不完似的,熟透的果子噼里啪啦砸在草地上,砸在青砖地上,将汁液迸溅的抹不去的伤感弥散开来,空气中发酵着一场巨大的离别。于是,渐渐地,仅剩的日子里,很多人不再到桑树下徜徉了。
  诗人金铃子是那个越到后面越灿烂的“桑葚分子”,她穿着各式花裙子在树下拍照,聊天,她朗诵自己的诗“我见过的爱情很多,可是,没有那一个像你和我”,她挥着手霸气地宣布“我们都是瓜娃子”,她旁若无人地唱李白的《将进酒》和《诗经》里的许多篇章,所有我们平时只能用来读诵的古诗词,她都斩钉截铁地唱出来。她的歌嗓并不优美,但却有着和那些永远的诗歌们相匹配的酣畅淋漓。她不停地吃桑葚,就好像再不需要吃别的食物了似的。她开始在桑树下大声地哭泣。
  她说,我知道我在过分地爱,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爱。我正在爱和更爱之间堕落。
  马占祥:我的诉说高不过一座山
  宁夏和甘肃比邻而居,据说以前是一家子。我去过宁夏的许多地方,但认识宁夏诗人马占祥却是多年以后的事了。我见马占祥时,他已誉满京城文学馆路上一处幽静的小院了。据说马占祥坐汽车赶火车,风尘千里,车马劳顿,终于到了那座著名的鲁迅塑像下,他卸下行李,感慨万千地说道:“唉,北京真是太偏僻了,离我们宁夏这么远!”就像眼下一些伟大的作品被慷慨的评论家提前送进文学史一样,马占祥这话一经在小院子里大面积铺开,面临的便是毋庸置疑地被经典化,而他个人随即也迅速地被名人化。没办法,出名要趁早,现如今,这是硬道理。
  但马占祥却是一个安静沉稳的小伙子。一身机关干部的打扮和中规中矩的小平头,使他和另一些从头到脚洋溢着诗人符码的人区别开来。把他和别人区别开来的还有吃饭。吃饭时,他远远地一个人坐在清真席上。他是人群中惟一的回族。后来,大家熟了,不十分拘礼了,便也端着饭盆坐到他那一桌。但无论是笑语喧哗三五成群,还是形单影只向隅而坐,马占祥都是那么安稳,他笃定而自信。从他的背影,读出的不是孤独,而是孤独的力量。
  使马占祥激动起来,使马占祥名副其实像说出北京太偏僻这种狂话的诗人马占祥的,是酒。马占祥爱喝酒,据说常常喝,据说喝完了常常激动。我有幸见证过一两次他的激动,红着脸,从座位上摇摇晃晃地站起,他说,大家安静一下,我给你们唱个宁夏花儿。说完他低下头,捏紧拳头,像是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然后他猛抬头,用极悲怆的表情喊出:
  早知道黄河的水干了,
  修他妈的铁桥者干啥呢?
  早知道尕妹妹的心变了,
  看她妈的脸色者干啥呢?
  他说是宁夏花儿,其实这是甘青宁黄河两岸广为流传的民谣,我多次听到过不同版本的演唱。但这一次,在遥远“偏僻”的北京,在喧嚣万丈的都市之夜,听着诗人马占祥在来自五湖四海南腔北调的人群中用极西北的味道吼出我谙熟的苍凉,我内心还是被震动了。一时间,千年旱塬上苦情的黄河风卷着他的声音呼呼地从我身后刮过。
  后来,我读了马占祥的诗集《半个城》。半个城就是马占祥生活在宁夏的小县城同心的别名。马占祥生在宁夏,长在宁夏,他无可选择地热爱宁夏。半个城,虽然是“这座不显眼的小城,在传说中失去了半个城”之后剩下的另一半,但它“依旧养育着庄稼河流大地和人民”,所以在诗歌里,它是完整的,是被放大了的。那就是马占祥用赤诚的文字建构的诗歌宁夏的形象:西部的,干旱的,回族的;苦难的,坚韧的,壮美的。这是地理学层面的宁夏,更是精神意义的宁夏。马占祥深情歌咏了宁夏广袤的大地上那些被前人悉数写过的壮怀激烈之地:六盘山,贺兰山,西夏陵,腾格里,西海固。他有理由在这些名词里自豪沉醉,做出登高望远凝眸历史的姿态,因为他确实写出了那种裹挟天地的浩然长风,那种苍莽浑黄的西部气息。但他没有这样,不仅仅是凭吊昔日之荣光,而是抚慰今日之疼痛。他用诗集中占近三分之二的诗篇,细微精湛地展现了那些卑微、沉默、坚忍的山山水水,一村一壑。他详尽描述了所有满含希望又收获泪水的农事,那些过早成熟的山芋苗,没能高过手指的糜子……宁夏南部龟裂的山川大地,就这样柔软地丰润地走进了马占祥的诗歌。
  海德格尔说过,归乡是诗人的天职。幸运的是,马占祥不需要寻找,不需要归去,他从来都在那里,他生命和诗歌的根都深深地扎在那里——半个城,这是具体实在可感知的地理学的故乡,更是一个他聊以安妥自己灵魂的精神家园。他在《小城之一——同心》里写道:“城南是一条河。它如一双手般/将小城同心托起。而旁边一块阔大的坟地里/有我的爷爷。三个奶奶。两位兄长。已无法数清的乡亲以及/刚刚大去的李阿訇。城北一大片荞麦长势良好。一大片玉米/迎风挺立。我的父辈在小城同心生活过,我在小城同心/生活过,我的后代也会一样。在小城同心满足而安然。这些都是/可以肯定的。”不止这些,在马占祥厚实悲悯的诗歌里,可以肯定的还有更多的人和事,那些苦难而亲爱的地名共同构建了他的宁夏“干旱的地理”:“小城西吉如此狭长。像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从清晨到/傍晚。它依次发召唤声。诵经声以及祈祷声/长长的声音布满了整座小城。它安详平和却包含了/更多……那里还有些坚韧的人。身穿长袍。将头叩向大地。心中燃着/火焰。仿佛传说中的部落……”;在就连“向日葵都放弃了春天”的山城固原,“在山与山的间隙。总有秦腔抑或花儿飘起/那是怎样的声音啊/我该炸裂几次才能干净地收听”;“窑山,这大地上的一粒暗痣。内心蕴藏着/煤炭般的黑焰火。在五十载不遇的大旱之年/只让绒毛般的芨芨草淡淡地绿了一下子”;“十万山峦汹涌着聚集张家塬,抬起或深埋了/无数村落。那一刻:鹞鹰收拢了双翅陡然冲向拥有/三棵老槐的山湾”;“我可以肯定堡子山是寂寞的。一个撑天的高大身影在/小城泾源/撑起云朵。鸟鸣。山风。留下阳光。水声。它经历了/更多的目光的/质询。因此它可以见证:一个漂泊的人在小城泾源/听到水声……”   就是这样,干旱缺水、荒凉贫瘠的宁夏高原,赐予马占祥的却是一个雨水丰沛、葱茏自足的诗歌世界。故乡成就了马占祥,一生“在塬上寻找粮食和水”的父老乡亲,给了马占祥一双以悲剧的重量轻盈飞翔的翅膀。他沉重却不芜杂,澄澈而又深邃,他随意拙朴又深情苍凉的诗句使一个叫“半个城”的地方岿然屹立于中国当代诗歌的版图中。
  马占祥在诗集后记中说道,写诗二十年,从初次提笔的顽童时期已到两鬓渐白,诗风由抒情转为写实。的确,马占祥的诗看上去非常朴实,因为他以极写实的手法描述乡土世界,但实际上,他的写实既有抒情的传统的根基,又具备一种内在的现代特质。他用词简约,语言克制,摒弃了可有可无的辞藻和修辞,诗句短小精悍,富有张力,尤其在意象选择和转换上,自然轻巧,不着痕迹,但又有深入广阔的内容开掘,表现出了一种特别的现代意味。他常常从突兀而起的日常场景和思绪的承接转换,飞跃上升到一个人在完全的寂静和孤独中所感受到的对生命、空间的触摸和彻悟,这样的诗不见虚弱浮泛的吟唱,内在的支撑使诗句每一个字都瘦骨如铜,铮铮作响。马占祥生活在“回民的黄土高原”,这使他的诗歌创作必然地笼罩在宗教的光环下。但他袒露在诗歌里的,除了信仰者的虔诚,还有作为思想者才能达到的审视高度,这种内蕴的勇气和精神使我非常赞赏《参加杨辉爷爷的葬礼》这首诗:“六月酷热,那个被杨辉称作爷爷的人走了……/他在81年中一直达观而/平民地活着。在最后仍保持着低调的/作风。我仔细地再次端详了这个老人/胡须花白。脸色平静。仿佛一块平静的/石头。阿訇在他身边用《古兰经》的章节/成全他。其实这个老人已不需要任何多余的/——他没有亏欠什么……”
  我同样赞赏的还有《宁夏以南:写给高原的诗》,在这首诗里,诗人在“一再提及黄土高原,宁南山区,一座山,一条河和众多庄稼”,提及“山坡羊,苦菜花,阳光,蜜蜂”,提及“戴盖头的姐姐皲裂的脸颊”后,却低声地喟叹,“我的诉说高不过一座山”。与这句话相对应的是另一首《我将要到山上去》中的“我不能不到山上去,站在高处,看我生活其中的小城的渺小”。这两首诗两句话多么难得,它们交相辉映,写出了诗人难能可贵的两个方面:在山川河流,在自然万物,在沉默劳作的人们面前,永远保持着敬畏谦卑的态度,永远清醒地告诫自己,“我的诉说高不过一座山”。与这样的态度和胸襟相匹配的是,“我不能不到山上去,站在高处,看我生活其中的小城的渺小”的眼界和立场。作为诗人,马占祥做到了谦卑地低下去,投身于渺小和苦难,从尘埃里唱出了神性的歌吟,与此同时,他又警醒着,挣脱羁绊,完成着对自身对生活的审视:站在高处,俯视渺小。正因为有了这两样最可宝贵的秉性,他正在成长为一个越来越优秀的诗人。
  今夏,兰州多雨,黄河水涨潮,几度淹没了四十里风情河堤。每日出门忧虑于一场场突降的狼狈时,心中总会蓦地想起马占祥。想起马占祥在北京的饭桌上,猛地扬起手机,无比欢喜地喊:宁夏的短信,那边下雨了!宁夏下雨了!他脸上的笑,他眼里的亮,像极了一个孩子在宣布:明天就过年了!——但这样的欢喜也是孤绝的,并没有太多的响应和共鸣。人们沉浸在自己的话题中:关于人类明天的走向,关于现代人今天的灵魂,关于后现代时期文学的处境。太多凌空高蹈的深刻思想,使许多人的脸上妆扮着恰如其分的忧患,谁又分得出心去关注一片遥远天空下的一场小小的雨呢?谁又愿意从滔滔的热闹中抽身而出,安静地聆听马占祥诉说正在夜降喜雨的那个小城呢?那里,是他祖辈生活的地方,那里,自古以来,十年九旱,十种九不收,那里,年均降水量只有二百毫米,蒸发量却是两千三百毫米,那里,清亮的水源总是离村庄太远,一位回族妇女行走在下沟上塬崎岖不平的挑水路上,桶里的水每洒一滴,她就“哎哟”一声……
  那么,现在,宁夏也下雨吗?半个城,它在下雨吗?我的城市里这不期而至的连绵不绝的恼人的雨,会不会是诗人马占祥身后那些苦焦的千沟万壑久盼的甘霖?那么,那些旱塬上的庄稼,那些坚挺在村口如同战士般的矮树,那些在崖畔上开出皱褶的花朵的马莲草,不会再遭遇一瘦再瘦的命运吧?
  太多的人说,诗歌是无力的。我不是不知道这个,在今天,诗歌的光芒微弱到不足以照亮一条手机短信撒播的短暂黑暗。但我仍相信,一首纯粹的高尚的诗歌,就是一场好雨。相信那个妇女溅洒出去的每一声疼痛的“哎哟”,都让马占祥用双手掬起,捧进了他的诗歌——那是生活对一个诗人所能赐予的最好的礼物:上天的雨水。
  2012年秋于兰州
  黄河之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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